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中医药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3100|回复: 1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与翟鉴先生谈阴阳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4-8-10 12:03: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翟鉴先生对于阴阳学说发表了许多新见解,表现了大胆的怀疑精神与高度的求索欲望,对于古人的东西不盲于迷信敢于探究,是十分值得称道的。
哲学观点认为,敢于怀疑是对的,怀疑一切是不对的。怀疑要有充足的理由支持,不然就变成怀疑一切了。仅就有关阴阳的一些问题,与翟先生作一探讨。
1,关于阴阳相交的问题
翟先生说:“如果把日之动为阳,为天,但是,日与地没有阴阳对待关系;日与地也不能阴阳相交。再者,日与地两个物体一个为阴,一个为阳,也违背了“太极”之理,即一体含阴阳两端。也就是说,如果把一个物体为阳,它的阴在另一个物体上。那么,这个物体绝不能生存。如果不是把日为天,那么,天为阳的依据是什么呢”
我的对于阴阳的认识是这样的:阴阳是事物的属性,既指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的两类事物,此外,阴阳本身亦可分阴阳,既阳中有阴,阴中有阳,表现了一分为二的观点。
阴阳有相互交合的性质,这正是阴阳统一的具体表现,若无阴阳的交合,即变成了孤阴孤阳,阴阳也就离决了。
《易·咸·篆》说:“二气感应以相与。”《老子》说:“万物负阴而抱阳”,都是讲阴阳统一、交合的一方面。
天为阳,地为阴,“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荀子)“天气下降,地气上腾,天地合同,草木繁动。”(吕氏春秋)。
阳中的“天”与阴中的“地”,讲的集合概念,既有众多的物象概念组成了“天”和组成了“地”,“日”是一个“非集合概念”,也可以称为“实体概念”,只是天的集合概念的一个局部,局部不等于整体,局部不具有整体的本质属性。
因此,天地相交不能理解为日与地的相交,当理解为天气与地气的相交,因为局部不能代表整体。这是偷换了概念。
再者,阴阳分别代表了相互对立的两大物质,日与地分别各属于其中一类物质,本不是一体,也就不存在“两端”的问题。它的存在也就不成为问题了。
日是归类于“天”的,但是天为阳的属性却不是由日来规范的,天的属性是由阳气的本质属性来归类的,阳气的本质属性大家都了解,兹不赘述。
翟鉴先生说:“古天文盖天派受科学上的限制,认为地是静止的,不动。而 实际人们早就知道地球是转动的,为什么没人对古人所说的“地静”提出质疑呢?难道古人所说的动静不是这个“动静”,动静还有其它含义?“
哲学上动于静的概念是相对而言,不是绝对而言,绝对的静是不存在的。譬如一个人在睡眠,外表看起来是静,其实这是相对于他醒时的“动”而说,准确地说,他的“静”中,呼吸还在进行,血液还在流动,新陈代谢还在进行。所以,绝对的静止是不存在的。
哲学认为,静止是运动的特殊形态。
地的静是相对于天象的动而言,也就是相对于天象的日月轮换,斗转星移,地是处于静的状态。
这并没有否定“地”从绝对意义上来说也是处于动的状态。
离开了相对的观点来看阴阳,阴阳学说就毫无是处了。
你以肠子的蠕动,血管的收缩,心脏的舒张与收缩讨论阴阳理论的动与静,没有多大意义,因为阴阳学说是古代分析事物属性和分析事物变化的机理的手段和方法,现代医学以现代科学理论为指导,没有必要再用阴阳学说来分析和归类。这正像没有必要再用阴阳学说来阐释现代物理、化学一样。
翟鉴先生说:“大地生存的万物是靠阴阳相交而生存的。谈到阴阳相交,就必然涉及到阴阳自然升降的问题。所谓升降,第一要具备阴凉、阳热的性能。第二要具备阴阳合适的位置。比如,自然规律是阳升阴降。那么,阳的位置就必须是在下(内),阴的位置必须是在上(外)。否则,阴阳就无法升降”
“按古人所说天在上(外)为阳,地在下(内)为阴。那么,阴在下怎么向上升?为什么理论与自然相反?”
阴阳的位置是由阴阳的本性来决定的,温热的、明亮的、清轻的、上升的为阳,寒冷的、阴暗的、重浊的、下降的为阴。
无极初始,天地混沌,无极生太极,太极动而生阳,静而生阴,以其性质而言,温热、清轻、上浮为天,寒冷、重浊、阴暗、下沉为地。这正是自然运动的造化使然。你若承认这条理论是正确的,那么天以其自然之性轻浮在上,地以其自然之性沉降在下。就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你谈到天气为什么下降与阴相交,地气为什么上升与阳相交,其实这正是阴阳既对立又“统一”的表现,表现出阴阳交合互生,阳根于阴,阴根于阳。舍此性质,阴阳就变成了孤阴、孤阳,阴阳也就离决了。
看问题不能绝对化,本质上升的就不能有下降成分,本质下降的就不能有上升成分,那就把物质世界复杂的运动未免看得太简单化了。
邵雍的《皇极经世》说:“太极既分,两仪立矣,阳下交于阴,阴上交于阳,四像生矣,阳交于阴,阴交于阳而生天之四像,刚交于柔,柔交于刚而生地之四像,于是八卦成矣,八卦相错,然后万物生焉。”
以中医看待人体的机理来看,属于阴的,也不是完全没有上升的成分,属于阳的,也不是完全没有下降的成分,,大家知道肾阴无疑是阴中之阴,可是它却要心肾交通而上升滋心中之阴,心火无疑是阳中之阳,可是它却可以下降温脾中之阳。由此看来,看问题是不能简单化、绝对化的。
翟先生说:“很明显,古人把天地阴阳相交的实质为地之蒸汽和天之降雨。表明古人把天地对待的范围用今天的话说即地与臭氧层以内。因为地之蒸汽升不出臭氧层以外。因此,对古人的天地对待的范围,没有争议。”
把天与地的阴阳关系准确的定位于某一部分,某一层次,是不正确的,阴阳学说大约属于宽泛意义科学之范围,把同一物体的阴阳性质从某一层面截然的划分,无多大的意义,其实不只是阴阳学说,就连中医理论,有很大程度上也属于宽泛科学之理论,譬如经络与经络之间,它所统管的区域,有截然的,十分严格的界限之分吗,谁能界定出足阳明胃经与足少阳胆经所统之区域从皮肤或肌肉的那一层面上准确的化分,我们只能大致的判定,而无法准确的定位。划分阴阳的层次道理也在于此。
把阴阳的关系绝对绝对化,属阳的就绝对不能下降,属阴的就绝对不能上升,割裂了阴阳的本质联系,这是翟先生对阴阳认识错误之所在。其实,用翟先生自己的天阴地阳论而把它绝对化,也无法解释天上的阳光普照属于什么?翟先生掉入了自己理论的陷坑,于是,他也不得不承认:“从另一面说,阴(凉)也可升散,阳(热)也可下降,这也是自然中的一个现象。”。翟先生这次说到了正题,阴阳关系中本质的联系,即阴阳互生,阴阳交合,从根本上来说,就是阴阳除了对立的一面,还存在统一的一面。
20
 楼主| 发表于 2004-8-25 06:31:12 | 只看该作者

[原创]与翟鉴先生谈阴阳

没法讨论就拉倒,我们的讨论实际上已变成一场无休止的吐沫战,对于这种吐沫战我也没兴趣,归根结底,网络论辩不象体育竞赛等一样,没有一个仲裁机构,我们讨论的是阴阳上下位置问题,我认为这个问题已经有结果,您认为没结果我也无法,再耗下去没什么大意义。
19
发表于 2004-8-24 18:07:28 | 只看该作者

