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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1 16:39: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从中医理论看骨骼演化律
王全年  山东省中医药学校  李秀美  江西中医学院
  骨骼演化,是生命演化较容易观察到的一类器官的演化。每段骨骼之间具有严格的演化痕迹,其中表达出的数字演化规律,对骨骼演化乃至生命演化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从中医学的精、阴阳、五行来探讨骨骼演化规律,并借此思考生命演化,是一个很有意义的研究课题。
  1.从精透视骨骼演化
  在中国古典哲学中,精是宇宙元气的精萃部分,是演化天地万物的最基本物质。丰富多彩的宇宙,源于同一物质———元气。“元者,气也,无形以起,有形以分,造起天地中天地之始也。”“通天下一气耳”。生命只是这团宇宙元气在相关阶段的演化产物。“烦气为虫,精气为人”,就是说宇宙元气有些演化成虫兽,有些演化成人。“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死。……故万物一也”。
  对于生命体,精与元气是有显著区别的。精是具有生殖功能的精卵细胞,而元气是由生殖之精演化出的不具有生殖功能的精微物质。精与元气的关系为:精可化元气,元气可培育精,故可统称为精气。生命在精为母基下孕育,在元气推动下演化。
  精气,是生命体处于模糊混沌的初始阶段。相当于古典哲学中的“道”、“太极”的含义。道、太极、精气,都是指这种产生某一物质系的初始状态,生命在这一状态显示不出这一状态后的一切生命属性之间的差别。不妨称这一状态叫零差别状态。
  物质属性在“道”这种零差别状态中混然未开。正如老子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但正是“道”这种物质演化出后道阶段的所有物质,并和着自然数1、2、3……演化出有差别的物质。“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太极,也是易经中代表的一种零差别状态。“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封”。
  精气、道、太极,都代表了一种自然物质系演化中处于初始阶段的零差别状态。鉴于古代科学水平的限制,人们还认识不到这一状态的物质实体结构。
  对于骨骼的演化,生命骨也是从分界不清的初始阶段演化而来。在单细胞动物,没有骨骼的形成。在脊索动物中,骨骼也没有表达出来,只是一条很清晰的脊索线,它是未来骨骼产生的母基。在昆虫动物中,演化出了外骨骼,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内骨骼。到了鱼类动物,才进化出脊椎骨。脊索,就是脊椎骨演化前模糊不清的初始阶段,包含未来动物骨的演化的一切构织模式,然而在脊索阶段又表现不出任何未来动物骨的一切属性差别。
  2.从阴阳透视骨骼演化之性
  宇宙从同一元气演化而来。不同的只是元气演化物结构不同,才具有可比较的阴阳属性差别。宇宙演化的每一步都是特化,所以每一步都产生阴阳。阴阳,反映出宇宙演化的反属性定律,宇宙演化出一类物质属性,一定会再演化出有差别的物质属性相对立。如正电子、负电子,质子、反质子,卫气、营气,脏、腑等。
  对于人体,演化出如下阴阳差别:
  (1)结构的差别:肌肉疏松、骨骼坚密,腑空、脏实等。
  (2)方位的差别:左手、右手,左足、右足,左眼、右眼,左耳、右耳,站立体位的脏上位、腑下位等。
  (3)功能的差别:阳化气、阴成形,兴奋、抑制,收缩、舒张,同化、异化等。
  人体正面透视,凡靠近中轴线上的器官,一般呈单体存在,如肝、脾、胰、鼻、嘴、肚脐、前后阴等。而中轴线两则的器官,多呈左右双体存在,如左肺右肺、左肾右肾,左脑右脑,左眼右眼、左耳右耳等。
