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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打印本页]

作者: 孙殿文    时间: 2009-3-22 15:10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岁月无情先生您好:
对于你在当今易学界的影响和地位,我早已闻名!对于,先生为什么到这块官办全球中医药论坛普法?我想先生是已经是见到前期全球中医药论坛,用毛主席的话说,已成提供“牛、鬼、蛇、神”胡说八道的平台!
先生之所以到此论坛普法,我想先生大概是已经认识到,在反阴阳五行学说,反中医的,而想从源头上彻底否定中国传统文化的社会邪见下,在信息革命市场经济大潮大浪淘沙的今天,中医已成为能够运用中国阴阳五行学说进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唯一实践阵地!
我是这样认为的,因而,我才来此宣扬来自中央上层肯定,并已得到国际“世界教科文组织”专家学术委员会评审鉴定,而将我确定为其“专家成员”的,已发表的论文到此交流探讨,却是如履薄冰,并遭到如此不公的和不择手段的攻击?
前期因为“刘玉珍的学生”,为宣扬阴阳学说是唯物辩证法,一时引起网友的关注,而因该贴点击标志突然下跌人为制造矛盾,对其进行封杀!对此,我曾建议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给予恢复,凡是有正义感的人,请查阅处理意见回复,那是人说的话吗?
我刚刚接受却波渔翁先生建议,“请孙先生’回家’,说易谈医”,但是,刚发帖参与弘扬中医是唯物辩证法讨论,而我的《揭秘医易同源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原理》帖的点击标志一夜之间骤然跳水,由近万点而直跌到2000点以下,这是为什么?
难道又是机械故障吗?如果又是机械故障,难道中国阴阳五行唯物辩证法真的气数已尽吗?老天真的要中医衰退下去吗?
因而,我建议岁月无情先生,不要只经对下层网友普法,是否给论坛管理层聘用的那些法盲普普法!?因为,
《易》曰:“震恒在上,大无功也!”
孙殿文
2009-3-22

作者: 孙清连    时间: 2009-3-22 15:26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老孙,亢龙有悔,没有娱乐的心态,我建议你还是潜龙勿用去吧。[Maiweb_leobbs2]
作者: caoxibai    时间: 2009-3-22 16:21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呵呵,岁月无情,成了中医的救世主了!久仰啊
作者: 炎黄子孙    时间: 2009-3-22 18:39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下面引用由孙殿文2009/03/22 03:10pm 发表的内容: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岁月无情先生您好:
对于你在当今易学界的影响和地位,我早已闻名!对于,先生为什么到这块官办全球中医药论坛普法?我想先生是已经是见到前期全球中医药论坛,用毛主席的话说, ...


变相消灭与窒息中华民族医学的,合法行动,谁也都休想阻挡得了!!!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9-3-23 18:01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下面引用由caoxibai2009/03/22 04:21pm 发表的内容:
呵呵,岁月无情,成了中医的救世主了!久仰啊
caoxibai先生
    世界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包括全球中医药论坛在内的中医领域同样也不会例外。。。。。。
    如果一定要说中医药论坛有什么救世主的话,哪么包括坛主、总版主、版主在内的四万多会员自己就是自己的救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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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9-3-23 18:43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孙殿文 先生
    谢谢你对我的信任,我对论坛所作的一切,只是我一个普通会员应该尽到的义务。
    关于你的帖子《揭秘医易同源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原理》的点击标志一夜之间骤然跳水,由近万点而直跌到2000点以下,这是为什么?
    这个问题我估计可能是论坛服务器机械的原因吧、总版主不至于也没有必要将你的帖子点击次数下降吧?
    建议论坛管理者给予孙殿文先生帖子点击次数下降解释一下原因。以便消除不必要的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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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却波渔翁    时间: 2009-3-23 19:48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关注!!!
作者: 红莎草    时间: 2009-3-23 21:04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对于先生所提的问题,现在回答如下:1,论坛的服务器是租用的,许多功能不能正常使用,其中包括点击数这个功能。点击数这个功能,是我们租用的服务器所控制的,论坛任何人,包括坛主在内,都没有修改的权限。租用的服务器不稳定,导致了点击数不稳定,因此,点击数没有任何实际价值。
  2,关于“刘玉珍的学生”被封杀的原因,不是先生所说的因为宣扬“阴阳学说是辩证法”,而是因为这个“刘玉珍的学生”也提出了“点击数”这个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几个总版当时都给予了解释,但这个“学生”不相信我们的解释,执意认为是论坛对他的迫害,并在他所发的每一个帖子中,都加入攻击本论坛的言论,尽管如此,我们还是报以最大的耐心,对他所发的帖子进行了合理的编辑,删除其攻击和谩骂论坛管理人员部分,保留其学术讨论的内容,对于管理人员这种好意和耐心,这个学生不仅不领情,反而指责论坛管理人员侵犯其“知识产权”,闹出了论坛最大的笑话,论坛管理人员耐心讲解编辑帖子和侵犯知识产权的不同,但这个学生仍然固执的认为是论坛对其进行压制打击,并继续无理取闹,发布攻击论坛管理人员的帖子,在实在不得以的情况下,我们不得不把他清理出论坛。
  3,我们欢迎任何热爱中医的各界人士来论坛进行中医理论,中医临床经验交流,不管你是专家或者是平民百姓。但任何人都必须遵守论坛的行为规则和制度,不得做广告,不得扰乱论坛正常秩序,不得出现与国家法律有抵触,攻击党和政府的内容,违反了这些规定,就必然被处罚,甚至清理出论坛,在这点上,专家与庶民同罪!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9-3-23 21:04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下面引用由却波渔翁2009/03/23 07:48pm 发表的内容:
关注!!!

谢谢总版主却波渔翁先生及时关注。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9-3-23 21:13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下面引用由红莎草2009/03/23 09:04pm 发表的内容:
对于先生所提的问题,现在回答如下:1,论坛的服务器是租用的,许多功能不能正常使用,其中包括点击数这个功能。点击数这个功能,是我们租用的服务器所控制的,论坛任何人,包括坛主在内,都没有修改的权限。租 ...
谢谢总版主红莎草先生及时解释告知。
作者: 孙殿文    时间: 2009-3-23 21:29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下面引用由caoxibai2009/03/22 04:21pm 发表的内容:
呵呵,岁月无情,成了中医的救世主了!久仰啊
“岁月无情”先生,算是个什么中医药论坛的救世明主,而真正的救世明主,是上层建筑反作用力,对中华民族文化六经之首的《周易》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的认可与不认可!
我在此可以向广大的网友宣知一个重要的信息,我在此论坛所发表的论文,均是已被国家高层认可,其中二篇目前已被来自中央高层确认,而作为党建理论的重要文献,收入相关文献经典的论文!
为此,我郑重地向广大的网友告知,作为官办中国医药论坛几个混入论坛管理层的欲想打着学术无政治,中医无哲学,而行实质要脱离与中央党的领导保持一致性,以达到他们不言而喻的政治目的。前期,“刘玉珍的学生事件”,以及我的帖子突然跳水下跌到2000点以下的问题,凡是有政治头脑的人,均会不相信这是机械故障的问题,这是利用偶然发生机械故障的可能性,而人为的利用机械故障,一而再,再而三的制造人为矛盾,然后再以便利用手中窃取的权力,实施封杀宣扬中国传统文化,而坚信紧跟党中央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如何发展中国医药事业的大问题!

作者: 铁骨铮铮2002    时间: 2009-3-23 21:32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哈哈,真正做学问,就要赖得住寂寞,点击率算个啥?有的奇谈怪论,甚至否定中医的论点反招来无数网友的批评,引起“轰动”。在乎虚荣并非做学问的真君子,大家说是吧。
作者: 红莎草    时间: 2009-3-23 22:22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关于点击数问题,前面的帖子我已经明确回答,请你仔细阅读!
  
作者: root    时间: 2009-3-23 22:43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全球中医药论坛的各位会员,大家好!本人可以负责任的告诉大家,就目前我所了解的情况,我们论坛的所有管理人员没有对以上问题作出过人为改动或处理!我现在怀疑可能是由论坛空间及后台程序提供商雷傲造成的,不知大家注意到没有,最近论坛有好多次无故不能登录的情况发生了,雷傲管理人员也跟我提到过可能是后台程序造成的!我们也在考虑在可能的情况下更换后台提供商,但因为一些原因迟迟未能实现!
    如果有哪位朋友对我的回答还心存疑惑,可以直接联系我,我可以把我怀雷傲网管的会话记录截屏给您过目,谢谢各位的支持!!
作者: gonmai    时间: 2009-3-23 22:56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下面引用由孙殿文2009/03/23 09:29pm 发表的内容:

“岁月无情”先生,算是个什么中医药论坛的救世明主,而真正的救世明主,是上层建筑反作用力,对中华民族文化六经之首的《周易》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的认可与不认可!
我在此可以向广大的网友宣知一个重要的 ...

你在以官僚来支撑自已的学术正确,大没有学术水准了,大无能了,你在心虚了。
你易化中医为思维形式。是在误解和歪化中医。
中医是为实的。主旨是在求真实。思考、推理是为求实、求真。思维形式只仅仅是认识工具而已。
作者: 孙殿文    时间: 2009-3-23 23:24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下面引用由铁骨铮铮20022009/03/23 09:32pm 发表的内容:
哈哈,真正做学问,就要赖得住寂寞,点击率算个啥?有的奇谈怪论,甚至否定中医的论点反招来无数网友的批评,引起“轰动”。在乎虚荣并非做学问的真君子,大家说是吧。
请问先生,现在是什么时代,为什么论坛要设置点击纪录标志?
在信息革命数字化的今天,凡是有头脑的人,在进入论坛后,那个不是在关心该文的点击信息?