[原创]与翟鉴先生谈阴阳

从 溪流 兄的帖子看,离我们讨论的主题越来越远了。简直没法与您讨论了。您应该清楚,我们讨论的主题是天地阴阳。讨论的意义是为了澄清古人的天地阴阳学说是否正确,及我的新学说是否正确。
那么,怎么才能证明各自的观点正确呢?我想我们大家都清楚,那就是“论据”(理论根据)。如果我们不拿理论根据,这样的讨论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我天为阴的 观点和论据 都在《对古人阴阳学说的质疑》中。您应该对我的论据提出质疑。然后,我有责任给您解释我的论据。
然而,通过几天的讨论,并没有发现您对我的观点及论据提出什么。
您作为天为阳的崇拜者,有理由提供天为阳的理论根据。但是,这么多天了,您还没有提供您天为阳的理论根据。
我把天地阴阳的概念及论据已经谈完了。这回该您亮明您的观点了,溪流兄:请吧!
18
 楼主| 发表于 2004-8-24 05:34:45 | 只看该作者

[原创]与翟鉴先生谈阴阳

[这个贴子最后由溪流在 2004/08/24 05:42am 第 1 次编辑]

您说:“质疑:这样说不通吧,天在上(外)为阳,地在下(内)为阴。地之蒸汽反而上升,天空之雨反而下降。怎么和您解释的证据相反?
这个现象属于什么我以前已讲的清清楚楚,可以察看前文,您不清楚,或者说不愿意明白这个道理只好任您糊涂者去。谁又能把死不认怎么样?
您说:“答:天地阴阳的关系,从地至臭氧层没错。”
有错没错自己“肯定”,老弟的心态确实“良好”,也难怪,臭氧层理论若不能成立,一切岂不都成了马瞎子,没人“肯定”只好自己“肯定”。
您说“假如,一个人只知道1和3,在他的意识里没有2,以后发现了2,难道还是1加1等于3吗?现在我们已经彻底的知道了古人对天地认识上的错误,难道不纠正还继续误导我们的后人吗?”
按逻辑这属于“类比推理”,但却是个错误的类比推理,因为逻辑学的类比推理要求两种相类比的事物要具有比较多的共同属性,才能正确类比推理,不然其结果必然是或然性的,没有任何说服力。
什么1+1=3与中医和现代科学的关系没有任何共同属性,其间没有任何可比性。您这个比喻判0分。
您说:“质疑:如果按古人认识的天地阴阳,连天地的概念都说不清楚,这样的理论您也崇拜吗?”
古人的天地阴阳概念清楚得很,是您故意把这概念搅混了,一般简单的来讲,用阴阳的概念解释天地就是我前面所指出的:天以其符合阳气的:明亮的、清轻的、上升的性质,而类属于阳,轻浮在上,而为天。地以其符合阴气的:重浊的,沉降的性质, 而类属于阴,沉降在下,而为地。
如果把阴阳的概念系统的说一下,阴阳是事物的属性的概括,既可以代表两个相对的事物,也可以代表同一事物内部存在着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哪些事物属于阳或阴,要根据事物的特性,与其对立面来比较来划分,凡是事物具有明显活动的,兴奋的,向外的,向上的,温热的,光亮的,刚强的特性,都属于阳的范畴,凡是事物具有相对静止的,抑制的,向内的,向下的,寒冷的,黑暗的,柔弱的特性都属于阴的范畴。阴阳各依一定条件相互转化。
您用现代科学对宇宙的认识来“纠正”古人对天地的概念,亏您想得出,您太苛求于古人了,硬把中国古代阴阳学理论与现代科学认识杂交一下,搞出个不伦不类非驴非马的臭氧层理论,并以此得意于天下。还是那句话,把古人阴阳天地理论与现代科学如此胡乱的嫁接,完全是一条死胡同,只能玷污和搅乱阴阳理论。
我说“您以天空是寒冷的,来作为天为阴的主要依据,您又把阴阳的概念绝对化了,”您却回答:“质疑:“绝对”二字在阴阳学说属于文不对题。因为阴阳不是绝对的。这属于您用词不当。“
您头脑不是有病吧?,我是批评您把阴阳概念绝对化了,您怎么把认为阴阳绝对化的帽子扣在我身上,大家都可以看看,纵横网坛的的翟鉴先生就是以如此的手段“不败于天下”的,建议您好好休息一下再写文章,再犯儿童级理解错误是不允许的。(此段重点品味)
您说:“质疑:天空之云雨是无可质疑的。轻清和上升至少不属于天。因为天在上(外),只有在下(内)才符合向上升散之理。所以下(内)地为阳;人体里为阳。这样不仅与理通,而且也符合实际(体内比外热)。难道古人的表(上)为阳与实际相反的才是您的理吗?“轻清和上升”的是指什么而言,请您说清楚。总不能用说不清的浆糊为理论根据吧。
这一条根本上还是喋喋不休的重复您那个阴在上阳在下的理论,其实您这样的歪理只要简单的事实就能驳倒,我讲了重浊的水与轻清的油混合,那一个在上,那一个在下,您对此避而不答。没办法,碰上这样装糊涂的人只好再讲一个道理,热空气与冷空气汇合,您说那一个在上面,那一个在下面?我看按您的理论那个重浊的冷空气是怎么在上面的?按您的理论那个轻清的热空气是怎么在下边的?这回看您怎么“装糊涂”。
您说:“质疑:您已经把阴阳说成了一团浆糊了。请问,地是否在下(内)?地在下为阴,再向下降,天在上为阳再向上升,岂不阴阳相脱离了吗?这是哪家之理?
天气若不是轻清。怎么在上边,地气若不是重浊,怎么在下边,您那个阴气沉沉的重浊的“天”,一分钟也不会在天上停留,它会立刻砸向地面,您抱好了脑袋,不要让“天”砸了您那天才的头脑。那个清轻的上升的属阳的“地”,会立即飞向天空。没准您也能随着翱翔于天际。做一番“逍遥游”呢。
完全是痴人说梦一般的“理论”。
我发问物质运动存在不存在一个静止的起点,意思是只要有这个静止的起点,阳初始就是从下起向上,阴就是从上起向下,问题是哲学的观点认为运动是永恒的,根本不存在这样一个静止的起点。如果没有这个静止的起点,阳以其轻清之质就必然在上,阴以其重浊之质就必然在下,对此您又所问非所答,避而不谈有没有这样静止的的起点,而是回答:“如果是阴阳运动的起点,当然是地阳之蒸汽,然后到高空转变为云雨(阴)。
大家看看,这是直面回答我的问题吗?我问您“有没有”静止的起点,您却转移到“起点从哪里起”,您真可谓诡辩的专家。我说您转移论题您还假装委屈,就差流几滴泪了,事实上您是转移论题的高手,无此您难以混下去。(此段重点品味)
您说:“质疑:还是等您把阴阳的概念向大家展示后,再说偷换概念吧。您说的很清楚,公理是不需要求证的。我问的更清楚,表为阳是公理吗?为什么与实际相反,难道您所谓的公理都要与实际相反吗?与实际相反的公理还不需质问吗?难道这就是偷换概念?
我开始说的是“表为阳”是公理吗?不是吧?您把我所说的公理换成了“表为阳”,这您得承认吧?您问难道这就是偷换概念?不客气的告诉您,这就是“偷换概念”  ,看来我判断的不差,您连简单的逻辑学原理都不懂。真可惜在网上混这么多年,浑浑噩噩而已。奉劝您,少研究些歪理,多读点正经书。于己有利。(此段大家重点品味一下)
您说:“答:我的新八卦到目前为止还没见一人能与我对质。我用阴阳八卦质疑了DNA的两个碱基链;质疑了三联体的64个密码。既然您看出“漏洞百出”又为何不敢质疑?怕您又是大空话吧”
窥一班而知全貌,您那套中西混合阴阳大砸凑留着孤芳自赏吧,不是人人都总有拾垃圾的兴趣和义务。
您说:“质疑:您不是贬低您自己的人品了吗?还和垃圾谈什么阴阳?”
按说保持环境卫生人人有责,不过我也没那么高的思想境界,没想老做这个清洁员,有那空我还背上粪箕子拾粪去呢。
您说;“质疑:您问,“是轻清的上升的在上,还是重浊的沉降的在上?”。您为什么用问号?这种浆糊的东西您问谁?您应该解释您自己所提供的论据”。
量您也没有这个胆量直面这个问题,只好又迂回,又转移论题,何以为生?技只此尔。
17
发表于 2004-8-22 07:09:17 | 只看该作者

