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古籍记载
⑴《周髀算经·商高篇》勾股圆方术:“请问数安从出?商高曰:数之法出于圆方。圆出于方,方出于矩”、“环矩以为圆,合矩以为方。方属地,圆属天,天圆地方”。
赵爽(君卿)注:“圆径一而周三,方径一而匝四。伸圆之周而为勾,展方之匝而为股,共结一角,邪适弦五。此圆方邪径相通之率,故曰‘数之法出于圆方’。圆方者,天地之形,阴阳之数。然则周公所问天地也,是以商高陈圆方之形,以见其象;因奇偶之数,以制其法。所谓言约旨远,微妙幽通矣。圆规之数,理之以方。方,周匝也。方正之物,出之于矩。矩,广长也”、“既以追寻情理,又可制造圆方。言矩之于物,无所不至。物有圆方,数有奇偶。天动为圆,其数奇;地静为方,其数偶。此配阴阳之义,非实天地之体也。天不可穷而见,地不可尽而观,岂能定其圆方乎?”
《周髀算经·周髀天文篇》盖天天地模型:“天象盖笠,地法覆盘。”
赵爽注:“见(现)乃谓之象,形乃谓之法。在上故准盖,在下故拟盘。象法义同,盖盘形等。互文异器,以别尊卑;仰象俯法,名号殊矣。”
⑵《吕氏春秋·季春纪·圜道》:“天道圜,地道方,圣王法之,所以立上下。何以说天道之圜也?精气一上一下,圜周复杂,无所稽留,故曰天道圜。何以说地道之方也?万物殊类殊形,皆有分职,不能相为,故曰地道方。主执圜,臣处方,方圜不易,其国乃昌。”
⑶《大戴礼记·曾子天圆》:“单居离问于曾子,曰:‘天圆地方者,诚有之乎?’……曾子曰:‘天之所生上首,地之所生下首,上首之谓圆,下首之谓方。如诚天而圆地方,则是四角之不揜(掩yan)也。且来,吾语汝。参尝闻之于夫子曰:天道曰圆,地道曰方。方曰幽而圆曰明。’”
庐辩注:“人首圆足方,因系之天地,因谓天地为方圆也。《周髀》曰:‘方属地,圆属天,天圆地方也。’《淮南子》曰:‘天之圆,不中规。地之方,不中矩。’《白虎通》曰:‘天,镇也,其道曰圆。地,谛也,其道曰方。’一曰,圆谓水也。道曰方圆耳,非形也。方者阴义,而圆者阳理,故以明天地也。”
⑷《春秋繁露·人副天数》:“是故人之身,首坌(音分fen。一说颁ban)而员,象天容也。……足布而方,地形之象也。”
⑸《淮南子·天文训》:“天道曰圆,地道曰方。方者主幽,圆者主明”、《精神训》:“头之圆也象天,足之方也象地”。
⑹《白虎通·天地》:“天圆地方不相类。”
⑺《春秋纬·元命苞》:“头者神所居,上圆象天。”
⑻《孝经·援神契》:“足方象地。”
⑼《尚书纬·考灵曜》:“天以圆覆,地以方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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