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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政府尽快为中医单独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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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0 08:58: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呼吁政府尽快为中医单独立法
中医,作为中华民族独特的医疗体系,应当有别于西医和现代医学,不能用整齐划一的管理模式采用同一个法律来管理,而应尽早建立单独的,有利于祖国医学自身生存发展的法律作为保障。
中医人员应当从目前的《执业医师法》中解放出来,应采用适合中医职业自身的生存模式。中医医生,无论走到哪里,不用任何仪器设备,只用“四诊”、纸、笔,在自己头脑中“辩证”,便可疹病开方,只用火罐瓷勺,便可拔罐刮痧,只用两只妙手,便可按摩推拿理疗,如果再带上银针和艾绒,那就如虎添翼,无论走到哪里,都可以为群众解除病痛疾苦,而且往往多是义务行医,疗效奇特。一部《执业医师法》,把中医人员几乎划地为牢,或者剥夺行医权利终身,把稀世秘传的妙招奇术打入冷宫,而且后继无人。此言论的理由是:考核医师,必有西医内容,而有些固执的老中医人员,宁可不当医生,也不接受带有西化改造中医性质的考试,再说,这些老顽固,多数已接近晚年,中医所学各有专长,考试复习已经无能为力。忍气吞声地被政府所淘汰,虽然在当地深受百姓的欢迎和拥戴,可是却无法迈进合法的门槛,为了不担罪责,只得接受罢免,弃医改行。
中医应当尽快从被西化、被改造、被结合的错误路线中扭转过来。中西医结合目标虽然远大,大到与实现共产主义有相似之处,但是,目标终归是目标,画饼不能充饥,现实没有达到预想的条件,如果强行冒进,脱离自然法则违背自然规律,结果只能空耗国家的人力、物力、财力,而所取得的成效甚微甚至得不偿失。比如1958年的“大跃进”,1960年的“共产风”,中西医结合的进程也是在那个时期开始的,实践证明,“大跃进”实属冒进,“共产风”使国家和人民遭受了历史空前的巨大灾难,而中西医结合,50年岁月已匆匆过去,其结果只是人为的混合与撮合,强制性的、机械性的、片面性的、主观性的痕迹处处可见,“一刀切”的后果,使中医事业萎靡不振,步入低谷。建议政府单独为中医立法用法律保护中医,停止强行与西医结合,停止用西医改造中医,提倡中西医共同发展,支持中西医的自然融合。把中医当作濒危动物一样进行生态自然保护,使其在最短的时期内修养生息,恢复元气,以实现真真正正的“继承与发扬中华文化”遗产。比如把“端午节”和“仲秋节”作为法定节日,便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回归在立法方面的实际行动,这要比空喊口号来得实惠,也让百姓们拥护和赞成。
中医人才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就目前的形势,中医底层人才在法律面前在政策面前显得无能为力,有志于中医事业的人,大多感到懊悔寒心、心灰意冷或者提心吊胆,一个“非法行医”的罪名,如同一场严霜,使中医园林的苍松翠柏经受严峻考验,使新生的嫩枝花草丧失生命力。中医目前青黄不接,后继乏人,再不保护不扶植,唯恐悔之晚矣。应当立法保护用中医的方法进行医疗活动,但是,界线只有一条,以赢利为判别标准,只要是非赢利性的,义务的,是以救死扶伤,无私奉献为动因的医疗活动,就不应视为违法,就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和支持,而那个医师资格证,只应对获取钱财者加以约束,在义务医疗中,不需要资质,在老百姓当中,擅长中医独特专长者遍地都是,他们的独到技巧,不能用考试大纲来衡量。当真正到了紧要关头,群众中蕴藏的奇方妙术不次于当今的西医。或者少花钱或者不花钱都能治好病。而发生医疗事故的机率要比医院少得多,老百姓当中,自发的互助形式的医疗行为几乎不存在医疗事故,因为他们有成熟的经验。
对于中医爱好者和中医师承的学徒人员,法律应当高看一眼,重点加以扶持鼓励甚至奖励,这是一支不可小看的生力军。中医学院毕业的学生,多数改弦易辙,余下的也是满脑子的西医框架,尚且中医就业工作又十分难找,国家这方面的人才培养的每年不少,然而成材率却很低,那么,未来中医的继承人,就显而易见的落到了现有的师承学徒和中医爱好者身上,这是一支不可低估的群体,这个群体不马上用政策用法律加以保护和扶植,恐怕用不了几年,也将消声匿迹不复存在了。因为人们已经看不到中医将来的希望与光芒。则不愿意也不敢涉足中医医术,对中医失去信心失去兴趣了。也难怪在网上有人高喊:中医已经到了高唱《义勇军进行曲》的时候了。面对自己的国家政权悲愤地要唱这首歌,言论实属偏激又过分,但是,作为中医人报效祖国热爱事业的赤子之心和拯救中医的迫切之情是可以理解的,是难能可贵的。
对于中医医生自己制药,自己经营药剂,这一延续几千年的中医生存形式中医业医之道,必须加以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不然,中医与中药脱节,中医与制剂脱节,无异于把中医拦腰斩断,使其无用武之地,甚至绝其后路。试想,中医医生不认识中药材,中医医生不会制剂,理论与实践脱节,中医将变得不伦不类;经营中药的人员不懂药理可以,进行中药制剂者不懂医理药理是绝对不行的,外行炮制的药剂,其疗效怎能令人信服?再说,每个患者的病情都不可能完全一样,病症是千变万化的,中医制剂必须是即时的效果最好;中成药的种类再多,也无法满足临床实际需要,中成药的疗效无论广告上说的怎么玄乎怎么神,其实际作用都会大打折扣,远不如随时现配现制的药剂作用力大,疗效突出,这一点,任何一位中医人员无不知晓。只有国家法律不知政策不知,偏要割裂开来,强加限制。
中医是一门独特的学科,不能用对待西医的法律来对待中医,用管理西医的法规生搬硬套中医,削足适履,只能把中医卡死,引向穷途末路。
在网上各论坛,人们把中医的衰落现状归咎于中医理论的陈腐和中医人员的守旧,这是没有真正找到中医衰落的根源所在。中医在中国,兴盛活跃几千年保护着人民的健康,为什么到了现代反而被唾弃被冷落,根本原因就是政策法规偏离了正确的轨道,用西医的模式管理中医,导致中医岌岌可危。多年来,不合理的政策法规造就了中医今天落后萎缩的可悲局面,“解铃还须系铃人”,希望国家立法机构面对现实,反思过去,总结教训,从中医的特点和国情实际出发,制定出一部能够经得住实践检验的中医法律。如果将来有了中医自己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中医才能走上长治久安、健康发展的道路。
13
发表于 2009-1-29 09:43:09 | 只看该作者

