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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驳王冰“壮水之主……益火之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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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0 19:53: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watermark]《素问*至真要大论》言:“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热之而寒者,取之阳。所谓求其属也。”《素问》自解为“治其王气,是以反也。”这里的“王气”指表现、现象。热症服寒药而热反胜,寒症服热药而寒反胜,这是为什么呢?王冰注:“益火之源,以消阴翳,壮水之主,以治阳光,故曰求其属也。”后世解释为:有热症用寒药而热不退,当补其阴;寒症用热药而寒不解,当补其阳。教科书解释:由阴虚而引起的发热,用苦寒药(辛寒)泄热而热不退,当用补阴法治疗。亦即王冰所说的“壮水之主,以治阳光。因阳虚而引起的寒症,用温热药(辛热)散寒而寒不去,当用补阳法治疗。亦即王冰所说的“益火之源,以消阴翳”。
这里的阴阳不是指治法:补阴、补阳。而是病性的属性:属阴、属阳。取之阴,是说病性属阴,应该用热药治疗;取之阳,是说病性属阳,应该用寒药治疗。意思正好相反,即《至真要大论》所谓的“反治”法。[/water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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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0 20:19:17 | 只看该作者

[原创]驳王冰“壮水之主……益火之源”说

近治一糖尿病患者,舌绛无苔,常觉七窍冒火,又子宫下垂,脱肛。脉洪大,每分钟95次。此险证也。戴阳之象,上脱阳,下脱阴。到处投医症状不减。血压110-70.年龄62岁。面白如纸,毫无血色。
  我用大剂大补元煎,白虎汤,佐以肉桂,巴戟天,莲子心,很快症状改善,就是运用了“壮水之主,以制阳光”之法。
  因此,楼主可能没有试之临床,故发此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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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30 22:57:07 | 只看该作者

[原创]驳王冰“壮水之主……益火之源”说

我讲的不是临床问题,是理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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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1 09:32:25 | 只看该作者

[原创]驳王冰“壮水之主……益火之源”说

理论可以与临床不是一回事,如果这样,我们搞不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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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31 13:52:30 | 只看该作者

[原创]驳王冰“壮水之主……益火之源”说

用滋阴的药方治疗阴虚发热谁也会,问题是《内径》这句话是这样解析的吗?这种解析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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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4 17:14:14 | 只看该作者

[原创]驳王冰“壮水之主……益火之源”说

赞成楼主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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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7 10:47:28 | 只看该作者

[原创]驳王冰“壮水之主……益火之源”说

内经中曰:“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热之而寒者,取之阳。所谓求其属也。”而mawenhui3366  先生说:这里的阴阳不是指治法:补阴、补阳。而是病性的属性:属阴、属阳。这个看法应该是错误的,违背了内经的原意。并且还说:“取之阴,是说病性属阴,应该用热药治疗;取之阳,是说病性属阳,应该用寒药治疗。”这更是南辕北辙!其所谓驳王冰,其实是歪批三国罢了。
  
王冰注:“益火之源,以消阴翳,壮水之主,以治阳光,故曰求其属也。”后世解释为:有热症用寒药而热不退,当补其阴;寒症用热药而寒不解,当补其阳。这种理解是正确的。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热之而寒者,取之阳。这里所说的就是治则。究其疾病的本质其实都是都属于虚证,是虚寒、虚热证。而虚证应属于阴。说病性属于阳,是错误的。从大的概念来讲,这种治法虽然也可以归于反治,但与寒极生热,热极生寒证的反治,应有所区别。
我认为这篇文章是错误的理解了内经原意,也误解了王冰被人千古称颂的注释。按说不应该加“精”。我赞同版纳福龄堂 先生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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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8 18:53:32 | 只看该作者

[原创]驳王冰“壮水之主……益火之源”说

请讲讲补阴药和寒凉的区别,温热药和补阳的区别。王冰注:“益火之源,以消阴翳,壮水之主,以治阳光,故曰求其属也。”解析没有错。后人为什么要把前后次序打乱,用王冰的后一句解析内径的前一句、用王冰的前一句解析内径的后一句呢?虽名曰“驳王冰”,实驳后世的“糊涂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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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8 19:26:17 | 只看该作者

[原创]驳王冰“壮水之主……益火之源”说

不同意楼主的观点就是“糊涂蛋”,读书人这样与人谈学术?!论坛还为此加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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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8 20:28:30 | 只看该作者

[原创]驳王冰“壮水之主……益火之源”说

我赞成7楼的看法,观点分析精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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