[原创]与翟鉴先生谈阴阳

溪流   兄说:
天以其符合阳气的:明亮的、清轻的、上升的性质,而类属于阳,轻浮在上,而为天。
质疑:上升的是天空的物质,还是清轻的、上升的就是天?请您说清楚!
您说:
明亮的、清轻的、上升的性质,都是解释天为阳的论据,重浊的,沉降的性质,都是解释地为阴的论据。
质疑:这样说不通吧,天在上(外)为阳,地在下(内)为阴。地之蒸汽反而上升,天空之雨反而下降。怎么和您解释的证据相反?
您谈我的观点:“每个星球(太阳)都属于地上(以外的)。但哪个与地都不存在阴阳的相互关系。在以上已经说清了地的阴阳是蒸汽和雨。天地相交实际是地自己的阴阳相交。云雨虽然占了天(空间)的一点位置,但云雨必定是地蒸汽转化而来的。所以,云雨也是地的一部分。这样一来,天地之间的范围只能从地到臭氧层以内了。如果超出这个范围,那就不是阴阳相互关系了。
您对我的观点质疑:天地相交是天气与地气的相交,云雨是天气下降的一部分,您又抬出了您的“臭氧层理论”,您又脱离古人的当时的认知范围,不客观的苛求于古人,用现代科技去规范古哲人的思想,您等于质问项羽搜索敌人为什么不会使用雷达,老子荃释“道”为什么不用“相对论”,著名医生医和治疗晋侯的神志惑乱病为什么不以佛洛伊德的心理学来解释。
答:天地阴阳的关系,从地至臭氧层没错。
“您又脱离古人的当时的认知范围”。假如,一个人只知道1和3,在他的意识里没有2,以后发现了2,难道还是1加1等于3吗?现在我们已经彻底的知道了古人对天地认识上的错误,难道不纠正还继续误导我们的后人吗?
您说:
我曾经说过,阴阳理论是古人根据那时的时间条件和环境,对于周围的客观事物做出的哲学解释,没有必要用现代科学理论来荃释它,那是不客观,不公正的对待古人的思想,绝不是正确对待古哲人思想的应有的态度。
质疑:如果按古人认识的天地阴阳,连天地的概念都说不清楚,这样的理论您也崇拜吗?这么说古人的表为阳,而实际表寒,不是古人的错误,而是西医的温度计了?难道“理”还有古今之分吗?即使古人的环境条件有限,您就允许理与事实相反吗?
您说:
您以天空是寒冷的,来作为天为阴的主要依据,您又把阴阳的概念年绝对化了,
质疑:“绝对”二字在阴阳学说属于文不对题。因为阴阳不是绝对的。这属于您用词不当。
您说:
事实上天为阳的依据主要是轻清和上升,您舍此视而不见,一味强调天上是寒冷的,
质疑:天空之云雨是无可质疑的。轻清和上升至少不属于天。因为天在上(外),只有在下(内)才符合向上升散之理。所以下(内)地为阳;人体里为阳。这样不仅与理通,而且也符合实际(体内比外热)。难道古人的表(上)为阳与实际相反的才是您的理吗?“轻清和上升”的是指什么而言,请您说清楚。总不能用说不清的浆糊为理论根据吧。
您说:
您假装看不见天也是光明和热量的来源,不承认光明和热量也是物质属阳的主要标志。
质疑:请问光是指星光还是指日光?您也应该知道地球也发光。光是天空中的物质,还是光就是天?请您把天和天空的物质分清好吗?为什么总是把概念搞成一团浆糊?
您说:
天为阳的性质大概的包括了阳气的各种属性,而天空有寒冷,不过是阳中还有阴而已,您片面强调空中的寒冷,似乎忘了温暖的阳光也是从天而降。绝不会从您那个数“阳”的“地上”冒出来。
质疑:到现在您还不懂的什么是阴阳之象;什么是阴阳相互关系。请您对以上我的帖子阴阳之象和阴阳相互关系提出质疑后再来说这些话。
您说:
翟先生说找不到地为阴的证据,其实地为阴证据就是我所谈到的重浊和沉降,两种运动物质,以阴阳归属划分,重浊沉降为阴,轻清上升为阳。事实就这么简单。
质疑:您已经把阴阳说成了一团浆糊了。请问,地是否在下(内)?地在下为阴,再向下降,天在上为阳再向上升,岂不阴阳相脱离了吗?这是哪家之理?
您说:
其实,我们讨论的是天地阴阳的属性,是阴阳哪一个再上哪一个在下,这里不用涉及什么臭氧层,什么星球,什么水蒸气,您只要回答我提出的问题,两种运动的可以相互混合的物质,是轻清的上升的在上,还是重浊的沉降的在上?
质疑:当然是阴在上(外)才下降了,至少与自然相符合与实际相一致。请您也回答我,阳是在上还是在下?以后如果拿不出具体物质是什么,请不要用“轻清的上升”这些含糊的词,连您自己提供的论据都说不清楚的东西为证据。
您说:
还有物质运动存在不存在一个起点问题?
质疑:我不明白您是说物质的运动,还是阴阳的运动?如果是阴阳运动的起点,当然是地阳之蒸汽,然后到高空转变为云雨(阴)。
您说:
因为物质运动只要不是存在一个静止的起点,物质本身就必然是轻清的上升的在上,而重浊的下降的在下,这个论题就可以简明的解决,
质疑:请问,“轻清的上升的在上”还向上升不升?那么,阳在上,阴在下,阴阳相交的方式是阳降阴升了?您问自然能答应您吗?您怎说的处处都要与自然相反?再看您说的话“轻清的上升的在上”,这是什么话?上升的它的位置还在上,它还向哪升?
您说:
我说您“明换概念”,您还觉得委屈,我说的公理是您那个“表为阳”吗?您不是在明换概念是什么?具体到“表为阳”即便是属于公理,您也是用一个公理偷换了另一个公理,照样可以判您“偷换概念”。您难辞其咎。(看来根本上您确实不懂什么是偷换概念,您偷换惯了,一向以为是理所应当。)
质疑:还是等您把阴阳的概念向大家展示后,再说偷换概念吧。您说的很清楚,公理是不需要求证的。我问的更清楚,表为阳是公理吗?为什么与实际相反,难道您所谓的公理都要与实际相反吗?与实际相反的公理还不需质问吗?难道这就是偷换概念?
您说:
谈到阴阳的性质,又抬出了现代科学的什么分子理论,您的头脑真是一个大杂烩的加工厂,我再说一遍,阴阳是中国古代哲人认识世界的思想,谈论阴阳不能脱离古人的条件和环境,硬性苛求古代的阴阳学家盖天派和混天派没有得出现代科学认识宇宙的的结论,完全是无端的指责,能这样苛求与古人吗?
质疑:请问我们是讨论的是道理还是讨论古人所处的环境条件?
您说:
更没有必要用现代的最新的科学认识来解释阴阳的变化,这是一条不通的路。
质疑:请您用古人的说法,解释一下:日为阳,月为阴。它们阴阳怎么相交?
您说:
就是您那个乾坤大挪移,用现代科学来解释,也照样是个竹编的灯笼,漏洞百出,根本原因是因为阴阳学说是宽泛的哲学思想,用现代的科学思想准确的定量定义,即毫无必要,也没有实际意义。
答:我的新八卦到目前为止还没见一人能与我对质。我用阴阳八卦质疑了DNA的两个碱基链;质疑了三联体的64个密码。既然您看出“漏洞百出”又为何不敢质疑?怕您又是大空话吧?
您说:
古人定事物阴阳的属性,就是指相互对立的两大事物,是阴阳学说对事物的归类,古人看到的天与地相对,天以其轻清上升光明类属于阳,地以其重浊沉降类属于阴,就是这么简单,您喊了半天“找不到地为阴的证据”,其实,以您这样找法,您同样找不到天为“阴”的证据。就是一条寒冷吗?那天气的清净光明属于什么?
答:高空寒冷,蒸汽遇冷就凝成云,然后降雨已经完全符合阴的范畴及阴的属性了。这个谁也否认不了的事实的证据还不充分吗?关于什么是阴阳相互关系我已经说的两遍了,再给您重复一次:
“阴阳者,变化之父母”。所谓变化之父母,是说阴阳相交能生万物。所谓阴阳的关系,必须是指一个整体而言。如地为阳,阳升(蒸汽上升)乃阳之象;天阴(云雨下降)乃阴之象。天之阴(降雨)与地是一个整体,因为后天雨(阴)是地(先天)蒸汽转化的。所以,蒸汽与雨是一个整体的阴阳。然而,太极之说正是一个整体包含阴阳二气,阳升阴降相互相交,环流不止。这就是阴阳相互的关系概念。
以上是根据古人阴阳是一个整体而言的。所谓天地阴阳相交,而实际是地自己的阴阳相交。天之雨是地的部分(蒸汽转变的),只不过地部分物质(雨)多占用了天的一点空间而已。如果阴阳相互关系的概念不从整体出发,在太空去寻找证据,最后必然脱离阴阳的相互关系。
“那天气的清净光明属于什么?”日光有阳之象,但属于阴阳之外的阳(相火),请您在《太极新解》提出问题。
您说:
一个问题还没谈出结论,(其实结论已有,只是您不愿承认),又想拉上您的什么“太极新解”,您又想故伎重施,转移论题,告诉您,等辨完了这个论题,要看我有没有翻腾垃圾的兴致,准确地说,您那些东西联垃圾都不够,因为连垃圾都有回收利用的价值.
质疑:您不是贬低您自己的人品了吗?还和垃圾谈什么阴阳?您还好意思说“一个问题还没谈出结论”。讨论到现在您连阴阳的概念都不敢谈能有结论吗?
您说:
与胡讲理的人讲理,不是人人都有这等闲心。您那个阴阳与现代科技杂交在一起的“杂巴凑”,完全是对阴阳学说的歪曲和诬蔑,中医及阴阳学界不会认同,就是现代科技界也不会认同,只有您自己认同,留着您自己去“孤芳自赏”吧。
质疑:您不是对我的阴阳很感兴趣吗?您懂的什么是理吗?我一开始就说,只要您找到天为阳,心为火的理论根据,我的观点不争自弃。结果您还是不讲证据,无中生有的人身攻击。请问无中生有是讲理吗?
您说:
解决阴阳上下的问题,只要您直面我提出的问题:两种运动的可以相互混合的物质,是轻清的上升的在上,还是重浊的沉降的在上?
质疑:您问,“是轻清的上升的在上,还是重浊的沉降的在上?”。您为什么用问号?这种浆糊的东西您问谁?您应该解释您自己所提供的论据。
16
 楼主| 发表于 2004-8-22 07:06:33 | 只看该作者

