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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9 19:31: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古代性文化概述
王立
中国古代性文化是中华民族在长期历史中形成的性观念、习俗、行为,以及有关于性的知识、文艺、道德规范和诸般社会体制等。
中国属大陆性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由50多个民族所组成,受不同地域、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有着各具民族特色的性文化。中国各民族的发展极不平衡,虽然随着交通的发达,人员交往(包括通婚、商贸往来和争战)等民族之间的交融,在不同程度上促进了相对落后民族的文化发展,但始终不能达到同步,因而表现出一定的性文化差异。另一方面,性文化又有其特殊性,在同一时代的不同地区之中性文化便可有相当的差异,例如游牧地区一般较农业地区对性更为宽容。而即便在同一时代同一地区中也还存在着阶层上的区别,例如“士大夫-市民-乡民”之间的区别,但见于经传的通常只是士大夫的性文化观,市民的性文化观或可见于小说和野史,而乡民的性文化观却较难考查。在朝代更迭战乱饥荒时期人口大规模流动的情况下,性关系常变得松散,而在农业定居己稳定若干世代的情况下,宗族和宗教等传统势力就会给性关系带来种种难以逾越的限制。
在中国古代性文化中,由于汉族人口很多,聚居地最广,影响最大,故本篇重点介绍汉族的性文化。
自然经济和社会文化背景
汉族是中国的主体民族,占全国人口的90%以上。汉族先民曾经历漫长的原始公社时代,经过“知母不知父”的母系氏族部落阶段。至黄帝以后,转为父系氏族部落,并进人部落联盟时期。历史传说反映出,汉族远古先民包括来自羌、夷、苗、黎等不同氏族部落集团的人,经过漫长历史年代的接近、交往和斗争,逐步融合为同一族体。这一融合过程延至春秋战国时期,分布区域也扩展至东北辽河中、下游,西北洮河流域,西南巴蜀黔中,东南湖湘吴越等广大地区,在秦朝汉代国家统一的条件下,形成为汉族。自秦汉至今的2000多年间,历代都有不少汉族人民通过屯垦、移民、掳掠、流亡等方式移居边疆各地,与边疆少数民族交错杂处,共同开发边疆,其中不少从而融人当地少数民族之中。另一方面,边疆各民族内迁,与汉族杂处,往往大都融入汉族之中。由于汉族历代均占全国人口的绝大多数,故在经济、文化、政治制度等方面的发展中,起了主导作用。
古代汉族社会伦理道德和立法的基础是“三纲”和“五常”。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和“仁、义、礼、智、信”。这是汉代思想家董仲舒(公元前179一前104)根据“天人相与”的神学观点,发挥春秋时期孔、孟儒家学说总结而来,其后一直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国家观念。与此相联系的是中国古代社会根深蒂固的宗族观念。汉族通行一夫一妻制婚姻,但封建士绅阶层普遍存在纳妾现象,在亲属的亲疏观上,以父为中心。父系家族的延续被认为是至关重要的头等大事,故汉族古代的人口观主张“多子多福”。在此基础上,子对父系应尽忠尽孝,其中孝是忠的基础,忠是孝的最高体现。这种宗法制度的扩大,则表现为“子民”对最高统治者“天子”的道德规范。所以神权、政权、族权、夫权成为禁锢人们思想,尤其是禁锢和压迫女性的工具。
在高度发达的农业与手工业生产的基础上,古代中国创造了灿烂的文化,具有鲜明的特色,在世界文明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无论政治、军事、哲学、经济、史学、文学和艺术等方面,都拥有众多影响深远的代表人物和作品,其中在诸如汉文史学、文学和艺术的文献中,保存有不少性文化内容。古代科学技术如天文、数学、农学、医药学、建筑学和冶炼术等方面,都对世界科学技术的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属于古代医学分支之一的中国古代房中术,远在2000多年前的秦代前后即已基本成型,其学科内容已相当于今日的性学。
