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孙殿文在 2009/03/22 03:10pm 发表的内容: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岁月无情先生您好:
对于你在当今易学界的影响和地位,我早已闻名!对于,先生为什么到这块官办全球中医药论坛普法?我想先生是已经是见到前期全球中医药论坛,用毛主席的话说, ...
下面引用由caoxibai在 2009/03/22 04:21pm 发表的内容:
呵呵,岁月无情,成了中医的救世主了!久仰啊
下面引用由却波渔翁在 2009/03/23 07:48pm 发表的内容:
关注!!!
下面引用由红莎草在 2009/03/23 09:04pm 发表的内容:
对于先生所提的问题,现在回答如下:1,论坛的服务器是租用的,许多功能不能正常使用,其中包括点击数这个功能。点击数这个功能,是我们租用的服务器所控制的,论坛任何人,包括坛主在内,都没有修改的权限。租 ...
下面引用由caoxibai在 2009/03/22 04:21pm 发表的内容:
呵呵,岁月无情,成了中医的救世主了!久仰啊
下面引用由孙殿文在 2009/03/23 09:29pm 发表的内容:
“岁月无情”先生,算是个什么中医药论坛的救世明主,而真正的救世明主,是上层建筑反作用力,对中华民族文化六经之首的《周易》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的认可与不认可!
我在此可以向广大的网友宣知一个重要的 ...
下面引用由铁骨铮铮2002在 2009/03/23 09:32pm 发表的内容:
哈哈,真正做学问,就要赖得住寂寞,点击率算个啥?有的奇谈怪论,甚至否定中医的论点反招来无数网友的批评,引起“轰动”。在乎虚荣并非做学问的真君子,大家说是吧。
下面引用由root在 2009/03/23 10:43pm 发表的内容:
全球中医药论坛的各位会员,大家好!本人可以负责任的告诉大家,就目前我所了解的情况,我们论坛的所有管理人员没有对以上问题作出过人为改动或处理!我现在怀疑可能是由论坛空间及后台程序提供商雷傲造成的,不知大家注意到没有,最近论坛有好多次无故不能登录的情况发生了,雷傲管理人员也跟我提到过可能是后台程序造成的!我们也在考虑在可能的情况下更换后台提供商,但因为一些原因迟迟未能实现!
如果有哪位朋友对我的回答还心存疑惑,可以直接联系我,我可以把我怀雷傲网管的会话记录截屏给您过目,谢谢各位的支持!!
下面引用由gonmai在 2009/03/23 10:56pm 发表的内容:
你在以官僚来支撑自已的学术正确,大没有学术水准了,大无能了,你在心虚了。
你易化中医为思维形式。是在误解和歪化中医。
中医是为实的。主旨是在求真实。思考、推理是为求实、求真。思维形式只仅仅是认识工具 ...
下面引用由root在 2009/03/23 10:43pm 发表的内容:
全球中医药论坛的各位会员,大家好!本人可以负责任的告诉大家,就目前我所了解的情况,我们论坛的所有管理人员没有对以上问题作出过人为改动或处理!我现在怀疑可能是由论坛空间及后台程序提供商雷傲造成的,不 ...
下面引用由孙殿文在 2009/03/24 06:16pm 发表的内容:
我是以马克思唯物辩证法、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来支撑我的学术理论的,请你指出上述中那个是“官僚”?可不要心虚回避呀!
没有先进的认识工具,那来的先进生产力。
中 ...
下面引用由gonmai在 2009/03/23 10:56pm 发表的内容:
你在以官僚来支撑自已的学术正确,大没有学术水准了,大无能了,你在心虚了。
你易化中医为思维形式。是在误解和歪化中医。
中医是为实的。主旨是在求真实。思考、推理是为求实、求真。思维形式只仅仅是认识工具而已。
下面引用由孙殿文在 2009/03/25 03:26pm 发表的内容:
一切用事实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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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小野象牙在 2009/03/25 10:22am 发表的内容:
有句俗话叫着“吹灰找裂缝”。
本来好好的一个平台,有些人就是以为上面有裂缝,还非要吹吹灰,找一找。
灰是没有吹起来,吐沫倒是吹得到处都是。
下面引用由gonmai在 2009/03/25 06:01pm 发表的内容:
尊敬的孙殿文 先生,也真有你的了!你确实是大可怜了!你被那些骗子骗了、活生生的宰了,还不知所悟,还在沾沾自喜、帮他们数钱和张扬,你可怜不?
