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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建议]我国除了人民法院之外,任何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所宣称的“邪教”均属语言暴力。 [打印本页]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9-3-18 11:41
标题: [建议]我国除了人民法院之外,任何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所宣称的“邪教”均属语言暴力。
    我国除了人民法院之外,任何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所宣称的“邪教”均属语言暴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分别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一千零七十九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第九届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这项司法解释指出,刑法第三百条中的“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因此“邪教”这个词指代的是一种犯罪行为或者犯罪组织,目前我国除了人民法院之外,没有任何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利宣布其他个人或组织为“邪教”,所以任何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所宣称的“邪教”均属语言暴力。

作者: 丁和    时间: 2009-3-18 12:15
标题: [建议]我国除了人民法院之外,任何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所宣称的“邪教”均属语言暴力。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2009/03/18 11:41am 发表的内容:
我国除了人民法院之外,任何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所宣称的“邪教”均属语言暴力。
  
   
岁月无情 老师在网上呀
请到这个页面,易学行家为中医药论坛卖力,似乎不该回避这里的问题哟.
http://www.gtcm.info/cgi-bin/topic.cgi?forum=18&topic=9881&start=12&show=0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9-3-18 17:24
标题: [建议]我国除了人民法院之外,任何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所宣称的“邪教”均属语言暴力。
下面引用由丁和2009/03/18 00:15pm 发表的内容:
岁月无情 老师在网上呀
请到这个页面,易学行家为中医药论坛卖力,似乎不该回避这里的问题哟.
http://www.gtcm.info/cgi-bin/topic.cgi?forum=18&topic=9881&start=12&show=0

丁和先生
   
   
我已经告诉你:你我有缘无分,既然你如此执着,哪么我仅此一帖告诉你周易与中医的关系。。。。。。。


[attach]1035[/attach]
[attach]1036[/attach]
作者: 却波渔翁    时间: 2009-3-19 01:15
标题: [建议]我国除了人民法院之外,任何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所宣称的“邪教”均属语言暴力。
谢谢楼主转文提醒!
作者: 再来    时间: 2009-3-19 04:08
标题: [建议]我国除了人民法院之外,任何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所宣称的“邪教”均属语言暴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垃圾”这个词有没有“若干问题的解释”? 俺要是用了,是不是“语言暴力啊”?
作者: 丁和    时间: 2009-3-19 07:33
标题: [建议]我国除了人民法院之外,任何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所宣称的“邪教”均属语言暴力。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2009/03/18 05:24pm 发表的内容:
丁和先生
  我已经告诉你:你我有缘无分,既然你如此执着,哪么我仅此一帖告诉你周易与中医的关系。。。。。。。  
     
哈哈,就这点气量,这点能耐?
拿李山玉象数疗法当盾牌呀?
不过我看象数疗法是求生,您在论坛举例的预测可是求死哟,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9-3-19 08:05
标题: [建议]我国除了人民法院之外,任何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所宣称的“邪教”均属语言暴力。
[这个贴子最后由岁月无情在 2009/03/19 08:11a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丁和2009/03/19 07:33am 发表的内容:
哈哈,就这点气量,这点能耐?
拿李山玉象数疗法当盾牌呀?
不过我看象数疗法是求生,您在论坛举例的预测可是求死哟,

丁和先生
[fly]    你可知我与李山玉象数疗法是什么关系?              [/fly]
   
    [fly]    无生何来死?无死何来生?                [/fly]

[fly]
难道就凭丁和先生你这点气量、这点能耐能够超越生死吗?!你不觉得自己很可笑吗?!
[/fly]

