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中医药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4352|回复: 4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致中西医融合观兄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8-17 15:22: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致中西医融合观兄
您在2008/07/17 09:19am的帖子说:"天为阳,地为阴!这是公理,大家公认的道理,不需要证明,也无法证明,更无法用科学证明!"
     1+1=2是公理,只是说在自然科学里他无法证明!
     在中国古代阴阳五行学说里, "天为阳,地为阴!这是公理"
     我可以有一万条理由或者实验证明1+1不等于2,您拿不出一个科学实验证明1+1=2!如果您能够作到,我认输!
     ——————————————————
回复:肯定的说,天为阳,地为阴是谬论,谬在:天(上)为阳,而实际是高寒而下热!再者:天地阴阳的概念直到现在中医界还没有弄清,一个连概念都不清楚的命题,公理又何来呢?
讨论阴阳问题用1+1=2,这是外行人说的话,阴阳只是1而没有2之说,因为2在1中(1中有2)。如人是1个体,动脉血为阳之1,再加静脉血为阴之1,仍然还是1个人。也就是说,阴阳1+1=2(把1个人用刀割开两半)则死!今天我要看看您的阴阳1+1=2的高见(您把什么作为阳之1,又把什么作为阴之1?)。
48
 楼主| 发表于 2008-9-12 15:20:01 | 只看该作者

致中西医融合观兄

中西医融合观兄:您好!
以上我们辩论的文字早已超过万字,但是,多与主题无关,只要您能说出一个阴阳的事理来,我的学说就告破灭。我要的是“阴阳的事理”。
47
 楼主| 发表于 2008-9-12 15:01:34 | 只看该作者

致中西医融合观兄

王全年兄:您好!
我的阴阳定律(蒸汽与雨),其阴阳之理已经说清楚,希望您再进一步的核实。如与您的阴阳之理有异议,我们当面对质。如果您没有什么说的了,我想对您的《论叶脉演化公式里的精气阴阳五行》提出点质疑,不知您恳不恳接受我的质疑?期待兄的回答……
46
发表于 2008-9-12 11:58:26 | 只看该作者

致中西医融合观兄

接着辩论
45
 楼主| 发表于 2008-8-31 09:28:10 | 只看该作者

致中西医融合观兄

中西医融合观兄说:谢谢翟鉴先生!您的两句话,非常重要,也非常正确,谢谢您!
   1   电子与数学是两门截然不同的学科,用电子证明数学,纯属张冠李戴!
   我对于1+1不等于2的三条证明,都是"纯属张冠李戴!"因为,他们是"截然不同的学科"!
回复:这样有错就承认,至少我们还可以继续交流。
您说:不同的学科之间是不能互相验证的!那么,自然科学与阴阳学说也是不能互相验证的!
答辩:这个说法是不妥的,阴阳学说本身就是自然的,一个正确的理论是不怕科学验证的。
您说:尽管自然科学方法证明中医理论有有1000条错误,也不能否定阴阳学说中"天为阳,地为阴"这个公理!也不能否定中医理论!
  答辩:天为阳,地为阴是否公理需要您拿出根据,而不是用空话。仁兄所犯的逻辑错误在于没有根据。
您说:在阴阳学说中,“天是指我们头顶上的空间”,这个空间是非常狭小的,他既不是微观世界里的"空间",也不是宏观的"空间",更不是宇观世界里的"空间",当然不是相对论中的可以扭曲的"空间"!
答辩:就以您所说的“天是指我们头顶上的空间”拿出它为阳的根据就行。
   
您问,请问翟鉴先生:通过我对于"空间"的叙述,您要求我拿出“空间”为阳的根据!
答辩:我要您拿出的就是“我们头顶上的空间是天”为阳的根据呀,因为您说头顶上的空间是天啊。
您问:您所指的"空间"是科学系统的"空间",还是阴阳学说中的"空间"?
答:就是您所指的我们头顶上的空间是天的天啊。
      