先生说的情况也确实存在,但是我的帖子是纯学术帖子, 在我不得不沉贴的期间内,该贴而由当时的7000点上升到9000点以上,这又说明了什么问题?
一篇近20多页的帖子,由万点而突然下降到2000点以下,这是在向读者传递什么信息?
其用意和目的凡是有政治头脑的人,均会不言而喻!
我还是在发生“刘玉珍的学生点击标志事件”时,所提建议的那样认识,“机械是人操作的,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即使是机械故障,也应人为回复”,请问先生,你认可现代有人为无法控制的机械吗?
如果是那样,那还是现代信息工具吗?那不岂是成了无法控制的而任其机械胡作非为吗?
至于先生所说的什么名誉、权威,那些自封的称誉,如果没有真实的东西,那又算什么吗?
君不见本论坛曾出现给“阴阳不是中医的源头》帖子加精么?这些信息又在说明着什么?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9-3-24 09:27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这个贴子最后由岁月无情在 2009/03/24 09:36a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root2009/03/23 10:43pm 发表的内容:
   全球中医药论坛的各位会员,大家好!本人可以负责任的告诉大家,就目前我所了解的情况,我们论坛的所有管理人员没有对以上问题作出过人为改动或处理!我现在怀疑可能是由论坛空间及后台程序提供商雷傲造成的,不知大家注意到没有,最近论坛有好多次无故不能登录的情况发生了,雷傲管理人员也跟我提到过可能是后台程序造成的!我们也在考虑在可能的情况下更换后台提供商,但因为一些原因迟迟未能实现!
   如果有哪位朋友对我的回答还心存疑惑,可以直接联系我,我可以把我怀雷傲网管的会话记录截屏给您过目,谢谢各位的支持!!
   
    我以一个普通不能再普通的会员身份深深感谢一坛之主root先生对于本事件及时的英明果断的处理。。。。。。相信论坛的明天会更好!

[attach]1046[/attach]
作者: 孙殿文    时间: 2009-3-24 18:16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下面引用由gonmai2009/03/23 10:56pm 发表的内容:
你在以官僚来支撑自已的学术正确,大没有学术水准了,大无能了,你在心虚了。
你易化中医为思维形式。是在误解和歪化中医。
中医是为实的。主旨是在求真实。思考、推理是为求实、求真。思维形式只仅仅是认识工具 ...
我是以马克思唯物辩证法、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来支撑我的学术理论的,请你指出上述中那个是“官僚”?可不要心虚回避呀!
没有先进的认识工具,那来的先进生产力。
中医是融合哲学自然科学为一体,防病、治病,提高生命素质之技艺,中医不从自身追求先进的认识工具入手,又怎么来拥有开拓创新的自我发展和完善,而为社会生产力服务!?
你是我刚进入论坛不久,则开口骂我“胡说八道”,而让我“自重”的版主,你说的话还是你自己去享用吧。

作者: 孙殿文    时间: 2009-3-24 18:22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下面引用由root2009/03/23 10:43pm 发表的内容:
全球中医药论坛的各位会员,大家好!本人可以负责任的告诉大家,就目前我所了解的情况,我们论坛的所有管理人员没有对以上问题作出过人为改动或处理!我现在怀疑可能是由论坛空间及后台程序提供商雷傲造成的,不 ...
相信、理解。
请不要再发生类似事件,而让我的帖子被机械故障吃掉!

作者: gonmai    时间: 2009-3-24 19:24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下面引用由孙殿文2009/03/24 06:16pm 发表的内容:

我是以马克思唯物辩证法、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来支撑我的学术理论的,请你指出上述中那个是“官僚”?可不要心虚回避呀!
没有先进的认识工具,那来的先进生产力。
中 ...

“我在此可以向广大的网友宣知一个重要的信息,我在此论坛所发表的论文,均是已被国家高层认可,其中二篇目前已被来自中央高层确认,而作为党建理论的重要文献,收入相关文献经典的论文”
以上是你原话。以你之言答你之问。
“我是以马克思唯物辩证法、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来支撑我的学术理论的,请你指出上述中那个是“官僚”?可不要心虚回避呀!”
以上又是你的原话。请你举例你用什么法、想、论、代表等,认识了什么。
你的要害是把中医歪到易里去。歪化中医成为了思维形式,鼓吹医易同源。医和易能是同源?易能是医?如果不是,你不是胡说?!
作者: 小野象牙    时间: 2009-3-25 10:22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有句俗话叫着“吹灰找裂缝”。
本来好好的一个平台,有些人就是以为上面有裂缝,还非要吹吹灰,找一找。
灰是没有吹起来,吐沫倒是吹得到处都是。
作者: 孙殿文    时间: 2009-3-25 15:26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这个贴子最后由孙殿文在 2009/03/25 03:43pm 第 5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gonmai2009/03/23 10:56pm 发表的内容:
你在以官僚来支撑自已的学术正确,大没有学术水准了,大无能了,你在心虚了。
你易化中医为思维形式。是在误解和歪化中医。
中医是为实的。主旨是在求真实。思考、推理是为求实、求真。思维形式只仅仅是认识工具而已。

[fly]一切用事实说话。。。。。。                                       [/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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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日出江花    时间: 2009-3-25 15:45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自古京城的骗子就特别多、特别能,是特产。
作者: gonmai    时间: 2009-3-25 18:01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这个贴子最后由gonmai在 2009/03/25 06:06p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孙殿文2009/03/25 03:26pm 发表的内容:



一切用事实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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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孙殿文 先生,也真有你的了!你确实是大可怜了!你被那些骗子骗了、活生生的宰了,还不知所悟,还在沾沾自喜、帮他们数钱和张扬,你可怜不?
你的那些“证书”是不能作你学术伟大、正确的依据的。相反,那些证书只是一堆没有任何学术众价值的垃圾!只要你肯花钱,证书大大的有!要什么样的就有什么样的。另外这些垃圾更在证明你的学术不知自我、虚伪!
你能坦率的说,你花了多少钱要了那些证书?能告知否?
做学术,不能浮燥,要有基本的良心道德。要出之自已的认识。要不唯他人。更不能唯官僚认可是正确!
探究中医学术,坚持唯物论、唯物主义,既是基本,也是根本。学术只是学术。它不依附于任政治背景而正确、存在,而是独立存在、正确。
你用“三个代表”来研究中医或指导中医研究,你是如何进行的?能谈谈?
我真的希望你能有所觉醒!

作者: 孙殿文    时间: 2009-3-26 12:14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下面引用由小野象牙2009/03/25 10:22am 发表的内容:
有句俗话叫着“吹灰找裂缝”。
本来好好的一个平台,有些人就是以为上面有裂缝,还非要吹吹灰,找一找。
灰是没有吹起来,吐沫倒是吹得到处都是。
擦亮眼睛,提高警惕!
透过现象,认清本质!

作者: 孙殿文    时间: 2009-3-26 19:47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这个贴子最后由孙殿文在 2009/03/26 07:51pm 第 2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gonmai2009/03/25 06:01pm 发表的内容:
尊敬的孙殿文 先生,也真有你的了!你确实是大可怜了!你被那些骗子骗了、活生生的宰了,还不知所悟,还在沾沾自喜、帮他们数钱和张扬,你可怜不?
你的那些“证书”是不能作你学术伟大、正确的依据的。相反,那 ...
先给你定个格。
证书----3,我在《揭秘医同源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原理》的《前言》中已经有所介绍。
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发2004年4 号文件精神,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共党史研究会、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经济文化交流协会、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等几家单位组成纪念邓小平诞辰100周年组委会。在中央各个部委及众多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共同编纂《历史的回眸》大型系列文献。”
以上摘录:《历史的回眸》中国时代出版社,《历史的回眸》系列丛书编辑委员会二00四年 北京之《前言》。


-=-=-=-=- 以下内容由 孙殿文2009年03月27日 07:56am 时添加 -=-=-=-=-
请看:
他在回文中所指的“骗子”,到底是谁?
他在文中指着我的“证书”,所诽谤、辱骂的到底是谁?
他认为我“你被那些骗子骗了、活生生的宰了”,到底所要指向的又是“谁”?
又是“谁”?
作者: gonmai    时间: 2009-3-26 22:27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下面引用由孙殿文2009/03/26 07:47pm 发表的内容:



先给你定个格。
证书----3,我在《揭秘医同源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原理》的《前言》中已经有所介绍。
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发2004年4 号文件精神,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共党史研究会、中国社 ...
你所说的这些“单位”即便是真其实名,对中医学术也是术盲。也不能对你的认识作出学术价值肯定。即便是打着堂皇名称集文,也都是为了借名创收。你顺风搭车出名,他们创收,相互利用而已。更何况,你所列举的那些单位,都有是在借挂靠挂名而营私。
话已讲到这份上了,你要自我陶醉,那你就自我陶醉吧。
作者: 孙殿文    时间: 2009-3-27 12:37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下面引用由gonmai2009/03/26 10:27pm 发表的内容:
你所说的这些“单位”即便是真其实名,对中医学术也是术盲。也不能对你的认识作出学术价值肯定。即便是打着堂皇名称集文,也都是为了借名创收。你顺风搭车出名,他们创收,相互利用而已。更何况,你所列举的那些 ...
你身为版主,在我刚进论坛发表此文,还没有深入到实质之际,你为什么只看到我的《前言》不久,则开始骂我“胡说八道”,而后则有人跟帖,也在骂我“胡说八道”?
现有《揭秘医易同源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原理》第14、15楼为证!
你当时的动机和目的,至此已是不言而喻!
你说过的话,还是你自己去享用吧?然后,再去自我“陶醉”吧?

