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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证的属性及与辨病论治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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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7 22:20: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这个贴子最后由南京陈斌在 2008/08/29 06:35pm 第 7 次编辑]


“证”在本质上是一种病理生理学的诊断。
“证”的诊断,包含有两个要素,一个是病变部位(病位),一个是病变性质(病性),这就符合了病理学诊断的基本条件。
“证”不是病因学诊断。纯粹意义上的病因,应当是相对于机体系统本身而对立存在,包括有生物的、物理的、化学的、心理的、社会的致病因素(病因)。在外感病领域(西医之传染流行病),病因往往是单一而特异的,而在内伤杂病领域(西医之非传染流行病),病因往往是多源而非特异的。不管是外感还是内伤杂病,病因与机体内在的病理改变之关系,往往是复杂的,非线性的。一个相同的病因,在不同的人,或同一个人在不同的阶段,可引发机体内出现不同的病理改变;不同的病因,亦可以引发出相同的病理改变。如寒邪可以引发寒证,也可以引发热证,所谓寒从热化;热证可以由热邪引发,也可以由寒邪引发。同样是受凉,有的会引发气管肺部炎症,有的会引发胃肠痉挛;同样是胃肠炎,有的是饮食不当而引发,有的是受凉而引发。
“证”不是症状学诊断。咳嗽、胃痛、头痛、水肿一类是症状,痰饮停肺、脾胃虚寒、肝阳上亢、脾肾阳虚一类是证,这二者显然是不能等同的。症状是“证”的外在表现,“证”是症状的内在病理本质,“证”是病的体,症状是病的象,从这个角度言,“证”与症状是不可分的;同时,一个相同的症状,可以见于不同的“证”(内在病理改变),一个相同的“证”(内在病理改变),可以表现出不同的症状,如同样是肝阳上亢之证,可以出现眩晕,可以出现头痛,可以出现失眠不寐等症状,而同样是眩晕,可以见于肝阳上亢,可以见于痰浊上扰,可以见于气血亏虚等“证”。从这个角度言,症状是症状,“证”是“证”,二者各为一物,不可混为一体。
西医上,同样也有病理学诊断,和中医的“证”在本质上有何异同呢?
相同处,二者都有两个基本要素组成,一个是病变部位(病位),一个是病变性质(病性)。从本质上言,中医的“证”就是一种西医意义上的病理学诊断,与西医病理学诊断无异。
不同处,中医的“证”的描述,从根本上、整体上言,是偏向于病理生理学诊断,而缺失了病理解剖学的诊断。以脏腑辨证体系言,中医的病变定位,不是解剖结构的定位,而是功能结构的定位。如中医言病变在“心”,不是指西医的解剖的心脏出现了问题,而是指循环系统的功能,和(或)脑的思维认知功能出现了问题;中医言病变在“脾”,不是指西医的解剖的脾脏出现了病变,而是指消化系统的消化功能,和(或)免疫系统的免疫功能出现了问题;中医言病变在“肾”,也不是指西医的解剖的肾脏出现了病变,而是指泌尿系统的泌尿功能,和(或)内分泌系统、生殖系统的部分功能出现了问题。至于“寒”、“热”、“虚”、“实”,则是对机体各功能系统的功能异常状态进行的一种概括与表述,而不是针对其解剖形态结构异常(病变)进行的概括与表述。
以上谈了“证”本质属性的问题,再谈一谈“证”与辨病论治之关系。
比较传统而公认的看法,认为“证”是疾病所处的某一阶段机体的病理生理反应的概括,“证”是对疾病的阶段性认识,“证”与“病”是阶段与过程之关系。
从实际的病症诊治过程来看,这里的“病”,应当是特指的,指外感病和(或)内伤杂病,过程是指外感病和(或)内伤杂病的发生、发展的全过程,“证”是外感病和(或)内伤杂病过程中某一阶段病理生理状态的概括。如卫分证(气分证、营分证、血分证)分别是外感温热病发生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的病理生理状态的概括;太阳证(阳明证、少阳证、太阴证、少阴证、厥阴证)分别是外感伤寒病发生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病理生理状态的概括;而各脏腑、气血津液证,则是内伤杂病发生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的病理生理状态的概括与反映,所不同的是,它不象温热病、伤寒病(狭义)那样有着较明显的传变规律与顺序,而是随机性较强,或类似于五行一样循环往复,起始无端。但仔细体会时,其中亦有着一些传变规律与顺序存在,如五脏之间的生克乘侮,如“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如“初病气结在经,久则血伤入络”等。
就中医具体“病”名(以中医内科病名为例,如咳嗽、胃痛、黄疸、水肿等)与“证”之关系,二者显然是症状与内在病理改变之关系,是现象与本质,象与体之关系,而不能理解为过程与阶段之关系。
至于西医的具体疾病与中医“证”之关系,更不能简单的以阶段与过程之关系来指导处理之,从而出现将所有的西医的具体疾病,按照疾病发展的不同阶段,分出几个“证”来治之,这是分型论治,不是辨证论治。辨证论治的核心特征之一,必须是从症状出发,诊断与治疗随着症状的变化而变化,所谓“要在随症推移消息尔”。谈及西医的具体疾病与中医“证”之关系,也要随着疾病性质的不同而不同。在外感病领域中(西医之传染流行病、及部分感染性疾病),西医的病名是以病因命名,如结核、霍乱、甲肝、血吸虫等,这一类的病与中医的证(病理生理学诊断),即可以存在过程与阶段之关系,在不同的病变阶段,有着不同的“证”;而在内伤杂病领域(非传染流行病),西医的病名多是以某种病理学的诊断如胃炎、胃溃疡、胃癌、肝癌等,与中医的“证”的诊断,往往是同一性质(都是病理学诊断),不同内容(“证”偏于病理生理学),构成一种互补之关系,而不是阶段与过程之关系。
所以,在内伤杂病领域,现行的以西医病名为纲,中医“证”为目的病证结合模式,是不妥当的,是分型论治,不是辨证论治。比较理想的、合理的模式,应当是以症状为纲,西医的“病”和中医的“证”为目之互补结合模式。以整个内伤杂病为参考系,以临床症状的变化为导向,全面的、全方位的审察机体各系统、各方面的状况,得出西医的“病”和(或)中医的“证”的诊断,把握彼此之间的标本轻重缓急之关系,在此基础上,解释症状,推求病因(受本难知,发则可辨,因发知受),预测转归,确定治法。如果以某一具体西医病名为参考系(内伤杂病领域),医者的诊治思维就会局限于局部之中,而难以从整体上予以全面的、动态的把握机体之状态,从而有违辨证论治之本义与精髓。