你的那些“证书”是不能作你学术伟大、正确的依据的。相反,那 ...
下面引用由孙殿文在 2009/03/26 07:47pm 发表的内容:
先给你定个格。
证书----3,我在《揭秘医同源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原理》的《前言》中已经有所介绍。
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发2004年4 号文件精神,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共党史研究会、中国社 ...
下面引用由gonmai在 2009/03/26 10:27pm 发表的内容:
你所说的这些“单位”即便是真其实名,对中医学术也是术盲。也不能对你的认识作出学术价值肯定。即便是打着堂皇名称集文,也都是为了借名创收。你顺风搭车出名,他们创收,相互利用而已。更何况,你所列举的那些 ...
下面引用由孙殿文在 2009/03/27 00:37pm 发表的内容:
你身为版主,在我刚进论坛发表此文,还没有深入到实质之际,你为什么只看到我的《前言》不久,则开始骂我“胡说八道”,而后则有人跟帖,也在骂我“胡说八道”?
现有《揭秘医易同源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原理 ...
下面引用由gonmai在 2009/03/24 07:24pm 发表的内容:
请你举例你用什么法、想、论、代表等,认识了什么。
你的要害是把中医歪到易里去。歪化中医成为了思维形式,鼓吹医易同源。医和易能是同源?易能是医?如果不是,你不是胡说?!
...
下面引用由萧铁在 2009/03/30 11:26am 发表的内容:
点击重要不重要? 正如现在很多人读书要带着耳机听着音乐读, 我就没此能耐, 各人喜好不同, 也没有什么值得争论的. 所谓解铃还需系铃人, 既然是后台服务商的问题, 而且也不是光这一网站也不是第一次, 何不请服务商 ...
下面引用由gonmai在 2009/03/25 06:01pm 发表的内容:
尊敬的孙殿文 先生,也真有你的了!你确实是大可怜了!你被那些骗子骗了、活生生的宰了,还不知所悟,还在沾沾自喜、帮他们数钱和张扬,你可怜不?
你的那些“证书”是不能作你学术伟大、正确的依据的。相反,那 ...
下面引用由gonmai在 2009/03/27 04:17pm 发表的内容:
向你要钱发给你证书的人是骗你的骗子。难道你没给他们钱就给你发了证书了?你把那些证书也当回事用来说事,你看,难道你还不明白?
恭喜孙殿文先生被骗为专家!...
下面引用由孙殿文在 2009/04/16 02:12pm 发表的内容:
首先谢谢楼上诸位先生,对本人“世界教科文卫组织专家成员”证书的提醒和关注!并坦然接受“恭贺”。
因为,我上传的五份证书,以国内证书三为核心。由于国外学术媒体约稿,均要收取版面费,因而我 ...
下面引用由孙殿文在 2009/04/16 02:12pm 发表的内容:
首先谢谢楼上诸位先生,对本人“世界教科文卫组织专家成员”证书的提醒和关注!并坦然接受“恭贺”。
...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北京办事处证实,“世界教科文卫组织”压根就不存在。
该“世界教科文卫组织”并非联合国世界教科文组织,而是在香港政府注册登记,“是一个非赢利、非宗教、非政治的学术交流组织”,系“国际学术交流机构之一”。因而,记者到联合国世界教科文组织办事机构查询,肯定不存在这个机构。...
