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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医结合医学体系的核心问题其实已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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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8 15:13: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南京陈斌 于 2017-7-17 02:00 编辑

以中西医结合为手段,中医现代话与现代化为目标,可以解决中医证本质的问题——病理诊断,及每一个证具体的病理内涵。

但从临床诊治需要出发,只有中医证的诊断(偏重于病理生理学诊断,整体上缺少病理解剖学诊断与病因诊断),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结合西医的病因与病理解剖学层面的诊断。这个问题,只有中西医结合才能解决(以中西医结合为终极医学目标)。

另外,如何从整体上去分析症状、病因、病理改变(病位、病性)、病、证诸概念的本质内涵及相互关联,也只有从中西医结合医学的高度,才能给予全面正确的认识与理解。

点评

八撇连一撇都没有弄明白,谈“中西医结合医学体系的核心问题其实已经解决”已经解决,岂不是瞪眼说胡话?  发表于 2018-8-25 07:07
中西医结合的关键是互相尊重,相互学习。  发表于 2017-6-5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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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28 15:13:57 | 只看该作者
中西医结合医学体系的基石:几个概念——症状、病因、病理改变(病位、病性)、病、证。

中西医结合医学体系的主体:病理诊治学体系(以病位为纲,病性为目);临床病症诊治学体系(以症状为纲)。核心是病理诊治学体系(上述主体主要是针对内伤杂病领域)。

中西医结合医学体系的核心问题其实已经解决。余下的,是细节性的问题。当然,完全解决这些细节性的问题,仍然是需要极大的精力与时间的。或许三十年,或许五十年,后来者不必担心无事可做

点评

中医基础理论与西医基础理论的完全结合还遥遥无期,临床结合也只是探索阶段,所以,现在说中西医结合医学体系的核心已经解决,尚缺乏理论依据。  发表于 2017-6-3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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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28 15:14:1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南京陈斌 于 2017-4-28 07:19 编辑

中西医结合医学体系的基石:几个概念——症状、病因、病理改变(病位、病性)、病、证。

——病因、病理、症、证、病之基本定义
http://www.gtcm.info/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0058

症状不是实体【中西医结合病理生理学讨论】
http://www.gtcm.info/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0069

再论症状不是实体【中西医结合病理生理讨论】
http://www.gtcm.info/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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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28 15:14:3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南京陈斌 于 2017-4-28 07:20 编辑

中西医结合医学体系的主体:病理诊治学体系(以病位为纲,病性为目);临床病症诊治学体系(以症状为纲)。核心是病理诊治学体系(上述主体主要是针对内伤杂病领域)。

——中西医结合的首要核心任务是建立病理诊治学体系
http://www.gtcm.info/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0550&ext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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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4 19:39:23 | 只看该作者
分享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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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31 11:26:2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南京陈斌 于 2017-6-26 07:43 编辑

症、证、病

症:病人主观的不适与异常;

证:病理改变,包括病理过程(偏重于动态的功能上的病理改变)与病理状态(偏重于静态的形态结构上的病理改变)。病理改变由病位与病性组合而成,通过症状表现出来。

病:一定病因作用下病理过程或状态的集合。

症与证之关系:现象与本质,属性与实体之关系。

证与病之关系:辨病分型(证型)主要是与“病”在病理学上的分类与分期相对应。

另:中医辨证论治思维,多数时候,是越过“病”(西医的病,一定病因作用下病理过程或状态的集合),直接进行辨证的。从宏观层面,直接的去把握分析诸病理(证)与症状,病理(证)与病理(证),病理(证)与病因(外因,生物物理化学社会心理)之间的关系。

点评

症即“病人主观的不适与异常”这句话就没有后面百度讲得宽泛,理论上是更严谨些是好的,可惜结果却令人怀疑:因为这里只提主观的,可以理解为客观的不算(似乎有些荒谬);而且“不适与异常”逻辑上讲是指两者都有才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5-31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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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31 11:33:45 | 只看该作者
百度症、证、病(当今主流认识与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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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31 11:35:21 | 只看该作者
大家可以比较一下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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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31 11:37:25 | 只看该作者
西医辨病论治,是以病为诊治的基本单位(一定病因作用下病理过程或状态的集合);

中医辨证论治,是以证为诊治的基本单位(单个的病理过程或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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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31 16:11:36 | 只看该作者
南京陈斌 发表于 2017-5-31 11:26
症、证、病

症:病人主观的不适与异常;
症即“病人主观的不适与异常”这句话就没有后面百度讲得宽泛,理论上是更严谨些是好的,可惜结果却令人怀疑:因为这里只提主观的,可以理解为客观的不算(似乎有些荒谬);而且“不适与异常”逻辑上讲是指两者都有才算,如果只有异常没有不适就不算;严格来说,只有不适没有出现异常也不算!

我读中医书时常常觉得现代中医人应该多一些现代逻辑的训练。因为像我们搞工程技术的,对设计文件中的逻辑是很严格的,至少主观上是力图避免可以让别人用与自己原意不同的方式去解读。随便再举个例子:譬如对症状的描述经常见到“头晕目眩”这种描述,究竟是指头晕目眩还是指头晕目眩?即使是指头晕和目眩,是指必定同时出现还是可以在不同时间出现?传统这种行文方式可以理解,但这与现代社会日益精确的专业要求是很难共存的。




点评

值得探讨。从字句上看,是两种症状同时存在,但据实践所见,可同时出现,也可单独出现,但是只要因同,则治法相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5-31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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