点评

中医学认为,临床上没有无原因的证候,任何证候都是在某种原因的影响和作用下,患病机体所产生的一种病态反映。中医认识病因,除了解可能作为致病因素的客观条件外,主要是以病证的临床表现为依据,通过分析疾病的症   发表于 2016-2-14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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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1 15:50:24 | 只看该作者

[原创]证的属性及与辨病论治之关系

执其要者,一言而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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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11 17:15:29 | 只看该作者

[原创]证的属性及与辨病论治之关系

下面引用由mawenhui33662007/05/11 03:50pm 发表的内容:
执其要者,一言而终。支持!
谢谢马先生的支持!本文的观点能够得到马先生这样学术功底深厚之士的认同与支持,这令在下感到十分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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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2 08:22:30 | 只看该作者

[原创]证的属性及与辨病论治之关系

张仲景的《全书》却篇篇都使用《辨**脉证并治》,而这里所辨的“病”好像就是所谓“证”(所谓的“证”的本质)。
如果先生所谓的“证”确实如是,责其间的关系(“证”与辨病论治之关系)就难讲得通了。所以,既然这里已经提出,个人还是觉得确实有必要探讨一下“证”的名实问题。这牵涉到正名的问题,孔子曰:“必也正名欤!”,否则无法进一步探讨问题。
谢谢先生的循循善诱以及问题的提出,这才是一个好的版主,善于思考问题和提出问题、兴旺论坛与学术的版主!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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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12 12:42:18 | 只看该作者