作者: gonmai    时间: 2009-3-27 16:17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下面引用由孙殿文2009/03/27 00:37pm 发表的内容:

你身为版主,在我刚进论坛发表此文,还没有深入到实质之际,你为什么只看到我的《前言》不久,则开始骂我“胡说八道”,而后则有人跟帖,也在骂我“胡说八道”?
现有《揭秘医易同源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原理 ...
羞怒了?大可不必。
你把医歪到易并要同源,这难道不是胡说八道?没有了中医的实践,能有中医的产生形成?用了“阴阳”就等于医等于易或易等于医了?
再有,你的言论就是皇旨,别人就不能批判不成?
向你要钱发给你证书的人是骗你的骗子。难道你没给他们钱就给你发了证书了?你把那些证书也当回事用来说事,你看,难道你还不明白?
作者: 孙清连    时间: 2009-3-28 18:20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幸亏没吃完饭再来看帖子。[Maiweb_leobbs6]
作者: 孙殿文    时间: 2009-3-30 07:24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这个贴子最后由孙殿文在 2009/03/30 07:28a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gonmai2009/03/24 07:24pm 发表的内容:
请你举例你用什么法、想、论、代表等,认识了什么。
你的要害是把中医歪到易里去。歪化中医成为了思维形式,鼓吹医易同源。医和易能是同源?易能是医?如果不是,你不是胡说?!
...
【原创首发】公布中国唯物辩证法三千年之天下大谜,《周易》四象质量互变规律部分
在《周易》中的:六、七、八、九之数,是构成其“四象”质量互变规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对阳升阴降运动而进行深入量化认识,所设定的抽象量化的上下关节点。其中,“少阳七数与老阳九数”和“少阴八数与老阴六数”,二者均是标志阳升阴降运动处于量变而质不变之状态的度内上下界限。因而,“老阳、老阴”,是标志事物已经处于度内关系,即将发生由量变而引发质变极不稳定状态的,其升降运动量的增加与减少,则均会发生质变,而旧的质量关系事物消失,新的质量关系事物开始!由一事物而转化为它事物!所以,《周易》经文爻辞“用六”与“用九”,均是对于事物述处于这种状态,而如何正确判断、认识新旧事物发展的吉凶大方向的。为此,在易的占卜过程中,而是逢九、六必变的规定。
然而,我们必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的信念和理想,切记人云亦云。我为什么能够破译千古之谜之《周易》,是由于我在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之初,有幸参加了社会主义教育宣讲团,通过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而产生了中医理论与《周易》经文之联想,于是沿着这条道路,经过近二十年之艰辛努力,才得今天之成功的!
我们欲想真的为了振兴中医而奋斗,则必须运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与时俱进”反映客观存在的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来正确认识“鬼神以为徒,五行以为质”,然后再深入到《周易》“四象即四季”的深刻含意与《内经》的有关论述相联系,《礼运》为什么说“日星以为纪,月为量”,古人在事物定性然后进行定量研究上,力图深入到微观局部具体进行认识的科学的逻辑思维原理,再与《周易》占卜为什么必须运用太岁、月建、日建来断卦,更深入的认识中国建立在阴阳五行上的天干地支说,其中“五行以为质”所反映的实际,明白了古人“天生时”的世界本原认识,而是时间是物质运动着的时间理念,因而,无“日星以为纪,月为量”的存在,人们也就无所谓时间观念的存在!
为什么我在被迫离开贵论坛的时候,而留下的寄语,是来自引用《周易》经文之意:
《艮》卦“艮止也。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
因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反映客观存在,为我们中医的未来科研发展指明了大方向!


作者: 萧铁    时间: 2009-3-30 11:26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点击重要不重要? 正如现在很多人读书要带着耳机听着音乐读, 我就没此能耐, 各人喜好不同, 也没有什么值得争论的. 所谓解铃还需系铃人, 既然是后台服务商的问题, 而且也不是光这一网站也不是第一次, 何不请服务商在它们自己的网站上发个公告, 表示接获投诉、有些许歉意并会尽快跟进, 以示负责. 然后再由网管转发公告, 让有疑问者自己去看, 如果有兴趣督促软件商负责到底, 也好"冤有头, 债有主", 使力也得用在骨节眼上. 不过, 服务商有自己的优先次序考虑, 除非你是大客户, 你的问题不一定是他的优先项, 不要期望太高就是了.
作者: 孙殿文    时间: 2009-3-30 12:55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这个贴子最后由孙殿文在 2009/03/30 00:58p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萧铁2009/03/30 11:26am 发表的内容:
点击重要不重要? 正如现在很多人读书要带着耳机听着音乐读, 我就没此能耐, 各人喜好不同, 也没有什么值得争论的. 所谓解铃还需系铃人, 既然是后台服务商的问题, 而且也不是光这一网站也不是第一次, 何不请服务商 ...
这个论坛真是高手如云。自“刘玉珍的学生事件”,至我因“老山羊”的所谓“TP"事件,而在被迫退出贵论坛之际,曾有一个以网名“重上梁山”的人给我发贴。今见君以“萧铁”网名新手上路发贴,使我不由的想到了“重上梁山”先生!--------你的箭到底要指向谁?????????????!!!!!!!!!

作者: 萧铁    时间: 2009-3-30 13:15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孙先生, 我是最近两个礼拜才到此, 你们说的那些以前的事情我是看了此贴才知道, 我不是你说的那位"重上梁山". 我只是好发议论, 也不是什么箭, 要说指向谁嘛, 当然是开发商啦.
作者: 孙殿文    时间: 2009-3-31 18:29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下面引用由gonmai2009/03/25 06:01pm 发表的内容:
尊敬的孙殿文 先生,也真有你的了!你确实是大可怜了!你被那些骗子骗了、活生生的宰了,还不知所悟,还在沾沾自喜、帮他们数钱和张扬,你可怜不?
你的那些“证书”是不能作你学术伟大、正确的依据的。相反,那 ...
你用“三个代表”来研究中医或指导中医研究,你是如何进行的?能谈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创首发】中医开拓创新去向未来科学发展的大方向
孙殿文
由于,人是只能处于天覆地载自然生态载体中才能长期生存,并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变更与发展而影响、制约的生命体;所以,中医阴阳、五行理论是建立在“天人合一论”上的整体观,是融合哲学自然科学为一体,防病治病提高生命素质的本质!
为此,坚持中医经典理论整体观念前提,运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反映客观存在的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先进认识和手段,深入到中医药“阳化气,阴成形”阴阳升降运动的微观具
体,进行定性、定量分化研究,以时间分分秒秒反映的客观存在来标准其数,是中医走出目前开拓创新自我发展和完善的瓶颈,而紧追时代步伐,去向未来科学先进发展的正确大方向!

【注释】
1、在《周易》数字的逻辑中,九为数之极。至于“十”,是标志“大明终始”,“终则有始”之数,即原质量关系单位消失,而新质量关系单位开始的一。
2、《周易》四象质量变规律在中医应用中的太阳九数为“根”,而是在阴阳升降运动中“阴成形”,阴阳互根转化为阴的根,为此,少阴八数,在四象中是阳中之阴。至于,太阴六数为根,而是在阴阳升降运动中“阳化气”,阴阳互根转化为阳的根,为此,少阳七数,在四象中是阴中之阳。


作者: 孙殿文    时间: 2009-4-13 13:13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下面引用由gonmai2009/03/27 04:17pm 发表的内容:
向你要钱发给你证书的人是骗你的骗子。难道你没给他们钱就给你发了证书了?你把那些证书也当回事用来说事,你看,难道你还不明白?
由于你我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同,因而,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机构、社会团体、学术组织等等单位,依法收费办证而产生如此之大的反差,难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依法交费办理有效合法证件,均是被“骗子骗了,活生生的宰了”吗?”“向你要钱发给你证书的人是骗你的骗子”吗?
至于,你所说的个别不法分子“借办证而行骗”的不良现象,在我发表《揭秘医易同源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之初,就有网友善意提醒,对此我在该贴 26 楼则有明确回复如下:
复张建国先生:UK
  来贴己读,谢谢提醒。您所说的情况,也是我所戒备的事情。由于哲学属于上层建筑重要组成部分,又与政治十分敏感。在周易八卦被视为封建迷信,连“阴阳五行”均会被人认为是“伪科学,简直是反科学”,而西方唯物辩证法一统天下的情况下,我的弘扬中国周易八卦哲学论文得以发表,让老祖宗的哲学思想及其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重现光明,并被社会关注和应用,已经甚感欣慰,于是花几个钱买本样书作为保护自己知识产权之凭证也就不算什么了。自己的作品质量如何?自己的孩子自己心中有数,勿须听从别人的评说。至于花钱买证书、荣誉,而非我所为,随书颁发是否加大了工本费用,我就不知道了。像由中共中央所组成编委会的《历史的回眸》大型文献特约编委证书,是再有钱也卖不到的。CVF~JT
说句实在话,在市场经济大潮一切向钱看的今天,非专职人员去研究哲学,探讨中医基础理论创新途径,常常会被有些聪明人误认为是“不务正业”,甚至是精神病人,而招冷嘲热讽,乃至白眼,我却将此视为是逼迫我“谦尊而光卑,而不可踰”的秋波。因为,我是龙的传人,要“自强不息,厚德载物”,在探索真理上,而遵循《周易》“勿用娶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教导的价值观,于是,在“中国医药专家国庆论坛”荣获:中国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中国科学院分会、世界医药卫生理事会、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联颁的“爱国专家贡献奖”和“中国爱国专家贡献人物”荣誉称号,本人也就心满意足了!


