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中医药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5535|回复: 6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恍若隔世的感慨——《<内经时代>补注》序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5-10-4 18:23: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恍若隔世的感慨——《<内经时代>补注》序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2ec748d0102vxrq.html
58
发表于 2015-11-17 19:33:01 | 只看该作者
脱离实践的书面考证,有多大价值。
57
发表于 2015-11-17 16:48:56 | 只看该作者
仁海中西医 发表于 2015-11-17 04:12
哈哈,所谓“英雄所见略同”。

             废除五行之后,人体就【如用塑料做成一个“人形”的皮囊,……因此,针剌身体上任一部位(除去重要器官组织、神经血管干线等之外)用泄法,都可以泄热】可以随便乱戳,而毫无感觉,没有皮了!针灸,按摩纯粹是安慰剂。
         心主神明,心主血脉,其华在面,所以,中医非常顾脸面。这是中医理论,废除五行之后,心不主神明,也不主血脉,因此,也不要脸面了!
    废除五行之后,人就是没皮没脸的人。永不脸红,不知羞耻,随便扎、戳没有感觉!

点评

五行学说没引进中医理论之前的中医们,都没有脸皮?——谬论。  发表于 2015-11-17 17:00
56
发表于 2015-11-17 16:21:09 | 只看该作者
中西医融合观 发表于 2015-11-17 16:10
与一个把肝长到脚后跟上的人讨论中医理论,岂不是三八250!

您老与其到处念叨这句话,不如说说肝到底生于何处。

点评

那不也成了三八250了吗!你自己吆喝吧!肝生在脚后跟上!还是左!  发表于 2015-11-17 16:40
55
发表于 2015-11-17 16:10:56 | 只看该作者
llyyjj 发表于 2015-11-17 07:02
“辨病与辨证相结合(病证结合),是目前中医临床之现实”,实际是自古如此,截止民国年一直是这样。建国 ...

    与一个把肝长到脚后跟上的人讨论中医理论,岂不是三八250!

点评

您老与其到处念叨这句话,不如说说肝到底生于何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1-17 16:21
54
发表于 2015-11-17 15:02:20 | 只看该作者
萧铁 发表于 2015-11-17 05:34
有两点想法。关于“辨病与辨证相结合(病证结合),是目前中医临床之现实”此一说法,暗含以前或传统不是如 ...

“辨病与辨证相结合(病证结合),是目前中医临床之现实”,实际是自古如此,截止民国年一直是这样。建国后,搞中西医结合,出现了西医大夫用西医病名套用中医处方的情况,这种直接套用,效果不好,所以提出“辨病与辨证相结合”,来指导西学中医生正确应用中医方剂。具体的办法,就是西医诊断、中医辨证。

随着中医的发展,中医的临床研究越来越多,一直以西医病名为对象,中医病名随着传染病的减少,越来越没有实际意义。西医诊断、中医辨证这种方法,就固定成为中医临床和研究的基本方法了。



53
发表于 2015-11-17 12:12:42 | 只看该作者
中西医融合观 发表于 2015-11-17 07:01
断章取义!
    仁海的意见:废除五行,五脏改西医的器官,经络不存在,三焦、气血津液是子虚乌有 ...

哈哈,所谓“英雄所见略同”。
52
发表于 2015-11-17 11:35:15 | 只看该作者
千秋雪 发表于 2015-11-17 06:00
研讨内经略无实质,连篇累牍唯多自诩。

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赵先生聪明过人,但是感觉赵先生的《内经时代》有方向性错误,考证来考证去结果把好多东西考证丢了,不知道这是他个人的悲哀还是中医经典《黄帝内经》的悲哀,不胜唏嘘感叹!
51
发表于 2015-11-17 11:25:51 | 只看该作者
中西医融合观 发表于 2015-11-17 11:01
断章取义!
    仁海的意见:废除五行,五脏改西医的器官,经络不存在,三焦、气血津液是子虚乌有 ...

呵呵。老先生,您草木皆兵了。
金栋先生做学问的,人家可能根本没顾上看辩论。
这两篇文章是以前发表过的。
50
发表于 2015-11-17 11:01:33 | 只看该作者
       断章取义!
    仁海的意见:废除五行,五脏改西医的器官,经络不存在,三焦、气血津液是子虚乌有!你废除的恰恰是中医的精华!
    请问金栋先生,你的文章是不是仁海的意见。

点评

人家这文章是2010年发表的,哪跟哪啊?  发表于 2015-11-17 17:15
呵呵。老先生,您草木皆兵了。 金栋先生做学问的,人家可能根本没顾上看辩论。 这两篇文章是以前发表过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1-17 11:25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导航中医药 ( 官方QQ群:110873141 )

GMT+8, 2024-9-21 17:29 , Processed in 0.058242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