主要性文化现象
性观念 观念是一种文化的聚合与凝炼。如同世界上其他地区一样,古代中国的先民出于对自然的神秘和敬畏,也有过他们的自然崇拜、生殖崇拜和性交崇拜。据分析,当先民了解到性交与生殖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后,因种族繁衍对生产的需要,更强化了这种崇拜,从几乎遍及全国的古文化遗址或考古发掘中,都可以反映出性崇拜在古代的存在。
至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新的社会阶层的产生,社会处于变革时期,导致思想观念的活跃,形成诸子蜂起,百家争鸣的局面。这其中也包括对性观念的争鸣,并处于较重要的地位。有的学者将这一时期的性观念争鸣分为无欲论、节欲论和纵欲论三类,并认为老庄学派持无欲论,儒家持节欲论,而属于道家的杨朱持纵欲论。但他们的共同之处是都赞同阴阳天命观源于《周易》中的阴阳哲学思想,认为性行为是符合天地阴阳变化规律的大事,是每个男人和女人的神圣职责。所以我们能从《周易》中找出“一阴一阳之谓道”,“天地絪縕,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等论述。从《老子》中找出“谷神不死,是谓玄牝(指雌性生殖器官):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勤。”“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指宇宙中万事万物密不可分而又运动变化的关系)”等论述。从儒家宗师孔子的论述中找出“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上述这些论述构成了中国古代基本性观念。
婚姻 在许多神话传说和后世追述的文献中,记载着中国古代先民知母不知父的状态,亦即群婚与杂交的两性关系形式。如《吕氏春秋》所载:“昔太古常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妇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这与当时生产力十分低下,人们不得不群居杂处以共同进行生产和抵御自然界各种灾害的原始社会形态相关联。随着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私有制的出现,社会形态由母系转为父系,各种性禁忌(如月经禁忌,乱伦禁忌)的产生,婚姻规模日益缩小,形式也逐渐由群婚制转为单偶制,即一夫一妻制。在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的一夫一妻制中,一夫多妻被以不同名分的妻、妾形式保留下来并加以发展,其目的在于确立妻、妾在家庭内的尊卑地位以维护封建礼教。
婚姻在形式上,自私有制产生后曾出现过劫夺婚,即男性凭借武力(包括战争)、体力劫夺女性以成婚,但这种婚姻形式后来一般发展成假劫真婚的一种婚俗,至今仍保留千一些少数民族的婚礼中。主要的婚姻形式是通过媒的的聘娶婚以及买卖婚,或者是这两者不同程度的结合。单纯的买卖婚是将女性视如货物而标价出售,这种情况至今仍在某些地区,主要是贫困落后地区存在。聘娶婚一般都通过媒的介绍进行,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收取聘礼,履行一定的婚礼形式而成婚,这种形式一直延续到现在,尤其是在不少农村地区。如果聘娶婚中的聘礼含有收受财物的目的,则有买卖婚的性质。