  对于骨的演化,每一类骨的形状、骨序位、生理功能都有差别。如上肢骨:肱骨1块,尺骨、桡骨2块,上腕骨3块,下腕骨4块,指骨5块。数字1、2、3、4、5,对应着上肢骨的演化序位。其中相邻骨的数字之差是1。就是这数字之差1,反映着骨每一步演化质的差别。每一块骨,都由于演化的特异性,与相邻骨具有质的不同。
  “方知天地之道,以阴阳二气而造化万物;人身之理,以阴阳二气常养百骸”。差别就是阴阳,差别造就了阴阳,大千世界元气归一,但每一演化都是特化,产生出新属性。每一块骨都与其它骨在空间、序位、基数方面存在差别。所以古希腊赫拉克利特说:“差别是谐和的本质”。
  3.从五行透视骨骼演化之序
  宇宙变而成章,化而有序。五行理论,是中医视野对自然万物演化之序的本质透视。五行的木、火、土、金、水,实际表示自组织物质系五个彼此有重大差别的演化过程。
  它是从一行到五行的演化,并在五行各自的演化基础上,以五行演化的序变基数再演化。研究认为,五行是宇宙同源物质演化在五个过程中的质的表达。
  五行,数字五,是个变量单位,它指的是自然物质演化中所遵循的一组序变数列:1、2、3、4、5。
  任何自然物质系的演化,都由于演化能级的不同,而处于不同的演化阶段,界定在不同的数阶中。1、2、3、4、5,就是不同数阶的量的表达。
  五行,数字5,是最大的变量极值。
  对于人体,精卵细胞,做为同一精元,合着五行序数,从1到5,依次演化出细胞、组织、器官、系统、生命体五大生命属性的载体。并把五过程性升华为一种固化的遗传模式,在不同的生命区域里,演化出不同的器官或组织。如五大外源性器官:皮毛系统、肌肉系统、骨胳系统、神经系统、生殖系统。五大内源性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循环系统、呼吸系统、淋巴系统。实质器官的五脏:胰、肾、肝、脾、肺;空腔器官的五腑:肠、膀胱、胆、胃、心。外源性五类神经细胞:触觉细胞、听觉细胞、视觉细胞、味觉细胞、嗅觉细胞。并依附于五官:眼、耳、鼻、舌、身。
  骨骼演化亦是如此。
  4.骨骼演化律
  (1)每一生命个体的骨骼,演化于统一的生命基元物质;生命体任何相对独立的骨骼,都演化于各自的生命基元物质。(同源性)
  (2)一类生命体骨骼的结构或功能属性的产生,必定会产生出有差别的另一类骨骼的结构或功能属性相对应。生命体骨骼的每一步演化,都是特化。(差别性)
  (3) 生命体任何骨骼的演化,产生的结构或功能类型,都界定于不大于自然数5为演化的基数中。生命体每一类骨骼的再化演类型,是基数的整数倍。(过程性)
  骨骼演化律反映了三大生命演化性质:
  同源性:受精卵、每一体细胞、每一相对独立的器官、每一块骨骼,都与发育后的人体具有全息对应的关系。只有用同源性,才能更好说明这种全息对等性。精是最大全息元,由它演化出的每一体细胞或每一相对独立的组织或器官,如一个耳、一只眼、一个舌、四肢骨、一块子骨等,之所以与人体全息,是因为它们分别从精气中获得了整份的生命遗传基因。同源性,就是全息性。
  差别性:差别性说明了生命在本质上具有与宇宙相同的反属性演化规律。一类物质属性的产生,一定会产生出具有显著对比性的另类属性与之相对应。每一块骨都具有自己的特殊性。
  过程性:每一生命属性或器官组织的化演类型,都是以不大于自然数5为演化基数的整数倍。骨骼的演化就是如此。宇宙用数字造物,也一定用数字造人、造骨。
  毕达哥拉斯说过,“万物皆数也”。伽利略也说过,“自然之书,是以数字特征写成”。自然数字,是自然界演化留下的记忆痕迹。正是在“人与天地相参也,与日月相应也”的全息模拟中,大自然界以数字造人,同样也以数字造物,并使生命的演化,无不充满着数字含义。
  以5为最大演化基数是自然之常。正如清代经学家江慎修在其《河洛精蕴》所言:“天以光气昭烁于三辰,地以精华流衍为五行,其文章大矣。复假灵天神物,出天苞,吐地符,示之以图焉。倍五为十而显其常,又示之书焉。藏十于九而通其变,常者具无穷之变,变者毕自然之常”。“倍五为十而显其常”,就是说宇宙的演化,以5为最大倍数来演化,并升华为一种规律。