[原创]证的属性及与辨病论治之关系

[这个贴子最后由南京陈斌在 2007/05/12 01:18p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黄岐建中汤2007/05/12 08:22am 发表的内容:
张仲景的《全书》却篇篇都使用《辨**病脉证并治》,而这里所辨的“病”好像就是所谓“证”(所谓的“证”的本质)。
谢谢黄歧版主的参与!
从先生的发言中,可以看出,先生是认真的阅读与思考的,您的质疑是有根据与分量的,非常欢迎这样的质疑与诘问!
我的理解,先生在这里着重质疑的是中医的“病”与“证”之关系,而不是西医的“病”与中医的“证”之关系。
在下讨论思考中医的“病”与“证”之关系,出于临床实践的需要及个人学识水平的局限,将重点首先放在了内伤杂病之领域,对于外感病之具体病名与证之关系,尚无过多的思考与确定的结论。
对于内伤杂病领域之具体病名与“证”之关系,个人是以现代中医内科学为参照系。
在现代中医内科学中,对其病名做整体上的分析,则不难看出,其疾病的命名,是以症状为主的,如咳嗽、心悸、不寐、胃痛、呕吐、泄泻、腹痛、便秘、胁痛、黄疸、鼓胀、头痛、眩晕、水肿、癃闭、腰痛、消渴、自汗盗汗、遗精、耳鸣等;有些病名,如哮证、喘证、郁证、痫证、痉证、痿证、淋证,虽标以“证”之名,其实质仍然是症状,与痰热郁肺、肾阳亏虚、肝气郁结、风痰闭阻等真正的“证”,是不能等同的(如果将其命名为哮症、喘症、郁症……,可能更适合些);另外有少许病名,如痰饮病,考其实质,则是以“证”命名的。

点评

中医学认为,临床上没有无原因的证候,任何证候都是在某种原因的影响和作用下,患病机体所产生的一种病态反映。中医认识病因,除了解可能作为致病因素的客观条件外,主要是以病证的临床表现为依据,通过分析疾病的症   发表于 2016-2-14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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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12 13:11:09 | 只看该作者

[原创]证的属性及与辨病论治之关系

[这个贴子最后由南京陈斌在 2007/05/12 01:17p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黄岐建中汤2007/05/12 08:22am 发表的内容:
张仲景的《全书》却篇篇都使用《辨**病脉证并治》,而这里所辨的“病”好像就是所谓“证”(所谓的“证”的本质)。
在下对证的理解与判断的标准,是病变部位(病位)+病变性质(病性),符之,则构成现代意义上的“证”的定义与标准;不符,则虽标以“证”之名,也不把其当作真正的“证”来看待。
张仲景全书之《辨**病脉证并治》,这里的“证”作症状来理解,与现代意义上的“证”的内涵已发生了变化和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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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 20:27:36 | 只看该作者

[原创]证的属性及与辨病论治之关系

中医疾病命名大部份均以系统讨论为主体、都离不开脏腑、经络、气血津液、风寒暑湿燥火、七情:喜怒悲忧恐思惊、经气、等。整体观念。某些地方与西医病理相似。某些地方则不同也。为了中医临床整体性、宜详深思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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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8 18:21:10 | 只看该作者

[原创]证的属性及与辨病论治之关系

对“证”有意义的阐述,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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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0 22:25:20 | 只看该作者

[原创]证的属性及与辨病论治之关系

中医特点生理推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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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5 22:37:08 | 只看该作者

[原创]证的属性及与辨病论治之关系

西医的病是以结构及功能物质的变化为主体,它们的变化对机体的影响性为主题进行论述的。中医学的证是以功能活动的联系性为主体,治疗学的应用为主题进行论述的。

点评

中医学认为,临床上没有无原因的证候,任何证候都是在某种原因的影响和作用下,患病机体所产生的一种病态反映。中医认识病因,除了解可能作为致病因素的客观条件外,主要是以病证的临床表现为依据,通过分析疾病的症   发表于 2016-2-14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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