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药物不是安慰剂效应的药物
河北省河间市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金栋
何谓安慰剂效应?北京安贞医院心内科教授张维君先生在2013年4月8日的《健康报》撰文“使用安慰剂要适度”中写道:“安慰剂效应是指,当患者服用实际上并没有确切药理作用且无毒副作用的药物时,症状会有所改善的现象。这些药不能作为有效的治疗药物,即它们没有经过大规模的临床试验,未通过‘金标准’验证。所谓金标准,就是经过大规模的循证医学验证的”,并举例说明中成药物的功效是安慰剂效应。
如文中说道:“在心血管领域,大多数有安慰剂效应的药适应证广泛,反而客观上使得其应用缺乏规范性。如有些病人特别是中年围绝经期女性,主诉长时间有胸痛、胸闷、手脚冰凉等症状,但超声心动图、冠脉CT甚至冠脉造影结果均正常。对这些人医生会适当对症治疗,开一些中成药物,常常能够起到出其不意的缓解症状的作用。比如我曾经治疗过一些这样的病人:支架术后,仍反复胸痛、胸闷,冠状动脉造影也未见异常,在服用原有西药的基础上加用某种中成药物后,患者症状明显缓解。可见这类药物的确能够缓解患者的主诉。这些能说是安慰剂吗?这些药物在心血管领域究竟能发挥多大作用,仍需要更大样本、更规范的临床研究验证。”
对于张维君教授举例认为-中成药物的功效有安慰剂效应,使人误认为中成药是安慰剂或是安慰剂效应,愚见以为欠妥。为什么?
这是因为中成药物既不是安慰剂,也不是有安慰剂效应的药物,而是以中草药为原料,用不同的制作方法制成各种不同的剂型,在中医学理论即辩证施治的前提下,行之有效的治病的药物,是有确切药理作用的。包括⑴用传统制作方法经制剂加工制成各种不同剂型的中药制品,如各种蜜丸、水丸、冲剂、糖浆、膏药等;⑵用现代制药方法经制剂加工制成各种不同剂型的中药制品,如各种片剂、颗粒剂、滴丸剂、针剂、胶囊、口服液等及⑶专作治病的药酒。中成药物是我国历代医药学家经过千百年医疗实践、总结的有效方剂的精华。
张教授以“金标准”,即“经过大规模的循证医学验证”,来定义“安慰剂效应”,是因为“这些药不能作为有效的治疗药物,即它们没有经过大规模的临床试验,未通过‘金标准’验证”,若以这个逻辑去推断中成药物是安慰剂效应,也不妥。因为中成药物在我国已经使用了几千年了,经过千百年医疗实践、总结的有效方剂的精华,是有效的治疗药物。实际上中成药物已经经过了大规模的临床试验,而被载入史册了,如历代各种医学方书、名家之医案及市场上正在流通的各种OTC及非OTC中成药物等,只不过未按照西医的那套理论去“循证医学验证”罢了。目前,我国正在施行的合作医疗《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将中成药物当作行之有效的治病药物在临床推广使用,而不是指有安慰剂效应的药物。
张教授认为“中成药物,常常能够起到出其不意的缓解症状的作用”,因为这些症状经仪器检查如“超声心动图、冠脉CT甚至冠脉造影结果均正常”,而或认为不是病,经中成药物治疗,结果“患者症状明显缓解”,所以也未肯定中成药物的治疗效果,而用怀疑的眼光写道“这些能说是安慰剂吗”?虽肯定了中成药物的治疗效果,但所治疗的是经仪器检查未发现有明显器质性疾病的人,而怀疑之,实属不妥。
这是因为“患病后,根据是否有病理形态(结构)学和病理生理学的改变,疾病可以分为两大类,即器质性疾病与功能性疾病。如果有病理形态学和或病理生理学改变的,则称为器质性疾病;如果无改变的,只是生理功能障碍或紊乱的,则称为功能性疾病。器质性疾病用仪器可以查出来,是有病;功能性疾病虽然仪器不能查出来,也是疾病,也是有病。对于‘引起机体形态结构异常的生命现象’,仪器可以检查出来;而对于‘功能异常的生命现象’,仪器是查不出来的。”(李保华、金栋.仪器检查阴性结果、并非无病.《中国医药指南》,2012年第10卷第24期P682)即功能性疾病也是病,因为其有痛苦不适的症状,清·徐大椿《医学源流论·病同因别论》说道:“凡人之所苦,谓之病”及孙广仁《中医基础理论·第七章发病》说道:“疾病,是在一定致病因素作用下,人体稳定有序的生命活动遭到破坏,出现阴阳失调、形质损伤、机能失常或心理障碍,表现出一系列临床症状和体征的生命过程。”
对于功能性疾病的治疗,西医无特效方法,治疗药物匮乏,这是其短板之处,而中医则有很好的治疗方法及效果,可成为优势应予以充分采纳应用,即如《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所罗列的有确切药理作用、各种行之有效具有治病作用的中成药物,则是很好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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