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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中医药科研要有可持续发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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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2 22:02: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医药科研要有可持续发展观
王旭东   南京中医药大学
  全球性的中医药热正在升温,然而作为国粹的中医药在我国却日渐式微。虽然政府、社会及相关部门也都采取了许多措施,无论是在政策上还是在经费上,对中医药发展的扶持力度都不小,可是整个局面仍无法避免日渐萎缩之势,长此以往,中医药事业就会真的成为“遗产”,要进入博物馆供人瞻仰了。其中的原因很多,而中医药科研方面的问题,以及由此导致的不良效应是其中的重要因素。
  发展中医药是政府的一贯方针,多年来,中医药现代化成了中医药科研的指导思想,这一出发点本来是正确的,但是,有人对现代化的理解却一直陷于误区。如认为中医药的现代化就是以现代语言解释中医药的科学内涵;或用现代科学技术研究、分析和证实中医药的正确性;或认为中药现代化就是要提取中药的有效成分,搞植物提取物,或在传统中药中分析、提取出单体物质,再走化学合成的道路,认为这些就是与国际接轨,并将美国FDA的认可作为进入世界医药市场的标志。
  这些认识从根本上忽视了中医药的基本规律,抹杀了中医药与西医药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体系的区别,没有区分开中药、植物药和天然药物的概念差异,过分强调研究中医药的所谓“本质”(实体本质)、有效成分,过分强调微结构的认识,注重分离提取,将活泼生动的中医药体系分解得支离破碎,阉割了中医药的灵魂,这造成了中医药界的思想混乱,影响了中医药的教学、科研、临床。不少专家指出,如果再这样下去,最终将会导致中医药消亡。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在中医药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欢迎的今天,我们国内自己的研究机构却连续报道说,中药已经成为抗生素、解热镇痛药之后的第三大药物毒副作用源,如含马兜铃酸药物引起的肾脏损害、小柴胡汤引起的间质性肺炎、人参导致的人参综合征等。这样的研究和报道,正是采用“分析”方法研究中医药的恶果。众所周知,每一味中药都含有几十、几百种不同成分,有的成分对人体有利,有的成分对人体有害,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尽管“说不清道理”,但却能有效地趋利避害。所以,中医药给人的基本印象就是“无毒副作用”。现在的科学研究,虽然把中药“分析”得“原形毕露”,药理机制也分析得明明白白,临床医生也就不得不根据研究得出的“药理作用”来用药,来抗炎、抑菌、降低毛细血管通透性……这样的医疗过程,想不出现毒性都不可能。于是,中医药的优势彻底逆转,因为现代化研究会告诉你几乎每味中药都含有有害成分!现在,关木通等中药已经被禁,在国外,黄连、青黛之类的中药也陆续被禁,长此以往,人参也不会太远了!
  为了中医药能得到挽救,并长期发展,对中医药科研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充分研究中医药发展史,认清其发展规律。
  对中医药事业,既要观察其现状,也要看它的历史发展轨迹,科学研究不能违背其发展规律。现代的中医药科研是中医药近期发展的新生现象,决不能割断它与中医早期经历之间的联系。可是现在的许多中医药科研项目,已经割裂了与中医药历史的联系。关于中医药发展规律、基于历史规律的发展战略研究等在有关部门下发的中医药科研项目指南中已经没有立足之地。
  研究历史,要有继承也要有批判。中医药历史上也有不少的糟粕,需要正本清源。
  二、科研要“点”、“面”结合,实现认识思维和构造思维的共同发展。