作者: 萧铁    时间: 2009-4-16 08:29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请通知发证机构, 1)下图中红圈圈住那个字串错了, 接着的逗号后应留一空位; 2)蓝圈圈住的"enroll"是交钱登记的意思, 用在这里好像不太合适. 3)还有, "先生(女士)"这种称谓只宜用于不知其人的情况, 即使受证者有男有女, 至少应分开一个先生版本, 一个女士版本, 这是不能省的. 4)外国的证书通常有委员会主席签名, 至少也应有个公章吧. 只是签发日是2003年, 不知该发证机构还在不在?
[attach]1052[/attach]
作者: 再来    时间: 2009-4-16 09:32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attach]1053[/attach]
http://sichuan.scol.com.cn/cdzh/20050107/20051745904.htm
假世界教科文卫组织真骗人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日期:2005-11-29
【案例导读】
    骗子胆子真大,杜撰世界教科文卫组织对高级知识份子进行诈骗!居然还得手不少!警惕!!
【案例正文】
    “世界教科文卫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广发“邀请函”。只要受邀请者交上360元至1000元,如果实在不交钱,寄上两件作品,就可以当上“世界专家”。昨日(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北京办事处证实,“世界教科文卫组织”压根就不存在。
报料 文物收藏者成了“世界专家”
昨日(6日),有媒体报道,成都文物收藏者赵先生有望成为“世界专家”。不久前,他收到“世界教科文卫组织”寄来的邀请函,邀请函写道:“鉴于您在中国及亚洲业界所取得的学术、科研(艺术)成就,经有关部门或您的学术同行大力推荐,并由世界教科文卫组织大中华区专家组的初审,特此邀请您加入‘世界教科文卫组织专家成员’”。
据报道称,“世界教科文卫组织”是全球最大的非营利性学术交流机构,在教育、科学和文化领域为各国之间搭建交流的桥梁。赵先生也表示,虽自己只读过3年小学,一旦成为“世界教科文卫组织”专家成员后,将在瓷器遗产的保护、鉴定方面,向该组织提出参考意见。
无独有偶,在全国众多城市,“世界教科文卫组织”册封的“世界专家”不在少数。
据《温州日报》去年1月15日报道,一名叶姓女士说,因哥哥有几个电器产品申请了专利,收到了一份“世界教科文卫组织”的“专家成员邀请函”。
《重庆晚报》2004年7月26日报道,袁先生也被列为“世界教科文卫组织专家成员”候选人。袁先生是某大学教授,将资料寄去,顺利收到《入选通知函》。函中特别注明,“该组织不收取任何会费,如需证书、牌匾等,适当收取制作费用。”价格360元至1000元不等,他怀疑这可能是诈骗。
北京新兴医院男性不育科主任医师王德润自称是世界教科文卫组织医学专家成员,2004年8月21日,《新京报》质疑其不仅文法不通,而且“世界教科文卫组织”根本不存在。
在四川的宜宾市,被“世界教科文卫组织”封为专家的就有2人。
昨日,记者通过“google”搜索,发现关于“世界教科文卫组织”的内容多达15500项。其中所谓的专家大多为各地的书画家、收藏者、医学界人士等。
陈述 他们都说我是西部首个“世界专家”
“世界教科文卫组织”究竟是怎样选拔“世界专家”的?昨日,记者联系到一名“世界教科文卫组织专家成员”——四川某大学的韩某,他至今也对入选标准感到纳闷。
韩的名片上印着“世界教科文卫组织专家成员”字样。他出示两封信函一份证书,以此说明“世界教科文卫组织专家成员”得到并不困难。
两封信函均寄自“世界教科文卫组织北京联络部”,韩收到的时间分别为2003年10月16日及12月29日。这一时间段,他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寄送相关专著,就被顺利吸纳为“世界教科文卫组织专家成员”。
按“专家成员通知函”要求,韩寄出120元证书制作费,2004年1月9日,他得到“世界教科文卫组织专家成员”证书。中英文对照的证书上写道:“鉴于您在业界所取得的辉煌成就,通过有关部门大力推荐,经世界教科文卫组织大中华区专家组的初审,并报世界教科文卫组织专家学术委员会的确定:您已正式成为‘世界教科文卫组织专家成员’”。
韩说,当时收到“邀请函”很意外,估计是“世界教科文卫组织”在网上看到关于他的介绍,才决定发函邀请加入。他曾向“世界教科文卫组织北京联络部”电话询问,对方告诉他,在中国西部他将是首个“世界专家”。
应要求,韩曾向“世界教科文卫组织”推荐两名同事,候选“专家成员”。而后来,韩觉得这个“世界专家”头衔不是很踏实。“我现在觉得有点‘滥市’,听见好多人说,也收到了这样的邀请函。”韩说,有的被邀请者在业界并不拔尖。
去年12月25日,韩到香港参加一个文化交流会。“我本来想去‘世界教科文卫组织大中华区总部’看看究竟,但时间紧没有去。”
专家 我准备把过期证书当废纸卖掉
早在2003年底,77岁的沐川县人大退休干部蒋国卿就被正式聘请为“世界教科文卫组织”专家组成员。
蒋的书法艺术在当地小有名气。昨日,记者联系上蒋老先生,“那是2003年7月,我收到世界教科文卫组织的邀请函,”他按照邀请函上的要求提供了两篇论文和两幅书法作品,蒋国卿说,自己并没有向寄来邀请函的世界教科文卫组织北京联络部交过钱,“交钱我不干。”到了年底,蒋国卿收到了世界教科文卫组织专家组成员的聘书,“那就是一张纸,上面写着,蒋国卿先生已被聘为世界教科文卫组织专家组成员”。这份聘书上没有聘用年限。
2004年11月,蒋先生又收到对方的通知,“又是要作品,我又寄了两幅书画作品,”“对方寄不寄稿费给你?”“从来没有寄过稿费给我,”蒋国卿说,索要作品的通知书有好几份,有说是拿去办展览的,有说是建碑林拓字,通知上还要求了书法的规格和尺寸,而且还要用几种不同的字体书写。“你寄的书法作品最终到了哪里?”“我这就不清楚了,不知道是北京联络部拿去搁起了,还是拿去卖了,还是毁坏了。”
蒋国卿最近一次与世界教科文卫组织北京联络部的接触是在2005年元旦前,“他们寄来通知让我到人民大会堂开座谈会,来去的路费都要自理,我算了一下,坐火车来回一趟就要1600元,那有这么多钱,就没有去。”
蒋先生说:“经常收到发证单位寄来的通知,什么交3600元到泰国旅游,还有的喊交20000元组织到东欧旅游。”当记者问及世界教科文卫组织专家组成员的聘书是不是很有价值时,蒋老说:“自己的家里有好几百件证书,它这个聘书算老几,自己这几天正在搬家,那些奖状和过期的聘书都要当废纸卖掉。”
搞了几十年书法艺术,蒋国卿说,确实有很多机构以编名人词典、发奖状证书之类的把戏骗钱,“我上过一些当,要我拿钱出来我肯定不干,现在的人整聪明了,骗不到钱就让你拿作品出来。”
求证 “世界教科文卫组织”不存在
“世界教科文卫组织”究竟是怎样的机构?曾有记者向国家民政部民间社团组织管理登记处核实,被告知,如是正规民间团体,就一定会到民政部门登记备案。但据报道,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社团办、当地工商所表示查无此组织。
昨日,记者又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北京办事处电话了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北京办事处行政财务部行政助理张昌芳感到十分惊讶,“在你之前才有人问过!”
张昌芳说,询问者是医学界人士,他收到“世界教科文卫组织”邀请函,邀请加入“世界教科文卫组织专家成员”,并被告知,“世界教科文卫组织”与联合国保持着联系。
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外,这名受邀请者从未听说过还有“世界教科文卫组织”,于是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北京办事处电话询问两者之间的关系。“绝对没有关系!”张昌芳说,不仅如此,据她了解就根本没有这样一个组织。
记者又向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求证,综合处一名邱姓工作人员再次否认有“世界教科文卫组织”存在。