在我入编国内几家正规编委会出版物时,对此证书曾多家来函索要过复印件,并严格审查而入编,至今还没有收到被骗的通知。即使相当受骗,将上述观点在国外“交费登记”,我个人认为,也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必要。
哈哈,一个证书的真假,迎来这么多的人的兴师动众,不过告诉大家一个简单的常识:
北大被开除博士成"大忽悠" 骗遍中国骗到联合国
“骗到联合国”本来是句形容骗术高明的话,谁也不会想到,一个被开除的北大博士开创了中国人诈骗案例的先河。他不但骗遍中国的大江南北,骗了政府官员和企业老总,而且真的骗到了联合国,从联合国骗取了正式任命的“联合国专家”身份。 2007年11月15日,让北京大学蒙羞的“北大博士”喻晓最终把自己骗进了监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喻晓作出的一审宣判,以诈骗罪、招摇撞骗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忽悠联合国获得“联合国专家”身份
在网络上输入“喻晓”两个字,很快会跳出数万个辞条,但最经典的还是喻晓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局长”的身份出席各种会议的报道。
另外,在中国喻姓名人的杰出代表人物中,喻晓排在“层次比较高、影响比较大的名人”第四名,名列很多省长、省委书记之前。
在这份喻姓名人的介绍中,喻晓的介绍是这样的: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北美经济发展研究院院士,曾任国务院经济资源学术研究委员会地区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国际经济技术研究院院长、中国改革与发展理事会理事长、北京大学教授,现任中共中央办公厅局长。
实际上,喻晓的简历中,除了“男,1958年生人,汉族”是真的之外,其他内容几乎全部是编造和臆想出来的,倒是“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投资与技术促进处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委员”的身份是经过联合国正式批准的。但这个“合法”身份也是喻晓冒充中共中央办公厅局长的身份骗来的。
喻晓的真正名字并不叫喻晓,而叫“喻修廷”,1958年9月13日出生于河南省淮阳县。后来他改名喻晓,是希望自己能够家喻户晓尽人皆知。喻晓给自己安上“中办局长”这个头衔,首先骗的竟然是联合国。
2002年底,喻晓以“中办调研局局长”、“北京大学教授”的身份,向联合国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主任递交了简历,请求成为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委员。当时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想聘任一些在国家机关工作的司局级干部担任委员,更好地推动中国绿色产业的发展。有关领导考虑到喻晓的“中办调研局长”的特殊身份,经研究同意吸收喻晓成为专家委员,并报到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投资促进处,经过批准后,喻晓成为“联合国专家”。
成为专家委员在经济上得不到什么好处,但是,喻晓看到的是另外一种“经济效益”:加入这个组织之后,他以“专家”的身份去参加会议和考察就可以接触一些高层领导,如果再以“中办局长”的身份出面,想诈骗点钱财就易如反掌了。
2003年4月,喻晓刚刚被批准成为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委员不久,就随团去了四川省某市。
读博士期间写信诬告被判刑
实际上,就在喻晓成为“联合国专家”之前曾是一个罪犯。2000年12月12日,喻晓因犯诬告陷害罪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其恶劣手段比起他的诈骗而言,更加令人不寒而栗。
1998年喻晓考取了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但是,他的精力似乎并没有放在学业上,而是放在投机钻营和想方设法害人上。