呼吁政府尽快为中医单独立法

中国的口号是国际上有名的 我们还在牙牙学语的时候 就有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口号了..........................................
12
发表于 2009-1-29 09:11:28 | 只看该作者

呼吁政府尽快为中医单独立法

    国务院认可的“新医改方案”中强调“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这该是立法的机遇。过去有20%的人"人死了,钱没花完”,有80%的人,"钱没,花完,人死了”,金融危机对廉价高效的中医也是一机遇,要立法解决“人活着,钱没了”是当务之急。
   
   
  
11
发表于 2009-1-26 23:03:11 | 只看该作者

呼吁政府尽快为中医单独立法

建议成立国务院卫生工作委员会,下辖中医部[包括各民族医学]与西医部,以体现“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总方针”,楼主是这个意思吗?
10
发表于 2009-1-24 20:41:45 | 只看该作者

呼吁政府尽快为中医单独立法

为什么要以西医的管理法则来硬套中医,源头在哪里?
9
发表于 2008-10-8 22:49:05 | 只看该作者

呼吁政府尽快为中医单独立法

    是啊。试想,中医是文明生活、健康保健的社会财富。一条欲加之罪“非法行医”本来为昂贵医疗开道的,不想倒让政府名声受损,人民利益受害,医患关系紧张。连倡导体育的人士也畏首畏尾起来。
   现在应当从成功奥运中得益,26日起让青少年学生从慢跑中率先健康起来,接着带动全社会学雷锋般贯彻华佗“户枢不蠹”的科学中医观。
8
发表于 2008-10-8 21:40:49 | 只看该作者

呼吁政府尽快为中医单独立法

现在不认识中药的中医比比皆是!这是不应该的,但是就是事实!这是人为造成的,制定中医药政策的专家学者造成的,楼主不能认为是政策造成的!
  现在,国家已在制定“中医药法”,据说又是由某某博士负责,不知道要设多少门槛,民间中医,自学中医都要经过国家统一考试,等于还是要按一个标准来规范流派众多的中医,要想干中医,快去考试吧!
  国家领导没有一个希望中医万马齐喑的!他们都希望中医药事业发达繁荣!全国人民也是盼望中医药事业繁荣发达,大家都能受到实惠!
  可惜现在连感冒发烧也是排队看西医!
7
发表于 2008-10-8 21:31:12 | 只看该作者

呼吁政府尽快为中医单独立法

水至清则无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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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8-10-8 21:27:58 | 只看该作者

呼吁政府尽快为中医单独立法

在网上各论坛,人们把中医的衰落现状归咎于中医理论的陈腐和中医人员的守旧,这是没有真正找到中医衰落的根源所在。中医在中国,兴盛活跃几千年保护着人民的健康,为什么到了现代反而被唾弃被冷落,根本原因就是政策法规偏离了正确的轨道,用西医的模式管理中医,导致中医岌岌可危。多年来,不合理的政策法规造就了中医今天落后萎缩的可悲局面,“解铃还须系铃人”,希望国家立法机构面对现实,反思过去,总结教训,从中医的特点和国情实际出发,制定出一部能够经得住实践检验的中医法律。如果将来有了中医自己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中医才能走上长治久安、健康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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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8 21:22:33 | 只看该作者

呼吁政府尽快为中医单独立法

中医目前青黄不接,后继乏人,再不保护不扶植,唯恐悔之晚矣。应当立法保护用中医的方法进行医疗活动,但是,界线只有一条,以赢利为判别标准,只要是非赢利性的,义务的,是以救死扶伤,无私奉献为动因的医疗活动,就不应视为违法,就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和支持,而那个医师资格证,只应对获取钱财者加以约束,在义务医疗中,不需要资质,在老百姓当中,擅长中医独特专长者遍地都是,他们的独到技巧,不能用考试大纲来衡量。当真正到了紧要关头,群众中蕴藏的奇方妙术不次于当今的西医。或者少花钱或者不花钱都能治好病。而发生医疗事故的机率要比医院少得多,老百姓当中,自发的互助形式的医疗行为几乎不存在医疗事故,因为他们有成熟的经验。
4
发表于 2008-10-8 21:17:28 | 只看该作者

呼吁政府尽快为中医单独立法

中医人才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就目前的形势,中医底层人才在法律面前在政策面前显得无能为力,有志于中医事业的人,大多感到懊悔寒心、心灰意冷或者提心吊胆,一个“非法行医”的罪名,如同一场严霜,使中医园林的苍松翠柏经受严峻考验,使新生的嫩枝花草丧失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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