-=-=-=-=- 以下内容由 再来2009年04月16日 09:40am 时添加 -=-=-=-=-
恭喜孙殿文先生被骗为专家!
作者: 中西医融合观    时间: 2009-4-16 10:03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小心上当!最好的办法是节制欲望。名利欲望!
作者: 孙殿文    时间: 2009-4-16 14:12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这个贴子最后由孙殿文在 2009/04/16 02:24pm 第 1 次编辑]
恭喜孙殿文先生被骗为专家!...
首先谢谢楼上诸位先生,对本人“世界教科文卫组织专家成员”证书的提醒和关注!并坦然接受“恭贺”。
因为,我上传的五份证书,以国内证书三为核心。由于国外学术媒体约稿,均要收取版面费,因而我对其不感兴趣。因其不收取版面费,并在“世界教科文卫组织专家年鉴”中,认可了“医易同源”和“中医是医治人类个体疾患之科学、《周易》是医治人类社会疾患之哲学”,并肯定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基础理论思维”对“揭秘医易同源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原理”之影响,所以我才办理了此证书。也是我为什么将此国外证书上传之原因。
该“世界教科文卫组织”并非联合国世界教科文组织,而是在香港政府注册登记,“是一个非赢利、非宗教、非政治的学术交流组织”,系“国际学术交流机构之一”。因而,记者到联合国世界教科文组织办事机构查询,肯定不存在这个机构。在我入编国内几家正规编委会出版物时,对此证书曾多家来函索要过复印件,并严格审查而入编,至今还没有收到被骗的通知。即使相当受骗,将上述观点在国外“交费登记”,我个人认为,也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必要。
什么“世界专家”证书均不能说事,让事实说话的是自己的业绩和成就,以及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具体内容和观点。

作者: 再来    时间: 2009-4-16 20:23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下面引用由孙殿文2009/04/16 02:12pm 发表的内容:



首先谢谢楼上诸位先生,对本人“世界教科文卫组织专家成员”证书的提醒和关注!并坦然接受“恭贺”。
因为,我上传的五份证书,以国内证书三为核心。由于国外学术媒体约稿,均要收取版面费,因而我 ...
你自己开心就好了, 除了提个醒,其他的我实在是什么也不能做。
作者: 哲医    时间: 2009-4-17 01:24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我数了一下,在八年内,这类邀请函,我存了723个,仍存着,没扔掉。可是我,就是一个普通医生,根本不是什么大专家。千万别上当,这种事,有钱的可以玩玩,也不算什么。真当回事,那就不值了。说白了,通过这种方式发的证件,人事部门根本不认,组织部门也不认,知识分子群里更不当回事儿。但是,不了解情况的人,会很羡慕,并且,若拿这些证件自已忽悠自己,别人也管不着。我有钱,我乐意,不用你管。
作者: 萧铁    时间: 2009-4-17 06:30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这个贴子最后由萧铁在 2009/04/17 06:36a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孙殿文2009/04/16 02:12pm 发表的内容:
首先谢谢楼上诸位先生,对本人“世界教科文卫组织专家成员”证书的提醒和关注!并坦然接受“恭贺”。
不用客气, 不用客气.
楼上再来先生之前引某报道说:
...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北京办事处证实,“世界教科文卫组织”压根就不存在。
你回帖说:
该“世界教科文卫组织”并非联合国世界教科文组织,而是在香港政府注册登记,“是一个非赢利、非宗教、非政治的学术交流组织”,系“国际学术交流机构之一”。因而,记者到联合国世界教科文组织办事机构查询,肯定不存在这个机构。...
小孙呀小孙, 你这话可就讲得不对了. 联合国办事处什么的只能证明世界教科文卫组织与他们无关, 俺不信他们会说人家"压根就不存在"这种没水平的话, 人家给你的证书上也没有说是联合国的嘛, 恐怕是报道的记者把自己的理解写成这样, 你明明知道这组织机构是存在的嘛, 怎么能跟着他们瞎起哄呢? 这事绝对轻率不得, 因为这关乎你的世界级专家的正当性. 建议尽早跟进, 如果他们真这样说了, 你得督促他们纠正错误, 必要时给潘基文发个公开信.
在我入编国内几家正规编委会出版物时,对此证书曾多家来函索要过复印件,并严格审查而入编,至今还没有收到被骗的通知。即使相当受骗,将上述观点在国外“交费登记”,我个人认为,也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必要。
国内"正规编委会""严格审查"是对的, 你将你的"观点在国外交费登记”也是很有必要的. 联合国什么也文也武组织利用所谓知识版权搞垄断, 大伙儿看在眼里早就心里有气了, 搞个山寨版既可打破垄断, 况且人家还要张罗广告, 印刷, 出版, 发行, 运输, 仓储, 联系, 宣传, 交流, 旅游, ..., 对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大效用也是有目共睹的. 只不过, 正如你所主张的要"与时俱进", 山寨产品也要提高质量才能"做大做強", "走出去". 尤其是, 你到国际上宣扬我中医/周易是医治人类个体/社会疾患之科学/哲学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基础理论思维揭秘医易同源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原理的重大理论成就时, 你的"核心证书"都是中文的, 人家惟一认得出的, 就只有那世界教科文卫组织专家证书, 如果错字连篇, 影响不好. 我的意见是, 反正已经收了钱, 它们就应该给你提供一个世界级的证书, 这是你作为世界级专家消费者所应享有的权利. 所以, 应该责成它们改正错误, 不然就给它们发封公开信, 警告你将运用《周易》对它们这等粗滥浮夸的"人类社会疾患"进行认真整治. 俺对错误行为一贯疾恶如仇, 所以才指出它们的不是, 希望能在此尽快看到你的维权成果.
还有, 你说的那世界教科文卫组织专家年鉴肯定是个宝, 但会否成为里程碑/经典, 则至少要看到才可判断. 不知那儿可找到, 不如把目录扫描出来让大伙儿开开眼界吧?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9-4-17 16:00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这个贴子最后由岁月无情在 2009/04/17 04:18pm 第 1 次编辑]

     
   
哈哈,一个证书的真假,迎来这么多的人的兴师动众,不过告诉大家一个简单的常识:

    [fquote]“世界教科文卫组织”在香港特区政府是否注册登记?除了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机关的解答外,任何个人与单位包括国家民政部民间社团组织管理登记处、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社团办、当地工商所、联合国教科文卫组织北京办事处、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的回答,都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fquote]

[attach]1054[/attach]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9-4-17 17:20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既然大家对诈骗话题感兴趣,哪么就看一看现实生活中的真正诈骗吧。。。。。。

http://www.ce.cn/xwzx/shgj/gdxw/200801/11/t20080111_14190178.shtml
北大被开除博士成"大忽悠" 骗遍中国骗到联合国
   
    “骗到联合国”本来是句形容骗术高明的话,谁也不会想到,一个被开除的北大博士开创了中国人诈骗案例的先河。他不但骗遍中国的大江南北,骗了政府官员和企业老总,而且真的骗到了联合国,从联合国骗取了正式任命的“联合国专家”身份。 2007年11月15日,让北京大学蒙羞的“北大博士”喻晓最终把自己骗进了监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喻晓作出的一审宣判,以诈骗罪、招摇撞骗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忽悠联合国获得“联合国专家”身份
    在网络上输入“喻晓”两个字,很快会跳出数万个辞条,但最经典的还是喻晓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局长”的身份出席各种会议的报道。
    另外,在中国喻姓名人的杰出代表人物中,喻晓排在“层次比较高、影响比较大的名人”第四名,名列很多省长、省委书记之前。
    在这份喻姓名人的介绍中,喻晓的介绍是这样的: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北美经济发展研究院院士,曾任国务院经济资源学术研究委员会地区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国际经济技术研究院院长、中国改革与发展理事会理事长、北京大学教授,现任中共中央办公厅局长。
    实际上,喻晓的简历中,除了“男,1958年生人,汉族”是真的之外,其他内容几乎全部是编造和臆想出来的,倒是“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投资与技术促进处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委员”的身份是经过联合国正式批准的。但这个“合法”身份也是喻晓冒充中共中央办公厅局长的身份骗来的。
    喻晓的真正名字并不叫喻晓,而叫“喻修廷”,1958年9月13日出生于河南省淮阳县。后来他改名喻晓,是希望自己能够家喻户晓尽人皆知。喻晓给自己安上“中办局长”这个头衔,首先骗的竟然是联合国。
    2002年底,喻晓以“中办调研局局长”、“北京大学教授”的身份,向联合国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主任递交了简历,请求成为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委员。当时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想聘任一些在国家机关工作的司局级干部担任委员,更好地推动中国绿色产业的发展。有关领导考虑到喻晓的“中办调研局长”的特殊身份,经研究同意吸收喻晓成为专家委员,并报到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投资促进处,经过批准后,喻晓成为“联合国专家”。
    成为专家委员在经济上得不到什么好处,但是,喻晓看到的是另外一种“经济效益”:加入这个组织之后,他以“专家”的身份去参加会议和考察就可以接触一些高层领导,如果再以“中办局长”的身份出面,想诈骗点钱财就易如反掌了。
    2003年4月,喻晓刚刚被批准成为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委员不久,就随团去了四川省某市。
    读博士期间写信诬告被判刑
    实际上,就在喻晓成为“联合国专家”之前曾是一个罪犯。2000年12月12日,喻晓因犯诬告陷害罪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其恶劣手段比起他的诈骗而言,更加令人不寒而栗。
    1998年喻晓考取了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但是,他的精力似乎并没有放在学业上,而是放在投机钻营和想方设法害人上。
    喻晓入学后,因为与一位张先生产生矛盾。自1998年10月开始,喻晓虚构了一位“被害人”,并以“被害人”的名义写信给国家和公安机关领导人,诬告张先生有强奸、杀人、诈骗、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犯罪行为。即使这样喻晓还不过瘾,他反过来以张先生的口气多次写信给公安机关有关人员和记者,一方面承认“自己”犯有多种罪行,希望得到宽大处理,另一方面恐吓、敲诈勒索对方,并把张先生的地址及电话告知写信对象。从1998年10月到2000年4月,公安机关对张先生进行了多次调查。直到2000年4月29日,喻晓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才真相大白。
    就在喻晓被法院判刑之后,北京大学开除了喻晓学籍。但是,从看守所里走出来的喻晓,不但转眼间变成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局长”,而且还堂而皇之地成为“北京大学教授”和“联合国专家”。
    到小地方忽悠县委礼堂作时政报告
    2003年4月,联合国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对四川省某市某区的绿色产业示范区进行考核验收。在验收专家的名单里,喻晓的名字后面标注的职务为“中办调研局局长”。考虑到喻晓的“特殊身份”,当地领导在全体出动陪同的同时,“请示”喻晓要向市委和省委有关领导汇报,以便有相应规格的陪同。这一次轮到喻晓害怕了,一旦省委和市委有关领导前来发现自己是个冒牌货,就等于自投罗网。但喻晓是经过“大场面”的人,他温和地说:“我这次考核的主要身份是专家委员,领导干部还是低调一点好,多做点工作,少给基层添麻烦,你们就不要上报了。”
    这次考察结束后,考察团一行人员来到了四川省成都市某县。“中办局长”喻晓在酒桌上夸夸其谈纵论时政,推杯换盏之际,县委书记趁着酒劲儿邀请喻晓给县委干部作一场报告,忘乎所以的喻晓当即答应下来。第二天,县委干部全部集中在县委大礼堂,听取了“中办调研局局长”喻晓的长篇报告,喻晓这次报告的题目竟然是《关于十六大十大关系的报告》。不但当地媒体作了报道,县委办公室还专门发了通报。
    由于这次在四川省的“精彩演出”,喻晓接触了很多高层人士,纷纷受邀参加了多种类型的会议和论坛。每次外出,“中办局长”喻晓都还带着他自己印制的印有“中办调研局”的信笺。实际上,中共中央办公厅内设有调研室,但却没有调研局这个单位,也不可能存在抬头为“中办调研局”的信笺纸。
   
