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阿托品在有机磷中毒中的应用联想到中医理论
看到诸多关于中医理论科学不科学的争论, 想起大学时候和同宿舍一位同学争论的一个问题. 此贴曾经作为回复wqn同志的一篇帖子,稍作修改, 在此处单独拿出来,算是我在中医药论坛发的第一个帖子,欢迎大家批评指正,争论辩论.
中医该不该灭亡关键要看疗效,如果有疗效, 中医就应该保存发展, 如果没有疗效, 灭亡了也好。
我坚定地认为中医是有疗效的(尽管疗效评价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而且疗效有的还不错!
我认为这就是中医还应该保存发展的最重要的原因。
但是:
有疗效不一定是理论正确,这种疗效可能是建立在广泛的“人体实验”上的经验积累,为了满足临床的需要,人们不断修饰阴阳五行的哲学理论,虽然不能通过哲学的概念反应客观存在的物质概念,但是哲学的概念可以反应和概括人类实践的经验积累,从总体上可以反应应用一个中药产生的后果,但是不能反应物质世界相互作用的精细图画,因此, 中医理论发应的是输入一个信息以后产生的可能结果的组合, 而不能精确反应为什么是这样,因此产生偏差是不可避免的,有时候可能是错误的!(当然现代科学也是可能发生错误的!)
比如一个我和朋友争论了很长时间的例子,阿托品,阿托品可以用于有机磷中毒, 那么能否说明阿托品能解毒那?
整体疗效上,(可以认为这是一种经验的整合吧?!) 阿托品可以减轻有机磷中毒后的胆碱能症状,可以说它有解毒功能。
但阿托品只是把占据了乙酰胆碱受体的乙酰胆碱竞争置换出来,,毒物占据的是水解乙酰胆碱的胆碱脂酶上面的活性部位,毒物仍然在那儿,从这个意义上说, 它并没有解毒功能, 真正把毒物从作用靶部位拉下来的是解磷定,解磷定把有机磷从胆碱脂酶上拽出来, 这样才使得胆碱脂酶的活性得以回复,胆碱脂酶活性回复之后把蓄积的乙酰胆碱代谢掉,从这个意义上说, 解磷定才是真正回复胆碱脂酶的解毒药。
以此, 从经验上说, 你可以说阿托品是解毒药, 但是药理学上而言, 阿托品不具有解毒功能,但是如果不把医学理论精细到治病物质和疾病物质或者异常的人体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水平上, 而仅仅停留在经验的积累和概括上的话,无论中医还是西医的认识可能永远只能停留在阿托品 颠茄或者洋金花解毒水平上。
反对并不是要说“坟书坑儒”,中医理论需要落实到物质相互作用的层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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