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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张喜的医疗纠纷胜诉中看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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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4 22:10: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blog.sina.com.cn/s/blog_ae959a370102w40o.html
我从张喜的医疗纠纷胜诉中看到了什么?
潘德孚


    北京发生发生一桩医疗纠纷:一个叫张喜的患者,去找永安堂的坐堂张医生看病,以张医生的方子中有半夏一味,损害了他的肾功能为名,将永安堂告上了法庭。法庭判决这药店赔偿477万元 。这是全国医赖胜诉的第一例。其实,这个例子告诉我们的是,中医们别高兴得太早,别以为国务院发了一个关于健康的通知,就是中医的春天了。张喜事件就是一个严重警告,是敲起做中 医梦者们的警钟。卫生医疗是一个体制,体制就是所有有关利益者们聚成一块的生命体。它有强大的自组织能力和自我修复能力。

    一百年来,他们制造了各种各样的流行病,如流脑、白喉、非典等,与中医打斗的“战役”,虽然在“战役”中,他们屡战屡败,但是,它却能执掌制订流行病法,规定不准中医参与;它又 制订与发布《执业医师法》,为消灭中医树起法律的大旗;它连发热都不会治,但却能把挂液疗法遍布全国城乡,给全民族带来无穷灾难,多少人因挂液而搞得倾家荡产,财散人亡?中医司 司长吕炳奎为发展中医做过不懈努力,它可以让他退出权力。这体制的陷阱有多深?谁也无法料到。因此,我希望大家认真看看吕嘉戈(吕炳奎之子)的两篇文章:《资本阴谋与体制陷阱》 、《卫生部消灭中医的努力终于要实现了》,不要高兴太早。

    昨天,我发布无限期停诊消息,是因为区医疗监督所所长亲自光临,要我立即停止给那些癌症与白血病人治疗,理由是他接到许多举报,我的房子没有被批准作医疗机构。所以,是非法行医 。我要他发一个书面通知,他说,我要他们发书面通知,就要对我不客气。我是个80岁的老头,手无缚鸡之力了,面对这样的彪形大汉的威胁,只好放弃这合法要求。我明知道这是规定要给 的,但他说不给就不给。合法不合法,是他们说了算!

    在监督所所长来我家劝我停止诊治之前,我家已经来好几拨人马了,我知道,都是有人举报的结果。但那些人一恍而过,我是巍然不动。没有像这所长认真非停不可的,他率领全所人马,大 概要求必有所“斩获”。我也老实告诉这位所长,他的这个行动,是消灭中医的行动。他的做法是对民族的犯罪。因为,每个做医生的,都有在家里开药方的,岂不全国医生都违法?只不过 他们没查而已。某个法律,如果搞得得人人违法,这个法就变成执法者说了算的法,不是公法,而是私法,是别有用心之法!

    我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中医治癌症、白血病,对西医体制是一个巨大的打击。美国在70年代宣布尼克松总统要打一场战胜癌症的战争,最后宣布失败。而现在,温州这个小小弄堂里的个体 中医,治癌治白血病治得全国闻名。证明只有中医的个体医疗体制能治癌症、白血病。美国总统率领的大西医队伍打不赢的战争,被中国的个体中医打赢了。这不是全民族的光荣吗?当然, 能治癌症的不只是我,在中国有一大批。而现在这位所长却在阻止这种民族光荣的继续实现,他不是在犯罪吗?但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作为一个最基层的干部,他在认真执行他的工作,尽 他应尽之责。

    刘仁和的微博,发布中医治白血病的消息,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很多人为他的微博发表意见,有支持也有反对;有谩骂也有对骂。讨论是好的,谩骂却是错的。相骂只暴露缺乏教养,实际无 任何好处。因此,让我觉得很累。我想:大概老天爷知道我太累,应该休息了。我的许多好友、学生都说我趁这个机会借梯下台,把精力集中在写作上,

    以肾功能损害重罚中药店是对中医发展坐堂的封杀之作

    在医院里做医赖,一定会被保安打了,或者被公安抓了;而上中药堂看中医做医赖,这中药堂既没有保安,也不会来公安,耍耍医赖有时候就可能获得一些“和事费”,小吃小用不是就有来 源了?张喜耍赖,能获得巨额赔偿非得有强大的后台,精心的设计是做不到的。因此,才会被判高额赔偿。这说明中医堂也要学大医院赶快把保安雇来,最好是搞武装保护。这些当然都是笑 话。

    几千年来,中国人开中药店,来几个中医坐堂,从来没有发生过病人闹中药店的,也没有规定那样药是不可以卖的;从来没有医生开方让要让卖药的管起来之事;更没有发生药配方卖出去后 ,病人说给吃坏了要赔偿的事。因为,这是生意场上的规距,愿买愿卖么!现在因为卫生部的医疗管理,按西医的管理法实行医疗市场化,不仅把中医原来的一整套规距破坏了,还祸及了生 意场上的规距,把愿买愿卖天设规章也破坏了。

    病人张喜以服中药后,造成肾损害为名,将医生所坐堂的药店,告上了法庭。法庭判决477万天价赔偿,其意不在酒,而在中医坐堂。张喜的理由是药中有半夏,半夏会造成肾功能损害。这个 官司引起了全国性的哗然。这样的告状和判决,可以认为是对中医发展下的杀手锏。由于党中央把发展中医作为国策,只是在现代医疗编制的大围剿中切开了一个小口子——中医坐堂,给被 压得只剩一口气的中医,一个喘气的口子。张喜和法官这么一来,中医药岂不即时断气了。所以,我们别头脑简单,必须认真对待!

