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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骨铮铮2002 发表于 2014-6-27 14:32 欢迎杨教授参与讨论。
杨鹏举 发表于 2014-6-26 00:43 内容发生冲突、抵触了,以“新法法优于旧法”为执行标准。因为“立法法”有相应的规定。
泰然居士 发表于 2014-6-26 02:04 法律虽说是合法的,但不一定是合理的。现在关于中医的法律,不符合中医的实际国情,不利于中医的发展提高。 ...
llyyjj 发表于 2014-6-26 01:39 建议大家讨论这个问题时,和《执业医师法》一起讨论。否则,设想和法律发生冲突时,就白说了。 法律也可 ...
太白侠 发表于 2014-6-26 01:26 由第一部《中医法》诞生于澳大利亚想到的
罗鸿声 发表于 2014-6-27 02:25 铁骨,将中药材配制成膏、丹、丸、散,你认为有效吗?
太白侠 发表于 2014-6-26 05:43 “我在美国注册公司开诊所有11年了,总体感觉就是自由,从没到哪去盖过什么章、也从没见过任何工商局、国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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