    大忽悠企业骗财捎带骗个官
    喻晓频频出席各种会议和论坛,并不反对媒体报道,是因为媒体的报道只是区域性的和网络上的,不会引起官方高层的关注。而这些活动可以结识很多大集团公司的高层领导,媒体的报道可以印证他是“真局长”,而从一些大型集团企业骗钱。
    喻晓的这些目的很快实现了,他仅仅从浙江甲集团就骗取了376万元。2003年底,喻晓以“中办调研局局长”的身份来到甲集团“调研”,喻晓表示要针对甲集团的情况写一份报告,报送中央领导。

    在装模作样地“视察”了一番之后,喻晓提出由他组织甲集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办一次高层论坛时,甲集团的领导们毫不犹豫地答应了。2004年4月18日,喻晓以中国区域研究中心主任的身份组织了甲集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办的论坛,甲集团为此支付给喻晓人民币56万元。
    一个月后的2004年6月,喻晓带着四五位专家来到甲集团,提出为甲集团的发展作一个企业发展战略研究课题,需要甲集团支付人民币120万元时,尽管董事长认为费用过高,但考虑到喻晓的“中办调研局局长”和“北京大学教授”的身份,就爽快同意了喻晓提出的价格。之后,喻晓再次以完成第二项企业文化课题调研为由,骗取了200万元。前前后后,喻晓骗取浙江甲集团人民币376万元。
    而喻晓骗取广东乙度假村人民币59万元的手段,也如出一辙。这59万元中喻晓只是在人民大会堂组织研讨会时支付给一家广告公司人民币10万元。
    喻晓的骗术之高,还在于他什么事情都敢拍胸脯打包票,就连修铁路这样的事情他都敢答应“找国家发改委立项”。为此,骗取了内蒙古丙集团20万元。但丙集团就修建铁路事宜催促喻晓时,喻晓称已经上报到国家发改委。但是,直到喻晓被捕后也没有任何结果。
    除了向企业骗取钱财之外,喻晓还不忘为他的弟弟骗取了四川一家大型民营企业副总经理的官衔。2003年6月,喻晓以为丁集团在北京召开研讨会的名义骗取10万元后,又提出介绍一位营销高手到丁集团工作。后来,董事长得知喻晓推荐的“营销高手”竟然是喻晓的弟弟喻修敏。经过观察董事长发现喻修敏工作能力平平,但碍于喻晓的身份,还是聘用喻修敏为丁集团副总兼任北京分公司总经理。2005年5月,丁集团在得知喻晓是骗子之后,将喻修敏辞退。
    专家也被忽悠给点小钱就好使
    除了虚构的“中办局长”和骗来的“联合国专家”身份之外,喻晓之所以能够骗取他人信任,除了喻晓印制的假名片、假信笺和刻制的假公章等道具之外,还有一些货真价实的道具,那就是随从喻晓到企业调研的专家们。可悲的是,当专家们得知喻晓竟然诈骗了475万元时,那些包括院士在内的专家们一个个都惊讶地张大了嘴巴。
    知名专家梁先生称,他和喻晓去过多家企业,为企业经济战略发展进行调研、授课,都是喻晓出面联系的。一同去企业的专家只有劳务费,每次喻晓给他们一二千元,在人民大会堂召开讨论会,与会的专家们只能拿到一二百元的交通费。只有去浙江甲集团那次喻晓给了5000元。因为每次都是喻晓一个人和企业联系,企业把钱给喻晓,所以这些专家其实并不了解喻晓的真正底细和拿到多少钱。
    2002年前后,梁先生听企业方面讲喻晓是“中办调研局长”,后来梁先生问过喻晓是怎么回事,喻晓总是支支吾吾的,梁先生也没想去核实。其实梁先生并不想真的去核实,他明白,喻晓冒充“中办调研局长”与企业打交道,请出专家教授甚至还有院士到企业,就是为了让企业相信喻晓,再从企业得到好处,他们也能够从中分一杯羮。因为喻晓从来不让企业直接和专家联系,至于喻晓和企业怎么谈的,如何索要费用,是否签订协议,那些专家们一概不知。
    喻晓之所以能够骗取企业的信任,除了虚构自己的身份之外,还邀请了一些真正的政府官员一起前往,而那些政府官员开始并没有怀疑喻晓的身份会有问题。
    更为可悲的是,喻晓利用专家“拉大旗做虎皮”,像“穴头”带着专家们到企业“走穴”,骗取企业的调研费用,而专家们竟然“非常愿意参加企业调研”,并没有怀疑喻晓竟然是在诈骗。这些专家学者中也曾有人怀疑过喻晓的身份,但是他们没办法核实真伪,甚至懒得去核实。专家们的理由极其可笑:因为喻晓组织他们进行企业调研,他们“可以从中得到最真实的经营数据,为学术研究提供帮助,也就没对喻晓的身份追究”。
    喻晓先后向多家企业骗取了475万元,这些钱除了购买奥迪A6、风神蓝鸟和捷达3部轿车外,其余钱款大多用来购买了6套房产……

[attach]1055[/attach]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9-4-17 18:23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可叹现在有些人已经是思想凋零、物欲横流、礼坏乐崩了。。。。。。

[attach]1056[/attach]
作者: 萧铁    时间: 2009-4-18 06:30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2009/04/17 05:20pm 发表的内容:
    既然大家对诈骗话题感兴趣,哪么就看一看现实生活中的真正诈骗吧。。。。。。
(www.ce.cn/xwzx/shgj/gdxw/200801/11/t20080111_14190178.shtml
真是大开眼界, 增长知识了.
我觉得最不可思议的是, 作《关于十六大十大关系的报告》还上了报, 竟然无人发现其身分有问题. 那己经是2003年, 印象中国家机关组织负责人都已可在网上查到, 是网络还未普及到四川, 还是那里的"好事之徒"太少?
一些重大的事情(如三鹿案)发生后, 常常见到新闻说上级指示要"认真吸取[深刻/沉痛]教训"之类的话, 我本着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 总想深入了解一下究竞吸取了什么教训, 却似乎很难找到.
可以肯定, 像喻某这样的故事, 迟早会重现于现实生活中. 我很好奇, 如果像他这样的运作在今天重演, 他走到那一步才/就会被发现?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9-4-18 19:07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下面引用由萧铁2009/04/18 06:30am 发表的内容:
    可以肯定, 像喻某这样的故事, 迟早会重现于现实生活中. 我很好奇, 如果像他这样的运作在今天重演, 他走到那一步才/就会被发现?
萧铁先生
    中国现在是“疑罪从无”的民主法治时代,难道你喜欢回到“疑罪从有”的文字狱时代?!