    这个判决,展示了判决的法律依据,即:医生药用错了,病人损失赔偿医生不负责,由药店负责。怪不得药店对医生的药方,监督很着力。金先生的孩子发烧来短信,我给处附子麻黄甘草各3 克,药店就是不给附子,说附子是有毒的,不能用。金先生总算用他的如簧之舌,说服了药店买来了药物,吃下去就退烧了。西方医药界用药店控制和消灭中医,是我们想不出的方法。医生 开药方,对药物的使用负责是天生责任,怎么变成由药店职工控制了?现在,连赔偿也由药店负责了,“是药三分毒”,中医还能开药方吗?

    医疗是医生与病人之间发生的个人与个人的关系:病人把生命与健康交给了医生处理,医生通过医疗来维护病人的生命健康。也就是说,医生承担的医疗工作,面对病人的生死和健康。做得 好,病人生命与健康得到了维护;做不好,病人的生命与健康受到了损害。医生个人接受病人个人的托付,与药店老板一点关系也没有,怎么会出现医生治坏病人药店必须负责赔偿的法律呢 ?这表明我们的医疗立法给西方制药公司操纵了。

    医生开药方就像老板开支票,药店给药就像银行付钱,一手交一手。生意场上的规矩是愿买愿卖,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双方交割清楚。但现在医疗管理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病人与药店的关系 ,使病人的赔偿由药店负责,不是个三不像吗?这样做,谁敢开药店?医生药方没处买药,谁会叫中医开药方?这种方法的巧妙,就在于叫能治病的中医不灭自灭。我的朋友吕嘉戈早在2007 年就发表了《卫生部消灭中医的努力即将实现》,实在是个先知。

    (我的许多读者,都是热爱中医的人士,我希望我的读者们,多读读吕嘉戈的文章和他的泣血之作:《挽救中医——中医遭遇的制度陷阱和资本阴谋》。吕先生之先知,与他的环境有关。他 的父亲吕炳奎,曾任国家卫生部中医司司长,后任卫生部中医局局长。他在中医现代化的逆流中为中医的生存奋斗了一辈子,最后,被领导责令退居二线,失去了维护中医生存的权力。)

    因为,现在的法官判案,不一定根据法律条文,而可以根据以前的判例。张喜和这法官创造这个判例,下一步所有的中医都不能开方用药了。因为,“逢药三分毒”、“药以毒治病”,这是 普通的常识。现在全国以医赖为职业的人,就像车站里的黄牛,无处不有。张喜和法官创造这这个先例,全国就会掀起学习的热潮,那当然不是闹翻天了!何况真是做中医的,必然是个怡淡 心性,与世无争的人。既然每样药都有毒,只要有一个病人像张喜一样,到法庭相见,想靠这点方子费挣饭吃就难了,搞不好“赔了夫人又折兵”,何必?!

    尽管党中央想大力发展中医,然而,在现行医疗管理体制的管理下,让我们看到的却处处是一种无形的阻力,就像一个巨大的体制陷阱,会把任何一些刚萌芽的发展中医的力量摧毁。中医坐 堂也只是一种恢复原中医之尝试,尽管这是现代医疗管理体制的一种松动,还没行多久,张喜和这个法官就演起“双簧戏”来了:看你的坐堂医还能行多久!

    医疗纠纷中的事后原因被忽视的,是人类文化的错误共识

    律师和法官都不知道张喜的肾损害是事后原因。这是因为西方强势的海洋文化的故意误导。

    我看了律师的文章,觉得不满意,因为,律师既然是搞法律的,为什么不知道法律中有个规定,也就是关于“事后原因”的讲法。“事后原因”是不能算原因的。你只要拿出张喜的告状理由 叫做“事后原因”这一说,张喜哪里告得起来?法官哪来理由判决?不过,法律可以用于任何地方,就是不能用于医疗事件,无论在中国或美国都一样。这又是什么道理?君不见奥巴马要搞 医疗改革,搞得他自己和办公室人员工资都发不出来了。因为,现代医疗的背后是一个比美国政府还更强大的势力集团!

    被告或原告为某事件打官司,要提原因,必须是事前后必须连在一起(就是现场)发生的事,才叫做原因,如果是事后隔了一段时间发生的,再提出来当原因,法官就会拒绝接受。这叫做“ 事后原因”,不能当原因的。也就是说打官司用这种事后原因没有用。张喜发现他的肾损害,是用药后隔了一段相当长的时间才提出要求赔偿的。他根本无法证明在这段相隔的时间里,没有 别的生活原因造成他的肾损害,如吸毒、性生活、食物、饮水、熬夜……等很多很多的问题,怎么就单指是半夏吃了造成的?