喻晓入学后,因为与一位张先生产生矛盾。自1998年10月开始,喻晓虚构了一位“被害人”,并以“被害人”的名义写信给国家和公安机关领导人,诬告张先生有强奸、杀人、诈骗、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犯罪行为。即使这样喻晓还不过瘾,他反过来以张先生的口气多次写信给公安机关有关人员和记者,一方面承认“自己”犯有多种罪行,希望得到宽大处理,另一方面恐吓、敲诈勒索对方,并把张先生的地址及电话告知写信对象。从1998年10月到2000年4月,公安机关对张先生进行了多次调查。直到2000年4月29日,喻晓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才真相大白。
就在喻晓被法院判刑之后,北京大学开除了喻晓学籍。但是,从看守所里走出来的喻晓,不但转眼间变成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局长”,而且还堂而皇之地成为“北京大学教授”和“联合国专家”。
到小地方忽悠县委礼堂作时政报告
2003年4月,联合国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对四川省某市某区的绿色产业示范区进行考核验收。在验收专家的名单里,喻晓的名字后面标注的职务为“中办调研局局长”。考虑到喻晓的“特殊身份”,当地领导在全体出动陪同的同时,“请示”喻晓要向市委和省委有关领导汇报,以便有相应规格的陪同。这一次轮到喻晓害怕了,一旦省委和市委有关领导前来发现自己是个冒牌货,就等于自投罗网。但喻晓是经过“大场面”的人,他温和地说:“我这次考核的主要身份是专家委员,领导干部还是低调一点好,多做点工作,少给基层添麻烦,你们就不要上报了。”
这次考察结束后,考察团一行人员来到了四川省成都市某县。“中办局长”喻晓在酒桌上夸夸其谈纵论时政,推杯换盏之际,县委书记趁着酒劲儿邀请喻晓给县委干部作一场报告,忘乎所以的喻晓当即答应下来。第二天,县委干部全部集中在县委大礼堂,听取了“中办调研局局长”喻晓的长篇报告,喻晓这次报告的题目竟然是《关于十六大十大关系的报告》。不但当地媒体作了报道,县委办公室还专门发了通报。
由于这次在四川省的“精彩演出”,喻晓接触了很多高层人士,纷纷受邀参加了多种类型的会议和论坛。每次外出,“中办局长”喻晓都还带着他自己印制的印有“中办调研局”的信笺。实际上,中共中央办公厅内设有调研室,但却没有调研局这个单位,也不可能存在抬头为“中办调研局”的信笺纸。
大忽悠企业骗财捎带骗个官
喻晓频频出席各种会议和论坛,并不反对媒体报道,是因为媒体的报道只是区域性的和网络上的,不会引起官方高层的关注。而这些活动可以结识很多大集团公司的高层领导,媒体的报道可以印证他是“真局长”,而从一些大型集团企业骗钱。
喻晓的这些目的很快实现了,他仅仅从浙江甲集团就骗取了376万元。2003年底,喻晓以“中办调研局局长”的身份来到甲集团“调研”,喻晓表示要针对甲集团的情况写一份报告,报送中央领导。
在装模作样地“视察”了一番之后,喻晓提出由他组织甲集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办一次高层论坛时,甲集团的领导们毫不犹豫地答应了。2004年4月18日,喻晓以中国区域研究中心主任的身份组织了甲集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办的论坛,甲集团为此支付给喻晓人民币56万元。
一个月后的2004年6月,喻晓带着四五位专家来到甲集团,提出为甲集团的发展作一个企业发展战略研究课题,需要甲集团支付人民币120万元时,尽管董事长认为费用过高,但考虑到喻晓的“中办调研局局长”和“北京大学教授”的身份,就爽快同意了喻晓提出的价格。之后,喻晓再次以完成第二项企业文化课题调研为由,骗取了200万元。前前后后,喻晓骗取浙江甲集团人民币376万元。
而喻晓骗取广东乙度假村人民币59万元的手段,也如出一辙。这59万元中喻晓只是在人民大会堂组织研讨会时支付给一家广告公司人民币10万元。
喻晓的骗术之高,还在于他什么事情都敢拍胸脯打包票,就连修铁路这样的事情他都敢答应“找国家发改委立项”。为此,骗取了内蒙古丙集团20万元。但丙集团就修建铁路事宜催促喻晓时,喻晓称已经上报到国家发改委。但是,直到喻晓被捕后也没有任何结果。
