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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随证治之”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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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9 20:41: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watermark]“随证治之”释义
张效霞  山东中医药大学
笔者已撰文指出,证候并非指疾病本质,《伤寒论》中的“证”皆是指症状和体征而言的,张仲景“辨××病脉证”辨出来的是病机,而不是什么“证”(分别见本报2005.5.26,2006.3.3,2006.2.13。)。但朱文锋、朱晓华二君在《“证”概念的本义及演变》(见本报2006.8.16)一文中却云:“张仲景《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證并治上》所说的‘观其脉證,知犯何逆,随證治之’,很显然,前面一个證字,是指病变的现象,即现代所说的‘症’,后面一个證字,则是指病变的本质,即现代所说的‘证’。”仲景之本意是否如此呢?
我们先看历代医家关于此条的注释。详“随证治之”一语,见于《伤寒论》第16条。其文曰:“太阳病三日,已发汗,若吐,若下,若温针,仍不解者,此为坏病,桂枝不中与之也。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成无己《注解伤寒论》云:“审观脉证,知犯何逆,而治之逆者,随所逆而救之。”程知《伤寒经注》云:“观其脉证,随所逆以施治,此治坏病法也。”郑重光《伤寒论条辨续注》云:“末三句,乃所以治之之法,必须辨脉辨证,察其所误,今犯何逆,然后随其证而治之。”尤怡《伤寒贯珠集》云:“坏病者,言为医药所坏,其病形脉证不复如初,不可以原法治也,故曰桂枝不中与之也。须审脉证,知犯何逆,而后随证依法治之。”吴谦《医宗金鉴》云:“观其脉证,知所误犯者何逆,而随证治之,不可以成法拘也。”陈修园《伤寒论浅注》云:“观其脉证,知犯何逆,或随其发汗之逆,或随其吐下温针之逆,分各证而救之可也。”章楠《伤寒论本旨》云:“当观其脉证,细审来因,知犯何逆,随其所逆之证而治之。”在以上所引中,虽然出现了“随其证而治之”、“分各证而救之”、“随其所逆之证而治之”等字句,但若仔细加以揣摩,据文证义,就会发现它们仍然是指症状和体征而言的。这是因为中医学在历史上曾经使用过的證、候、症和由它们派生而来的證候、症候、病候、病證、病症、病征、病状等,以及现今使用的证候和症状等,都是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可以替换使用的同义词,它们之间没有本质差异。正如朱文锋教授在其主编的《中医诊断学》中所说:“‘证’是中医学的一个特有概念。在中医学的历史上以及现代文献中,对于‘证’的概念和使用不太统一,有以证为症状者,亦有称病为证者。当代中医学对于‘证’的约定:证是对疾病过程中所处一定(当前)阶段的病位、病因、病性以及病势等所作的病理性概括。证是对致病因素与机体反应两方面情况的综合,是对疾病当前本质所作的结论。”换言之,证指病变的本质这一在当今中医学界已然成为“不刊之论”的“权威”结论,并不是传统中医学之原旨,而是当代中医学的“人为”约定。因此,“随證治之”的“證字,则是指病变的本质,即现代所说的‘证’”的说法,稍微思考一下,就会发现是大谬不然的“以今证古”之论。
其次,从《伤寒论》自身来看,“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是仲景论治“坏病”思想的核心,亦是治疗“坏病”之总则。《伤寒论》明言“坏病”者,有本条和第267条:“若已吐、下、发汗、温针,谵语,柴胡汤证罢,此为坏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可见,之所以命为“坏病”,乃是因为“已汗、已吐、已下、已温针,病犹不解,治法多端,无一名可拟,故名之坏病也。”(《尚论篇》)由于“坏病”的成因不一,变证多端,所以应当察脉观证,“知犯何逆,以法治之”。“知犯何逆”即是“察其所误,今犯何逆”,也就是“辨”出致“逆”的病源、病机、病本,然后根据病机,拟定治法,依法立方,随证遣药,进行治疗。正如喻昌所言:“必辨其脉证犯何逆,然后得以法而治其逆。”这从仲景关于何者为逆的论述中,可以得以确证。如云:“本发汗而复下之,此为逆也;若先发汗,治不为逆。本先下之,而反汗之为逆;若先下之,治不为逆。”(《伤寒论》第90条)“百合病见于阴者,以阳法救之;现于阳者,以阴法救之。见阳攻阴,复发其汗,此为逆;见阴攻阳,乃复下之,此亦为逆。”(《金匮要略•百合狐惑阴阳毒病证治第三》)也就是说:“逆”是“坏于法之不对”(《伤寒后条辨》)、“由施治失宜也” (《医宗金鉴》)。救治之法,自然应该是“于临症之时,当审其形势,查其变端,知犯何经何络,何脏何腑,何虚何实,何故变逆,然后以法治之也”(《伤寒溯源集》);“详其因何治之逆,以法救之”(《注解伤寒论》)。亦即“随其病之所在而治之”(《伤寒论集注》)、“治病求其本也”(《伤寒论注》)。总之,“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这12个字,意在昭示后学:“坏病”既成,当不惧“坏病”之‘逆”,详辨脉症,探明“坏病”之由,灵活随证施治。也就是随“坏病”的病机变化,拟定治法,在法的指导下组成符合病情需要的方剂,可尽救急挽逆之能事。这不仅是仲景辨治“坏病”的指导思想,也是一部《伤寒论》的统帅与灵魂。