[原创]与翟鉴先生谈阴阳

关于翟先生在“诡辩者常用招数”中做的做贼心虚的辩解,令人哑然失笑,人家没有在那栏回答,按翟先生的理论,就等于默认,那我谈的是诡辩者如何如何,您急急忙忙跑去答辩,是否也就是默认自己是诡辩者呢?
有关您偷换没偷换概念的问题,上文中我已作出明确回答。
在这些哲学观点上,您一窍不通。
说句疼爱您的话,“偷换概念”与“转移话题”是您呼吸的空气,离此把戏您的“理论生涯”一天也混不下去。
15
 楼主| 发表于 2004-8-21 18:23:56 | 只看该作者

[原创]与翟鉴先生谈阴阳

[这个贴子最后由溪流在 2004/08/21 06:33pm 第 1 次编辑]

天以其符合阳气的:明亮的、清轻的、上升的性质,而类属于阳,轻浮在上,而为天。
地以其符合阴气的:重浊的,沉降的性质, 而类属于阴,沉降在下,而为地。
明亮的、清轻的、上升的性质,都是解释天为阳的论据,重浊的,沉降的性质,都是解释地为阴的论据。
我说的以阴阳的观点解释天地的论据,再清楚不过,您永远不想明白,只好任您糊涂去。
您心里当然很清楚,您倘若一明白,苦心经营几年的理论大厦就会崩塌,您必须坚守这一“不明白”的“阵地”。

