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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浅谈《内经》“热因寒用”的互文修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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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2 12:19: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浅谈《内经》“热因寒用”的互文修辞
--兼对《把“寒因寒用,热因热用”归属于反治法是错误的》一文的一点补充
彭吉勇
  《内经·至真要大论第七十四》在讨论治法问题时,有如下一段原文:帝曰:反治何谓?岐伯曰:热因寒用,寒因热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其始则同,其终则异。可使破积,可使溃坚,可使气和,可使必已。帝曰:善。这段原文中的“热因寒用,寒因热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一句是历来医家争论的焦点。在此,笔者省略罗列前人的观点,浅要谈谈个人对这句话的理解,与同行切磋。
  其实“热因寒用,寒因热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一句是用一种叫做互文的古汉语修辞手法写作的。
  互文,简单地讲,就是在古汉语诗文词句中,相临两个或几个字词或句子相互之间协同互补,而组成一个或几个意思相对完美的词句文意等。比如说:奇山异水。因为奇与异互文,山与水互文,而且这四者之间还要进一步互相融合理解。因此不能理解为山奇,水异;而应理解为山水都奇异。又比如说: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物与己互文,喜与悲互文,而且这四者之间还要进一步相互融合理解。因此不能理解为不要因为外物而喜,不要因为自我而悲;而应理解为不要因为外界事物的影响而或喜或悲,也不要因为个人处境的好坏而或喜或悲。“热因寒用,寒因热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也是用互文修辞手法写作的。只不过相对于前面的两个例子而言,本句的互文要复杂一点。本句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热因寒用,寒因热用;第二部分为:塞因塞用,通因通用。结合医理与古汉语的互文修辞,笔者认为应该这样理解本句:1.这个句子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的因与用的位置都是固定不变的,因此在此句中不需考虑因与用的互文问题,而且因与用互文这与医理也不通。2.此句第一部分中的热与寒互文,因此与之对举的第二部分的塞与通也互文,同时前者中的“热寒与寒热”与后者中的“塞塞与通通”也形成互文。因此本句中的“热与寒”,“塞与通”前后相互互文之后,可以得出如下八种“因与用”之间的正确关系:即“热因寒用,寒因热用,(热因热用,寒因寒用,塞因通用,通因塞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其中括号中的“热因热用,寒因寒用,塞因通用,通因塞用”是《内经》作者想通过互文修辞暗中表达而没有明文表白的意思,笔者在此把它们一一补充了出来。
  至于为何存在经文中未明确提出的“热因热用,寒因寒用,塞因通用,通因塞用”,限于篇幅,笔者在此难以三言两语讲清,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种“因与用”之间的正确关系都是客观存在的关于治法与用药问题之间的正确的关系。其实,历代医家对原句分解后的部分文句及其引申发挥后的注解之中早已经在理论与临床上都说得很明白了。在阅读前人的这些论述时须要注意的是,由于他们没有考虑到互文修辞的问题,在理解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片面现象,所以他们有时为了在争鸣中使自己的观点比较成“系统”,也不免存在一些缺乏临床实际的牵强附会的猜测性言论。笔者必须在此明确指出的是,历代医家有关“热因寒用,寒因热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及其引申发挥后的争论为什么总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而同时又难以相互之间达成比较让人信服的统一观点呢?究其实,主要原因在于他们没有仔细考虑在此存在着互文修辞的问题,所以忽视了对于“因”而采取的正确的“用”,确实存在着以上的八种情况,而不只是四种情况,而且从这八种情况还可以进一步引申发挥出千千万万的“因与用”之间的正确关系!
  笔者曾经在《把“寒因寒用,热因热用”归属于反治法是错误的》一文中写到过如下这些文字:“联系《内经》此段原文的上下文,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无论正治还是反治都是‘热因寒用,寒因热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在此,《内经》作者写此段文章的言外之意是:对于针对病因所制定的正确治法而言,从法相对于逆法而言比较特殊,但是作为针对病因而正确用药的两种方法而言,正治与反治在本质上是一样的,二者本身并无任何不同之处,即相同的用药方法在逆法的指导下使用则称为正治,而在从法的指导下使用则称为反治。”遗憾的是,笔者当时一时“疏忽”,没有对“无论正治还是反治都是‘热因寒用,寒因热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一句作出明确的阐释,引起一些读者的误解,笔者现做此文对此句进行注解。B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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