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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台湾老中医所传中风放血救命法--很多孝子后悔没有早日看到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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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5 20:11: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台湾老中医所传中风放血救命法--很多孝子后悔没有早日看到的帖子
  关心你的父母,就应该好好的看看,事后的补救措施都显得太晚了。
  了解知识 ,预防意外,有备无患!
  
  为了父母,你需要知道患了中风,脑部的微血管,会慢慢的破裂,遇到这种情形,千万别慌,患者无论在什么地方 (不管是浴室、卧房或客厅),千万不可搬动他。因为,如果移动,会加速微血管的破裂。所以要先原地把患者扶起坐稳以防止再摔倒,这时才开始(放血)。家中如有专为注射用的针,当然最好。如果没有,就拿缝衣用的铜针,就在患者的十个手指头尖儿(没有固定穴道,大约距离手指甲一分之处)刺上去,要刺出血来 (万一血不出来,可用手挤),等十个手指头都流出 血来(每指一滴),大约几分钟之后,患者就会自然清醒。如果嘴也歪了,就拉他的耳朵,把耳朵拉红,在两耳的耳垂儿的部位,各刺两针,也各流两滴血,几分钟以后,嘴就恢复原状了。 等患者一切恢复正常感觉没有异状时再送医,就一定可以转危为安,否则,若是急着抬上救护车送医,经一路的颠跛震动恐怕还没到医院,他脑部微血管,差不多已经都破裂了。万一能够吉人天相,保全老命,能象孙院长,容得勉强行动,那得要靠祖上的庇荫了。
  
   放血救命法,是住在新竹的中医师夏伯挺先生说的。且是经自己亲身实验,敢说百分之百有效。大概是民国六十八年一位在台中逢甲学院任教的教师,有天上午正在上课,一位老师跑到他的教室上气不接下气的说∶刘老师快来,主任中风了;他立刻跑到三楼, 看到陈幅添主任,气色不正,语意模糊,嘴也歪了,很明显的是中风了。立即请工读生到校门外的西药房,买来一支注射用的针头,就在陈主任十个手指头上直刺。等十个手指尖儿都见血了(豆粒似的一滴),大约几分钟以后,陈主任的气色就变过来了,两眼也有神了,只有嘴还歪着,他就拉搓陈主任的耳朵,使之充血,等把耳朵拉红,就在左右耳垂之处,各刺两针,待两耳垂都流出两滴血来,奇迹就出现了,大约不到三五分钟,他的嘴形,恢复正常了,说话也清清楚楚了。让陈主任静坐一阵子,喝了一杯热茶,才扶他下楼,开车送到惠华医院,打一罐点滴,休息了一夜,第二天就出院回学校上课了。一切照常工作,毫无后遗症。反观一般脑中风患者,都是送医院治疗时,经过一路震荡血管急速破裂,以致多数患者一病不起,所以脑中风,在死因排行榜上高居第二位,其最幸运者,也仅能保住老命,而落得终身残废。这是一个多么可怕的病症。
  
  如果大家都能记住这(放血救命)的方法,立刻施救,在短短时间它能起死回生,而且保证百分之百的正常。这个急救法,希望大家告诉大家。
  
  ●阅后传知他人,功德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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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5 20:47:2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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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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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5 20:50:3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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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的经验,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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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5 21:00:3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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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唐代孙思邈所用的内迎香放血法更好。简便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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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5 22:14:1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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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hnzyts2008/11/25 08:11pm 发表的内容:
台湾老中医所传中风放血救命法--很多孝子后悔没有早日看到的帖子
  关心你的父母,就应该好好的看看,事后的补救措施都显得太晚了。
  了解知识 ,预防意外,有备无患!
  
...
一位老师跑到他的教室上气不接下气的说∶刘老师快来,主任中风了;他立刻跑到三楼, 看到陈幅添主任,气色不正,语意模糊,嘴也歪了,很明显的是中风了。立即请工读生到校门外的西药房,买来一支注射用的针头,就在陈主任十个手指头上直刺。等十个手指尖儿都见血了(豆粒似的一滴),大约几分钟以后,陈主任的气色就变过来了,两眼也有神了,只有嘴还歪着,他就拉搓陈主任的耳朵,使之充血,等把耳朵拉红,就在左右耳垂之处,各刺两针,待两耳垂都流出两滴血来,奇迹就出现了,大约不到三五分钟,他的嘴形,恢复正常了,说话也清清楚楚了。


胆敢非法行医?
100个中风患者,救了99个,只要有一个没救好,
就敢告你非法行医,就敢送你上牢房,信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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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5 22:23: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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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炎黄子孙2008/11/25 10:14pm 发表的内容:
一位老师跑到他的教室上气不接下气的说∶刘老师快来,主任中风了;他立刻跑到三楼, 看到陈幅添主任,气色不正,语意模糊,嘴也歪了,很明显的是中风了。立即请工读生到校门外的西药房,买来一支注射用的针头, ...胆敢非法行医?
见危不救,良心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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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5 22:39:0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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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哲医2008/11/25 09:00pm 发表的内容:
不如唐代孙思邈所用的内迎香放血法更好。简便神效。
希望把唐代孙思邈所用的内迎香放血法登出,谢谢。


-=-=-=-=- 以下内容由 求实2008年11月25日 10:45pm 时添加 -=-=-=-=-
是否为回医内迎香放血法 取一锐利竹签,放入病人鼻翼内0.5公分处,紧贴鼻翼。术者用食指猛弹鼻翼使其出血少许。此法主治急性眼炎、红眼、咽炎、咽部充血等。
8
发表于 2008-11-26 09:55:3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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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czphx2008/11/25 10:23pm 发表的内容:
见危不救,良心何在?
下面引用由后皇嘉树2008/11/15 01:11pm 发表的内容:
什么是非法行医罪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本文主要从此罪的概念、犯罪构成要件、认定、处罚等多个角度对非法行医罪进行分析,以求对本罪的深入理解及正 ...
二、非法行医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非法行医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为了规范我国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医疗卫生管理制度,以保障和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非法行医不仅扰乱了业已建立的良好的医疗卫生管理秩序,而且往往由于非法行医者不具备执业的基本条件,医疗服务质量差,同时也侵犯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其行为往往给人民的身体健康带来严重损害,有的非法行医行为还直接导致了就诊人员的死亡,因此,其侵犯的客体包括两个方面: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方面和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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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7 07:50:3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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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院在校生 无照行医被判刑
中国法院网讯 2月26日,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医疗事故赔偿案,被告人孙某系河南中医学院在校大三学生,因无行医资格证,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被判决赔偿死者李某的家属53385元。
2007年12月24日晚11时许,回家探亲的孙某在睡梦中被邻居紧急的敲门声惊醒,原来邻居李某这两天正赶上生产期,由于出现紧急情况,李某家属在没有拨打急救电话的情况下,慌忙叫上孙某来为李某实施接生。孙某在医学院学习的是妇产专业,懂得基本的接生方法,孙某在没有犹豫的情况下就为李某实施了接生。结果生产过程中因卫生条件差,经验不够丰富,在产妇出现大出血时,未能得到及时处理,经事后急救产妇李某仍因失血过多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在无行医资格的情况下,对李某实施接生手术,虽无伤害的故意,但是根据其掌握的医学知识,孙某是能够预见到可能出现致人死亡的危险,存在过于自信的过失。该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受害人家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要求,做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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