您说“每个星球(太阳)都属于地上(以外的)。但哪个与地都不存在阴阳的相互关系。在以上已经说清了地的阴阳是蒸汽和雨。天地相交实际是地自己的阴阳相交。云雨虽然占了天(空间)的一点位置,但云雨必定是地蒸汽转化而来的。所以,云雨也是地的一部分。这样一来,天地之间的范围只能从地到臭氧层以内了。如果超出这个范围,那就不是阴阳相互关系了。
天地相交是天气与地气的相交,云雨是天气下降的一部分,您又抬出了您的“臭氧层理论”,您又脱离古人的当时的认知范围,不客观的苛求于古人,用现代科技去规范古哲人的思想,您等于质问项羽搜索敌人为什么不会使用雷达,老子荃释“道”为什么不用“相对论”,著名医生医和治疗晋侯的神志惑乱病为什么不以佛洛伊德的心理学来解释。
我曾经说过,阴阳理论是古人根据那时的时间条件和环境,对于周围的客观事物做出的哲学解释,没有必要用现代科学理论来荃释它,那是不客观,不公正的对待古人的思想,绝不是正确对待古哲人思想的应有的态度。
您以天空是寒冷的,来作为天为阴的主要依据,您又把阴阳的概念年绝对化了,事实上天为阳的依据主要是轻清和上升,您舍此视而不见,一味强调天上是寒冷的,您假装看不见天也是光明和热量的来源,不承认光明和热量也是物质属阳的主要标志。天为阳的性质大概的包括了阳气的各种属性,而天空有寒冷,不过是阳中还有阴而已,您片面强调空中的寒冷,似乎忘了温暖的阳光也是从天而降。绝不会从您那个数“阳”的“地上”冒出来。
翟先生说找不到地为阴的证据,其实地为阴证据就是我所谈到的重浊和沉降,两种运动物质,以阴阳归属划分,重浊沉降为阴,轻清上升为阳。事实就这么简单。
其实,我们讨论的是天地阴阳的属性,是阴阳哪一个再上哪一个在下,这里不用涉及什么臭氧层,什么星球,什么水蒸气,您只要回答我提出的问题,两种运动的可以相互混合的物质,是轻清的上升的在上,还是重浊的沉降的在上?还有物质运动存在不存在一个起点问题?因为物质运动只要不是存在一个静止的起点,物质本身就必然是轻清的上升的在上,而重浊的下降的在下,这个论题就可以简明的解决,可是这两点您不敢面对,不作正面回答,一味的转移论题,东拉西扯,妄图引辨论者落入您那个巢臼,明确告诉您,您不会得逞。
我说您“明换概念”,您还觉得委屈,我说的公理是您那个“表为阳”吗?您不是在明换概念是什么?具体到“表为阳”即便是属于公理,您也是用一个公理偷换了另一个公理,照样可以判您“偷换概念”。您难辞其咎。(看来根本上您确实不懂什么是偷换概念,您偷换惯了,一向以为是理所应当。)
谈到阴阳的性质,又抬出了现代科学的什么分子理论,您的头脑真是一个大杂烩的加工厂,我再说一遍,阴阳是中国古代哲人认识世界的思想,谈论阴阳不能脱离古人的条件和环境,硬性苛求古代的阴阳学家盖天派和混天派没有得出现代科学认识宇宙的的结论,完全是无端的指责,能这样苛求与古人吗?更没有必要用现代的最新的科学认识来解释阴阳的变化,这是一条不通的路。就是您那个乾坤大挪移,用现代科学来解释,也照样是个竹编的灯笼,漏洞百出,根本原因是因为阴阳学说是宽泛的哲学思想,用现代的科学思想准确的定量定义,即毫无必要,也没有实际意义。
古人定事物阴阳的属性,就是指相互对立的两大事物,是阴阳学说对事物的归类,古人看到的天与地相对,天以其轻清上升光明类属于阳,地以其重浊沉降类属于阴,就是这么简单,您喊了半天“找不到地为阴的证据”,其实,以您这样找法,您同样找不到天为“阴”的证据。就是一条寒冷吗?那天气的清净光明属于什么?
一个问题还没谈出结论,(其实结论已有,只是您不愿承认),又想拉上您的什么“太极新解”,您又想故伎重施,转移论题,告诉您,等辨完了这个论题,要看我有没有翻腾垃圾的兴致,准确地说,您那些东西联垃圾都不够,因为连垃圾都有回收利用的价值.
与胡讲理的人讲理,不是人人都有这等闲心。您那个阴阳与现代科技杂交在一起的“杂巴凑”,完全是对阴阳学说的歪曲和诬蔑,中医及阴阳学界不会认同,就是现代科技界也不会认同,只有您自己认同,留着您自己去“孤芳自赏”吧。
您从来没想做过真理的学生,,试看中华历史几千年,有几个人斗胆指责《内经》的错是“多如牛毛”,您是天下第一的大“明白”,以您的狂妄,我看您不用作真理的学生,做真理的老师得了,事实上您又百嘛不是。
解决阴阳上下的问题,只要您直面我提出的问题:两种运动的可以相互混合的物质,是轻清的上升的在上,还是重浊的沉降的在上?还有物质运动存在不存在一个起点问题?因为物质运动只要不是存在一个静止的起点,物质本身就必然是轻清的上升的在上,而重浊的下降的在下,这个论题就可以简明的解决,
您始终不敢直面这两个问题,始终在东拉西扯,始终在迂回周旋,直接告诉您,滑是滑不掉的。
14
发表于 2004-8-20 07:24:27 | 只看该作者

[原创]与翟鉴先生谈阴阳

[这个贴子最后由翟鉴在 2004/08/24 06:12am 第 1 次编辑]

