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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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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 05:59: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请看《中医的根---再认识阴阳五行 》[复制链接] http://www.gtcm.info/forum.php?m ... ;extra=&page=14的140楼。如果属实,有戏弄众人,偏袒某人之嫌。
38
 楼主| 发表于 2015-9-4 23:39:00 | 只看该作者
谈玄说虚 发表于 2015-9-4 22:23
你的经络神经说有没有出书?

仁海,“早晚会被公认的啦,着的哪门急了  ”说话听声,“早晚”也得有个具体时间吧,如果没有具体时间,别人问你,你的职称是什么?似乎回答:教授(待批),括号里的“待批”二字,那可是耐人寻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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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4 23:29:19 | 只看该作者
杨鹏举 发表于 2015-9-4 16:47
[size=12.17391300201416px]你自己有无侮辱人的行为,你自己不明白吧?

这样听起来,还有那么点儿点儿智商
36
发表于 2015-9-4 22:23:54 | 只看该作者
googooeyes 发表于 2015-9-3 23:06
你还不如问问哥白尼发表的《日心说》有什么经济效益!!!???日心说发表几十年以后才逐渐得到承认,哥 ...

你的经络神经说有没有出书?

点评

仁海,“早晚会被公认的啦,着的哪门急了 ”说话听声,“早晚”也得有个具体时间吧,如果没有具体时间,别人问你,你的职称是什么?似乎回答:教授(待批),括号里的“待批”二字,那可是耐人寻味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4 23:39
早晚会被公认的啦,着的哪门急了  发表于 2015-9-4 23:27
35
发表于 2015-9-4 20:52:50 | 只看该作者
杨鹏举 发表于 2015-9-3 16:05
你这句话反复粘贴多少次了,你自己也不觉得烦?再回答你一次,出卖祖国利益,或者说损害国家利益,就是汉 ...

无凭无据地就可以说别人是汉奸,这样的叫受,在中国除了杨大朋,还有谁呢?这说明了什么问题?这说明这叫受的智商没法子提哟。跟你这种人在一起讨论问题,简直是被侮辱

哈哈哈,再见

点评

你自己有无侮辱人的行为,你自己不明白吧?  发表于 2015-9-4 23:22
狗乱咬人是因为疯了,仁海你是为什么呢?  发表于 2015-9-4 22:40
仁海,丢自己的脸是小事,但是作为版主,你现在是在丢论坛的脸,知道吗?  发表于 2015-9-4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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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4 20:47:59 | 只看该作者
googooeyes 发表于 2015-9-3 23:06
你还不如问问哥白尼发表的《日心说》有什么经济效益!!!???日心说发表几十年以后才逐渐得到承认,哥 ...

要是有哥白尼的贡献,目前科技如此发达,国家认可,把仁海比作哥白尼,国家认可了吗?
33
发表于 2015-9-3 23:06:31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32
 楼主| 发表于 2015-9-3 20:45:14 | 只看该作者
杨鹏举 发表于 2015-9-3 18:54
你废除五行的是文章也好,或者成为著作也罢,如果没有杂志社、出版者稿约的话,还是我原先给你出的主意:“ ...

仁海,《国医年鉴》刊登后经济效益如何?社会效益如何?把这两项指标用事实告诉诸位。如果既没有经济效益,也没有社会效益,那和“《月子》”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估计村长快找你了,“赶紧写《月子》(二)吧,村南的厕所没有手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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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那个医生写的文章会低于你呢  发表于 2015-9-4 21:04
31
 楼主| 发表于 2015-9-3 20:10:0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杨鹏举 于 2015-9-3 20:12 编辑
仁海中西医 发表于 2015-9-3 20:00
请问教受先生,什么样的情况叫汉奸?汉奸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是什么?界定汉奸的主体是谁?


只要你出卖了祖国利益,出卖人民利益,人人都可以界定,法律没有规定专门规定的主体,建国前,一个敌后武工队的队员,就敢给你来界定,就敢处理你,只要有事实存在,所以人人都可以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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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智商,还不如低能儿  发表于 2015-9-4 21:03
30
 楼主| 发表于 2015-9-3 20:05:00 | 只看该作者
仁海中西医 发表于 2015-9-3 20:00
请问教受先生,什么样的情况叫汉奸?汉奸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是什么?界定汉奸的主体是谁?

你这句话反复粘贴多少次了,你自己也不觉得烦?再回答你一次,出卖祖国利益,或者说损害国家利益,就是汉奸。

点评

如此论证,只能说明你智商低下  发表于 2015-9-4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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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3 20:00:25 | 只看该作者
杨鹏举 发表于 2015-9-3 14:49
俺那些是“烂书”凭稿约而写,你废除五行的价值“极高”,有稿约了吗?不论是汉奸,还是文化汉奸,人人 ...

请问教受先生,什么样的情况叫汉奸?汉奸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是什么?界定汉奸的主体是谁?

点评

只要你出卖了祖国利益,出卖人民利益,人人都可以界定,法律有规定专门规定的主体,建国前,一个敌后武工队的队员,就敢给你来界定,就敢处理你,只要有事实存在,所以人人都可以界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3 20:10
你这句话反复粘贴多少次了,你自己也不觉得烦?再回答你一次,出卖祖国利益,或者说损害国家利益,就是汉奸。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3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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