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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小柴胡汤“蒙冤”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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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4 00:58: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对小柴胡汤“蒙冤”的思考
  思考一:滥用小柴胡汤是造成悲剧的主因
  重视两种科学观的不同:对中药的研究与应用,不但要重视西医的理论而且要重视中医理论:中医和西医是两种不同的科学体系,西医理论接近于现代科技,备受人们重视,是理所应该的。而中医理论成熟于古代,往往难于理解,甚至被否定其科学价值。研究开发中药往往重视现代医学的理论,而忽视中医的理论,应该引起人们警惕。有地滋用小柴胡汤治疗慢性肝炎、肝硬化的研究,其科研设计、方法、完全符合西医的科研要求,其科学性似无可怀疑。但中医的辨证论治体系是通过患病人体的症状反应,经过长期临床实践总结出的具有普遍规律性的科学理论,是经过了几千年临床考验的。如果不根据症状反应用小柴胡汤,又长期服用一个方药,就脱离了中医辨证论治理论。特别是小柴胡汤出自于《伤寒论》,《伤寒论》则是中医经方的辨证论治体系,更讲求辨方证。书中提出了“病皆与方相应者,乃服之”(《伤寒论》第317条),即指出:临床用方必须辨清其适应方证,即“有是证,用是方”。有地滋强调:“慢性肝炎肝硬化患者有关小柴胡汤的‘证’消失了,还要继续长期服用小柴胡汤”、“汉方非常安全,长期服用也没有问题”,误导人们滥用小柴胡汤,不遵守“有是证,用是方”方证对应原则,是造成悲剧的主要原因。
  实际有关小柴胡汤的使用注意事项,早在《伤寒论》已有说明,如第97条:“血弱、气尽、腠理开,邪气因入……往来寒热,休作有时,嘿嘿不欲饮食……小柴胡汤主之。服柴胡汤已,渴者属阳明,以法治之。”即服小柴胡汤一剂后,证变了,所用的方药也要变化。以法治之,即渴者属阳明病,治用清阳明热的白虎、承气等。应根据证用方,即绝不能再用小柴胡汤了。中医治病,不论是急性病还是慢性病,皆是服一次药即看变化,根据症状变化而变换方药,不允许长期服一个处方,一方到底。由临床经验也可知,不论是急性病还是慢性病、不论是感冒、肺炎、肝炎、胆囊炎、胃炎……患者都可能出现小柴胡汤方证,用小柴胡汤治疗肯定有效。但不根据患者临床症状,一见感冒、肺炎、肝炎、胆囊炎、胃炎……不见小柴胡汤方证就用小柴胡汤治疗那必然无效,而且还必会伤害人体。
  思考二:中药必须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应用
  必须重视中西医的用语不同:副作用一词来自于西医科学体系,其词义《辞海》谓:“①泛指在主要作用之外的作用,多指不良反应。②药物不良反应的主要类型之一,指药物在防治某些疾病时发生的不需要的药理作用,而这些作用别的场合可能有用,如阿托品抑制唾液分泌的作用,在流涎症为治疗作用,但对消化性溃疡便成为口干的副作用。副作用-词有时也用来泛指任何类型的药物不良反应。③化学上副反应的别名。”以上也提到,一些人认为,凡是药物都有副作用,是西医理论的观点,副作用一词适用于西医。而中医是根据症状反应用药,又认为凡是药皆有毒。《淮南子》谓:“神农尝百草……一日而遇七十毒”。《周礼》谓:“聚毒药以共医事”,这里的毒药为中药的总称,毒性即为药物。明代张景岳认为:“药以治病,因毒为能,所谓毒者,因气味之偏也”。中医的理论是来自长期用药的经验总结,《汉书•艺文志》曰:“经方者,本草石之寒温,量疾病之浅深,假药味之滋,因气感之宜,辨五苦六辛,致水火之齐,以通闭解结,反之于平。及失其宜者,以热益热,以寒增寒,精气内伤,不见于外,是所独失也。”中医治病的实质,是以药物之偏,纠正疾病之偏,以毒攻毒,不能失其宜。日本的“小柴胡汤副作用死亡事件”实质,是违反了中医辨证论治的原则,违反了经方“有是证,用是方”必辨方证的原则,用药“失其宜”,造成患者“精气内伤,不见于外,是所独失也。”而没有副作用概念。有地滋用小柴胡汤治疗慢性肝炎、肝硬化时,当患者没有了小柴胡汤对应证后仍给长期服用,这当然是服毒药,不能治病而是添病,岂能称是副作用?这里西医、中医的药理概念存在明显不同。因此,副作用一词是西医药理论的用语,不适用于中医药理论用语。中医把误治服药称之为“独失”。此用语已引起国内一些科技研究者、专家的关注,趋向于把不正确服用中药造成的后果,称之为药害。
思考三:从“小柴胡汤事件”中引取教训