溪流 兄口称与我谈阴阳,而实际是一种人身攻击!因为到现在您还没有说您的论据。
您说:
以阴阳的观点解释天:天以其符合阳气的:明亮的、清轻的、上升的性质,而类属于阳,轻浮在上,而为天。
地以其符合阴气的:重浊的,沉降的性质, 而类属于阴,沉降在下,而为地。
质疑:您的论据在哪?难道就凭明亮的、清轻的、上升的性质,而类属于阳,轻浮在上,而为天?您总得对您的论据作个解释吧:是天上升?还是气上升?是天明亮?还是日光明亮?您总得把您的概念说清楚吧。
我质疑:雨为阴您不会反对吧?阳光为阳您不会反对吧?按您的说法应该是:天一会为阴,一会又为阳。请问,天的概念到底是为阴还是为阳?不可能以天为阴阳来与我讨论吧?
对此,您回答:
您连阴阳中还可分阴阳这样的基础概念够没有,不知道您是怎样“研究”的阴阳。
质疑:您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阴阳中的阴阳!以下我给您说什么是阴阳中的阴阳:
自然中阳升阴降是人所共知的。也是理所当然的。所谓阳升阴降,就必须是阳的位置在下(内),阴的位置在上(外)。否则,就不具备阳升阴降的条件。然而,古人确把上(外)为阳,下(内)为阴,与自然背道而驰!这样一来的阴阳相交就变成阴升阳降了,所以,在一些中医书中“阴升阳降”的说法频频出现。
一些智者为了解释与理不通的“阳在上没法升,阴在下没法降”“在上为阳,在下为阴”的错误定义,采取了最有迷惑力的“地虽在下为阴,而阴中之阳上升为云;天在上虽为阳,而阳中之阴下降为雨”的说法,即阴中之阳升,阳中之阴降。
这样一来众人被这种迷惑折服了,阴中之阳升在人们心目中也就成了一条不可否认的真理。那么,到底什么是阳中之阴,什么是阴中之阳呢?
对此我知道有三种,一是《类经*阴阳类*五》是以昼为阳,夜为阴;午前为阳中之阳,午后为阳中之阴。子前为阴中之阴,子后为阴中之阳。
二是程士德老师著的《内经》解释“心为阳中之太阳”中说:“前‘阳’字指位置,后‘阳’字指功能”。
三是太极图半面阳中的黑点及半面阴中的白点(阳中有阴使阳不亢,阴中有阳使水不寒)。这三点大致是阳中有阴,阴中有阳的几个说法。其中,后两种说法最容易给人们造成错觉和混乱。
第二种位置阴阳的混乱是:古天文盖天派以“仰观俯察”法,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其结论是“天地者,万物之上下也”。古天文盖天派以面南昼参日影,面北夜考极星。
盖天派的观点是:站在地平观测天象,把有太阳的白天为一昼,为地平上方;把没有太阳的夜间为一夜,为地平下方,故上南(阳)下北((阴)。伏羲的先天八卦、河图都属于盖天派的观点。如乾(阳)在上(南),坤(阴)在下(北);河图二七为火在上(南),一六水在下(北)。
以上古人位置的“上”为什么为阳,我想大家应该很清楚了,只因为有太阳的“质”及光、热的“象”,所以,上为阳。也表明位置(上下表里)的阴阳是根据质象(阴阳的性能)来定义的。如果没有质象(阴阳的性能),位置就不存在任何阴阳关系。那么,既然位置的阴阳是根据质象来确定的,我们就应该给古人的“上为阳,下为阴”重新核实一下:
天地之阴阳,上(外)其范围有多大?
每个星球(太阳)都属于地上(以外的)。但哪个与地都不存在阴阳的相互关系。在以上已经说清了地的阴阳是蒸汽和雨。天地相交实际是地自己的阴阳相交。云雨虽然占了天(空间)的一点位置,但云雨必定是地蒸汽转化而来的。所以,云雨也是地的一部分。这样一来,天地之间的范围只能从地到臭氧层以内了。如果超出这个范围,那就不是阴阳相互关系了。
日(太阳)有阳之象,但它没有在阴阳的范围之内。当然,以太阳之热作为阴阳中之阳是肯定说不通的。
让我们再看看上(高空)的质象(阴阳的性能)到底是阴还是阳:科学早已经证实了上是寒凉的。蒸汽到此,正是靠上空的寒冷才凝成云。而且,这个范围蒸汽凝成云的‘上’,正好属于地的部分。这个范围的‘上’即使有太阳的情况下也是如此(上空照样寒冷)。否则,蒸汽到此就不会凝成云。这个事实已经彻底否认了“上为阳”的错误定义!也是上为阴最好的证据!
反过来说,高空(上)位置不寒,或是热,那么,蒸汽(阳)就永远不会凝固转变为云。这又是上为阴的旁证。
天地既然是上(外)为阴,我们再看看人体内外之阴阳:现代医学早就证实了人的体温内热外寒(体内温度38℃左右,外表36℃左右)。这个事实又彻底否认了“表为阳,里为阴”的说法。同时也证实了阴阳各有个的位置,阴的位置是在上(外),阳的位置是在下(内)。这样不仅事实如此,而且和自然阳升阴降正好相吻合。
我们再看看古人位置的阴阳定义自己与自己的矛盾:把太阳(日)与天混乱了,如在上南有日“昼参日影”把上南为阳;“面北夜考极星”,把北为下,故下(北)为阴。
而实际北和南一样也是在上(外),这一点在汉代就已经弄清了,如“天包地外”,是说北也是天,因为夜考极星也是仰观,低头是观不到星的。表明地平以下虽然没有太阳但照样还是天。把一个天分为两半(南天为阳,北天为阴),这就是古人把太阳与天相混乱的有利证据。
把有太阳的天(南为阳),那么,夜间地球把太阳遮盖住(古人所说的北)就不是天的部分了吗?反过来说,如果古人不是把太阳为天,那么,在上为阳的依据是什么呢?
我们再看看真实的阳中之阴:阳(蒸汽),蒸汽中含的湿气即阳中之阴(太极图阳中的小黑点)。在阳升(蒸汽上升)的过程中,阳中之阴(湿气)遂之上升。阴(雨)中之阳,即雨水的养分或阴的前身就是阳(阴是阳转化的,水的成分氢气、氧气,太极图阴中的小白点)。在阴降时,阴中之阳遂降雨而下降,绝没有阳中之阴降,阴中之阳升的道理!
我们再看看人体什么是阴中之阳:如心为水,功能主血,属阴,而阴中之阳是血中的养分。养分(阴中之阳)是随着血(阴)并行的,不可能脱离开阴血而妄行。
阳(蒸汽)从地升,地在下(内)为阳,表明阳在阳自己的位置。如果位置没有质象的性能,也就没有位置的阴阳之说了。蒸汽(阳)上升,升到高空寒冷处就凝成云。表明‘上’的位置寒冷的性能是阴,而不是阳!有了‘上’位置之阴,所以,蒸汽(阳)升到高空才转化为云(阴)。这就是《易经》所谓的“气终而象变”,是说蒸汽(阳)升到寒冷(阴的位置),就转变为云纯阴了。表明雨阴也是在高空寒冷阴的位置。绝不可能象古人说的那样,上为阳,雨阴错在阳的位置上!!!
第三种、古人没错,而是错在近代:如很多人都认为,地在下为阴,而阴中之阳升;天为阳,而阳中之阴降。有人甚至说:里为阴,阴中有阳(地心热),表为阳,阳中有阴(地表寒)。
以上的说法既然知道表寒,“寒”是阴的性能;表为阳的依据又在哪?如果找不到表为阳的依据,那么,表为阳从何而来?
里为阴,地心热,“热”是阳的性能。里为阴的性能在哪?如果找不到阴的性能,又凭什么把里为阴?
表为阳,地表寒;里为阴,地心热的说法,分明是把没有性能的空位置为阴阳了。只能是空谈罢了。因为永远也找不到里为阴的性能;也找不到表为阳的性能。空谈的定义即脱离实际,又找不到一丝证据,这种理论怎能服众呢?
荒谬之极的是:地为阴是主体,阴中之阳的“阳”它已经不是阴阳中的阳了,因为它的主体是阴,只能说明阴中有阳使水不寒。而这些人把使水不寒(“阴”含的这丁点“阳”)当成了主体“阴中之阳升”,这种说法太可笑了吧!!!
以上已经说过了,位置如果没有质象,不能说明任何阴阳。如自然是里(下)为阳,这是因为里比外热(人体内比体表高2℃左右);地心比地表热。反过来说,如果里外没有质象(温度差别),位置的阴阳就没有任何凭证了。位置与阴阳的性质必须是吻合的。否则就与自然相违背!就没法阐述自然规律。当我们弄清了自然和实际是‘上’(外)为阴,‘下’(内)为阳,不仅自然与事实相吻合,而且,和自然阳升阴降的规律也完全一致。
地为阳在下,阳在下自然向上升(即使阳中有阴,还是阳升;又因为阳已经在下了,阳中之阴也没处降了)。这就使阳中之阴降,少了一个借口;天阴(云雨),阴在上自然向下降(阴已经在上了,即使阴中有阳也没处升了)。这又给阴中之阳升,少了一个借口。实际阴中所含有限的这点阳也不可能脱离开主体之阴上升的。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阴降,阴中这点有限的阳再上升,阴阳相离,最后阴中也就没有阳了。
总之,古人所说的阴中之阳升,是为了解释在上为阳,在下为阴,与自然相违背的错误定义。当我们彻底纠正了古人阴阳的错误定义,古人所说的阴中之阳升也就不攻自破了。
如果您对我以上说的有异议请答辩!
您说:
事物可以分成相互对立的阴阳两大类,这两大类中任何一种都可以再分阴阳,既阴中还可分阴阳,阳中还可分阴阳。这样的阴阳理论的基础您还不懂吗。
质疑:您的观点很明确,阴阳通过再分阴阳,就不能再针对阴阳的关系了,因为天一会为阴,一会又为阳,如您以上所说“云行雨施,阳光普照”。