除了向企业骗取钱财之外,喻晓还不忘为他的弟弟骗取了四川一家大型民营企业副总经理的官衔。2003年6月,喻晓以为丁集团在北京召开研讨会的名义骗取10万元后,又提出介绍一位营销高手到丁集团工作。后来,董事长得知喻晓推荐的“营销高手”竟然是喻晓的弟弟喻修敏。经过观察董事长发现喻修敏工作能力平平,但碍于喻晓的身份,还是聘用喻修敏为丁集团副总兼任北京分公司总经理。2005年5月,丁集团在得知喻晓是骗子之后,将喻修敏辞退。
专家也被忽悠给点小钱就好使
除了虚构的“中办局长”和骗来的“联合国专家”身份之外,喻晓之所以能够骗取他人信任,除了喻晓印制的假名片、假信笺和刻制的假公章等道具之外,还有一些货真价实的道具,那就是随从喻晓到企业调研的专家们。可悲的是,当专家们得知喻晓竟然诈骗了475万元时,那些包括院士在内的专家们一个个都惊讶地张大了嘴巴。
知名专家梁先生称,他和喻晓去过多家企业,为企业经济战略发展进行调研、授课,都是喻晓出面联系的。一同去企业的专家只有劳务费,每次喻晓给他们一二千元,在人民大会堂召开讨论会,与会的专家们只能拿到一二百元的交通费。只有去浙江甲集团那次喻晓给了5000元。因为每次都是喻晓一个人和企业联系,企业把钱给喻晓,所以这些专家其实并不了解喻晓的真正底细和拿到多少钱。
2002年前后,梁先生听企业方面讲喻晓是“中办调研局长”,后来梁先生问过喻晓是怎么回事,喻晓总是支支吾吾的,梁先生也没想去核实。其实梁先生并不想真的去核实,他明白,喻晓冒充“中办调研局长”与企业打交道,请出专家教授甚至还有院士到企业,就是为了让企业相信喻晓,再从企业得到好处,他们也能够从中分一杯羮。因为喻晓从来不让企业直接和专家联系,至于喻晓和企业怎么谈的,如何索要费用,是否签订协议,那些专家们一概不知。
喻晓之所以能够骗取企业的信任,除了虚构自己的身份之外,还邀请了一些真正的政府官员一起前往,而那些政府官员开始并没有怀疑喻晓的身份会有问题。
更为可悲的是,喻晓利用专家“拉大旗做虎皮”,像“穴头”带着专家们到企业“走穴”,骗取企业的调研费用,而专家们竟然“非常愿意参加企业调研”,并没有怀疑喻晓竟然是在诈骗。这些专家学者中也曾有人怀疑过喻晓的身份,但是他们没办法核实真伪,甚至懒得去核实。专家们的理由极其可笑:因为喻晓组织他们进行企业调研,他们“可以从中得到最真实的经营数据,为学术研究提供帮助,也就没对喻晓的身份追究”。
喻晓先后向多家企业骗取了475万元,这些钱除了购买奥迪A6、风神蓝鸟和捷达3部轿车外,其余钱款大多用来购买了6套房产……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在 2009/04/17 05:20pm 发表的内容:
既然大家对诈骗话题感兴趣,哪么就看一看现实生活中的真正诈骗吧。。。。。。
(www.ce.cn/xwzx/shgj/gdxw/200801/11/t20080111_14190178.shtml
下面引用由萧铁在 2009/04/18 06:30am 发表的内容:
可以肯定, 像喻某这样的故事, 迟早会重现于现实生活中. 我很好奇, 如果像他这样的运作在今天重演, 他走到那一步才/就会被发现?
下面引用由萧铁在 2009/04/18 06:30am 发表的内容: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在 2009/04/18 07:07pm 发表的内容:
下面引用由萧铁在 2009/04/18 06:30am 发表的内容:
>> 可以肯定, 像喻某这样的故事, 迟早会重现于现实生活中. 我很好奇,
>> 如果像他这样的运作在今天重演, 他走到那一步才/就会被发现?
萧铁先生
中国现在是“疑罪从无”的民主法治时代,难道你喜欢回到“疑罪从有”的文字狱时代?!
下面引用由孙殿文在 2009/04/18 09:25pm 发表的内容:
从先生“萧铁”的网名,及上传的“弩张”影象,你到论坛的目的,使我产生了诸多联想……
下面引用由萧铁在 2009/04/19 06:31am 发表的内容:
当时如果能把好关, 根本就不会有后面一连串的事情发生了. 当然, 新官上任, 可能又没了经验, 所以就有了如何及早识破骗子的问题. 这与疑罪从有/从无或什么文字狱的根本连边都沾不上, 不明白先生怎么从我的帖子里读出这意思?
...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在 2009/04/19 07:42am 发表的内容:
萧铁先生
至于公民如何防范喻晓的诈骗,公民只有民事形式上的审查,没有刑事实质上的审查的资格。。。。。。因为刑事实质上的审查的资格是专属司法机关的。
正因为公民只有民事形式上的审查,没有 ...