    然而法官相信了,接受了,不要张喜拿证明。那么,这法官只代表张喜,不代表公正,也不代表法律。律师是给被告辩护的,怎么也不知道呢?这才产生了糊涂法官糊涂判。律师当然不糊涂 ,而是一种被文化界所认同的“共识”。我现在借此机会,来揭露这共识,它是造成世界性的医害、药祸的根源。这种“共识”,使人们忽略了一种现象,例如在医院里,医生给病人今天用 了药,明天就检查血液,然后就凭这血液检查判断病人生什么病,这是一种明明白白的欺骗,骗了全人类。但为什么就没有人来揭穿?认同这共识。现在我告诉大家,这种错误共识的认同, 是造成今天一切医疗灾难的根源。“根据1978年的美国科技评估办公室对全国医疗科技安全与效能的调查显示:只有10%~20%的传统西医治疗方法经过对照科学实验来鉴定其实际疗效和安全 性。换言之,80%~90%的美国传统西方医学治疗手段并没有科学的根据和安全的鉴定……”(《顺势疗法》第55-56页)。据悉,美国人民为了维护生命的安全,己1/3的国民孔不向传统西医 求诊并转向自然疗法。(见《顺势疗法》第56页注[1])

    现在每天全世界都有很多人住院,住进医院里的目的就是查病。但是,住院的病人天天用药,隔三岔五有护士来抽血检查,医生说是查病,病人却不知道这样的查病没准。你只要认真推敲就 知道,这纯粹是个骗局。但几乎所有的人都陷进去了,而且越陷越深。这“共识”被公众认同的道理在哪?希特勒的宣传部长戈培尔说:谎话不断地重复讲就会变成真理。在科学的大旗下, 人们在演出医学的骗局。由此而产生的悲剧,比战争、饥荒和瘟疫所造成的要多得多。

    去年,我国癌症死亡的人数达300万以上。医生在使用化疗药之前,就知道使用化疗药的过程之中或之后,有可能发生医疗死亡事件,他们就先让病人或其家属在一张告知书上签字,意思是因 用药出现的各种各样的损害,与用了化疗药后的遗留损害,病人不能要求医院赔偿,包括死亡。因为,众所周知的是化疗药物对造血功能的不可逆转的损害,很少有人能摆脱。例如红细胞、 血小板降低发生的出血和经常发烧的现象。即使如此,无数的患者及其家属还是前仆后继地排队签字。

    这霸王条款人人都知道签不得,但人人都在签,也就是不得不签。既然这么危险,医生本就不该做,病人及其家属还排着队等待签字。因为,医生告知的是:“不做,很快就会死亡;做了, 或许可多活一些时间”。就是这样的告知。这好比奥斯维辛集中营,病人像被驱赶着的犹太人,知道走进去就难活着出来了,但你是被驱赶着告知:不进去,马上死;进去了,等会儿死。被 诊为癌症的患者,你只能走手术化疗这一条路了,这像是有一种无形的力量,把他们拉着走向手术台或化疗室。这就是为什么排队缴费等化疗的道理。但媒体说:是病人自己要求化疗的。回 想一百年前我们的文化界头子们主张全盘西化,现在出现这个样子实在令人痛心!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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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9 19:09:51 | 只看该作者
潘德孚先生有一双慧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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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9 21:44:05 | 只看该作者
的确是个很坏的先例!应该让法官出具服用半夏导致肾功能损害的依据!

点评

法官拿不出,司法鉴定机构也拿不出这个依据。这个判决是错误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8-9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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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9 21:51:01 | 只看该作者
红莎草 发表于 2015-8-9 13:44
的确是个很坏的先例!应该让法官出具服用半夏导致肾功能损害的依据!

法官拿不出,司法鉴定机构也拿不出这个依据。这个判决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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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9 22:19:14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开方人在药典规定的剂量范围内,就不承担责任,如果大剂量使用,长期使用,那责任是回避不了的。这个火神派提了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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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9 22:23:03 | 只看该作者
中药师和西药师的区别,就是中药师必须认识药,还要知道用药剂量和药性,西药师就没这个责任,把责任推给药店是不行的,因为国家没有规定制半夏需要控制剂量,也没有赋予药店有这个责任和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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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30 10:42:2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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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30 10:55:3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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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30 11:07:1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王锡民 于 2015-10-30 11:09 编辑

怨西医、怨法官,就是不省悟自己的错误。

执迷不悟,无视法律,大胆以身试法,不识时务,没有实事求是的科学头脑,无论有多少理由,终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埋怨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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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31 16:01:30 | 只看该作者
法官判案确实不当,要我判,应该赔个三万两万的,也当给医生一个训诫。现在出现了天价赔偿,是否违法?是法律界的事,咱们不懂不能乱说。
中医论坛讨论中医的事,中医出了这事,说不定明天到谁头上,法律是否合理,判案是否合法,要到法律论坛去说。中医论坛要说的是如何吸取教训、如何规避法律风险。
在这里指责法官,宣传中医的伟大,宣传中医的安全,没有一点用处,要宣传到法庭去宣传,要辩护,找“鉴定机构”去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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