请您看一位作者的一段话:“每当看到某些动辄就说什么博大精深之类套话的时候,我就感到中医是彻底完蛋了,换句话说这些不肖子孙别说发展连老祖宗的东西连看都看不懂了。要么是老祖宗的东西本身是一团浆糊要么是这些饭桶是一团浆糊”。
阴阳再分阴阳正符合“一团浆糊”的说法。祖宗的阴阳学说,经过您这么一阐述,完全变成了一团浆糊!告诉您,阴阳不是再分阴阳的,而是我们知道阴中有阳即可。为什么把阴阳学说搞成一团浆糊那样?
您说:
从根本上说,您还像以前的许多概念一样,您把它都绝对化了,是阳就不能有阴,是阴就不能有阳。
质疑:请您不要脱离话题。我们讨论的是天地阴阳,天地谁为阳。与阴中有阳,阳中有阴您应该知道是两种概念。
您又说:
请大家来看看,我是在脱离话题吗?我不是在针对您的话题回答吗?让您自己说,是我脱离话题还是您倒打一耙。
质疑:我们讨论的是天地阴阳。而您把话题扯的阴阳中再分阴阳。请问,天地之阴阳与阴阳再分阴阳是一种概念吗?不是脱离话题是什么?阴阳中之阴阳您根本就不懂。如果您真懂,请对我以上阴阳中的阴阳提出问题。您的概念不清,还不承认脱离话题……
您说:
我再重复一遍。您若是个中医,断不会提出如此质嫩问题,您若不是中医,那么讲述中医的心属火的理论
质疑:遗憾的是:连这么嫩的问题一个专业医生就拿不出论据来!!!而且,我还向您挑战,您敢拿出证据,我马上让您一败涂地。您还是没有勇气或根本没有水平拿这个证据,大家说这不可笑吗?
您说:
,需要向您先传授整个的中医基础,您认为我有此义务吗?您付学费了吗?我建议您可以自学中医,以您的“无议论比”的辨才,相信自学中医是小菜一蝶,等您自学会了中医基础,找到了心不属于火的证据,再来质询于我不晚。此时不必苛求于我。
质疑:我才发现,你们专业医生说话是不负责的,您有责任给您提出的论点,提供论据。原来您不提供论据,是我没交学费!难道这些就是您与我谈阴阳的态度吗?
您说:
在此处讨论心是否数于“火”,也违反逻辑辩论命题的同一性。
质疑:请看您的一句原话:“心火无疑是阳中之阳”。您自己提出的话题又说违反逻辑辩论命题。原来允许你们专业的提命题,业余者对此问您提出的问题,就变成违反逻辑辩论命题的同一性。这是哪家的理!
我质疑:您又错了!是您的“日”脱离了古人“天”的概念。请看您的原文:“日是归类于“天”的,
您答:但是天为阳的属性却不是由日来规范的,天的属性是由阳气的本质属性来归类的,阳气的本质属性大家都了解,兹不赘述。
日因其符合温热的明亮的特性而属于阳,因其在天而归类于天的范围,这是凡具有正常理解力的都会理解的问题,您却硬说我脱离了古人天的概念。其实,本质上是您混淆了天的概念。
质疑:您还是承认了脱离了古人天的概念。天空的物质不等于天。如果把天空的物质归属于天,地球也应该归属于天,因地球也在天空。这不是脱离概念是什么?您已经把天的概念与物质的概念相混淆了。
您说:
有关物质运动的起点问题,是讨论阴在上还是阳在上的中心论题,舍此不能回答或解释我们讨论了几天的中心问题,您又巧妙的一个调虎离山,想转移命题,不过,我以为您的手法太露骨,让人一目了然,下一次想如此这般时,当隐蔽一点方为上策。
质疑:我们谈论主题是天地阴阳。您提出“有关物质运动的起点问题”。太极动而生阳,静而生阴即天动地静。所以我先要您把”天动“指什么说清。这是最正常的讨论主题,也是最正常的质问。通过您这么一加工怎么变成了转移命题呢?难道您不承认我们讨论的是天地阴阳吗?
我说“通过两年的时间看,万人已经默认了我废弃的太极图。因为到现在还没有一人能与我对质。”“不是没有人辩,而是他们都失败了!所以我才说:没有一人能与我对质!您可以在《太极新解》较量较量!”
您答:且不谈您是否有点“狂妄”,我问您,都哪一个辩论者向您表示失败了,您给我举出一两个例子来,象您这样荒唐的理论都“绝不言输”,我不信有人会向您这号理论“服输”。又是自己给自己涂油彩吧。徒增笑谈已。
质疑:您有水平在《太极新解》去较量是最有说服力的。要比在这里说大话强百倍。
您说:
偷换概念。
这样的手段您不是作了一次了,这一次也很典型。
我说的是:没人向您辨,人家也要看是否值得辨?您不觉的您质询的问题有很大的成分是属于“常识”或“公理”范围吗?本来就是不证自明的事,您还在那里“质询""求证".人家也许只觉得可笑而已。
两种相互运动的和可以相互混淆物质,性质轻的上升的在上,性质重的下降的在下,天下有几个人认为这还需要求证?
质疑:第一次您说我偷换概念。您的证据请看您的原文:天地相交不能理解为日与地的相交,当理解为天气与地气的相交,因为局部不能代表整体。这是偷换了概念。
对此我说您无中生有,让您把我的原文拿出来让大家看看。结果您没有拿出来。这次说我偷换概念的理由是:我问,表为阳是公理吗?
再看好您的原文:您不觉的您质询的问题有很大的成分是属于“常识”或“公理”范围吗?本来就是不证自明的事,您还在那里“质询""求证".
您说的很明确,公理是不需要再求证的。表为阳的理论流传了数千年,您没有理由说它不是公理。但是,正是这个公理与实际相反,问的不对吗?与实际相反的不需要求证吗?您说公理不需要求证。我说必须要求证。让大家看看,这是偷换概念吗?
讨论几天了,还没有见您提供的论据。也没见您澄清天地阴阳的概念。我也不在浪费时间让您提供论据。也不让您说概念。我说概念,您质疑我吧。
1、象的概念
如阳之象:动、热、明亮、喜、红、瘦、张等等。动之象:动为阳(分子的热运动),加热时分子运动加快,温度下降时,分子运动则减慢,符合古人所说的“阳动阴静”。以上只是这个分子根据温度的高低来确定它运动的现象。最后的结论是:不论这个分子动的速度多快,再到静的速度多慢,只是一个动静“相对”的关系。并没有阴阳相互的关系。
再如热“象”:几千度的钢水有热(阳)之象。零下几百度的冷冰有(阴)之象。
请您看好,以上只是阴阳“象”的概念。但是,阴阳象的概念与阴阳相互关系的概念是不同的。
2、什么是阴阳关系的概念呢?
“阴阳者,变化之父母”。所谓变化之父母,是说阴阳相交能生万物。所谓阴阳的关系,必须是指一个整体而言。如地为阳,阳升(蒸汽上升)乃阳之象;天阴(云雨下降)乃阴之象。天之阴(降雨)与地是一个整体,因为后天雨(阴)是地(先天)蒸汽转化的。所以,蒸汽与雨是一个整体的阴阳。然而,太极之说正是一个整体包含阴阳二气,阳升阴降相互相交,环流不止。这就是阴阳相互的关系概念。
3、天的概念
天有日月星辰。这就足以证明天的概念是指整个宇宙大空间。日只能是天空中的物质。如果我们把天与天空中的物质(各种天体)的概念相混淆。必然造成阴阳定义上的混乱。如果把日归属于天,地照样也可归属于天。这样一来最后的结果,就无法定义天的阴阳属性了(一会为阴,一会为阳)。
4、天地阴阳的概念
天地阴阳是阴阳相互关系。所谓阴阳相互关系,此时的天只是个代名词。因为如果把天与地分开各论,就违背了古人的太极者,一物两端。也就是说,阴阳者是指一物而言的。
天地的范围有多大?回答:地与臭氧层之间。如果超出这个范围,那就不是天地阴阳的相互关系了。天地阴阳相交,实际是地自己的阴阳相交。对此的论据是:地之蒸汽(阳)上升,到高空时就转化为云(雨)下降。虽然云雨是在天空,但是,云雨必定是地的部分。就象人的表皮是人的外端,但是,以外还有1~2厘米毫毛照样也是人体的部分。内热(阳)从汗孔而宣。外寒(阴)也从汗孔而入。这个现象就象地的蒸汽(阳)升,雨(阴)降。
5、相对的概念
古书籍没有阴阳相对一词,很可能是受相对论的影响而来。相对论是不讲阴阳关系的。如一个坐标系来对比另一个坐标系,即使两者没有阴阳关系的,照样可以为坐标系。最后可导致非阴阳关系的两者照样可以相对。
6、古人阴阳对待概念的混淆
日为阳,月为阴。其实两者并没有阴阳关系,因为宇宙中的任何物质,不可能一个为阳,它的阴在另一个物体上。也违背了太极阴阳者一物两端。阴阳不能相互相交。即使日能把热扩散到月,但月却没有物质与日相交。所以日与月虽然有阴阳之象,但并没有阴阳相互关系。
7、自然阳升阴降的概念
古人把天(上)为阳,这就违背了自然阳升的概念。因为升散,只有物质在下(内)才能有升散的条件。如果物质在上,在用上升的词汇不只宇宙没有这样的理,而且文不对题。
我的新学说天为阴,地为阳,不仅阳升阴降符合天地自然,而且与人体的实际也完全一致。也请桂枝汤兄在《对古人阴阳学说的质疑》中检验我的论据。如果有不符合实际或者空话,请您在那里提出,我恭候您!
我们谈论阴阳,如果连概念都不清楚,就必然会犯阴阳认识上的错误!
以上天地阴的概念我的认识基本谈完了。如果大家有异议请提出,我愿为所有人作解答。
以下请溪流兄谈谈您对天地阴阳的概念吧!
13
发表于 2004-8-19 06:41:52 | 只看该作者