[attach]1057[/attach]
作者: 孙殿文    时间: 2009-4-18 21:25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下面引用由萧铁2009/04/18 06:30am 发表的内容:
可以肯定, 像喻某这样的故事, 迟早会重现于现实生活中. 我很好奇, 如果像他这样的运作在今天重演, 他走到那一步才/就会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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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先生“萧铁”的网名,及上传的“弩张”影象,你到论坛的目的,使我产生了诸多联想……
如果你认为我是个“骗子”,就请明文指出。因为我这个“骗子”很快就会被发现。中共中央党校《理论动态》编辑部,于上月给我来了有关编辑出版《求是先锋------共和国60年发展的理论与实践》之征稿函。主要行文是“您好,200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为了全面总结和充分展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在这60年的辉煌历程,尤其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发展的伟大实践与历程,将已有的成绩与积累的经验转化为推动我们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和自觉行动,中共中央党校《理论动态》编辑部决定再次推出《求是先锋------共和国60年发展的理论与实践》大型丛书,并面向全国征集文稿。鉴于您在工作中业绩突出,经有关部门推荐我委正式邀请您入编此书,欢迎投稿!”
由于此函发件地址来自河北廊坊,我上网上查了一下,对于该编辑部的评论仅有收费开会一条,也有善意的网友类似“小心相当受骗”的提醒。但是,我还是积极地参与了,并且以我呕心沥血十多年才自认得以成功的论文,《中国唯物辩证法四大基本规律简明综述》的论文来积极地参与这此征文活动。你知道我这是为什么吗?因为我坚信紧跟中国共产党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了党的事业和中华民族复兴,不怕。。。。。。更不怕剑拔弩张。。。。。。


作者: 萧铁    时间: 2009-4-19 06:31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这个贴子最后由萧铁在 2009/04/19 06:34am 第 3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2009/04/18 07:07pm 发表的内容:
下面引用由萧铁在 2009/04/18 06:30am 发表的内容:
>>   可以肯定, 像喻某这样的故事, 迟早会重现于现实生活中. 我很好奇,
>>   如果像他这样的运作在今天重演, 他走到那一步才/就会被发现?
萧铁先生
    中国现在是“疑罪从无”的民主法治时代,难道你喜欢回到“疑罪从有”的文字狱时代?!
我上一帖子的主旨是, 从"吸取教训"的角度出发, 看看应如何能及早识破骗子的行为. 让我们先把先生45楼帖子关于喻某作案的几个时间点整理出来(之前的就不说了):
   o 2002年底,喻"以“中办调研局局长”、“北京大学教授”的身份,向联合国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主任递交了简历,... 有关领导考虑到喻晓的“中办调研局长”的特殊身份,..." (这"有关领导"似乎是国内的吧? 还是联合国的?)
   o 到2007年11月被判刑. 至于什么时候被拘控, 我回去再看了两遍也看不到, 只看到说
   o "2005年5月,丁集团在得知喻晓是骗子之后..."
所以, 看起来至少有2年多时间, 喻是在以“中办调研局局长”加联合国专家身份在作案.
因此, 我上一帖子被先生所引那句话的意思是: 现今已知有这种作案手法, 如果有人重新再来, 难道仍要等两年才能识破骗子?
什么事情都有第一次. 第一次碰到这种事情可以说没经验, 但如果已发生过, 再让这类骗局一再发生甚至成了个"产业", 那就值得认真思考一下问题出在那里了. 譬如在这案中, "有关领导"如果有像小孙所说的那样, "严格审查"他自报的身份, 北京大学教授身份应该是很简单容易就能查证出是作假的吧? 当时如果能把好关, 根本就不会有后面一连串的事情发生了. 当然, 新官上任, 可能又没了经验, 所以就有了如何及早识破骗子的问题. 这与疑罪从有/从无或什么文字狱的根本连边都沾不上, 不明白先生怎么从我的帖子里读出这意思?

作者: 萧铁    时间: 2009-4-19 06:41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下面引用由孙殿文2009/04/18 09:25pm 发表的内容:
从先生“萧铁”的网名,及上传的“弩张”影象,你到论坛的目的,使我产生了诸多联想……
我说小孙呀, 你就别老是胡思乱想啦. 听我说, 督促世界教科文卫组织改正错误, 是你当前的中心任务, 要集中精力把这件事情办好. 这不仅仅是维护你自己个人权益的问题, 还因为你的论文涉及"全面总结和充分展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在这60年的辉煌历程,尤其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发展的伟大实践与历程,将已有的成绩与积累的经验转化为推动我们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和自觉行动", 所以最终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形象(但不是命运, 特别提醒不要搞错喔), 希望你从大局出发, 用实际行动把你所作的"坚信紧跟中国共产党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了党的事业和中华民族复兴..."(而努力奋斗)的宣示/承诺落到实处.
在你"呕心沥血"发展相关理论创作的同时, 请注意保重身体. 俺有个主意, 就是作为辛勤劳动中的休息, 不妨抽空把那世界教科文卫组织专家年鉴宝贝拍个照片上传上来, 别老是藏起来, 逗得人心痒痒的.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9-4-19 07:42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下面引用由萧铁2009/04/19 06:31am 发表的内容:
    当时如果能把好关, 根本就不会有后面一连串的事情发生了. 当然, 新官上任, 可能又没了经验, 所以就有了如何及早识破骗子的问题. 这与疑罪从有/从无或什么文字狱的根本连边都沾不上, 不明白先生怎么从我的帖子里读出这意思?
...

萧铁先生
   
     至于公民如何防范喻晓的诈骗,公民只有民事形式上的审查,没有刑事实质上的审查的资格。。。。。。因为刑事实质上的审查的资格是专属司法机关的。
     正因为公民只有民事形式上的审查,没有刑事实质上的审查的资格,再加上中国公民盲目从众的传统心里,所以一般情况下对于喻晓这样的诈骗高手是不容易识破的。。。。。。
    “罪刑法定、疑罪从无”是我国司法神圣而不可动摇的基本原则,喻晓是否是诈骗犯,除非人民法院宣布,其他任何单位与个人都不得宣布喻晓是诈骗犯,否则就是“疑罪从有、罪刑乱定”的文字狱式的法西斯专制制度!我的意思仅此而已。

[attach]1058[/attach]
作者: 萧铁    时间: 2009-4-19 08:56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2009/04/19 07:42am 发表的内容:
萧铁先生
   
     至于公民如何防范喻晓的诈骗,公民只有民事形式上的审查,没有刑事实质上的审查的资格。。。。。。因为刑事实质上的审查的资格是专属司法机关的。
     正因为公民只有民事形式上的审查,没有 ...
我那帖子的用词是发现, 根本自此至终都没有说审查, 无论是所谓"民事形式"的还是"刑事实质"的, 所以觉得有需要澄清. 再跟帖的用词是识破, 跟帖中虽有引用小孙说的"严格审查"用语, 但那是一个组识对提交申请书里事实的认定, 与"民事"或"刑事"等法庭审判有根本的区别. 就以此案例而言, 如果"有关领导"对喻某申请书中自述是北京大学教授的身份进行"严格审查", (我的理解只是简单的身份核实), 先生不会认为这就构成先生所说的"刑事实质上的审查"吧? 当然, 如果先生能补充如何能及早发现/识破此类骗子而又避免陷入"“疑罪从有、罪刑乱定”的文字狱式的法西斯专制制度"的具体技巧/办法, 那不用说是更有益于世了.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9-4-19 09:52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下面引用由萧铁2009/04/19 08:56am 发表的内容:
我那帖子的用词是发现, 根本自此至终都没有说审查, 无论是所谓"民事形式"的还是"刑事实质"的, 所以觉得有需要澄清. 再跟帖的用词是识破, 跟帖中虽有引用小孙说的"严格审查"用语,  ...
萧铁先生
   
    中国公民只有形式上的审查的义务,没有实质上的审查的义务。比如,一个旅馆的服务员只是需要在形式上审查一下旅客是否有一个身份证即可决定是否让其住宿,而没有必要在实质上审查旅客是否拿了一个伪造的身份证或者他是否是个罪犯,因为旅馆的服务员没有这个义务,也没有这个能力与资格。。。。。。假如这个旅客是个罪犯,如果要求实质上审查,旅馆岂不是涉嫌犯罪吗?天下还有谁敢再开旅馆呢?

[attach]1059[/attach]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9-4-19 11:29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这个贴子最后由岁月无情在 2009/04/19 11:50a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萧铁2009/04/19 08:56am 发表的内容:
    当然, 如果先生能补充如何能及早发现/识破此类骗子而又避免陷入"“疑罪从有、罪刑乱定”的文字狱式的法西斯专制制度"的具体技巧/办法, 那不用说是更有益于世了.
萧铁先生
    中国是一个有几千年历史的重道轻器、重德轻法的传统文化国家,形式上的审查与实质上审查在立法分寸上如何掌握,这可是一把双刃剑。。。。。。医生开错了药方,只能伤害到一个病人,如果法律开错了药方,哪么伤害的将是一个国家的民众。。。。。。

[attach]1060[/attach]
作者: 萧铁    时间: 2009-4-20 06:39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2009/04/19 09:52am 发表的内容:
萧铁先生
   
    中国公民只有形式上的审查的义务,没有实质上的审查的义务。比如,一个旅馆的服务员只是需要在形式上审查一下旅客是否有一个身份证即可决定是否让其住宿,而没有必要在实质上审查旅客是否拿了 ...
我们这几个帖子一直在以喻某的案子为切入点探讨如何可及早识别骗子. 在此案例中, 第一个可能阻止骗案发展的节点发生在"有关领导"处理喻某的申请时, 这点先生看来并未提出异议. 在这里, 处理/审核的主体是"有关领导", "有关领导"当是指国家机关的"有关领导". 国家机关根据国家法令法规设立, "有关领导"依法行使法例所赋予的职权工作, 包括对与职务相关的文件真实性的审查, 如果内部章程有规定, "有关领导"没有做好叫做不作为或失职. 这与先生这里所说的所谓以"中国公民"为主体的审查有本质上的区别. 所以先生这一大段文字实与我们正在探讨的主题无关.

