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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多掌握些西医知识利己利患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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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3 17:39: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医多掌握些西医知识利己利患利业
                   ——从2个发热病例的治疗谈起
                    马垂宪  山西盂县人民医院(04500)
     笔者从医四十多年,用纯中医治愈了很多西医治疗不效的大病顽病,但也有不少用中药治疗不效,后借助于西药治愈的病例。
     笔者1985年在南京市参加中华医学会第二届肾脏病学术会议获悉,甲强龙冲击对中西医都是非常难治的活动性红斑狼疮有特殊疗效,我如获至宝,于是顺便买了2支0.5克的甲强龙备用。1987年3月,我们中医科病房收治了一位被阳泉矿务局医院诊断为“肾病综合症”并久治不愈、近突然发热的年轻女病人,先用中药,后又配合西药抗生素,高热怎么也不退。且病人逐日衰竭,卧床不起,肾功能急剧下降,血肌酐达318μmol/L,尿素氮30mmol/L。请省中医研究所肾病科的著名专家会诊,诊断为“慢性肾炎尿毒症”,建议血透治疗。后来因患者多脏器损害,我怀疑是活动性红斑狼疮,果断地用那2支早强龙给予冲击,病情戏剧性地好转,体温、血肌酐、尿素氮迅速恢复正常。一个月后请中华全国肾脏病会主任委员、上海华山医院院长丘传禄教授会诊,他高度赞扬了我们对这位病人的西医诊断和治疗的正确。在我们中西医结合的治疗下,患者病情缓解,至今仍然健康地生活。这是在我省首次引进甲强龙冲击疗法。以后我们救治多例重症狼疮性肾炎,都取得非常满意疗效。我们也为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找到一种高效速效的中西医结合方法。
     我曾经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一篇分析长期发热病因的文章,提到“亚急性感染性心内膜炎”就是其中之一,并且最容易被误诊,我牢牢地记住这一点。2000年1月,一位成年男性患者因发热2月,伴小便化验异常、血肌酐和尿素氮高而住我院心血管内科,诊断为“急性间质性肾炎”、“急性肾功能衰竭”,经4周抗炎治疗,温度稍有下降而出院。但在出院的当天患者又高烧至39度而慕名住入我科。我答应观察治疗1周后给家属一个交待。通过1周的仔细体检、苦苦思索、精心辨证,尽管用中药治疗没有能将体温下降至正常,但该病得到了确诊,患者患得是“亚急性感染性心内膜炎”,小便化验异常及肾功能衰竭是该病的并发症。我果断地每天用3200万单位的超大剂量的青霉素治疗,患者体温、肾功能很快恢复至正常而出院。这一患者的诊治得到了山大一院专家教授的赞赏。这是我院自建院以来唯一的一例被确诊的“亚急性感染性心内膜炎”。之后对一例发热4个月,在深圳、榆次、太原大医院被诊断为“结核”,久治无效的太谷县病人,也被我诊断出是该病,体温很快得到控制,并在北京大医院做了心脏病根治手术。
    这两个病例对我是刻骨铭心的。它使我心痛,因为我作为一个中医,我未能用纯中医将其治愈,说明我不是一位高超的中医;但我又很欣慰,因为我没有硬固守门户,毅然在中医疗效不佳时,选择了配合西药,使病人得到最好治疗,取得最隹疗效,我是一位称职的医生。我未辜负信任我的病人对我的希望,让他们享受到最好的治疗,我的良心没有受到谴责。我们也因频频治愈肾脏病领域的各种危重病病症,中医科病房声望得到提高,随之获得了“诊治权”——疗效引来省内外肾脏病人投奔我们诊治,我们成了本地诊治肾病的“绝对权威”。有了更多选择中医治疗的病例,我们中医学术水平不断获得提高,中医科也因之屹立于医院科室之林中。
     “病人第一”,“一切为了疗效”——我认为这应该是任何一个医生的行动准则。作为一个中医来说,应该首先想到我是医生,要尽快解除患者的疾苦;其次才应注意我是中医,要极力发挥自己的中医特色。作为一个中医科或中医院,在目前这个竞争的医疗市场,首先应该努力的是“争疗效”——坚持“不管黑猫还是白猫,逮住老鼠就是好猫”的原则,不管中医还是西医,只要疗效好我就采用,不惜一切手段,极力提高疗效,让患者相信我们有能力治疗他们的疾病,以疗效吸引他们簇拥在我们身旁,使我们获得“诊治权”。其次再“创特色”——努力提高中医辨证施治水平,极力提高中医疗效,以疗效来让患者相信中医药,选择中医药,享受中医药,使我们打造成“中医特色牌”。也即先争得“诊治权”,后再创“特色牌”;先求得生存,后解决发展;先救急,后治本。这就需要中医尽量多掌握一些西医知识,取西医之长补中医之短,创造纯西医所取不到的疗效。只有抢占了医学制高点,才有更广的中医阵地,才能更好地发挥中医药的作用,中医事业才能获得不断发展,中医才会对人类健康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中医才会被打造成“国家品牌”。
    中医学点西医对患有利,可使患者花最少的钱,获最好的效;对己也有利,可使我们诊治疾病更加游刃有余,准确安全;对中医事业更有利,可使我们有更多信任自己的病人,能将中医事业做大做强。既然中医学点西医,对患对己对业皆有利,为何我们乐而不为呢?
现代的中医都有相当的西医基础,只要心怀患者虚怀若谷,平时在茶余饭后稍微留心一些西医知识去弥补我们的不足,就可给病人带来极大的益处。有时我们仅是举手投足的努力,就会换来病人的终身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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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3 18:35:55 | 只看该作者