  只有高级自然物质系的演化,才有足够的资格以5为最大基数演化。从人体最大演化基数5中能看出生命演化的秘密:
  其一,脏腑演化律:
  (1)生命在漫长的演化过程中,所进化出的器官有个极限数量,它最多只能进化出五大类实质的脏,也只能进化出五大类空腔的腑。
  (2)相表里的脏腑,一般先进化出中空的腑,然后再进化出实质的脏。
  (3)在站立位置的人体上,相表里的脏腑,一般脏在上位,腑在下位。
  五脏是:胰、肾、肝、脾、肺;五腑是:肠、膀胱、胆、胃、心。
  其二,上肢骨从上到下依次呈辐射演化的5骨序列:肱骨 1 块,尺骨、挠骨 2 块,上腕骨 3 块:舟骨、月骨、三角骨,下腕骨 4 块:大多角骨、小多角骨、头状骨、钩骨,掌骨 5 块:第一掌骨、第二掌骨、第三掌骨、第四掌骨、第五掌骨。
  用数阶排列,即: 1、2、3、4、5。
  其三,下肢骨从上到下依次呈辐射演化的5骨序列:股骨 1 块,胫骨、腓骨 2 块,上踝骨 3 块:跟骨、距骨、足舟骨,下踝骨 4 块:骰骨、外侧楔骨、中间楔骨、内侧楔骨,跖骨 5 块:第一跖骨、第二跖骨、第三跖骨、第四跖骨、第五跖骨。
  用数阶表示:1、2、3、4、5。
  其四,脊椎骨从上到下依次呈线性演化的5骨序列:颈椎骨 7 块,胸椎骨 12 块,腰椎骨 5 块,骶椎骨 5 块,尾骨 3 块,共5类骨。
  其五,头盖骨依次呈圆弥形演化的5骨序列:枕骨 1 块,左顶骨 1 块,右顶骨 1 块,左额骨 1 块,右额骨 1 块……
  当上肢演化出5块掌骨后,以此为基础,再演化出指骨。除了拇指演化出2块指骨,其余各指均演化出3块指骨,不大于数字5。下肢趾骨亦然。
  对于脊椎骨,尾骨3块,骶骨、腰椎各5块,均不大于5。胸椎12块,即3×4,倍4演化,即以4为基数而演化。颈椎7个,是个正处于演化过度态的变动骨序,有的骨没有表达出来。正象花的演化,花瓣以不大于5为演化基数来演化,但由于基因的突变或缺失,如倍4演化的花瓣数,两轮演化应该出现8个瓣,但往往有个瓣空缺,只表现出7个瓣,从而掩盖了花的演化定律。
  7块颈椎骨,如果它是倍3演化,应该演化出9块颈骨,即3×3,还有2块颈椎骨没演化出来。或者是倍2演化,即演化出8块椎骨,即4×2,还有一块颈椎骨没有演化出来。 演化中骨的缺失或增加,是平常的生命演化现象。如人体5块尾骨,现在只剩下2到3块。5块骶骨也已融合成一块大骶骨。
  恩格斯说过:“母腹内的人的胚胎发展史,仅仅是我们的动物祖先从虫豸开始的几百万年的肉体发展的一个缩影”。人体任何相对独立的器官,承载着所有动物演化遗留下的生命演化痕迹,以不大于5为过程设计的基数来演化,应该是合理的解释。其中骨的演化,是最显然的例证。
  数字是宇宙演化痕迹的证明。它一定以有限的自然数,做为演化的母基数。1、2、3、4、5是最完整的演化基元。正象七彩阳光,从三原色红、黄、蓝演化而来;各色人种,一类黑非洲人种就足够成为星星之火。所有元素,仅从氢、氦两元素演化。
  正如《洛书原理》所说:“太极一气产阴阳,阴阳化合生五行,五行既萌,遂生万物”。太极即精气,由精气、阴阳、五行,构出了朦胧的生命骨骼演化律。这是宇宙的秘密,同样是生命的秘密。
  骨骼是生命演化最具有数学含义的演化器官,最能透视生命演化规律。
  骨的演化是从无形到有形,从混沌如一的原始阶段(同源性),渐次演化出有差别的骨骼(差别性),并以不大于自然数5为演化基数(过程性)。
  中医学中的精、阴阳、五行,包含着朦胧的骨骼演化意义:精,相当于生命骨骼处于本性如一的脊索阶段,含有未来骨骼的一切构织信息,然而在脊索阶段显示不出任何未来骨骼的类型差别。阴阳,反映每一类骨或每一块骨,与相邻的骨具有绝对意义上的差别。五行,一组骨骼演化的变数,表达着同源骨演化的序变律。其中1、2、3、4、5,反映骨骼演化的序位、序数、基数具有明显的不同,是不同类骨骼演化的选项。
  各类同源骨的演化数目,是以自然数5为最大的演化基数。即5的倍数、4的倍数、3 的倍数、2的倍数。B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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