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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逻辑学必将完善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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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3 00:02: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逻辑学必将完善于中国

刘润泽
摘要:
    逻辑学必将完善于中国  

关键词:传统逻辑  

    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322年)创立了形式逻辑科学,建立了直言三段论的演绎逻辑。亚里士多德认为,演绎逻辑是获得新知识的可靠工具。到了公元十六世纪,英国的弗兰西斯·培根(公元1561——1626年)全盘否定了亚里士多德的演绎逻辑,创立了归纳逻辑,提出了一套通过实践寻求事物因果联系的归纳方法。培根认为,归纳逻辑才是科学发现的真正工具。
    亚里士多德的演绎逻辑和培根的归纳逻辑,构成了传统逻辑的基本内容,为传统逻辑的形成与发展奠定了基础。
    恩格斯说过:“形式逻辑本身从亚里士多德直到今天都是一个激烈争论的场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65—466页)
    自从亚里士多德创立形式逻辑这门科学后的两千多年中,在这门学科中一直存在着激烈的论争。尤其是培根的归纳逻辑学说产生后,逻辑界形成了阵线分明的两大派别,一派是以洛克、穆勒等人为代表的归纳派,一派是以莱布尼兹、沃尔夫、康德、海尔巴特等人为代表的演绎派,两派之间的论争异常激烈。归纳派完全否定了演绎法,认为归纳法万能,演绎法无用;演绎派则认为演绎法完美无缺,归纳法是多余的。
    创立归纳逻辑的培根在《新工具》一书的开篇中说道:“现在流行的逻辑与其说是帮助人们寻求真理,不如说是把植根于一般人接受的观念中的错误固定下来。所以它的坏作用多于好作用。”培根否定了亚里士多德的演绎逻辑。
    康德则认为:“逻辑自古就已走上了这条可靠的道路。最明显的证据是从亚里士多德的时代以来它从未往后退过一步。诚然,它也作过一些改进,诸如删去一些不必要的细节,讲得更清楚一些之类,但这些改进只是使它更美观,而没有增加它的科学性,因而是不能算数的。妙的是,逻辑至今也未能前进过一步,因而看来已经达到了尽善尽美的地步。”(引自《纯粹理性批判》,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8页)
    恩格斯批评了归纳派和演绎派:“这些人陷入了归纳和演绎的对立中,以至把一切逻辑推理形式都归结为这两种形式,而且在这样做的时候完全没有注意到:(1)他们在这些名称下不自觉地应用了完全另外的推理形式,(2)只要他们不能把全部丰富的推理形式都硬塞进这两种形式的框子中,就把这一切丰富的形式全都丢掉了,(3)因此他们把归纳和演绎这两种形式甚至变成了纯粹的蠢话。”(引自《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204页)
    恩格斯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归纳派和演绎派所犯的错误。他所阐明的以上三点非常正确,但却未引起人们的重视,因而这些错误至今还保留在现行的逻辑学教科书中。
    当前,由于数理逻辑的长足发展,在传统逻辑这门学科中所进行的论争愈加激烈,很多人甚至认为,传统逻辑过时了,已经没有用处。
    我们认为,传统逻辑不是没有用处,而是需要改造和发展。
    笛卡尔早就说过:“虽然逻辑学确实包含着许多极正确极好的规则,然而其中却也混杂着很多别的或者有害或者多余的东西,要想把它们区分开来,简直像从一块未经雕凿的大理石分辨出狄安娜或密纳发的雕像一样不易。”(引自《十六——十八世纪西欧各国哲学》,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109 页)
    我们非常赞同笛卡尔的看法,传统逻辑中有许多极好的规则,也混杂着很多错误或多余的东西。他所说的“多余的东西”,是指非思维形式的内容。笛卡尔的言外之意是说,传统逻辑需要改造和发展。
    如何改造和发展传统逻辑呢?
    毛泽东说过:“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椐科学对象所椐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84页)
    我们认为,改造和发展传统逻辑,应该从它所研究的具体内容入手。
    现行教科书大都这样介绍:传统逻辑是认识事物的辅助工具,是表达思想的必要工具,是论证思想与揭露诡辩的有力工具。可以说,这些就是传统逻辑所研究的具体内容。
    传统逻辑所针对的是三个不同对象,因而应该把它们分开单独研究,使之形成三个各自独立的学科。