  不可否认,以客观化、数据化为主要目标的中医药现代化研究已经具有相当大的规模,相当一部分人的思维方式已经完全被形式逻辑所同化。同时,现代化研究已经成为“走向世界”、“与国际接轨”的重要理论支柱,要想完全改变是不现实的,何况在某些领域实现微观化也是客观需要。但是,这只是中医药科研中的一部分,它是以构造思维的观念来对待中医药学术体系的,是“点”的研究。中医药要想得到可持续发展,也不能忘记中医最重要的思想方法——认识思维。中医的认识思维,是在长期独特的医学实践中,在走向经验、实验(人体对医药的反应)、假设、推导、理论的一系列过程中逐步形成的,这种以辩证逻辑为主导的思维方式有着无比强大的认识能力,这种认识能力远远超过以形式逻辑为基础的还原论认知方法。它在中医药的历史上一直贯穿于整个体系之中,是“面”。科学研究的规律表明,“点”的研究必须是对“面”的深化、推广、验证,以达到实用的目的。因此,中医药科研必须遵循这样的规律,将现代化研究落实在中医基本理论的基础上。
  三、科研必须依照临床实践决定理论的特点,坚持现象引导实验的方法论。
  现代科学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重视基本科学,如数学、物理学、化学等等,认为应用基础、应用技术研究都必须在基本科学理论的指导下才能完成,这种思想导致“形态决定功能”的思维模式。例如对“胳膊肘往里拐”的现象,必须要有相应的力学原理,以及符合力学原理的结构来证实,“胳膊肘往里拐”这一现象才能被认可、被接纳,成为科学事实。可是中医却有着截然不同的思想方法,如对经络现象,现代科学如此先进,却没有任何研究记载,这不是西方人没有发现过经络现象(实践证明外国人尤其是非洲人的经络敏感人远比中国人多),而是没有任何基础科学可以解释它、论证它,所以它才无法成为被接受的科学事实。中医认识事物的方法是,无论什么样的事实,只要客观存在,它就必然有自己的结构和生理机制,搞不清结构可以用“取类比象”、“司外揣内”等方法来“自圆其说”,或者从现象反推原理。这种思想方法导致了辨证论治的治疗思想。这种思想,随着现代科学的发展,越来越证明它的科学性,如基因科学的发展方向表明,今后临床治疗必然是人人不同,个个有异。现代的集成电路技术不是在量子力学等物理学理论指导下完成,而是来自于电子产品生产第一线的经验积累;对通讯中干扰现象的观察,导致了信息论的诞生等。这些事实颠覆了基础理论指导技术科学的说法,与中医思想有异曲同工之妙。可是,中医药科研在整个现代科学都在颠覆传统思想的时候,反而重蹈覆辙。现代科学一出现新的成就,马上套到中医药研究之中,基因表达、细胞凋亡技术的运用几乎与现代生物学、现代医学的研究达到同步就是证明。诚然,这些课题确实能拿到很多经费,成果也会非常好看,但却根本不考虑对临床、对实践有没有用处。因此,希望中医药科研能保持中医思想的精华,课题要从临床现象、人体现象中产生,而不是盲目套用现代科学成果。
  四、科研需要创新,更需要固本,要在固本的基础上创新。
  任何学科都必须创新,不创新就意味着衰亡。但是,任何创新的研究都不能超出自己学科本质,也不能妄想扭转学科自身发展的轨迹。例如,中医理论决定下的学术概念,与现代医学的学术概念不是一回事,脏腑、经络、气血津液、三焦、七情等,很多是属于认识论范畴的概念,而不是物质实体;有的则是认识方法和实体表象缠绕扭结的概括表述。可是,有人却连这种基本的学术范畴都不能区分,将大量科研经费投入到寻找“××实质”、“××本质”上去。如“脏腑本质的研究”,就是典型的例子,本来中医的脏腑概念就是借用解剖学脏腑的符号,将人体相关联的诸多功能进行治疗学意义上的统合,因此形成的功能集合概念所包含的信息,除了实体的诸多脏器之外,还有更多的组合功能概念、方法论概念、寓意概念、辩证逻辑概念等等,这哪有什么显微镜下的实质可言?例如“肾本质研究”搞了很多年,花了无数钱,成果出了一大批,无数的阳性结果,涉及泌尿系统、生殖系统、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免疫系统……几乎人体所有系统的功能都涉及到肾的“本质”。这恰恰好证明了古老的道理,“什么都能证明的,反而什么都证明不了”。所谓本质,就是具有鲜明的独特性,能够和其它同类物质清晰区别的特征。现在有哪一个科研大师能告诉学术界,哪一个(或哪几个)阳性数据是肾的本质?其他的例子还有耗资更大的经络研究等等。