再次,“随证治之”一语亦见于《金匮要略》。《百合狐惑阴阳毒病证治第三》有云:“论曰:百合病者,百脉一宗,悉致其病也……每溺时头痛者,六十日乃愈;若溺时头不痛,淅然者,四十日愈;若溺快然,但头眩者,二十日愈。其证或未病而预见,或病四五日而出,或病二十日,或一月微见者,各随证治之。”很显然,“其证……各随证治之”的“证”,当是指“溺时头痛”、“溺时头不痛,淅然”、“溺快然,但头眩”这些症状而言的。如赵以德云:“夫病有定所,则可言定期。今以百脉之痛,流转无定处,故其证之发现,亦无定期。或未病而见,或数日一月而见。用是以察其病之表里浅深,出见形状,如下文之阴阳见者,随证而救之。”(《金匮玉函经二注》)尤怡亦云:“详其证,意欲食矣,而复不能食,常默然静矣,而又躁不得卧,欲食或有时美矣,而复有不欲闻食臭时……溺时头痛者,太阳乍虚,而热气乘之也;淅然快然,则递减矣。夫乍虚之气,溺已即复,而热淫之气,得阴乃解。故其甚者,必六十日之久,诸阴尽集,而后邪退而愈,其次四十日,又其次二十日,热差减者,愈差速也。此病多于伤寒热病前后见之。其未病而预见者,热气先动也;其病后四、五日或二十日、或一月见者,遗热不去也。各随其证以治,具如下文。”(《金匮要略心典》)
最后,“随证治之”与“以法治之”是古往今来两条并行不悖的治病法则。“以法治之”就是对病人所现之临床主、次证状,加以入细地搜集、归纳、鉴别、分析,由表及里,见微知著,把握病机,然后根据病机定出治则、方药。正如四川现代名老中医陈潮祖先生所云:“辨证论治是中医诊治疾病的基本原则。先是采用望、闻、问、切等方法,搜集患者现有证候和病史有关资料,再运用中医理论认识疾病,确定病机,这一过程,就是辨证。根据病机,拟定治法,依法立方,随证遣药,进行治疗,这一过程,就是论治。辨证论治虽然贯穿理、法、方、药四个环节,但因诊断疾病的关键是捕捉病机,决定治疗的关键是拟定治法,病机和治法也就成为四个环节中的关键部分。”“治疗任何疾病都要针对病机决定治法。”“使用复方治病,应该根据病情分析病机,根据病机拟定治法,在法的指导下组成符合病情需要的方剂。”(陈潮祖.中医病机治法学.成都: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1988.33~98.)“随证治之”,则有两层意思,一是随其原因为治,也就是必须“辨”出各“证”(症状、体征)的病机。如曹颖甫曾云:“太阳病,汗、吐、下、温针,病仍不解,仲师但言桂枝不中与,又曰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然未尝标明何证、何方,令人无从揣测,此当研求而得其大要,以为临证标准。假如发汗、温针亡阳,则有脉微、身寒之变,宜桂枝加附子汤;吐伤中气,气逆脉促者,宜生姜半夏汤;下之而寒水下陷,利遂不止,脉濡滑者,宜四逆、理中辈;汗、吐、下、温针之后,阳明生燥,脉洪渴饮者,宜人参白虎汤;发汗、烧针,阳浮于外,吸引少腹之气上冲,欲作奔豚者,则宜桂枝加桂汤;发汗后脐下微有水气,欲作奔豚,则宜苓桂甘枣汤。散见于《伤寒》、《金匮》者,不胜枚举,略标出之,以俟学者类推。”(《曹氏伤寒金匮发微合刊》)二是随证加减。“只要我们稍加留意,就不难发现辨证论治中始终保留着对症治疗的痕迹。如果说小柴胡汤治少阳病属于辨证论治的话,那么‘若渴,去半夏,加人参合前成四两半、栝蒌根四两’显然就是对症治疗了”。(章树林.“辨证论治”之我见[J].中国医药学报,1996,(3):4.)但是,中医学所谓的“对证治疗”,也必须切合“证”(症状与体征)的病机才行。诚如王安道所云:“识病机者,则乌头可以活人;昧证候者,则人参可以殒命。”(《砌涸集》)再推而广之,所谓的“专方专药”、“秘方验方”,也必须符合病之病机才能有效。虽然有许多专家和学者几十年来,一直耿耿于怀地强调中医也是先辨病,后辨证的,吴有性先生也早就有“能知以物制气,一病只有一药之到病已,不烦君臣佐使品味加减之劳矣”的美好愿望,但我是不相信中医有不用辨寒热虚实之病机,按图索骥,即可取效的“土单验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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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0 13:58:2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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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出,是从论坛上搜集资料后的堆砌。