您说:我的原话是"我们头顶上的空间是天",而不是"空间为天"!我们头顶上的空间与"空间"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答辩:只要您把天的概念说成是:头顶上的空间是天,我就要您拿天为阳的根据。至于您心中的空间有多少种概念,是您的事,我不会要您拿与主题无关的根据。也从没有让您拿宇宙什么的根据。
您说:您这种辩论态度,方式是不对的,错误的!我要求您说明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
答辩:这个问值得我们深思……
辩论态度:我对仁兄很生硬,但是,需要做检讨的是您,因为您不尊敬自己,要尊敬自己首先要尊敬他人,而您,在2008/07/23 09:27am指我与刘老师说:关注一对庸才的胡聊!看谁能够吹破天!
这岂不是辱骂人吗?对此,怎么不反省您的态度!
辩论方式:首先要拿支持自己观点的根据,而不是信口开河;不能脱离主题,只要脱离开主题,不论是不是故意的,都属于庸才的辩论方式。
44
发表于 2008-8-31 08:38:41 | 只看该作者

致中西医融合观兄

      翟鉴 先生:
      虚幌一枪,免战牌高悬!
      不知道什么叫公理!
      失败了!逃跑了!

-=-=-=-=- 以下内容由 中西医融合观2008年08月31日 08:44am 时添加 -=-=-=-=-
   向公理要证据,是无理取闹,原来是个闹闹!
43
 楼主| 发表于 2008-8-31 08:18:53 | 只看该作者

致中西医融合观兄

看来中西医融合观兄是拿不出空间(天)为阳的根据的,不拿根据是没有与我辩论的资格的,请找一家信口开河网站去说您没有根据的公理吧。
今天把中西医融合观兄的谬误做个总结:
1、以混乱掩盖丑陋:当仁兄的无知暴露时,制造混乱说:我注意到了您的许多帖子,您把不同理论体系的概念不加分析地混在一起,造成了思维的混乱.例如您把1+1=2这个数学公理与阴阳学说混在一起……
——————————————————————
其实,1+1=2是公理,是仁兄提供的论据,对此,在2008/08/17 03:22pm的帖子我回击说:讨论阴阳问题用1+1=2,这是外行人说的话……。  您自己制造了混乱,再强加给他人,使乱更乱,当然,只有更乱才能把您的无知掩盖住。我要您拿出(我把不同理论体系的概念不加分析地混在一起的原话),但您没有拿出来。
2、大仙的风度:我问:天为阳,地为阴您是怎么验证的?您答:不需要验证,我承认他应用他就是了!
您把“我”承认他就是公理,您把自己当大仙了。对此,我揭您的底说“您说的应用是用来欺骗人的”,因为一个谬论它无法应用。所以,您没有能力应对。
3、张冠李戴:您把天为阳,地为阴之谬论错当公理,当要您的验证及拿出根据时,因为您没有水平拿出根据,又不懂数学与中医理论是截然不同的两个学科,胡说到“如果您一定要我验证‘天为阳,地为阴’,您必须能够验证1+1=2及欧几里得公理”。简直是胡扯!
4、语无伦次:在2008/08/17 06:30pm 的帖子您说: " 天(上)为阳"是以地心说为参考系的!是建立在地心说的基础上,"高寒而下热"是建立在日心说的基础上的!" 天(上)为阳"与,"高寒而下热"完全是建立在根本不同的理论体系上,他们没有可比性!
————————————————————
我们祖先定义天地阴阳时,还没有地心、日心说。请问您有“天为阳”是以地心说为参考系的书证吗?您肯定拿不出来,因为您的说法几乎都是胡扯的。
对您的说法我问:人体的外寒里热是建立在地心说,还是建立在日心说?
由于您语无伦次,所以没有回答上来。
5、异想天开:您说:天是指我们头顶上的空间。
对此我说:天地的概念您说的非常清楚了,请您提供空间(天)为阳,土地为阴是根据什么定义的。
对此,您以为我认可了您的错误说法,就异想天开的说:翟鉴 先生:以上可是您亲自发的帖子,您怎么就糊涂了!
————————————————————
您的天地概念已经进入死角,要您提供空间(天)为阳是根据什么定义的,这个根据您是没有能力拿出的。拿不出根据,就意味着您观点的破灭,都死到临头了,还异想天开呢。
6、蒙人的障眼法:您说:我的原话是"我们头顶上的空间是天",您是要求我证明:"我们头顶上的空间为  阳"对吗?您是要求我用自然科学的方法证明,还是用阴阳学说证明?还是用逻辑方法证明?请您说清楚
————————————————
从这段话能看出,您至少能用三个学科的知识来回答我。我答:只要您能自圆其说,随您便。
可笑的是:您一个也没回答上来,当然,蒙人的障眼法也就原形必露了。
7、荒唐的说法:您说:天为阳,地为阴,把天为定阳,把地定为阴,这就是公认的道理,如同欧几里得公理一样不需要证明!也不需要根据!
没有根据,难道天为阳是信口开河胡说的吗?一种歪理还有它的根据(跳大神的根据香火明亮与黑暗定吉凶)呢,在您眼里,难道中医理论还不如跳大神的吗?天为阳,地为阴,真的没有根据吗?有。只是您没有能力拿出罢了。
古天文盖天派以“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先得出了天上、地下的结论。由于盖天派是以地平上下分昼夜(面南昼参日影,面北夜考极星),得出的结论是:地平以上有太阳,故上为阳,地平以下无太阳,故下为阴。这是古人定义天为阳,地为阴的直接证据。《河图》《先天八卦》上为阳,下为阴,又可作为天阳、地阴的旁证。
正是因为找到了古人定义天阳地阴的根据,才肯定了天为阳,地为阴是谬论(细节在《阴阳学说大辩论》)。好了,到此为止吧。我的对手不是您这等水平的,如果您对辩论有兴趣,您关注我与王全年先生的激烈辩论……
42
发表于 2008-8-30 10:25:50 | 只看该作者

