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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与白话文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6a1ac2010008qa.html 说起胡适,大概许多人都会联想到白话文。是的,不仅国人深知他与白话文有着割不断的关系,就是外国人也懂得白话文形成为运动并改变着中国的面貌,是与胡适的大名分不开的。胡适生前共得到过35个 荣誉博士学位,其中绝大部分大概都是外国人奔着他对白话文运动的贡献去的。不过许多老外大概也未必说得清胡适的具体贡献,美国的《展望》杂志曾把胡适评为影响世界历史的一百位名人之一,但介绍事迹时,却称胡适替中国发明了一种新语言。胡适谈论此事时曾啼笑皆非地说:“我没有替中国发明一种新语言,世界上也没有任何人曾替任何国家‘发明’过一种语言。” 其实,早在倡导文学革命之前,胡适就在写白话文。胡适于1906年在上海的中国公学读书时(当年他15岁),就是有名的白话文高手,作为学校的《竞业旬刊》的主编,他为刊物写的第一篇文章《地理学》就是地道的白话文。晚清时的一些报人也很重视办白话报,戊戌维新运动期间诞生了《演义白话报》、《无锡白话报》。彭翼仲在北京办的《京话日报》、《启蒙画报》,陈独秀在安庆办的《安徽俗话报》,都是白话文报纸。新文化运动之前办白话报,是为了满足文化程度不高的下层百姓的阅报需要。对于普及文化,也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当时多数有文化的人认为,白话文不外引车贩浆之徒的用语,难登大雅之堂,用之俯就愚民情有可原,而读文言文、写文言文是高雅和能力的表现,完全以白话代替文言是绝对不可想象的。最终彻底改变了这种局面,尤其重要的是把白话文与中国的文化繁荣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考虑的,正是胡适。 胡适于1910年至1917年间先后在美国的康奈尔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读书。他经常与同学们谈论中国人讲话用语与书写用语不一致的现象。有一次,包括胡适在内的几个中国留美学生聚会,泛舟湖上时,突遇暴雨。平日斯文的学子们争相弃船上岸,虽未溺水,倒也委实狼狈了一番。事后,其中一位叫任鸿隽的同学,就这场遭遇及其感受,写了一首旧体诗。胡适读后,不留情面地指出其未能反映彼情彼景,并分析其原因在于文字刻意模仿古人。围绕这个话题,胡适与几位同学们打开了笔仗。胡适坚信,古时书写与说话所使用的是同一话语系统,古代之所以能留下脍炙人口的不朽名篇,原因就在于当时人用语体文尽情挥洒,所思、所写、所表达,实现了高度的统一。可怜的是语言不断演变、丰富,而后人却抱残守缺,写文章时一定要把鲜活的时代语言转换成古人语言。死文字怎么能产生活文学呢?胡适就是带着这样的思考和认识,应陈独秀之约,于1917年的《新青年》上发表了具有里程碑意义、流传千古的《文学改良刍议》。在该文中,胡适提出文学改良应在八个方面下手,即“须言之有物”、“不模仿古人”、“须讲求文法”、“不做无病之呻吟”、“务去滥调套语”、“不用典”、“不讲对仗”、“不避俗字俗语”。后来胡适又把这八点主张换成正面肯定的语气进行概括,即“要有话说,方才说话”;“有什么话,说什么话;话怎么说,就怎么说”;“要说我自己的话,别说别人的话”;“是什么时代的人,说什么时代的话”。胡适认为,只有按照这样的标准写好白话文,中国的文学才能繁荣、辉煌。 胡适并非满足于纸上谈兵,他身体力行,无论写学术文章还是为报刊撰稿,都用白话文体写作,自己办刊更是重视白话文稿件的质量。他本人记日记也用白话文体。胡适的一些朋友都认为胡适文章的最大特点就是清楚、明白。我近年研究胡适,读了他的很多政论文章。最初我觉得这些文章是不是过于通俗易懂了,似乎气势不够,似乎与作者的显赫地位不相称。时间长了,我深深地被文章的深邃、平实、缜密所吸引。他的文章没有丝毫的虚张声势和故作高深;尽管他名声远扬,文章却没有一点惟我独尊;即便正义在手,他也从不在文风上表现出居高临下和斩钉截铁,只是力求如何把话讲清楚,把问题阐述明白,让人感到他对读者的尊重,确实体现出大家的风范。胡适是这样评价自己的白话文的:“长处是明白清楚,短处是浅显。……我抱定一个宗旨,做文字必须要叫人懂得,所以我从来不怕人笑我的文字浅显。”在胡适的首倡下,白话文运动得到了多数人的赞同,中国的文化、教育界的面貌也逐渐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胡适对白话文运动的另一突出贡献就是不懈地写白话诗,探索白话诗的创作道路。在守旧的人看来,高雅的诗是万万“白”不得的,白话诗不是诗。胡适有着很好的旧诗修养,他在中国公学读书时就经常写诗,还因此荣膺“少年诗人”的雅号。在写旧体诗的过程中,他深感格律对思想的束缚,认为不应迁就格律而牺牲诗的内容。胡适在1917年的《新青年》上先后发表的《白话诗八首》和《白话词四首》,被认为是中国新诗坛上最早的新诗,胡适也就又多了一项“新诗的老祖宗”的桂冠。1920年出版的他的《尝试集》,是中国的第一本新诗集。胡适在诗创作上的不辍耕耘,是他谈诗论诗的不竭源泉。他并不很满意自己最初的新诗,认为“实在不过是一些刷洗过的旧诗!这些诗的大缺点就是仍旧用五言七言的句法。句法太整齐了,就不合语言的自然,不能不有截长补短的毛病,……若要做真正的白话诗,若要充分采用白话的字、白话的文法和白话的自然音节,非做长短不一的白话诗不可。”在谈论俞平伯诗的时候,他提出:“诗的一个大原则是要能深入而浅出,思想不嫌深,而表现不嫌浅。”在《谈新诗》中他力主诗的形象化:“诗须要用具体的做法,不可用抽象的说法。凡是好诗,都是具体的;越偏向具体的,越有诗意诗味。”胡适说他自己最欣赏诗的“平实淡远的意境”,按这个标准,他本人喜欢《尝试集》中的《十一月二十四夜》。这首诗是这样写的: “老槐树的影子, 在月光的地上微晃; 枣树上还有几个干叶, 时时做出一种没有气力的声响。 西山的秋色几回招我, 不幸我被我的病拖住了, 现在他们说我快要好了, 那幽艳的秋天早已过去了。” 在胡适的新诗里,有一首写于1923年的《秘魔崖月夜》。诗不长,共八句: “依旧是月圆时, 依旧是空山,静夜; 我独自月下归来, ——这凄凉如何能解! 翠微山上的一阵松涛, 惊破了空山的寂静。 山风吹乱了窗纸上的松痕, 吹不散我心头的人影。” 这诗具体、形象,音节自然、流畅,真实地抒发了作者思念友人的孤寂心境,情景交融,借喻、比附也十分得体,在我看来应该算好诗。 胡适写新诗开一代风气之先,带起了无数新人写新诗,古老的诗的国度,流淌起新诗的大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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