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中医药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8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是药三分毒 使用应辨证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4-3-24 23:03: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如今,中医药已逐渐融入百姓生活,去药店或上网购买中药材,自己动手,制作药茶、药酒、药膳,既可治病又可养生,不失为一种时尚而又健康的生活方式。

  然而,近日有媒体报道浙江临安的赵先生为黑发而长期服用用何首乌泡的药酒,导致药物性肝炎,再次引发公众对中药毒副作用的关注。3月15日在京举行的脑心同治中成药合理应用高峰论坛上,多名中医专家就此表示,是药三分毒,应在医生指导下辨证合理应用。

  正确认识中药的“毒性”

  我国有神农尝百草一日遇七十毒之说,早在《神农本草经》中就根据毒性将中药分为上、中、下三品。中医治病常以毒攻毒,一些临床上应用的中药,本身就含有毒性,植物类的如半夏、天南星、川乌头、草乌头、附子、巴豆、天仙子,动物类的如蟾酥、斑螯、红娘子、青娘子,矿物类的如砒霜、雄黄、红粉。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杨洪军教授举例说,附子被历代医家认为有“大毒”,经临床证实对阳气衰竭、危症虚脱的急救,以及其他阳虚及风寒湿痹等证有奇效。但民间通常将附子、川乌、草乌等用于制作药酒,研究显示这些药物中含有的乌头碱为脂溶性物质,在酒精中大量溶解后浓度升高,易损害神经系统和心脏,近年来还出现了多起因此而致死的病例。

  《素问·五常政大论》曰:“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中药资源研究中心主任郭兰萍表示,切不可因中药有毒而因噎废食。中医认为“有病当之,无病伤之”,不管中药有毒还是无毒,适量用会起到治病的效果,而超剂量的长期使用就会对人体产生伤害,应在医生指导下合理使用。

  为确保临床用药安全,中药在使用前通常要进行科学炮制,以起到减毒增效的作用。杨洪军介绍,对有效成分与毒性成分一致的药材,通过炮制可以控制应用剂量,如砒霜;通过炮制,可使毒效成分达到一定量,如斑蝥;通过炮制,使毒性成分水解,改变有毒成分结构,降低毒性,如乌头、附子。而对于那些有毒成分并非有效成分的药材,完全可以通过炮制去除其中的毒性成分。

  如何规避临床不良反应

  有关数据显示,我国80%以上公众用药,是根据医生的处方或直接由医护人员指导使用。而临床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中,约有50%是可以通过合理用药避免。论坛上,专家就如何合理用药规避临床不良反应“指点迷津”:

  辨证用药。如果药证不符,给肝阳上亢病人服用细辛、肉桂等,则无异于“火上加油”。因此,宜因人而异,对症用药。例如治疗感冒,风寒感冒当选用辛温解表药,风热感冒则选用辛凉解表药,暑湿感冒应选用祛湿解表药。

  剂量合理。中医讲究“中病即止”,有些中药不含有毒成分,但过量服用也会引起中毒,如过量服用肉桂就会引起血尿。用药时间过长,如黄花夹竹桃含有强心苷,长期使用会发生洋地黄样蓄积中毒反应。

  掌握配伍禁忌,避免重复用药。有些中药相互间可产生化学反应,如果配伍不当将引起不良反应,如藜芦就不宜与人参等补益类药同时使用;服用两种以上的中成药治疗时,如果其中的某种草药重复使用,使其剂量增大,尤其是有毒性或者药性峻烈的药物,很容易发生毒副作用,如附子理中丸与金匮肾气丸同时服用,就有可能发生乌头碱中毒。

  此外,中西药之间也有配伍禁忌,中成药与西药的联合应用在临床治疗中广泛存在,如果联用不当会削弱药物作用,甚至引发严重不良反应。如山楂、五味子、乌梅等与磺胺同时使用就会引起血尿。

  科研为合理用药探新路

  如何从根本上实现疗效最佳、副作用最小的安全用药目的,中西医专家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福建省心脑血管病研究所陈慧教授在“整合医学在优化氯吡格雷药物治疗中的作用”研究中,用药前对中风患者进行基因检测,根据检测结果选择最优治疗方案和最敏感的药物。同时,相对于完全参照国际治疗指南,加入中药干预后,患者服药次数和用量明显减少,副作用减小,经济负担减半,复发率也明显降低。

  而将复方中药所适宜的中医证候转化为西医的病症,是杨洪军三年来一直坚持的研究方向。他研究从分子层面来揭示中药复方的作用机理,如对经典方“补阳还五汤”基础上加减而成的脑心通胶囊,分析其中每一组分的活性物质,采用现代信息技术结合病与证总结出最佳适应症和适宜人群,具体到药物对某种疾病或同一疾病的某一时期或某一症状有效,这对不懂中医辨证的西医师合理用药提供了支撑。

  除了加强中药相关研究和临床用药规范外,对医生和民众开展合理用药培训和指导也尤为关键。为此,中华中医药学会继续教育与科学普及部、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脑心同治专业委员会今年将在多地陆续开展中药合理应用主题活动,作为活动之一的此次论坛,三百余人参加了培训。(樊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导航中医药 ( 官方QQ群:110873141 )

GMT+8, 2024-11-23 22:03 , Processed in 0.066257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