这个方式也很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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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9-11 12:54:4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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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星河2006/09/10 01:58pm 发表的内容:
看得出,是从论坛上搜集资料后的堆砌。
这个方式也很好嘛。
星版:
你也来一篇,让大家见识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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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1 15:40:42 | 只看该作者

[原创]“随证治之”释义

下面引用由张仲景2006/09/11 00:54pm 发表的内容:
星版:
你也来一篇,让大家见识见识。

我的兴趣是讨论,你的兴趣是写文字。我们各自都自得其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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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9-11 19:38:06 | 只看该作者

[原创]“随证治之”释义

下面引用由星河2006/09/11 03:40pm 发表的内容:
我的兴趣是讨论,你的兴趣是写文字。我们各自都自得其乐吧。
全球中医药论坛有“星河”,那真是一景。我真不知道本论坛遴选斑竹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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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1 20:00:45 | 只看该作者

[原创]“随证治之”释义

下面引用由张仲景2006/09/11 07:38pm 发表的内容:
全球中医药论坛有“星河”,那真是一景。我真不知道本论坛遴选斑竹的标准是什么?
星河已不再是论坛版主,只是一个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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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9-11 20:41:5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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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南京陈斌2006/09/11 08:00pm 发表的内容:
星河已不再是论坛版主,只是一个会员。
星河不当版主,那真是论坛之幸,中医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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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1 22:50:4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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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OPE=五积散|12344545|威望由 0 减少至 -6|捣乱|1158016087]1、我记得曾经有二人力挺星河:秦总斑竹和坛主
2、借题发挥,不要说我不厚道,因为论坛决策人总在犯错:现在是谁任命了流氓、五积散?
3、话摆在这里,我知道非常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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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2 07:10:3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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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虽是新手,来本论坛没几天,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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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2 08:51:1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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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讲究“治未病”,你虽然来本论坛没几天,但我却瞧出了你的症结。心里不好受吧?

平时有很多这样的情形,来的病人非常希望给他剖析一番病因,但却害怕听到自己不喜欢的病症,更怕吃药。

中医对这种患者,古人云,听天命尽人事而已。这种患者一般都巴望西医的‘安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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