离婚在中国古代又称“出妻”、“绝婚”、“来归”、“休妻”等。封建礼教规定男性可以根据“七出”提出离婚,但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又有“三不去”之说。对于女性,由于早期封建礼教的束缚不严,以及性风俗的开放,直到唐代,离婚与再嫁尚不被认为很不光彩。随着宋明理学的兴起,对女性贞节要求的加强,由女性主动提出离婚和再嫁(包括丈夫死后的再嫁)就越来越不为社会所容。
虽然历代都不乏主张晚婚的人,中医经典著作《黄帝内经》也认为虽然女性在14岁,男性在16岁时交合可能受孕而有子,但身体发育成熟的年龄为女性21岁,男性24岁。然而由于封建社会经济生产力对人口的需求,封建宗法制度对子嗣的重视,故早婚的现象很普遍,文献记载的一般女性婚龄始于13岁,男性始于15岁,并以男性稍长于女性的婚姻为常见。
性文艺 性爱是文学艺术永恒的主题,举凡音乐、舞蹈、雕塑、绘画、诗词、戏曲、小说等,都包括一定数量的含有性内容的作品。这些作品或反映当时社会的性习俗,或追求性关系中的男女平等,或宣扬性享乐。在表现方式上有的含蓄,有的直露。从而构成中国性文化中一个丰富多采的重要侧面。
音乐与舞蹈常相伴随,其中含有明显性内容的大致可分为二类。一类出现于人们的庆典祭祀活动中,如在中国内蒙、青海、新疆、四川等多处岩画中发现的古代性舞蹈形象,以及史料中记载的“桑林之舞”、“万舞”等,属原始性崇拜遗风。其中的音乐内容已难以稽考,但舞蹈的性含义多直露且夸张,对先民们来说,这是一种普遍的文化现象。据民族民俗学调查,这种现象一直残存于少数民族乃至汉族中。另一类则是追求性享乐,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帝王权贵皆可从奴婢或出身低微的女性中挑选姿色出众者加以歌舞训练,使成歌舞伎以供其娱乐和淫乱,其中最盛者,又莫过于历代帝王的后宫。
最早的雕塑与绘画,如红山文化中的孕妇裸像雕塑,新疆呼图县画中裸体男女共舞等,反映的是原始初民性崇拜内容。在西汉时期保存至今的文物如雕塑、壁画、画像砖、铜镜中,有不少男女裸体或半裸体形象,这些人物形象有武士、奴婢、猎人、杂技和歌舞演员,还包括一定数量的男女野合图,表明了当时裸体艺术的流行,一般认为,这与汉代人性开放习俗有关。从敦煌壁画中的一些人物构图来看,中国古代性开放的习俗一直延续到了隋唐。在历史上与性有关绘画中,以被称为“春宫画”的一类绘画最为著名。春宫画直接描绘男女的性爱场景,据传因缘起于帝王后宫而得名。这类绘画多以性享乐为目的,历代名画家如唐代周昉、宋代赵孟頫、明代仇英和唐寅等,都有这类画作。但春宫画盛行于明代后期,这与当时社会的享乐风气有关,不仅在宫廷和官僚豪绅之家,连民间坊肆中也十分流行,其中的精品被认为技巧上已达到相当高的程度,图中人物的形、神都刻画得十分细致而真实。广义的春宫画似乎还包括反映社会性习俗的如汉墓画像砖中的野合图,民间除凶求吉的年画,以及用于性教育目的的房中书插图和雕塑等。
中国是个诗歌的国度,历代的诗词歌赋中不乏表现男女性爱的佳作。早在先秦时期中国最早的诗集《诗经》中,就收集有许多感情真挚的情歌和男欢女爱的美丽诗篇,反映出那个时代自然、健康的两性关系,故孔子曾评价《诗经》为:“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其后,伟大的爱国主义诗人屈原在《离骚》、《九歌》等楚辞中,有对女性美的讴歌,对恋人眷恋之情的抒发。汉代著名科学家张衡以乐府形式写的《同声歌》,则描写了新婚洞房中的欢乐。唐以诗盛。唐代杰出的诗人大多创作有关于性爱的诗作,如李白的《长相思》、杜甫的《丽人行》、白居易的《长恨歌》等,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不同阶层人们的性爱生活。至晚唐以温庭筠、韩偓为代表的“香奁体”,风格则大多浓艳旖旎,香软缠绵,反映的多为当时士大夫阶层的情感,历史上这类诗作或被斥为“淫词”而不齿,或被认为宣扬了人性和对性爱生活的追求。宋以词行,在与性爱有关的词作中,有著名诗人陆游为追求真挚爱情,反抗封建礼教压迫的佳作《钗头凤》。由于当时的诗受道学影响,“言理而不言情”而词以体裁灵活,便于吟唱而成为士大夫们与歌姬舞女吟风弄月,浅斟低唱的工具,故两宋的大词家几乎无人没有这类词作。或抒发爱情,或描写色情,或表现对妓女的同情,其中又以柳永和秦观为代表。远代的文学创作以杂剧最为显著,杂剧有时又称元曲,性爱描写是其主要内容之一。这一时期出现的著名戏剧家如关汉卿、王实甫、马致远、郑光祖等,大多社会地位较低,创作题材偏重于民间传说和下层人民的社会生活,表现的多为被压迫和损害者尤其是女性的思想感情,以及男女对婚姻自主的追求,其中许多剧目如《窦娥冤》、《西厢记》等,至今仍不时呈现于舞台。
