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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医理探源版区管理办法施行草案(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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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4 21:08: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这个贴子最后由五积散在 2006/08/08 01:08pm 第 4 次编辑]

一:本版的发贴宗旨是以探讨中国中医药 的医术和理论为根本,以弘扬中国传统医药文化精神为目的的版区。凡是内容与本条宗旨相背离的文贴,一律转移,屏蔽,删除。涉及到干扰本版正常运行的会员,视情节之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处分。
名词解释:
中医:(1)中国传统医学
      (2)用中国传统医学方法治病的医生
中药:中医治疗疾病所用的药物
传统:世代相传,具有特点的某种文化,道德,思想,信仰,风俗,习惯,制度等。
(以上解释选自《现代汉语词典》)
二:为了鼓励会员发贴的积极性,本版鼓励发贴会员可以采取“隐蔽部分文字”“需要回复”“设置一定的威望值”........等手段,凡没有经过原发贴者本人同意,擅自公布其中之内容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关的处分。
三:本版发贴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污言秽语,不得出现无根据的诽谤,诋毁,诬蔑他人的文字。
四:本版执行上述规定,只以该会员所发帖子内容的相关文字为依据。
五:凡是违反以上相关的条例者,本版分别给予:1:警告   2:记过   3:开除版籍    三种处分。
说明:1:警告 (在本版惩罚区公布其发贴者的ID,如在一月之内改正者,取消此警告)
      2:记过(在本版惩罚区公布其发贴者的ID,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降低威望,扣除 积分.....等处罚,如在三月之内改正者,取消此处分)
      3:开除版籍 (在本版惩罚区公布其发贴者的ID,取消在本版的发贴回帖权利,并报请坛主给予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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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6 19:23:25 | 只看该作者

[公告]医理探源版区管理办法施行草案(试用)

[这个贴子最后由五积散在 2006/08/06 07:26pm 第 1 次编辑]

六:
1:凡会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一经采纳,给予相关积分或威望的奖励,并在本版表彰区给予公布。累计五次,报请坛主,并做为会员晋升版主的首选条件或附加条件(同是竞争版主的情况下,优先考虑)
2:累计3次意见被采纳,在【医理探源】发贴超过200者,做为会员晋升版主的首选条件或附加条件,并上升为本版荣誉会员。
3:累计5次意见被采纳,在【医理探源】发贴超过200者,并有三个原创贴加精者,上升为本版常务委员,对本版的一些具体的日常工作(如加精,表决,管理......)有直接参与的权利。
七:原则上,本版内出现的矛盾纠纷,一律在本版的医理探的【意见建议专区】解决,如果当事人对本版的处理意见有异议,可以再次投诉到论坛的高级【意见建议】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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