  要分清问题性质的不同:关木通、关防己引起肾损害,报道后引起人们注意,经进一步查为300年前误用品种,称其为问题药,“定罪”事实清楚。而小柴胡汤为中药复方,中医据证用方几千年,不存在什么副作用问题,即便按西医实验室研究,小柴胡汤的副作用比干扰素明显小,没有确凿的证据说其造成了间质性肺炎,在日本并没有给其“定罪”。但目前,不论是西医、中医皆未把小柴胡汤与关木通、关防己同视为问题方药,主要是由于在日本产生的“小柴胡汤副作用事件风波”中日本的媒体和厚生省误导起了主要作用。试想,如果按照有地滋们的研究方法应用小柴胡汤和经方,又按照日本的厚生省、媒体那样对待小柴胡汤和经方,那么《伤寒杂病论》的方剂无一不会出现副作用和不良反应甚至死人;由于这些经方都与关木通、关防己同列,所以中医将无方无药可用。因此,我国的科研和管理部门及媒体都必须重视中医理论,从“小柴胡汤”事件中引取教训,分清问题的性质,慎把小柴胡汤与关木通、关防己同列,不要重蹈日本媒体厚生省误导的覆辙。
评 论:不应被漠视的证实
毕全忠
  时尚的东西见多了,热闹得太久了,人们就会麻木。因偏见而被轻视的东西,被冷漠久了,也会使人麻木。后一种麻木往往包含着危险。人们对中医经络学说的态度就是一个例子。
  中医最重要的理论基础之一是经络学说。中医经络学说认为,人体存在经络系统,它是人体气血往来循行的径路。它内连五脏六腑,外通关节皮毛,连接肢体,是一个完整的网络,把全身各部分连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经络学说是中医系统论的集中体现。所以,中医治病,往往是内病外治、外病内治,头疼医脚、脚疼医头。中医治病,无论开方下药还是针灸、推拿,必定要循经络,否则达不到预期的疗效,甚至还会治坏。两三千年来中医之所以行之有效,就是因为有经络学说作指导。《黄帝内经》说:“经脉者,所以能决生死,处百病,调虚实,不可不通。”所以后来有医者说:“凡治病不明脏腑经络,开口动手便错。”
  经络学说至迟在战国时期就已经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成书于战国时期的《黄帝内经》已用这个理论体系来论说病因、指导治病。自从西方科技尤其是西医传入中国以来,经络学说就遭到质疑。西医和西方科技是“实验科学”,讲究“眼见为实”。他们解剖人体时,从未发现有什么经脉系统。因此,科技界绝大多数人一直否定经脉的存在,并以此为据,斥中医为“不科学”。中医对这种质疑和责难无法辩说,只能嗤之以鼻。尽管经络学说中医仍在运用,却被“新派人士”冷淡、漠视久了。直到二十世纪晚期,科技人员经过长期的研究终于证实,人体在血液循环系统、神经系统、淋巴系统等以往被现代科技确认的八大系统之外,确实还存在着经脉系统,并且运用电子成像技术让人们看到了人体内的这个系统,其数目及分布、走向和穴位的部位,与两千五百年前《黄帝内经》中所说的完全一致!你说中医理论科学不科学?
  自从现代人体生理学、人体解剖学建立至今,从未说过人体内存在一个经脉系统。现在证实人体内确实存在这个重要的经脉系统,这本来是一个重大的科学发现,其意义之重大,决不亚于很多获诺贝尔奖的重大发现。近、现代科学家没有发现经脉系统并不是因为他们粗心,而是因为他们解剖的都是死尸,而经脉系统只存在于活人体中,人死,经脉就消失了。这对中医来说是常识。经脉系统与人的生命过程是紧相关的,是生命过程的重要表现,这就更说明经脉学说的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广阔的应用前景。人类生理学、人体解剖学等生命科学应该改写了。
  这样重大的科研成果,按理说应该引起震动,引起人们尤其是科技界对经脉作进一步研究的重视,引起人们对中医甚至是对中华传统文化的重新认识。可是,除很少的人注意到这个发现并引起他们的兴奋之外,其他什么也没有发生。生命科学还是按原来的讲,按原来的写,世界还是原来的样子。可悲的麻木!可怕的麻木!
  想到前年“非典”流行,西医没有有效的治疗办法,而中医却有有效的预防和治疗办法,而且不留后遗症,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可是,人们也没有因此而受到应有的触动,麻木得就像没有这回事似的。不少自鸣得了“科学真谛”的人,至今还在念念有词:“中医不科学!”对中医的偏见、冷漠、麻木见多了,自己也会麻木起来。对麻木的麻木,可就是危险的麻木了!(据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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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7 13:58:35 | 只看该作者