      关于中医的固本,我在全国政协十届三次大会的发言(见本报3月11日一版《中医药必须得到有效保护》)中,提出了六条建议:①将中医药学作为国家政治文化来对待;②加强中医药特殊保护的法律建设;③启动中医药特殊保护的国家工程;④以确保疗效作为中医保护的基准,⑤中医教育要进行伤筋动骨的改造;⑥中医科研要两条腿走路。
  五、科研既要有中医大师,也要靠政府的支持。
  有人认为应将科学研究作为学术界的独立行为,提出减少政府参与(或干预),我认为在我国是做不到的。因为科研资源掌握在政府手中,科研经费靠政府拨发,行政权力由政府掌握,各种政策由政府制定和发布。这些在短期内不可能有很大的改变,因此,政府的支持就是中医药科学研究的保障。
  政府支持首先要会用人,就中医药科研来说,就是需要中医药大师做军师和智囊。目前我国兼通中西、学验俱丰、博学多才、高屋建瓴的大师级人物实在是太少了,需要政府着意培养。
  六、科研要充分利用专利保护,也要做好技术保密。
  很多有识之士纷纷呼吁中医药的特殊保护政策,国家也注意到中医药的专利保护工作。但是,无论是传统的配方、技术,还是现代的科研成果,只要申请专利保护,就不可避免地要公开内容。可见,专利保护只能防君子不能防小人。对需要保密的内容,只要保密措施得力,完全没有必要实行专利保护,这就是所谓的“秘密保护”。我们更需要防止的是一窝蜂风气,一旦提倡专利保护,则无论什么内容都来申请,这就适得其反了。中医药知识产权可以借鉴国外经验,采用虚虚实实、内外有别的方式将专利保护和秘密保护结合运用,对不易保密的内容申请专利保护,关键性内容实行秘密保护。如药物研发,将药物配方申请专利,用量比例、关键工艺采用秘密保护等。
  七、中医药研究应以原创为主,无需仰人鼻息。
  一个国家的民族医药,是这个国家的政治文化。当前,我国的科研基本上是以西化为主,没有自己的特色,甚至连标准都要采用西方的,中药也要严格遵从西药GMP生产质量标准,以美国FDA规范来衡量中药方的药性、配伍、用量等等。国外用含关木通的中药减肥而致肾衰,这是典型的用药不当,可是我国无视中医的用药理论、用药规范,仅仅以其含有能导致肾衰的马兜铃酸就查禁,这是一件很悲哀的事。
  美国微软的技术证书、英国精算师和会计师等资质证书,通行天下,含金量甚高。可是我国的中医药虽是土生土长,但中医的科研成果、资质证书在国外却没有市场。个人认为,中医药是中国的原生文化,全世界理应以中国为核心,中国的标准才是中医药的标准,完全无需看别人的脸色,要形成自己应有的权威,而这都必须是建立在中医药思想指导下的科学研究基础之上。
  八、中医药科研要防止腐败
  由于中医药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杰出代表,所有中医药科学研究成果都代表着国家的威信和尊严,因此,腐败行为实际上是在损害国家利益。
  科研腐败,不仅仅表现为贪污受贿,其还有更加复杂的表现。首先,表现在科研政策的制定和项目审批上,不懂学科知识和科学规律,官僚主义、长官意志,都是民愤较大的现象。以某同志申报课题的经历为例:同样的内容,开始以“中医治疗虚劳研究”,未获立项,后改为“中医治疗疲劳综合征的机理研究”,被立项为市级课题;次年再改为“中医药对CFS的作用机理”,又获得更高层次的立项。对这样一个内容完全一样,三易标题而申报级别依次升高的现象,不正是课题主管机构的项目审批者盲目崇拜“西化”的写照吗?其次,科研行为中的弄虚作假已不再是个别行为。第三,立项、评奖中的私下交易。第四,科研成果的华而不实。这种种弊端,造成国家经费的大量浪费,中医声誉的降低,学术界思想混乱,学者的行为方式扭曲……
  总之,挽救、保护、振兴中医药,科研是一项重要内容,我们要认真对待,采取切实措施,拨乱反正,将国家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让中医药瑰宝为人类健康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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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 17:45:2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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