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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重视医案总结 刘世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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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2 20:46: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必须重视医案总结
刘世峰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
    重温中医发展历史,中医药事业兴旺发达,无不是按照自身规律发展。其中,重视医案撰写总结,就是中医特色之一。医案又称病案,是中医临床医疗活动真实的书面记录,体现了中医理、法、方、药的具体运用,代表了医生的诊疗水平、实践经验及其技艺,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可供借鉴。只有医案,才符合中医整体动态观,因为中医医案记录更能反映医生的思维和技艺水平。虽然中医医案大多是个案,只反映某个医师的诊疗实践,但是放在整个华夏大地,乃至人类社会历史长河中,它又具有可重复性,因而不能仅仅看作个案,觉得其带有偶然因素,不能反映该方药的治疗效果。
    曾几何时,直至现在,受现代医学影响,强调科研成果要有可重复性,要求用某方治某病至少要达到几十例甚至上百例病人,并且要设立对照组,认为只有经得起重复验证,才算有效。轻视中医医案(个案)报道,认为个案具有偶然性,可重复性差,不具科学价值。把疾病固定静止在某个阶段,忽视了疾病发生发展的动态时空关系,否定中医医案的科学价值,使中医同病异治、“三因”制宜等特色优势丧失殆尽。更有甚者,为了发表论文,弄虚作假,削足适履,胡编乱造,报道某方治愈某病几百例,证诸临床,全无效验。翻看现在的中医学杂志,这些弄虚作假的论文随处可见,充斥版面。
    中医医案总结理应得到重视,因为它更能体现中医特色优势,更真实,更能反映中医思维、经验及技艺,因而对中医临床更具有指导意义。所以,在尊重中医自身发展规律的今天,笔者呼吁要重视中医医案总结,回归中医诊病思维。
    十多年前,笔者曾遇一病人,胡某,肠癌术后,遍求我县名医诊治无效,就治于余。四诊,该病人精瘦,唇红,干咳、痰少,口干不欲饮水,纳差,乏力,大便干结,舌红、苔白厚,脉细略数。印象是该病人属阴虚火旺之体(从体质学上考虑),干咳无痰,口干不欲饮水,舌质红,乃肺阴亏虚,乏力,苔白厚为脾虚挟湿。《温病条辨》的沙参麦冬汤正与该病合拍,即沙参麦冬汤加川贝10g冲细兑服,2剂。服药后病人感觉明显好转,效不更方,仍用原方2剂。后来该病人非常感谢和相信笔者,凡有不适,均在我处服中药调理,前后共十余年,最后因患肺癌亡故。笔者体会是,对于该病的治疗,充分体现中医整体恒动观和“三因制宜”思想。查该患者以前服用处方,均为苡仁、白蔻、桃仁、红花、当归、丹参、白花蛇舌草、半枝莲之类。前医之所以治疗无效,其主要原因应该是受西医观点影响,认为该病人肠癌术后,湿浊、瘀血阻滞,宜化浊活血,兼抗肿瘤,因此采用中医化浊活血,加中药抗肿瘤治疗,忽视了中医整体观和辨证论治。从中医脏腑相关理论讲,肺与大肠相表里,治肺即是治大肠。笔者于该病人的辨证,结合了中医体质学说,并且抓住了当前主要矛盾为肺阴亏虚,用药有效,就说明辨证是准确的。由于个体差异,像这样的病人,医生一辈子也难遇到几例,如果硬是要总结用某方治某病几十例,除非造假。而且沙参麦冬汤是清代吴鞠通《温病条辨》治阴虚肺燥咳嗽方,该方当时在临床上就应该很有效,几百年后仍然有效,难道说还经不起重复验证?古往今来,华夏大地,东南西北,运用该方治愈的肺阴虚咳嗽病人还少吗?
    诚然如果要生产为成品药还必须“小白鼠点头”,人体实验不算数,更何况没有几百例报道,也没有设对照组随机分组治疗。那是规则,不然就得不到承认,拿不到批准文号。不管怎样,我们大可不必去管它。我们需要做的是,必须加快中医疗效评价标准的制定,提高中医诊疗水平,加快中医发展步伐,要重视医案总结,因为那才是中医自身发展规律,才能体现中医整体恒动观和时空观。通过对医案的撰写和学习,回归中医诊病思维。临床上只有用中医思维诊病才能提高疗效,才能让病人满意,才能为人类健康作出贡献,才是中医药事业发展和振兴的关键与目标所在。
    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在经历过用西医标准评价中医,疗效靠“小白鼠点头”,医案报道要几十例以上才算有价值,个案医案不被承认,中医诊病思维特色优势丧失。走过一段曲折弯路后,终于见到了曙光,逾来逾趋向理性化,意识到中医药要发展,必须排除干扰,坚持中医院“姓中”,中医“姓中”,坚持中医要按自身规律独立发展,坚持用中医思维诊病,以及制定中医的疗效评价标准。而重视医案总结和学习,又不失为回归中医诊疗思维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笔者倡议,为了中医药事业的伟大复兴,必须尽快制定中医疗效评价标准,必须重视医案的总结,回归中医诊病思维。在临床实践中坚持用中医思维诊病,以提高中医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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