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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rbt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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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医药立法工作召开两会代表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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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9 20:49:17 | 只看该作者

传统医药立法工作召开两会代表座谈会

希望西医西药害人有功,中医中药救人有罪的黑白颠倒,有日能够得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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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6 22:38:51 | 只看该作者

传统医药立法工作召开两会代表座谈会

中医和西医结合本来是众望所归,可是因为中医不贪权势,西医顾及到自己行业的利益,立了歧视中医的法律法规,现在问题来了,“看病难、看病贵”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中医还在老调重谈----给传统医药立法,步人后尘不说,一国二主,老百姓要说“吾谁适从”?本来人体科学只有一个标准。现在中医、西医标准不统一,岂不还要再立一个《中医--西医和谐相处大法》不成?
    我看,第一条应当是中医西医平等,那么人力投入、资金投入、考核标准应当平等,这可是宪法所赋予的。记得多年前,某次国际卫生大会宣言:医药学术不排斥非医药人员的正确主张。现实情况是,即使是《中国针灸》,近年没有医生执业资格的,甭想发言。这是受只注重考试的医师法所约束的必然后果。
   “看病难、看病贵”是百姓的支离破碎的呼声。从西医的专家角度看“既不难,更不贵-----政府应当向人民讨钱-----因为我们专家外出没有坐上磁悬浮私家车!”
    “看病难、看病贵”是有识之士恻隐之心的抒情,还没有考虑过,这两者其实是一回事----难,是因为贵,化得起天价,没有肾脏可以从别人身上割一个来。贵既然怕,就忍一忍吧。不是说,有病不治疗,常得“中医”嘛。找中医去!如果是民间的,患者可以找不到聋子撵哑巴----告他非法行医---“政府,您可要替患者和我们正规医生做主啊!”(心理话:保障有钱患者的就医资源不受污染)。
    “看病难、看病贵”是邓铁涛等一批高龄老资格铁杆中医的牢骚话。您说一个腮腺炎,一根火柴就可以解决;一个急性阑尾炎,几毛钱的大黄茶就可以不声不响地解决;不必像西医那样在飞机上大动干戈替自己剖腹开刀。
    所以如果立法,第二条也应当对百姓有个交代----根本解决“看病难、看病贵”!
     第三条当然就是道德底线的责任确定,拿小白鼠研究,法律允许你;出成果,国家奖励你,如果偷骨髓还说对患者没什么伤害,一而再的欺骗是要承担故意伤害罪的。你让患者剜肉补疮,不顾患者根本利益,又注射胰岛素,又要患者吃糖,还不准患者血糖超过专家曾经定的老标准,等于将患者拉来搡去,你得负责。
    法,要立就为普通百姓立。医生为百姓服务,国家才能为医生服务。学术自身统一,国家才能依法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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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6 22:49:15 | 只看该作者

传统医药立法工作召开两会代表座谈会

     废除科举考试消除恶性竞争,这应当立法的第四条。公路上那么多车子,如果驾驶员,都在考虑竞争,即使只争一秒,恐怕奥运会赛车质量都无济于事,更不用说解决“交通难,运输贵”的问题,而有买赛车的主顾多的是,比奥运冠军更神气的驾驶员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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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8 20:06:41 | 只看该作者

传统医药立法工作召开两会代表座谈会

我们很想看看这次的立法内容,不知能拿出来看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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