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中医药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41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不要冤杀纯正朱砂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8-24 00:15: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林中鹏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

  编者按:继今年5月同仁堂“陷汞超标危机,40种药品被曝含有朱砂”后,8月19日英国药品及保健品管理署再发警告称同仁堂牛黄解毒片等产品含有巨量的有害毒素。目前,朱砂已被美国、曰本等国家禁止入药。

  这一切,都是对中医药的误判,不仅否定了中医药学几千年的实践结果,也违背了现代科学的理论诠释和实验结果。事实上,李时珍等古代医家临床证实,凡选材道地、品相优选、加工得当、服法正确均不可能有毒。现代科学实验也证明,人服用了朱砂之后,不可能以Hg2+汞离子或S2-硫离子的方式被吸收而中毒。当然这是有前提的:所服用的必须是“纯正”朱砂而不是有毒朱砂。

  古代医家:朱砂入药应具备4条件

  朱砂,《神农本草经》称之为丹砂。晋代名医葛洪说:“丹砂烧成水银,积变又还成丹砂。”其中的“丹砂”是剧毒银朱,即今之氧化汞(HgO)。朱砂虽然颜色同前者一样,但其化学成分为硫化汞(HgS)。朱砂烧后可以变水银,但是水银加硫磺却变不成朱砂,只能变成黑色的硫化汞,俗称“灵砂”。虽然同为硫化汞,但从黑色硫化汞变成红色的朱砂却是非常困难。我国古代化学家魏伯阳掌握了这种方法,但汉以后就失传了。

  朱砂是否有毒,古代药学家争论了几千年。神农说它无毒,传说中的黄帝之师说它有大毒;著名医学家甄权持有同一观点,但另一著名医家陶弘景说它无毒,相互矛盾,分歧极大。李时珍考察的结论是:朱砂,甘,微寒,无毒。但入药应具备四个条件:

  一是道地药材的品质:李时珍认为“辰、锦者为最”。邕州(今广西)也产朱砂,当是不可入药只能用来炼水银;商州、黔州所出朱砂“内含毒气”,不可服用。二是性状:辰州朱砂出于洞中石壁的白玉床上,“小者如箭簇,大者如芙蓉”、“光明可鉴,研者鲜红”,这是朱砂的上品,方可入药。宋朝药学家雷敩说,朱砂“凡百等”,“凡砂之绝好者为光明砂”,为此可入药,其他均不可入药。原因很简单:有的有毒。三是加工工艺:李时珍认为“唯取好砂研末,以流水飞三次用”,而末砂多杂石末,不堪入药。四是服用方法:宋大医家寇宗奭(音“事”)说:“朱砂镇养心神,但宜生服。”如果炼制服用,很少不得病的。这是因为冶炼或过热都有可能使朱砂分解为氧化汞而有毒。

  综上所述,凡选材道地、品相优选、加工得当、服法正确均不可能有毒,因此,李时珍在500多年前早就得出结论:朱砂无毒。

  科学验证:服用朱砂不会中毒

  30多年前,笔者运用现代科学方法证明李时珍的结论是正确的。李时珍采取了前三条措施,保证了样品的“纯正”。取样纯正对任何矿石药都是极为重要的,但对于朱砂而言,尤其意义深远。其他矿石选材不纯只是降低了品质因素,而对于朱砂而言,所夹杂的是致人于死命的游离汞离子(Hg2+)。李时珍提出的第四点则保证了朱砂服用时不会因为局部过热而产生汞离子。30年前,我们按照这四点要求精心筛选了“纯品朱砂”进行科学实验。

  实验过程这里不赘。实验结果表明,不仅朱砂(红色HgS)无毒,而且HgS的另一个“同分异构体”的黑色HgS也无毒。众所周知,汞的绝大多数无机化合物均能形成Hg2+,因此有毒。而研究证实,人服用了朱砂之后,不可能以Hg2+汞离子或S2-硫离子的方式被吸收而中毒。当然这是有前提的:所服用的必须是“纯正”的朱砂。

  或许有人会提出问题:不被吸收,那怎么起作用呢?这是值得中医界研究的问题。笔者认为,肠黏膜对朱砂的分子“吸附”可能引起肠道复合酶活性的变化。人体中大约存在600余种酶,大部分活跃于肠黏膜。这些酶中大约有1/3是巯基酶。总之,按照中华原创医学的价值评估体系采集、服用朱砂,在有经验的医师指导下,不会也不可能出现所谓汞中毒的现象。

  勿以“有毒朱砂”  冤杀“纯正朱砂”

  然而,某报发表了一篇“调查报告”,结论是:服朱砂导致中毒“是不争的事实” (见2011年4月6日《南方周末》)。这是怎么回事?这是真的吗?我的答案是:真的。而且,实际情况比他们的调查严重得多。不过,这篇“调查报告”的作者隐瞒了一个重要的事实:这些中毒者所服用的都不是按中医传统价值评估体系优选的纯正朱砂,而是某些企业生产的人工合成的“毒朱砂”。为了追求暴利,若干年前这些企业打着“高科技”的旗号,“研究”并生产了大量的有毒朱砂并顺利地进入药品流通领域。这些“毒朱砂”的共同特点是或多或少地带有游离的汞离子或亚汞离子,以及其他复杂的汞化合物,根本不能药用,服食之后焉有不中毒之理。

  我们不反对“科技开发中药”,但不赞成草菅人命;我们不反对这种调查报告,但不赞成借机陷害中医药。我们坚决支持全面取缔“有毒朱砂”,但不赞成在没有任何科学实验证实的情况下冤杀“纯正朱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导航中医药 ( 官方QQ群:110873141 )

GMT+8, 2024-9-22 05:35 , Processed in 0.064410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