(1)关于认识事物的内容,可以结合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使之形成一套认识事物的逻辑方法。
    (2)关于表达思想的内容,可以结合语法与修辞,使之形成一套指导人们如何写文章的理论。
    (3)关于论证思想与揭露诡辩的内容,可以结合印度因明和我国古代的论辩理论,建立起论辩学的理论体系。
    这样分开单独研究,就彻底打碎了传统逻辑的旧框框,对传统逻辑的理论基础和体系实行了根本改造,使之得到发展。
    关于如何改造和发展传统逻辑,使之现代化,很多人认为应该在数理逻辑指导下进行,并且必须要引入数理逻辑的内容,现在很多教科书已经这样做了。就这些教科书的内容来看,数理逻辑大有取代传统逻辑的趋势。我们认为,这不是改造和发展传统逻辑的正确途径。
    我们知道,传统逻辑是数理逻辑形成与发展的一个理论基础,改造并发展了传统逻辑,经过一番正本清源,就为数理逻辑的发展奠定了一个新的理论基础。因此,传统逻辑的改造和发展必将会对数理逻辑产生巨大影响,促使数理逻辑在理论发展上出现一个飞跃。所谓在数理逻辑指导下改造和发展传统逻辑的作法,显然是本末倒置了。
    《简明数理逻辑基础》中说:“传统逻辑……的主要作用是帮助人们正确表达思想,正确进行论辩。……这一作用是数理逻辑不能胜任的,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决不会用数理逻辑的语言来表达和论辩。其次,传统逻辑讨论的一些和认识论有关的问题,数理逻辑也是处理不了的。”(刘治旺等人著,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7页)
    我们非常赞同刘治旺先生等人的看法,传统逻辑中关于表达思想、进行论辩以及一些和认识论有关的问题,数理逻辑处理不了,因而它代替不了传统逻辑。由此可知,所谓的“数理逻辑”和传统逻辑无关,尽管数理逻辑的形成与发展受了传统逻辑的启发,因为传统逻辑所研究的具体内容,即是如何认识事物、如何表达思想以及如何进行论辩。由此而论,所谓的“数理逻辑”实际上并非逻辑,它应该叫做“数理学”。
    由于传统逻辑中存在着很多错误理论和学术垃圾,因此,在传统逻辑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某些学科毫无意义。笔者应用我国《易经》中的某些方法,对传统逻辑进行了一番改造和发展,发现所谓的辩证逻辑、科学逻辑、认知逻辑、模态逻辑等等,都不能成立。这些问题,后面将展开来讲。
    笔者在网上看到了李晓宁先生的一篇文章,题目是:《形式逻辑为何产生于西方?》。李晓宁先生可能没有看出,形式逻辑中存在着百分之七十多的错误理论和学术垃圾。笔者可以非常自信地告诉读者诸君,逻辑学(包括和逻辑有关的所有学科)必将完善于中国,我们东方的传统文化必将会对人类做出更大贡献。
    恩格斯说过:“每一时代的理论思维,从而我们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在不同的时代具有非常不同的形式,并因而具有非常不同的内容。”(《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65 页)
    前人为我们打开了认识真理的通路,但他们并没有穷尽真理。我们应该把前人的学说当作通往真理的桥梁,而不能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教条。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我们时代的理论思维应该超越前人,具有更科学的形式和内容。(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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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0 13:27:47 | 只看该作者

[转帖]逻辑学必将完善于中国

请续文,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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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25 09:47:14 | 只看该作者

[转帖]逻辑学必将完善于中国

答读者:“请续文,多谢o”
原文在百度——博客——博客论坛——学术平台,共十六讲,上文是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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