致中西医融合观兄

      电子与数学是两门截然不同的学科,用电子证明数学,纯属张冠李戴!
     是否您心目中的空间的天有两个,一个是头顶的空间的天,还有一个足踩的空间的天?
===========================================================================
    谢谢翟鉴先生!
    您的两句话,非常重要,也非常正确,谢谢您!
    1   电子与数学是两门截然不同的学科,用电子证明数学,纯属张冠李戴!
        回复:
        我对于1+1不等于2的三条证明,都是"纯属张冠李戴!"因为,他们是"截然不同的学科"!所以,不同的学科之间是不能互相验证的!那么,自然科学与阴阳学说也是不能互相验证的!不能用自然科学的概念解释阴阳学说!用自然科学的实验方法证明数学公理是错误的作法!同样,用自然科学方法验证中医理论也是错误的,尽管自然科学方法证明中医理论有有1000条错误,也不能否定阴阳学说中"天为阳,地为阴"这个公理!也不能否定中医理论!如同我所举的例子:当一个带正电的电子与一个带负电的电子相遇时,发生湮灭!不仅能量没有了,而且离子(电子)也没有了!真正的"0"啊!"并不能否定数学公理1+1=2在数学学科内的正确性!是一样的道理.
    以上讨论符合逻辑吗?!有逻辑错误吗?!请翟鉴先生批驳.
    2   是否您心目中的空间的天有两个,一个是头顶的空间的天,还有一个足踩的空间的天?
    回复:
    "空间';这个名词,在自然科学里与阴阳学说中的内涵与外延是截然不同的!也就是说:同一个名词在不同的学科内其概念是完全不同的!
    在传统的自然科学中即牛顿力学中,"空间"与"时间"是绝对的,不变的!在相对论中"空间"是可变的,可以扭曲!
    在自然科学中,"空间"可以分为宇观,宏观与微观!在微观世界里的"空间",我们是比较难以想象的,他与"天"完全失去了联系!
     宏观的空间,包括大气层,根据各层大气的不同特点(如温度、成分及电离程度等),从地面开始依次分为对流层、平流层、中间层、热层(电离层)和外大气层。
阴阳学说中根本没有这些概念,所以,这不是阴阳学说中的"空间"!
    在阴阳学说中,“天是指我们头顶上的空间”,这个空间是非常狭小的,他既不是微观世界里的"空间",也不是宏观的"空间",更不是宇观世界里的"空间",当然不是相对论中的可以扭曲的"空间"!
    科学系统中的"空间"与阴阳学说中的"空间"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正如您说的:"电子与数学是两门截然不同的学科,用电子证明数学,纯属张冠李戴!"同样,用科学系统中的"空间"替换阴阳学说中的"空间",也是错误的!
     