下面引用由萧铁在 2009/04/19 08:56am 发表的内容:
我那帖子的用词是发现, 根本自此至终都没有说审查, 无论是所谓"民事形式"的还是"刑事实质"的, 所以觉得有需要澄清. 再跟帖的用词是识破, 跟帖中虽有引用小孙说的"严格审查"用语, ...
下面引用由萧铁在 2009/04/19 08:56am 发表的内容:
当然, 如果先生能补充如何能及早发现/识破此类骗子而又避免陷入"“疑罪从有、罪刑乱定”的文字狱式的法西斯专制制度"的具体技巧/办法, 那不用说是更有益于世了.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在 2009/04/19 09:52am 发表的内容:
萧铁先生
中国公民只有形式上的审查的义务,没有实质上的审查的义务。比如,一个旅馆的服务员只是需要在形式上审查一下旅客是否有一个身份证即可决定是否让其住宿,而没有必要在实质上审查旅客是否拿了 ...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在 2009/04/19 11:29am 发表的内容:
萧铁先生
中国是一个有几千年历史的重道轻器、重德轻法的传统文化国家,形式上的审查与实质上审查在立法分寸上如何掌握,这可是一把双刃剑。。。。。。医生开错了药方,只能伤害到一个病人,如果法律开错了药方,哪么伤害的将是一个国家的民众。。。。。。
下面引用由萧铁在 2009/04/20 06:39am 发表的内容:
我们这几个帖子一直在以喻某的案子为切入点探讨如何可及早识别骗子. 在此案例中, 第一个可能阻止骗案发展的节点发生在"有关领导"处理喻某的申请时, 这点先生看来并未提出异议. 在这里, 处理/审核的主体是"有关领导", "有关领导"当是指国家机关的"有关领导". 国家机关根据国家法令法规设立, "有关领导"依法行使法例所赋予的职权工作, 包括对与职务相关的文件真实性的审查, 如果内部章程有规定, "有关领导"没有做好叫做不作为或失职. 这与先生这里所说的所谓以"中国公民"为主体的审查有本质上的区别. 所以先生这一大段文字实与我们正在探讨的主题无关.
下面引用由萧铁在 2009/04/20 06:46am 发表的内容:
过尤不及, 两种情况都不对, 古人早有明训. 法律上是不及还是太过, 从骗子横行的现实形势看, 我觉得现在是处在不及的情况. 如果法律上不能有效制裁骗子或非常费工夫却轻轻放过, "中国公民"即使能识破骗子, 但骗子没有什么"犯罪成本", "中国公民"却有很多负担还要担心受报复, 法律保护的就不是广大人民而是骗子了.
因此除了法律特别规定,目前我国以形式审查为主 ,这里不仅包括公民、也包括党政机关。。。。。。
下面引用由萧铁在 2009/04/19 06:41am 发表的内容:
在你"呕心沥血"发展相关理论创作的同时, 请注意保重身体. 俺有个主意, 就是作为辛勤劳动中的休息, 不妨抽空把那世界教科文卫组织专家年鉴宝贝拍个照片上传上来, 别老是藏起来, 逗得人心痒痒的.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在 2009/04/20 08:43am 发表的内容:
就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而言,我国在不同的法律中的侧重点各不相同,但基本上都以形式审查为主、实质审查为辅。《行政许可法》34条之规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 ...
当然,如果要采取实质审查,又难免增大了政府的工作量及难度,因此,有必要利用现有制度弥补当前我国形式审查为主、实质审查为辅的缺陷,比如完善公证制度、保险制度等。。。。。。
下面引用由萧铁在 2009/04/21 06:24am 发表的内容:
说来说去, 回到我一开始提出的问题: 所谓"吸取教训", 究竟有什么实质内涵? 如果一切照旧, 形式审查如同虚设, 那怎可避免历史重演? 执政水平又何以提高? 在我看来, 这个一分为二的立法已远远落后于形势的发展, 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
当然, 扯到这里, 已远超出这个论坛原本所关注的话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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