中医多掌握些西医知识利己利患利业

有理有据,合情合理。但根据现行政策,如稍有差错,就是超范围行医。甚至有的医院还规定中医不得开西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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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3 20:03:10 | 只看该作者

中医多掌握些西医知识利己利患利业

没有中医不得开西药的规定。中医用药原则应该是以中药为主,以西药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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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3 20:23:14 | 只看该作者

中医多掌握些西医知识利己利患利业

中医不能开西药处方?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beebe0010005nz.html  
在门诊上坐诊,卫生局的人来检查,说中医不能开西药处方,如果开了西药处方那就是超范围行医。有点弄不明白了,竟然不让中医开西药处方,哪里的规定呀,我怎么没见过?那中医院也只能是只看中医开中药,不能开西药了?阅读(59)|评论(1)|收藏(0)|打印|举报
标题:中医师不能开西药处方,多么刻板的规定 http://www.sdpc.gov.cn/ygyj/ygyj_detail.jsp?comId=17926
在学校学习中医时,中西医比例按2:3课时学的,也学习了西医所有的课程,没有执业医师法前也中西兼干,甚至干西医都干的比中医好,考执业医师也考西医的相当多的内容,而且中医类别中还专门设有一个中西医结合,怎么一句话不让中医师开西医处方,觉得荒唐想不通,起码在中西医结合类别的可以有这个资格吧,也不知道国家大大小小的中医院中那些手拿中医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是不是都不准开西医处方,是不是中医院必须的有一部分西医,不然遇到个急诊或抢救怎么办,让医生们冒着违法去抢救吗

◆留言时间:2008-10-21


-=-=-=-=- 以下内容由 求实2009年07月23日 08:25pm 时添加 -=-=-=-=-
http://www.ce.cn/cysc/zyy/jrgx/200712/18/t20071218_13955240.shtml近日,北京市丰台区南苑医院出台新规定,禁止中医开西药。患者认为,规定给自己带来不便;中医科医生则称,是对中医医生的歧视,不利于中医发展。南苑医院解释,该规定的出台是为进行示范中医科建设,加强用药合理化。(10月19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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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3 20:42:02 | 只看该作者

中医多掌握些西医知识利己利患利业

各种复杂的病例仅靠辩证论治也回天乏力,脚痛医脚的西药有时也起到重要作用。中医一定不要摈弃西药,在当今西医为主的医院,中医面临更多歧视,一定要掌握西药
这支利剑,中西医结合为民所用,消除对中医药师的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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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3 21:01:17 | 只看该作者

中医多掌握些西医知识利己利患利业

我们这里今年中医诊所年度现场验收表上规定:
八、药品管理   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用的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药品品种达到80种以上,建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
九、设备配备   诊床、诊桌、诊椅、听诊器、血压计、紫外线灯、急诊箱、消毒设备、药品柜及中医诊疗器具。
并明确规定中医可以用西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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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4 06:04:09 | 只看该作者

