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l=]阿Sam与阿Tam谭咏麟;许冠杰 - 阿Sam与阿Tam (Happy Together Version)[/url]陕西电视台今天又被全国观众重重的抽了一巴掌,以后再也不能卖药了。再播放骗人的养生节目就割掉小鸡鸡。
陕西电视台养生节目大骗子宋一夫
陕西卫视养生节目于洋 【朝花夕拾热播】是一个骗人的养生节目。另外还有中华养生汇高寒也是骗子养生节目,也有陕西电视台一个男的天天说藏红花的节目也是骗人节目。
陕西电视台养生节目大骗子于洋
而对比一看这几位不同领域不同学科、甚至不同民族、不同出身的专家,居然是同一个人扮演的!
网友戏称其为“著名表演专家”,专治各种有钱没处花,更有“大V”表示“感谢各种TV ”,“中国演技最好的都在各大TV卖假药”。
“神医”、“大师”现场背书推销“包治百病的神药”,饱受折磨的患者现身说法,主持人以新闻访谈形式大肆推销,热线电话配合部分免费名额的引诱——同样的套路,多年来反复在地方电视台上演。
这位艺术家不仅产量高,而且平台广!▽
西藏卫视:
她的身份是
苗医鲜药 穴位吃药
拔痰定喘绝技传承人
拔痰定喘绝技传承人
请注意,身为苗医传承人的她此时叫刘洪滨
接着,她摇身一变来到了河南有线电视频道:
在《唐通5.0》里
她是北大专家
专治糖尿病
她告诫糖尿病人可以“放心吃喝”
刘洪滨摇身一变成为刘洪斌
下一站,她又从中原来到了甘肃卫视:
在《名医养生堂》里
摇身一变成为著名中医养生保健专家
同时也是高级营养师
她认为天山雪莲包治百病
同样是甘肃卫视,她留下来又做了一期栏目:
本期栏目和西藏卫视卖的药一样
但身份多了一个
中华中医医学会镇咳副会长
兼任
东方咳嗽研究院副院长
推销“苗祖定喘方”
从甘肃卫视,转战青海卫视:
在《药王宝典》里
她衣服都没换
摇身一变再次成为老苗医传人
主推“苗家活骨方”
从青海出来,她来到了沿海的东南卫视:
她摇身一变成了——老院长
换上“清纯”的服装
卖自己研发的“老院长祛斑方”
告别东南沿海,她开始“闯关东”,来到了吉林都市频道:
她换上蒙古装
卖“蒙药心脑方”时
她是八十高龄的蒙医后人
没出广电大厦,她换上服装摇身一变,来到了吉林卫视:
推销“祝眠晚餐”时
她又是著名老中医
对中老年失眠问题大讲特讲
失眠成了她的专业
失眠成了她的专业
在东北,顺道又去了黑龙江卫视:
在黑龙江电视台
直接打出大标语
“全国十大卫视火爆大联播”
可见宣传阵势之大
就是这么一个“神通广大”的人物,转遍了大半个中国,一会儿是苗医的传承人,一会儿又是蒙医的传人……而现实是,根本就没有所谓的中华中医医学会。至于是哪个医院的退休院长,更没有提过名字。
多位网友在新浪微博上留言质问,“一个省级卫视,竟然播放这种没有科学依据的骗人节目,为什么没人管?”
也有年轻网友指出,“这个骗子当然忽悠不了我们,可是,她针对的人群是我们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他们接收外界信息单一,也分不清药品批号和食品批号的区别”。
推销广告屡上黑榜
记者整理公开资料发现,这位自称“刘洪斌”的“专家”养生节目中涉及的药品、保健品、食品屡上黑榜,甚至有企业产品中曾抽检出苏丹红,被所在省食药监局专案督办。
此外,这些节目还存在药品食品混淆宣传,保健食品宣传医疗效果等问题,被河南、安徽、河北等地食药监局多次查处,电视台也曾被处罚。
其中,“苗医鲜药(消喘膏)”药品广告因含有“画面出现专家刘老师形象介绍苗仙咳喘方的功效,4分46秒后年出现多位患者形象演示使用苗仙咳喘方后的效果”等内容,且未发布广告批准文号及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的违法行为,在2015年8月份被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中分局处罚:责令当事人山东教育电视台停止发布上述广告,没收广告费用14000元,罚款14000元。
《药王风痛方》因宣称“给骨头吃药,是过去皇上用的,可以修复骨洞,每天3块钱,就可以康复风湿骨病”,且产品为保健品却违法宣传治病疗效,被认定为虚假广告。
“唐通5.0”中刘洪斌以北大专家身份推销的产品官方名为“糖尿灵片”,生产企业为山西华康药业有限公司,其广告在2014年被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为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更有甚者,记者还发现,主打中药饮片的山西华康药业有限公司,在2015年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中成药染色专项抽验中,其生产的骨筋丸胶囊检出苏丹红Ⅰ、苏丹红Ⅳ。
苏丹红常被使用于劣质血竭等药材的非法染色。毒理学表明,苏丹红对人体具有明显毒性作用,在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成药中均不得检出。
刘洪斌参与的多个广告、节目曾长期在山东省教育电视台播出,并被山东省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中分局查处通报。
虽早已饱受诟病,地方媒体虚假医疗广告依然猖獗,植入式的“健康养生科普”、“教育讲座”,近年来在卫视及地方台蔓延。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中分局针对山东省教育台的处罚决定书指出,自2014年8月以来,该台分别发布了25款虚假医疗广告,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广告,没收广告费用220555.5元,罚款225600元,罚没款合计446155.5元,上缴国库。
以山东省教育电视台发布的“苗医鲜药(消喘膏)”药品广告为例,发布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16时44分左右,播出时长17分30秒,广告费收取标准800元/分钟、收取广告费14000元。
随着国家有关部门打击力度的加强,部分电视台已经删除了相关信息和链接,但是骗子也在升级。
淘宝版出来了……
官方网站也新鲜出炉
还是“315消协认证的优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