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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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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9 08:42: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是一个肝炎大国,据说仅乙肝与乙肝携带者的人数,就已经超过了
1300万之众。
所以啊,是不是应该制定这样的一条法律,只要是热心于研究中医中药的中国公民,无论是打工的、种田的、律师的、老师的、卖茶的、和尚的、尼姑的、
只要能够治疗到患者身体健康,或是能够全部阳转阴(但不能以有副作用为疗效),那么,就奖------------1300元人民币
大家一起讨论一下,对于中国肝炎这么严峻的形势,这条法律应该不应该制定出来?
2
发表于 2008-10-9 08:49:26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与法律工作者

[这个贴子最后由suluji在 2008/10/09 06:30pm 第 1 次编辑]

炎黄子孙,所以说你是..,说对了吧!你不懂执业医师法,连最基本的法都不懂,可以肯定你是不具备行医资格的游,要当心啊!
3
 楼主| 发表于 2008-10-9 08:54:38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与法律工作者

[这个贴子最后由suluji在 2008/10/09 06:31pm 第 1 次编辑]

对于中国人民健康有利的事,
就不声不响了?
那二个所谓的什么法律工作者,根本就是一帮废..!
4
发表于 2008-10-9 09:01:43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与法律工作者

下面引用由炎黄子孙2008/10/09 08:54am 发表的内容:
对于中国人民健康有利的事,
就不声不响了?
那二个所谓的什么法律工作者,根本就是一帮废废!
顽固不化,非到不见棺材不流泪的地步,则后悔莫及
5
发表于 2008-10-9 09:03:25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与法律工作者

[这个贴子最后由suluji在 2008/10/09 06:32pm 第 1 次编辑]

炎黄子孙先生  

6
 楼主| 发表于 2008-10-9 09:12:36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与法律工作者

下面引用由后皇嘉树2008/10/09 08:49am 发表的内容:
炎黄子孙,所以说你是法盲,说对了吧!你不懂执业医师法,连最基本的法都不懂,可以肯定你是不具备行医资格的游,要当心坐牢啊!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2008/10/08 08:06am 发表的内容: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尚道士也有探讨中医的权力。



]岁月无情在 2008/10/08 08:06am 发表的内容: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尚道士也有探讨中医的权力
7
发表于 2008-10-9 09:14:14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与法律工作者

董建军,你是第二个需要普法的人,非法行医治不好病就应该坐牢。
8
 楼主| 发表于 2008-10-9 09:17:47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与法律工作者

作为医生治不好病人的病的应有惩罚,也是心里安慰,治不好病就应该坐牢。


是啊,被颠倒的世界,总有一天要重新颠倒过来!
把能治病的送上奖台,把治不好病的送上法律架上!
9
发表于 2008-10-9 09:21:00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与法律工作者

[这个贴子最后由suluji在 2008/10/09 06:34p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炎黄子孙2008/10/09 09:12am 发表的内容:
]岁月无情在2008/10/08 08:06am发表的内容: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尚道士也有探讨中医的权力
炎黄子孙先生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尚道士也有探讨中医的权力,但是决不允许非法行医。请你不要张冠李戴。

10
 楼主| 发表于 2008-10-9 09:23:21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与法律工作者

下面引用由后皇嘉树2008/10/09 09:14am 发表的内容:
董建军,你是第二个需要普法的人,非法行医治不好病就应该坐牢。


]岁月无情在 2008/10/08 08:06am 发表的内容: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尚道士也有探讨中医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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