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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各位说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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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8 17:01: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李高令先生的“物品组合”,完全可以不认为是药物,只是几种物品组合起来,然后对一些物理、化学因素在机体产生的效应而不是疾病进行保护和干预而已。与什么法律法规可以完全脱开干系。
即使是所谓的药物,我们对药物的认识非常粗浅,为什么不抱着一种宽容的态度来对待他呢?再说一句,万一他的东西是真的有效呢?
而且就我以一个中西医医生的角度看,他的“物品组合”是完全有道理的,是可以有效的,是可以使用的。为什么不可以用各种方法去帮助那些受到伤害的人解除痛苦呢?
正像一个人溺水了,我们还要看施救者的救人方法、游泳姿势是否规范来决定他是应该受到表扬还是谴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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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7 08:49:39 | 只看该作者

我对各位说几句

下面引用由医林春风2008/07/16 08:51pm 发表的内容:
弄个食字号先卖卖,
是中国的现状。。
是的。药字号也好、食字号也罢,反正都是为了帮助人们摆脱痛苦或饥饿,摆脱饥饿的可以用,摆脱痛苦的为什么不能用?
如果真的有好的可以使人摆脱痛苦的东西被有关部门拒之门外,视人们的痛苦而言他,不是他们的“不作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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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7 08:42:51 | 只看该作者

我对各位说几句

下面引用由中医局密使2008/07/16 08:28pm 发表的内容:
好一个物品组合,这一招可救活多少民间中医呀!!!!!
这个概念值得推广!!!!
中医药发源于民间、发展自民间,中药本来就是从我们老祖先寻找食物的过程中发现的,更多的是“药食同源”、“药物(物品)同源”,如果非要把一些东西冠以药品的话,那么,我们好多的食品(包括物品)就要重新审定了,一些商店也会以非法经营“药品”被问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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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6 20:51:33 | 只看该作者

我对各位说几句

弄个食字号先卖卖,
是中国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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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6 20:28:57 | 只看该作者

我对各位说几句

好一个物品组合,这一招可救活多少民间中医呀!!!!!
这个概念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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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6 08:52:50 | 只看该作者

我对各位说几句

下面引用由炎黄子孙2008/07/06 10:02am 发表的内容:
在洋中药大举进攻面前,我们国家要怎么应对这一严峻的形势?
让13亿已经得到解放的民众,各尽所能,为国出力,为民服务?
还是静下心来,听一听科学最前沿的学术界怎么理解吧,
“谁叫你要出生在------中国----- ...
是值得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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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4 10:03:36 | 只看该作者

我对各位说几句

物品组合,食品组合。
都是难得的好名字。
悲哀..............................................
中国中医药己到了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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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6 10:02:07 | 只看该作者

我对各位说几句

[这个贴子最后由炎黄子孙在 2008/07/06 10:04am 第 3 次编辑]

在洋中药大举进攻面前,我们国家要怎么应对这一严峻的形势?
让13亿已经得到解放的民众,各尽所能,为国出力,为民服务?
还是静下心来,听一听科学最前沿的学术界怎么理解吧,
“谁叫你要出生在------中国------?”
何大棒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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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6 09:05:05 | 只看该作者

我对各位说几句

我们对红莎草、再来、再未、再米帮派的质疑感到胸闷:
请红莎草看仔细,虽然你没有责任去认证:
1、李高令的烧伤方,我们不能否认它的效果,但也不相信它有这么神奇。
【祝贺你。一般不求甚解的人都会这么说。他们不相信事实,却不去调查就发言。勇气值得全论坛学习】
2、关于中药组方,可以在个人或者医院使用,禁止上市宣传流通,这些国家法律有明确规定。换言之,没有批准文号的药品上市流通就被认定为假药。这就是法律,没有讲价的余地。
【我们没有否认法律禁止假药流通,而且从来也没有流通。王耀勋先生讲得好,我们宣传定位有问题,我们现在纠正:我们称自己的复方人造皮为秘方,不再称药,是物品组合,是几十种纯中药组成的物品组合,可以治病,但目前不是药。是不是药,以后请国家来定义】
3、关于民间秘方认定问题,国家也没有这个能力逐一给予鉴定,就在这个论坛上,号称拥有“秘方”拥有几个甚至几十个秘方的大有人在。
【我们只想借助这个特殊的物品组合弘扬中医。关于红莎草提出的号称拥有“秘方”拥有几个甚至几十个秘方的大有人在,想必红莎草有一大堆事例。要不然没有事实,总版主不会这样斩钉截铁的告诉、大家混淆视听。那么,我们要问:请红莎草举例:哪一位象李高令家族一样,家里的秘方被人民政府、机关党报认可并报道过?哪一位象李高令的外公一样受到市长的嘉奖(1959年青岛李慕市长奖给李高令的外公一枚大红毛主席像章)?哪一位秘方拥有者象李高令一样建了自己的博客,在全球四年分文收入没有的为了中医发展鼓与呼?……】
听说,李高令家的秘方(物品组合)和全球中医药论坛的争议已经被贴在了美国、加拿大的官方网站。我们现在正在努力找人,试图下载下原发布界面。
我们感谢发布的朋友。我们现在不想……
请红莎草、再来、再未、再米帮质疑青岛人民政府和党报报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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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4 15:33:08 | 只看该作者

我对各位说几句

无论报刊杂志,还是网络电话,都是真假好坏的宣传评价阵地和手段,并是政府部门信息的源泉,亦是人民大众建言献策的途径;为中医药创新发展的建言,是人民的需要和权力,亦是中医药媒体的责任和义务,同样是国家制定政策的依据;认为李高令先生的贴子是广告,是师古又泥古的表白,说明自身没有创新,又没有机遇和灵感达到一个新的水平,但愿求实奋进,为中医药的创新发展建言献策,为人民健康长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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