[原创]与翟鉴先生谈阴阳

翟鉴先生:你能立于“立于不败之地”?
第一;有多少人拥护你的理论?有多少人反对你的理论?
第二,任用你的理论,指导了多少个实践例子?
第三,立于不败之地,是能自吹么?
第四,不好回答的问题,绕道而行.也就是说,专门扯一些没意义的东西,对于核心实质不理不闻.谁都能不败.
我问你:天为阴,你那里是天天生活在阴暗的角落里么?可能你吃的天天是豆芽菜?只有豆芽菜才不需要阳光.因为万物有生长是需要阳光的.(按翟先生的理论,是不缺温度的.)
什么叫做阳光?阳的光来自哪里?万物生长要不要阳光?
阳光,是阴,还是阳?
如果,天是阴的,世界上,恐怕连豆芽菜也不会有,包括,你,我.
只要你承认,天天吃豆芽菜.其余的,什么也没吃.我就承认你是不败的.
12
 楼主| 发表于 2004-8-19 05:30:41 | 只看该作者

[原创]与翟鉴先生谈阴阳

据您自己说纵横网上无对手,经过几天的辩论,总结您文章的特点,我可以得出以下几种结论:
1永不明白。
以阴阳的观点解释天:天以其符合阳气的:明亮的、清轻的、上升的性质,而类属于阳,轻浮在上,而为天。
地以其符合阴气的:重浊的,沉降的性质, 而类属于阴,沉降在下,而为地。
我已述说了多少遍,您就是坚决不明白!因为您知道,只要一明白,这么多年的心血著说都白费了。所以只好坚守这一防线,任你说一万遍,我永远不懂,其奈我何?
2,倒打一耙。
您原问是:
“质疑:雨为阴您不会反对吧?阳光为阳您不会反对吧?按您的说法应该是:天一会为阴,一会又为阳。请问,天的概念到底是为阴还是为阳?不可能以天为阴阳来与我讨论吧?
对此,我回答:
您连阴阳中还可分阴阳这样的基础概念够没有,不知道您是怎样“研究”的阴阳。
事物可以分成相互对立的阴阳两大类,这两大类中任何一种都可以再分阴阳,既阴中还可分阴阳,阳中还可分阴阳。这样的阴阳理论的基础您还不懂吗。
从根本上说,您还像以前的许多概念一样,您把它都绝对化了,是阳就不能有阴,是阴就不能有阳。
可是您回复却说:“
质疑:请您不要脱离话题。我们讨论的是天地阴阳,天地谁为阳。与阴中有阳,阳中有阴您应该知道是两种概念。
请大家来看看,我是在脱离话题吗?我不是在针对您的话题回答吗?让您自己说,是我脱离话题还是您倒打一耙。
3,苛求于人。
您说:
“质疑:中医凭什么把心为阳?理论根据在哪?连心为阳的理论根据还没找到,还是等您拿出心为阳的证据后再分阴阳吧
我再重复一遍。您若是个中医,断不会提出如此质嫩问题,您若不是中医,那么讲述中医的心属火的理论
,需要向您先传授整个的中医基础,您认为我有此义务吗?您付学费了吗?我建议您可以自学中医,以您的“无议论比”的辨才,相信自学中医是小菜一蝶,等您自学会了中医基础,找到了心不属于火的证据,再来质询于我不晚。此时不必苛求于我。
在此处讨论心是否数于“火”,也违反逻辑辩论命题的同一性。
4,混淆逻辑概念。
您说:“质疑:您又错了!是您的“日”脱离了古人“天”的概念。请看您的原文:“日是归类于“天”的,但是天为阳的属性却不是由日来规范的,天的属性是由阳气的本质属性来归类的,阳气的本质属性大家都了解,兹不赘述。”
日因其符合温热的明亮的特性而属于阳,因其在天而归类于天的范围,这是凡具有正常理解力的都会理解的问题,您却硬说我脱离了古人天的概念。其实,本质上是您混淆了天的概念。
5,有意回避讨论主题。转移讨论中心。
我曾经阐述:看来您有一个概念还不清楚,即物质运动的起点问题,您总把物质运动的起点固定在静止的水平上,从一切阴阳物质都处于静止的概念出发,那么,阳欲上升,必须从下向上上升,阴欲下降,必须从上向下下降
您说:
“关于物质运动的起点问题,还是等您把天动指什么?说清后再说吧。”
有关物质运动的起点问题,是讨论阴在上还是阳在上的中心论题,舍此不能回答或解释我们讨论了几天的中心问题,您又巧妙的一个调虎离山,想转移命题,不过,我以为您的手法太露骨,让人一目了然,下一次想如此这般时,当隐蔽一点方为上策。
这一次被我一眼识破,这个问题您不能回避。您不能总是瞒天过海。你在别处通行的招数在我这里行不通。
6,自以为是。
您说“我说“通过两年的时间看,万人已经默认了我废弃的太极图。因为到现在还没有一人能与我对质。”“不是没有人辩,而是他们都失败了!所以我才说:没有一人能与我对质!您可以在《太极新解》较量较量!”
且不谈您是否有点“狂妄”,我问您,都哪一个辩论者向您表示失败了,您给我举出一两个例子来,象您这样荒唐的理论都“绝不言输”,我不信有人会向您这号理论“服输”。又是自己给自己涂油彩吧。徒增笑谈已。
您说您的文章篇篇“火”,我看不如说是篇篇把人“惹火”了,为什么,因其“荒诞不经”,触犯众怒。
不必举某某大人物回您文章的事,人家肯定不是输给了您。主要是您主观上自我感觉“太良好”了。没这个“良好的心态”支撑,您是坚持不下去的。
7,偷换概念。
这样的手段您不是作了一次了,这一次也很典型。
我说的是:没人向您辨,人家也要看是否值得辨?您不觉的您质询的问题有很大的成分是属于“常识”或“公理”范围吗?本来就是不证自明的事,您还在那里“质询""求证".人家也许只觉得可笑而已。
两种相互运动的和可以相互混淆物质,性质轻的上升的在上,性质重的下降的在下,天下有几个人认为这还需要求证?
您回答:“质疑:是吗?表为阳是公理吗?
大家看看:我说的是两种相互运动的和可以相互混淆物质,性质轻的上升的在上,性质重的下降的在下,是属于常识或公理的范围,您连眼睛都不眨,就换成了“表为阳”
我看您不用属于逻辑上的“偷换概念”,您是在“明换概念”看来您不但会阴阳大挪移,更擅长的是“概念”大挪移。
有关表为阳为热的问题,请在另起一个命题讨论,这里讨论的是您的“乾坤挪移”,是阴阳那个在上在下的问题。
形式逻辑的讨论命题要求同一性,违反同一性是违反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
如果我估计不错的话, 您可能根本不懂什么叫逻辑的“偷换概念”。更不懂什么是逻辑规律的“同一性”。
8,荒唐的结论与历史的矛盾。
以《内经》为理论指导的中医学为中华民族的健康和繁衍做出无以伦比的贡献,是任何一个客观对待历史的,有良知的中国人的共识。包括您和我的先人都曾蒙恩受泽。
您说:“《内经》中的错多如牛毛!”一个错误多如牛毛的理论怎么能会能够正确的指导了两千年的中医实践,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错误理论”的价值也慝高了吧。
说句您不中听的话 ,没有在《内经》的正确理论指导下的中医对中华民族健康和繁衍的做出的巨大贡献,要是中医早早就换成了您的“翟氏思想”为指导,不用谈中华民族的医疗保健,今天是否能不能产生您这样一个“天才的理论家”都是个问题。
从以上总结,大家也终于能看明白翟先生之所以能纵横网上,“立于不败之地”的真正原因。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导航中医药 ( 官方QQ群:110873141 )

GMT+8, 2024-11-23 21:01 , Processed in 0.071459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