     翟鉴先生:我对于"空间"的说法,您同意吗?我所认识的"空间"何止两个呀!请批驳!
    3  您说:其中“空间”为阳您是没有能力拿出根据的。
       回复:
        请问翟鉴先生:通过我对于"空间"的叙述,您要求我拿出“空间”为阳的根据!
您所指的"空间"是科学系统的"空间",还是阴阳学说中的"空间"?
       答案已经明确了,还需要我回答吗?!
      

-=-=-=-=- 以下内容由 中西医融合观2008年08月30日 10:31am 时添加 -=-=-=-=-
您又偷换我的原话!
   我的原话是"我们头顶上的空间是天",而不是"空间为天"!我们头顶上的空间与"空间"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而且我还特别强调:天是指我们头顶上的空间,而不是指宇宙什么的!
   您这种辩论态度,方式是不对的,错误的!我要求您说明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
41
 楼主| 发表于 2008-8-30 08:04:50 | 只看该作者

致中西医融合观兄

中西医融合观兄说:我的原话是"我们头顶上的空间是天",您是要求我证明:"我们头顶上的空间为  阳"对吗?
翟鉴答辩:您把空间为天,所以,我要提供空间(您所说的天)为阳的根据。
  ——————————————————
中西医融合观兄说:您又偷换我的原话!我还特别强调:天是指我们头顶上的空间,而不是指宇宙什么的!
答辩:我的眼力不会错,天的概念您肯定会改口!所以,在2008/08/27 00:01pm 的帖子我说“天地的概念您说的非常清楚了”是为了防止您以后改口,并紧接着说“请您提供空间(天)为阳,土地为阴是根据什么定义的”,其中“空间”为阳您是没有能力拿出根据的。
——————————————————————
  我要您提供“天是指我们头顶上的空间”为阳是根据什么定义的,我更不会要您拿宇宙什么的。辩论理论问题用文不对题及偷换概念是缺乏道德修养的。请问,“我们头顶上的空间是天”不是您的原话吗?是否您心目中的空间的天有两个,一个是头顶的空间的天,还有一个足踩的空间的天?
40
 楼主| 发表于 2008-8-30 07:15:44 | 只看该作者

致中西医融合观兄

还是没见中西医融合观兄的根据,在等待中给您纠正一个概念:您在2008/07/17 09:19am的帖子说:我可以有一万条理由或者实验证明1+1不等于2,
您在2008/08/27 05:20pm的帖子说:当一个带正电的电子与一个带负电的电子相遇时,发生湮灭!不仅能量没有了,而且离子(电子)也没有了!真正的"0"啊!
——————————————————
电子与数学是两门截然不同的学科,用电子证明数学,纯属张冠李戴!
加减法的概念是:一只羊遇到一只虎,虎把羊吃掉,羊数的1是被减数,此时的虎只能做一个减号,被它吃掉一只羊即1减1等于0。您正负电子也如此。1+1等于2是加法,而您的正负电子相遇是减法。所以,您实验证明1+1不等于2只能蒙骗您自己。建议等您懂得了加减法的概念后,再做您1+1不等于2的证明。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导航中医药 ( 官方QQ群:110873141 )

GMT+8, 2024-11-18 12:47 , Processed in 0.054961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