作者: 萧铁    时间: 2009-4-20 06:46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这个贴子最后由萧铁在 2009/04/20 06:48am 第 2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2009/04/19 11:29am 发表的内容:
萧铁先生
    中国是一个有几千年历史的重道轻器、重德轻法的传统文化国家,形式上的审查与实质上审查在立法分寸上如何掌握,这可是一把双刃剑。。。。。。医生开错了药方,只能伤害到一个病人,如果法律开错了药方,哪么伤害的将是一个国家的民众。。。。。。
岁月无情先生
   中国是一个正在从有几千年历史的重道轻器、儒表法里的封建传统文化转变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不断完善中的国家,打击诈骗分子保护广大人民在立法分寸上如何掌握,这可是一把双刃剑。。。。。。医生不开药方,不能治好病人,如果没有法律,哪么伤害的将是一个国家的民众。。。。。。
我与先生在大方向上并无不同, 只是我所关注的重点主要在现行法规在打击诈骗分子方面是否有可改进的地方. 仍以喻案为例, 喻某所冒的其中两个身分 -“中办调研局局长”和“北京大学教授”- 就很有典型意义, 一个是真实存在的, 另一个子虚乌有; 一个是[假设存在的]党政机关, 另一个不是. 我很想知道/探讨的是:
    o 有一些机构(尤其如军警方面的), 仅仅假冒本身就足以构成犯罪事实. 但骗子如果仅仅冒充某大学教授或什么大公司经理, 但未有构成其他犯罪行为, 法律上能奈他/她什么何?
    o "中办调研局"这个假冒就更复杂了. 第一, 一般人看到"中办", 自然以为是"中共中央办公室"的简称, 这大概会触犯法律. 但骗子可以辩解说, 不是的, 这就是单位的全名, 我从来没说过它是中共中央的机构, 那是其他人自己理解的错误; 第二, 如果无论"中办调研局"还是"中共中央办公室调研局"都不存在, 它所假冒的主体既然不存在, 如果还未有其他犯罪行为, 法律上能奈他/她什么何?
过尤不及, 两种情况都不对, 古人早有明训. 法律上是不及还是太过, 从骗子横行的现实形势看, 我觉得现在是处在不及的情况. 如果法律上不能有效制裁骗子或非常费工夫却轻轻放过, "中国公民"即使能识破骗子, 但骗子没有什么"犯罪成本", "中国公民"却有很多负担还要担心受报复, 法律保护的就不是广大人民而是骗子了.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9-4-20 08:27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这个贴子最后由岁月无情在 2009/04/20 09:08am 第 3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萧铁2009/04/20 06:39am 发表的内容:
    我们这几个帖子一直在以喻某的案子为切入点探讨如何可及早识别骗子. 在此案例中, 第一个可能阻止骗案发展的节点发生在"有关领导"处理喻某的申请时, 这点先生看来并未提出异议. 在这里, 处理/审核的主体是"有关领导", "有关领导"当是指国家机关的"有关领导". 国家机关根据国家法令法规设立, "有关领导"依法行使法例所赋予的职权工作, 包括对与职务相关的文件真实性的审查, 如果内部章程有规定, "有关领导"没有做好叫做不作为或失职. 这与先生这里所说的所谓以"中国公民"为主体的审查有本质上的区别. 所以先生这一大段文字实与我们正在探讨的主题无关.

萧铁先生
    { 喻晓以“中办调研局局长”、“北京大学教授”的身份,向联合国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主任递交了简历,请求成为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委员。当时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想聘任一些在国家机关工作的司局级干部担任委员,更好地推动中国绿色产业的发展。有关领导考虑到喻晓的“中办调研局长”的特殊身份,经研究同意吸收喻晓成为专家委员,并报到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投资促进处,经过批准后,喻晓成为“联合国专家”。}
    联合国仅仅是一个国际组织,不是一个拥有主权的国家,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投资促进处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是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投资与技术促进处常设的专家指导、咨询、服务机构。仅仅是一个联合国的下属部门,而不是国家行政机关,没有实质审查的义务,对于发展一个类似会员的小事情对喻晓以“中办调研局局长”、“北京大学教授”的身份做形式审查已经足够了。。。。。。
   

[attach]1061[/attach]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9-4-20 08:43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这个贴子最后由岁月无情在 2009/04/20 09:39am 第 5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萧铁2009/04/20 06:46am 发表的内容:
    过尤不及, 两种情况都不对, 古人早有明训. 法律上是不及还是太过, 从骗子横行的现实形势看, 我觉得现在是处在不及的情况. 如果法律上不能有效制裁骗子或非常费工夫却轻轻放过, "中国公民"即使能识破骗子, 但骗子没有什么"犯罪成本", "中国公民"却有很多负担还要担心受报复, 法律保护的就不是广大人民而是骗子了.
萧铁先生
    就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而言,我国在不同的法律中的侧重点各不相同,但基本上都以形式审查为主、实质审查为辅。《行政许可法》34条之规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此条文表明审查一般有两种方式: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从该条文中还可以看出,书面审查即形式审查是登记机关审查的最主要方式,而实质性审查是形式审查的必要补充。采取了登记机关负担实质审查义务之后,登记机关实质上必须承担严格责任,即无论其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其都必须就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错误承担责任。在登记错误的免责事由上,登记申请人的恶意行为并不能够免除登记机关的错误,而且,登记机关作为专业的服务机关,实际上扮演了民法上的“专家”角色,在发生“专家侵权”时,其免责事由当然必须受到严格限制,而且还要对扩大的后果损害承担责任。这些显然与登记机关的责任负担相矛盾。

   
   
因此除了法律特别规定,目前我国以形式审查为主 ,这里不仅包括公民、也包括党政机关。。。。。。
    当然,如果要采取实质审查,又难免增大了政府的工作量及难度,因此,有必要利用现有制度弥补当前我国形式审查为主、实质审查为辅的缺陷,比如完善公证制度、保险制度等。。。。。。




[attach]1062[/attach]
作者: 孙殿文    时间: 2009-4-20 16:17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这个贴子最后由孙殿文在 2009/04/20 04:32pm 第 4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萧铁2009/04/19 06:41am 发表的内容:
在你"呕心沥血"发展相关理论创作的同时, 请注意保重身体. 俺有个主意, 就是作为辛勤劳动中的休息, 不妨抽空把那世界教科文卫组织专家年鉴宝贝拍个照片上传上来, 别老是藏起来, 逗得人心痒痒的.
萧铁先生:
    谢谢关照,我会注重自己的身体!
我坚信《周易》“唯君子为以能通天下之志”!您要的东西现已经上传。


[attach]1063[/attach]
[attach]1064[/attach]
[attach]1065[/attach]

作者: 萧铁    时间: 2009-4-21 06:24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2009/04/20 08:43am 发表的内容:
    就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而言,我国在不同的法律中的侧重点各不相同,但基本上都以形式审查为主、实质审查为辅。《行政许可法》34条之规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 ...
首先, 谢谢岁月无情先生所提供的有关法规的详细信息.
   当然,如果要采取实质审查,又难免增大了政府的工作量及难度,因此,有必要利用现有制度弥补当前我国形式审查为主、实质审查为辅的缺陷,比如完善公证制度、保险制度等。。。。。。
所以, 追根溯源, 问题显然出在把审查只简单划分为形式[低成本/低效/无责]和实质[超高成本/?效/全责]两类上. 如果认为这个立法不能改, 那当然只有用先生所例举那些补洞的方法. 怪不得手机/银行卡诈骗这么猖獗了.
上周刚好看到过好像是CCTV12播放过一个农民工告农业银行的事情, 说是该农民工遇车祸后忘了银行卡密码, 到银行要求发新卡时遭拒绝, 折腾了好几个月最后闹上法庭, 原来大概在2007年左右, 公安局开始有全国身分证联网系统, 要求银行需使用系统核对身分证, 但系统数据库内该身分证的数据却是个女子, 初判下来该民工败诉, 因为银行只是按程序事, ...
这例子说明新技术(超级电脑+网络)的应用已经为提高形式审查的效用提供了条件. 但即使没有新技术, 一些简单的核实, 如要求由所在机构直接发函给接受申请单位, 所花成本其实很低. 我是搞工程技术的, 除了具体的技术知识外, 经常觉得从实践中所学里有一条最重要、近乎普遍真理的经验教训是: 很多问题在开始时只需花很少的资源就能解决; 但如果不愿意付出在前头, 那必然要在后头花费千百倍的资源去应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
说来说去, 回到我一开始提出的问题: 所谓"吸取教训", 究竟有什么实质内涵? 如果一切照旧, 形式审查如同虚设, 那怎可避免历史重演? 执政水平又何以提高? 在我看来, 这个一分为二的立法已远远落后于形势的发展, 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
当然, 扯到这里, 已远超出这个论坛原本所关注的话题了 ...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9-4-21 16:03
标题: 给岁月无情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下面引用由萧铁2009/04/21 06:24am 发表的内容:
    说来说去, 回到我一开始提出的问题: 所谓"吸取教训", 究竟有什么实质内涵? 如果一切照旧, 形式审查如同虚设, 那怎可避免历史重演? 执政水平又何以提高? 在我看来, 这个一分为二的立法已远远落后于形势的发展, 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
当然, 扯到这里, 已远超出这个论坛原本所关注的话题了 ...
萧铁先生
    你的愿望是美好的,可是现实却是残酷的。。。。。。祝你好运!

[attach]1066[/att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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