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哲学与科学之范围相同而其方法不同 ⑴哲学在前而科学在后 哲学重在思辨,科学重在证实。思辨所得的结果,当然不如观察试验所得的结果之准确,它带着可辩论的色彩。 ⑵科学在前而哲学在后 科学先从局部方面详细考察,把各局部研究所的的结果,聚在一起,于是哲学集其大成,组织一个系统起来,安置于一个普通的原理之下。所以有人把哲学叫做科学之科学。 ⑶哲学是全部的,科学是局部的 哲学立原理以统事实,科学就事实以求原理。所以哲学的方法,是先有一定的原理,而后即事实以印证之,如果事实有复杂或有不尽明了的性质,则仅仅选择与此原理相符合的事实来做辅助。科学是以事实为事实而研究的,绝不穿凿事实于原理之下,亦不避免冲突的事实,而保持固有的原理。 哲学中用作根据的原理,是从信仰或武断、或直觉、或理性的方法规定下来的,既经规定之后,奉守之而不移。科学除叙述事实之外,也有原理,但是科学中之原理,是根据于观察试验而得来的。若是后来观察试验的新事实,和固有的原理不符,科学很愿意修改,甚至于完全抛弃她固有的原理。这就是所谓试验室里的态度。必有如此的态度,而后科学才能有切实的进步,才能有新异的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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