中国古代小说滥觞于六朝时期的神怪故事,成形于唐代的传奇,盛行于明清两代。唐人传奇涉及性爱者,内容多为肯定婚姻自主,强调爱情专一,宣扬人性与享受性欢乐,其中以大诗人元稹的《莺莺传》最负盛名,元代时以此改编为杂剧《西厢记》,对后世文学影响很大。中国古代的性文学,尤其是性小说,以明代《金瓶梅》为典型。该书借《水符传》中人物西门庆演义,通过描写这个恶霸土豪罪恶淫泆的一生,揭露了明代中国社会的种种病态,极具社会批判意义,但由于书中以自然主义笔法,直露地描写出西门庆及其妻妾等各色人物的性生活,自问世即被列为“淫书”而遭禁,至今仍不能足本发行。自《金瓶梅》后,明清之际还出现了一批如《欢喜冤家》、《肉蒲团》之类的色情小说,其思想性及艺术价值皆不足与《金瓶梅》比肩。清代曹雪芹所著《红楼梦》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颗灿烂的明珠,它通过对一青年男女爱情悲剧的叙述,刻画了一个封建大官僚家庭的兴衰,并进而联系着广阔的社会背景,展示出封建社会必然崩溃的历史规律。从性学的角度分析,书中充满列纯真爱情的歌颂,对丑陋的性现象的揭露和批判,以及对性心理、生理的一些准确描述。
房中术 中国古代对性问题的探讨与实践总结被称为房中术,相当于现在的“性学”(参见拙著:中国古代房中术概论,《中国中医基础医学杂志》,1996.2)。早期文献多称之为“阴道”、“房中”、“房内”,唐代文献中即记有“房中之术”,后世简称为“房中术”,含义偏重于性行为,后世则多以此指整个中国古代性学。房中术孕育与成形于诸子蜂起,百家争鸣的春秋战国至秦汉之交这段时期,距今已有2000多年,是世界上最早的性学,也是最为完备的古代性学。西汉早期,《汉书·艺工志》即将其归人医学范畴,属当时医学的4个分支(医经、经方、房中、神仙)之一,后世皆依此而行,除道教典籍中收录有一些关于性修炼(有时也称房中术)的文献外,有关房中术以具体内容基本上都在医书中。两汉隋唐时期是房中术最为活跃与发展的时期,出现了一批新的房中术著作,内容上也有一定的发展与丰富。这一方面与当时开放的性习俗有关,另一方面得益于当时道家(教)方士的盛行。许多道家(教)著名的房中家如葛洪、陶弘景、孙思邈等,又都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医家。但道家(教)方士以房中术为手段,追求得道成仙的企望,只能满足封建统治者既要纵欲,又想长生的需要,却阻碍了房中术的健康发展。宋代以后,理学兴起,儒家的地位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加强,封建礼教使房中术受到扼抑,旧的房中著作流传受阻,新的难以出现,医家只得从养生、生育的角度探讨房事,而耻于正面谈论性行为,因为“辞太近亵”。故房中术呈衰落之势,在清代最严厉的性禁锢之中几近绝迹。从学术上看,房中术的衰落也与其自身的局限有一定的关系,当因时代的限制而缺乏先进的科学实验手殷时,则只能止于对性行为详尽的观察和描述。目前,古老的房中术已与当代性学相结合,发挥着它应有的作用。
总之,拥有5000年历史的中华民族有着丰富多采而又难以尽述的古代性文化,相较于世界其他民族和地区,既有文明、开放、先进的时期,又有愚昧、落后和禁锢的时期,本文仅就此举其大要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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