对小柴胡汤“蒙冤”的思考

写得好呀,是要总结一下
19
发表于 2007-3-27 22:22:14 | 只看该作者

对小柴胡汤“蒙冤”的思考

阴阳调和才是中医的根本,有病的时候阴阳失调需服用药物来达到目的,若滥用中药,是万万不可的
18
发表于 2007-3-27 16:38:43 | 只看该作者

对小柴胡汤“蒙冤”的思考

各位仁兄:
  小柴胡汤一方出自张仲景的伤寒论,此方甚效.
然此方一旦用错,则后果惨重.
  以经验谈之,用此方之前,必先观病者舌苔,若
舌苔白滑,说明病人腑中邪火未消,且胸中感寒
气,则用此方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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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4 14:21:29 | 只看该作者

对小柴胡汤“蒙冤”的思考


应当清楚
不要片面的理解中药现代化。
(转载自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815389.html?si=4)
从中药现代化多年实践来看,基本思路是按西医科研途径,主要采取数量化、客观化办法,通过动物实验与数据统计,搞清中药的化学成分,提取有效物质,制成类似西药的专治“某种病”的“新型中药”。采用这种方法,若是借以从中药中开发出新西药,无可非议;但若将其作为中药现代化的主要甚至唯一途径,其结果不是中药现代化,而是中药的西药化。
如被称为中药现代化 “王牌”成果的“青蒿素”,虽提取自中药青蒿,但提取出的“青蒿素”已不具备中药的药性,不能参与中药处方的配伍,已不再是中药,属西药范畴。又如,1992年比利时一诊所开出减肥“中药”“苗条丸”,患者服用一年多,一半人出现严重肾病,经研究发现是药中所含马兜铃酸成分所致。这被西方舆论大肆宣扬为所谓中药“马兜铃酸肾病”事件,使中药形象大为受损。其实,这是中药成分化并将中药当作保健食品长期食用的结果,它恰恰违背了中医辨证论治的根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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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4 14:14:03 | 只看该作者

对小柴胡汤“蒙冤”的思考

值得深思
中药应当尽量在中医理论的指导下正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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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11 19:10:31 | 只看该作者

对小柴胡汤“蒙冤”的思考

谢谢大家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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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8 23:13:13 | 只看该作者

对小柴胡汤“蒙冤”的思考

我看了楼主的报告,心血沸腾,中医的存亡就是在我们这班热血男儿头上了!大家努力吧!
13
发表于 2006-8-5 10:01:20 | 只看该作者

对小柴胡汤“蒙冤”的思考

说得好!
12
发表于 2006-8-4 11:59:47 | 只看该作者

对小柴胡汤“蒙冤”的思考

楼主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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