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自己是科研人员,却找造假中介代笔、评议,这是无赖之一科研论文的发表是需要“同行评议”的,也就是评审向期刊和出版社审稿平台提供评审意见。然而,117篇科研论文,统统都找了“幽灵”评审——第三方机构虚构出来的评委。不仅找,还扎堆找,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有关系的28篇中,13篇与一个名为丰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第三方中介机构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虚拟“同行评议”只是小菜一碟,更不要脸的行为是自己不写,找人来写。结果就很可笑了。造假的公司是批量操作,同样的图片与数据能够在多篇论文里出现。今年9月,美国知名英文论文抄袭检测网站PlagiarismWatch发表报告《科学论文代笔公司与掠夺欺诈型期刊合谋中国学者》。报告发现,多篇论文使用了相同图表、相同研究对象、得出了相同实验结果。
同样的图表,你用我也用
为了申请资格,在材料中篡改和伪造论文信息,甚至凭空生造,这是无赖之二找第三方中介来帮忙造假,好歹还要花钱,花时间,有人干脆自己动手,在申请资助的时候,虚构论文。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布了61份科研不端行为案件处理结果。细细读来,有些行为大胆地令人瞠目结舌。来看安徽某大学一位叫郭传友的申请者的问题(【】内为编者的总结,引号内是通报原文):
1.【篡改期刊名+篡改作者顺序+篡改论文语言】“第1篇论文实际发表刊物为《生态学杂志》(《Chinese Journal of Ecology》),郭传友将期刊名称篡改为《Journal of Ecology》(SCI影响因子5.694);论文作者顺序实际为‘张兴旺,张小平,郭传友,丁建华’,郭传友将自己篡改为第一作者;论文是中文论文,但是在申请书中以英文形式列出。”
2.【篡改期刊名+篡改作者顺序+篡改论文语言】“第2篇论文实际发表刊物为《生态与农村环境学报》(《Journal of Ecology and Rural Environment》),郭传友将期刊名称篡改为《Journal of Ecology and Environment》;论文作者顺序实际为‘张兴旺,张小平,郭传友,丁建华’,郭传友将自己篡改为第一作者;论文是中文论文,但是在申请书中以英文形式列出。”
3.【篡改作者顺序+篡改发表年限】 “第3篇论文作者顺序实际为‘王正加,黄有军,郭传友,黄坚钦,王华芳’,郭传友将自己篡改为第一作者,且将论文发表年度由2006年篡改为2011年。”
4.【伪造并不存在的论文】“ 第4篇论文根本就没有发表,属于伪造。”
5.【篡改作者顺序】 “第5篇论文通讯作者为张兴旺,郭传友排名第4,郭传友将通讯作者篡改为自己,且删除了论文的第三作者。”
在申请书中,五篇基础论文做了这样的造假,然而却顺利地得到80万元的资助经费。
通过查询,可以发现,论文造假的申请人拿到了80万元的经费
本以为上面这个案例已经算是多种形态、超乎想象了,然而必须承认人外有人,山外有山,四川某大学吴国玉在申请书中报了13篇基础论文,一查竟然发现有12篇署名都不是他,也就是说把别人的论文说是自己的。
以上种种行为在让人大开眼界的同时,也实在是显示出没有下限。
造假人明目张胆,却能够突破防线,论文验收、查证机制形同虚设,这是无赖之三这里所指的论文验收、查证不是指接收论文的国际期刊,而是说以论文作为重要衡量指标的评奖、评职称、评项目。
客观而言,正是因为这些深度捆绑的存在,才会出现大量的论文造假。例如医学论文是一个造假的重灾区,因为临床、教学、科研这三个纬度是晋升职称的考察对象。但是,一边有大量的病人要看,一边又要求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这中间就矛盾了。到底论文被运用到一个什么疯狂的程度,来看《人民日报》的报道:“多位受访者表示,现在论文导向几乎到了无孔不入的程度。除了单位内部的职称晋升、年终考核、津贴奖金,国家相关部门的项目申报和结题、奖励评审、人才评价、院士评选、学科评估,以及五花八门的单位排序中,论文都成为衡量水平高低的重要评价指标。”
要求这么多的论文数量,一方面验收者和考评者可能根本就看不过来,另一方面,也许还存在默许造假的情况。
“丁香园”针对三甲医院医生的调查问卷,论文真是职称的敲门砖
最无赖的是,处罚轻描淡写、丝毫不重,行为不端不断重复论文造假,已经成为科研工作者中公开的秘密,亦或者流行的“潜规则”。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书记处书记王春法在一篇访谈中提及,2013年进行的第三次全国科技工作者调查,总共发出36000份调查问卷,收回33000余份。从中可以发现,近一半被调查者认为学术不端行为一直存在,分别有50.1%、43.7%、42.3%和36.7%的被调查者认为,虚假署名(没有参与研究却在科研论文署名的行为)、论文剽窃、研究结果报告过程中捏造和弄虚作假,以及一稿多投等现象较为普遍。
大家都知道现象存在,大家也都痛恨论文造假。然而,却缺乏严惩手段。别说什么单位的名誉受损,就算造假者自身也得不到什么教训。
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曾经通报过一次造假问题,抄袭他人成果、谎报个人信息、冒名侵占他人成果等也都列在其中。例如,北京某研究所刘志华(男)2011年度获得一项青年基金项目,在其研究背景中列了1篇发表在美国科学院院报上的论文。该论文第一作者为刘志华,标注的单位为哈佛医学院,但此刘志华为女性,非彼刘志华(男)。实际上,在这期间,两位刘志华都在哈佛大学做研究,刘志华(男)正好利用了这一点。然而,处罚是,撤销刘志华相关项目,追回已拨经费;取消刘志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4年;给予刘志华通报批评。这个案例也可以放在今天。3年间,智能手机都从3G变成4G了,可造假及其处罚依然如故,还是通报通报再通报,批评批评再批评。
这些通报批评能有什么用呢?反正被发现处罚也不严重。算一算,造假的得失利弊,冒个险还是划算的。
曾经被认为是超级学术新星的德国人肖恩,因为论文造假名誉扫地,不仅失去了在美国的工作,其博士学位也被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