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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证素的八项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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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1 17:51: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证素辨证新体系,揭示了辨证的普遍规律、实质与特点,为把握灵活复杂的辨证方法找到了执简驭繁的要领,这一新体系可涵盖以往诸种辨证方法的实质内容,更符合临床辨证的思维原理。
  证素,即辨证的基本要素。它是通过对“证候”(症状、体征等病理信息)的辨识,而确定的病位和病性,是构成“证名”的基本要素,有如下基本特征:
  根据证候而辨识病变本质
  证素是对病变当前的位置——心、肝、脾、肺、肾……,与性质——气虚、血瘀、火热……等本质所作的判断。它不是指证候,即不是指症状、体征等临床表现。虽有认为“证候”就是指“证”,即证为证候的简称,但严格地说,证应该包括证候、证素和证名,证候则是指证所表现的外候。气短、乏力、神疲、脉虚,头晕、面白、舌淡、脉细等是证候,是病变的现象,而根据这些病变现象所判别的气虚、血虚等证素,则是病变的本质,所以,证素与证候的的概念显然不同。但是,每一证素都必有相应的特征证候,证素的确定,必须以恶寒、发热、咳嗽、头晕、苔黄、脉数等证候作为根据,即以症为据,从症辨证。
  辨证所确定的病位和病性
  证素主要可分为病位证素和病性证素。病位主要有心、肺、脾、肝、肾等,病性主要有气血阴阳虚、痰饮水湿、气滞血瘀等,总计约50项。至于证素有无必要分为病因证素和病性证素?实际上,由于临床辨证是“审症求因”,即根据病人的临床表现,如五心烦热、盗汗、脉细数等,而辨识其病性为阴虚,那么这个阴虚就是当前病变的原因。由于辨证所确定的病因,就是当前病变的本质—病性,所以在辨证学上病性就包含了病因的内容,故可以不另提辨病因。
  内容据中医学理论而确定
  辨证所辨别的证素,都必须与整个中医学的理论体系以及治法方药相对应。如中医脏象学说有五脏六腑之分,五官九窍等与脏腑密切相关,因而病位证素亦有脏腑之别,官窍组织的病变亦常归属于一定的脏腑。气血津液精等为生命活动的物质基础,因而当其亏虚时,便有气虚、血虚、津液亏虚、精亏等病性的变化。现代某些生理病理概念,当其与中医学理论不相应者,如支气管、细胞、坏死、休克等,在中医理论中尚没有这些概念,所以不能作为证素的内容。
  构成证名的要素
  证素是辨证的基本要素,一般还不等于完整的证名诊断。临床上常见而规范的“证名”,都是由病位证素与病性证素相互组合而构成的,一个完整、规范的证名,一般应当有病位证素、病性证素。辨证所确定的证素相同者,其证名应该相同,如证素是风寒、肺,其证名只能是一个——风寒束肺证。将风寒束肺证、风寒犯肺证、风寒袭肺证、风寒侵肺证等并列而成为不同的证名是不对的。辨证所得证素若有不同,其证名则应有差异,如证素是肝、气滞,其证名是肝郁气滞证;证素有肝、气虚、气滞,其证名是肝郁气虚证;证素为肝、脾、气虚、气滞,其证名则应是肝郁脾虚证。
  病性证素是对正邪相争的本质概括
  证是对致病因素与机体反应性两方面情况的综合,辨证所判断的寒、热、气滞、痰、湿等,并不是单纯由邪气所决定,而是与机体的正气密切相关。感受寒邪固然常可形成寒证,但素体阳气亢盛者,虽然着凉受寒,仍可能形成的是热证。到底是寒证还是热证,或者寒证是否转化成了热证,则必须以证候表现作为依据。外伤导致失血,辨证则称为血虚,外伤失血是病因,血虚则是证素。进食过饱不一定是食积,食积证不一定进食过多。同理,七情的喜、怒、忧、思、悲、恐、惊,虽然是病因,却很难将其作为证素看待。可见,在辨证学中证素还是称病性而不称病因为好。
  证素为具体诊断单元
  辨证体系所确定的50项左右病位与病性证素,如肾、脾,血虚、阳虚等,是辨证诊断不可再分解的基本诊断单元,因此可称为基础证。里、虚、实、阴、阳等,虽然也可冠以“证”字,但它们是类证的纲领,是较为笼统的辨证范畴,心、肺、脾、肝等的证候都可归属于里证,虚证有气虚、血虚、津液虚等的不同,痰、饮、血瘀、火热、食积等等,都属实证的范畴;阴证有阴虚、亡阴之别;阳证有阳虚、阳亢、阳浮、亡阳之分,所以它们不是具体的基础证。而证素辨证体系所提出的证素内容,都应该是具体的基础证。纲领证只对证进行分类归纳,具体的证素则是构成证名的基本要素。
  有一定的组合规则
  50项左右的证素,都是具体的基础证,因而证素间必然要联系组合,方能构成完整的证名。如《素问·至真要大论》曰:“诸风掉眩,皆属于肝;诸寒收引,皆属于肾;诸气膹郁,皆属于肺;诸湿肿满,皆属于脾。”这就规定了(内)风总是和肝联系在一起,因而临床常称“肝风”,认为湿与脾的关系非常密切,寒与肾的关系密切。肺主气,脾为生气之源,肾为气之根,因而规定了气虚常与肺、脾、肾有关。病性气陷的病位总是责之于脾,病性阳亢的病位总是归属于肝。这些就是病位证素与病性证素之间的组合规则。湿的特性一般偏寒,但湿又可化热,因而湿可与寒、热相并而为寒湿、湿热。
  某些证素间可有重叠涵盖关系
  如“外燥证”,指外界气候干燥,耗伤人体津液,所表现的干燥证候。“津液亏虚证”,指津液不足,脏器、组织、官窍失却滋润、濡养、充盈所表现的证候。 燥必然耗伤津液,津液亏虚必然表现为干燥,二者之间在概念和具体证候表现上就存在着重叠,如何区别?那就要规定由气候干燥引起者称为(外)燥,由发热、呕吐、汗出过多等引起者称为津液亏虚。又如“气陷”是指气虚升举无力,清阳之气不升而反下陷,内脏位置不能稳固而下垂所表现的虚弱证候,可知气陷一般具有气虚的基础证候,因而二者之间可有重叠,辨证属于气陷时则可涵盖气虚。

□ 朱文锋  湖南中医药大学    张华敏  中国中医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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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7 19:47:0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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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有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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