中医多掌握些西医知识利己利患利业

    精通中医,熟悉西医是现代中医必须具备的品质。虽然不可能人人都达到,但是既然已经立志学习中医,就别无选择,必须将它作为终身奋斗目标,不懈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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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4 07:01:37 | 只看该作者

中医多掌握些西医知识利己利患利业

    拾穗虽利,不如躬耕。
    中医自己不信任中医,倒呼吁政府社会振兴中医,扯 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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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4 09:09:20 | 只看该作者

中医多掌握些西医知识利己利患利业

     与其一知半解不懂装懂,不如该撒手时就另请高明。
     转引一篇网易新闻论坛文章也许能比较出中医该学西医锦上添花还是更应该对真心求中医的患者真诚相待雪中送炭。
                        (交锋)14万救治绝症杀人犯,暴露“人性化”的绝症!
                                 1楼 2009-07-24 07:35:43 闭眼看人生
  陕西未央看守所花14万救治绝症杀人犯,由此引起的激烈争议就如同炭火落入冰水中而互不相容……暂且不说最终孰是孰非,但争议中却暴露了看守所如此的“人性化”,其实是个病入膏肓的绝症!
  “这不是该不该救的问题,而是如何治的问题。”面对社会的质疑,所长刘平权说:“罪犯首先是人,是人就有生存的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
  冷眼看,刘平权是争论双方的仲裁者,他的一番话有理有据公平公允,人权的“人性化”高于一切嘛,即使花再多的钱也是无可厚非的!
  其实,在我看来,他仅仅是争论双方中的一方,是站在“正义”的基点上说话的,是在用“人性化”对“持不同政见者”进行回击。那么,他所立足的基点很“正义”吗?未必!而且,其“人性化”也充满了病态,难当回击他人的利器!
  救治绝症杀人犯绝对没有错,但是,救治一个人绝对不是“人性化”!绝对不能说,救治一个人就全面体现“人性化”了!这就像拯救了一只老虎,而不能说拯救了所有濒临灭绝的老虎,更不能说拯救了所有的动物!就看守所而言,那么多的犯罪嫌疑人,患有各种疾病的绝对不是一个人,他们都得到“人性化”的关照了吗?
  是的,这个杀人犯是急症重症,应该首先得到治疗,不能见死不救。但是,他一个人就花光了看守所有所人的医疗费,我们还用什么来对其他“病犯”实行“人性化”呢?如此说来,救治一个人的“人性化”,其“正义”性的意义还有多少呢?这无疑暴露了看守所的“人性化”已经是绝症了!
  刘平权所长救治绝症杀人犯没有半点错,但错在借用“人性化”来掩饰他的无奈!无奈的是,绝症杀人犯范旭东前前后后的治疗费,总计有14万多元。按照每人每月12元的医疗费标准,未央看守所所有在押人员两年多的医疗费就此花销罄净。这倒清静,两手空空了,以后谁再有病,我刘某无能为力了,“人性化”就此化为乌有,神仙怪不得!用“人性化”来拯救一个“病犯”,以后就再也没有“人性化”去救治其他“病犯”了,这能叫“人性化”吗?
  治病救人之举,本来就很崇高的了,为什么还要冠以为了“人性化”啊?激烈争论的焦点就在于此,很简单很正常的治病救人,一旦附庸于“人性化”,就被拔高到“政治层面”上来,就涉嫌炒作,就涉嫌积累政绩,就被人们所讨厌所挞伐!因为,仅仅这一次的“人性化”,就让“人性化”得了绝症,使更多的“病犯”绝望!对此,刘平权所长也许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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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5 03:00:16 | 只看该作者

中医多掌握些西医知识利己利患利业

下面引用由杨生军2009/07/24 09:09am 发表的内容:
与其一知半解不懂装懂,不如该撒手时就另请高明。
     转引一篇网易新闻论坛文章也许能比较出中医该学西医锦上添花还是更应该对真心求中医的患者真诚相待雪中送炭。
                        (交锋)14万 ...
有道理,与其中医半通不通,不如让贤于西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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