[attach]1037[/attach]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9-3-19 08:15
标题: [建议]我国除了人民法院之外,任何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所宣称的“邪教”均属语言暴力。
下面引用由却波渔翁2009/03/19 01:15am 发表的内容:
谢谢楼主转文提醒!
      谢谢渔翁总版关注。。。。。
[attach]1038[/attach]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9-3-19 08:28
标题: [建议]我国除了人民法院之外,任何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所宣称的“邪教”均属语言暴力。
下面引用由再来2009/03/19 04:08am 发表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垃圾”这个词有没有“若干问题的解释”? 俺要是用了,是不是“语言暴力啊”?
再来先生
    幽默人总是问一些幽默的话题,目前法律上没有对“垃圾”这个词的司法解释,但是却有道德及文化方面的解释,现在举解释的一种仅供再来先生参考。。。。。。
[fquote]台湾《国语辞典》对垃圾的解释
  注音一式 ㄌㄜˋ ㄙㄜˋ
  注音二式 le4 se 4
  解释 秽物、尘土及被弃的东西的统称。亦作乐色(垃圾)
  lājī 垃圾最初的读音并不是lājī,我们经常可以在香港影视里面听到的lèsè这个读音,这不是什么演化而来的新词汇,而是保留下来的最初的读音。
  [rubbish; refuse; waste(s); garbage; debris; juke; offal; trash] 脏土或扔掉的废物以及不干净的事物
  现在的垃圾已经不仅仅指通常说的因为生活生产而产生的垃圾了。这个词已经扩展到对人的形容上来了。比如有人看见别人在某些方面不如自己,就会说:垃圾!。有时候自己也做不到的事情,但别人做到了,只因为自己看不顺眼,也会附带一句垃圾。其实万万不要轻易对别人说出这个词,在中文里面属于骂人的话,有极其强烈的鄙视意味.是表示对别人的不尊敬的。[/fquote]
作者: 逸湘    时间: 2009-3-19 08:39
标题: [建议]我国除了人民法院之外,任何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所宣称的“邪教”均属语言暴力。
现在的垃圾已经不仅仅指通常说的因为生活生产而产生的垃圾了。这个词已经扩展到对人的形容上来了。比如有人看见别人在某些方面不如自己,就会说:垃圾!。有时候自己也做不到的事情,但别人做到了,只因为自己看不顺眼,也会附带一句垃圾。其实万万不要轻易对别人说出这个词,在中文里面属于骂人的话,有极其强烈的鄙视意味.是表示对别人的不尊敬的。
可是在本論壇罵別人是"垃圾"卻向來是被管理階層縱容的!
連警告一下都省了!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9-3-19 08:57
标题: [建议]我国除了人民法院之外,任何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所宣称的“邪教”均属语言暴力。
[这个贴子最后由岁月无情在 2009/03/19 08:59am 第 2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逸湘2009/03/19 08:39am 发表的内容:
现在的垃圾已经不仅仅指通常说的因为生活生产而产生的垃圾了。这个词已经扩展到对人的形容上来了。比如有人看见别人在某些方面不如自己,就会说:垃圾!。有时候自己也做不到的事情,但别人做到了,只因为自己看不顺眼,也会附带一句垃圾。其实万万不要轻易对别人说出这个词,在中文里面属于骂人的话,有极其强烈的鄙视意味.是表示对别人的不尊敬的。
    可是在本論壇罵別人是垃圾卻向來是被管理階層縱容的!
連警告一下都省了!

逸湘先生
   这也就是我为什么发此贴的原因。。。。。。
   顺便说别人是“垃圾”是道德上的违规语言行为;
   如果顺便说别人是“邪教”则是法律上的违规语言暴力。


[fly]建议论坛对上述两种情况不要再放任自流了。。。。。                   [/fly]
作者: 再来    时间: 2009-3-19 09:14
标题: [建议]我国除了人民法院之外,任何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所宣称的“邪教”均属语言暴力。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2009/03/19 08:28am 发表的内容:

再来先生
    幽默人总是问一些幽默的话题,目前法律上没有对“垃圾”这个词的司法解释,但是却有道德及文化方面的解释,现在举解释的一种仅供再来先生参考。。。。。。
1 别拍我的屁股。
2 我能悄悄地问你一句, 我可以说“八卦象数疗法”是垃圾么?
3 请别拉上“中国”的大旗,行么??
作者: 丁和    时间: 2009-3-19 09:15
标题: [建议]我国除了人民法院之外,任何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所宣称的“邪教”均属语言暴力。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2009/03/19 08:05am 发表的内容:
丁和先生
你可知我与李山玉象数疗法是什么关系?
   
    无生何来死?无死何来生?
...
哈哈   不会又扯李山玉象数疗法是您发明的吧?还是鬼佬的身份?求死鬼给李山玉送生?
半句话,真不好理解。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9-3-19 09:25
标题: [建议]我国除了人民法院之外,任何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所宣称的“邪教”均属语言暴力。
下面引用由丁和2009/03/19 09:15am 发表的内容:
哈哈   不会又扯李山玉象数疗法是您发明的吧?还是鬼佬的身份?求死鬼给李山玉送生?
半句话,真不好理解。


    既然丁和先生愿意做张口“鬼佬”闭口“死鬼”,哪么请你自便。。。。。。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9-3-19 10:26
标题: [建议]我国除了人民法院之外,任何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所宣称的“邪教”均属语言暴力。
[这个贴子最后由岁月无情在 2009/03/19 10:28a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再来2009/03/19 09:14am 发表的内容:
1 别拍我的屁股。
2 我能悄悄地问你一句, 我可以说“八卦象数疗法”是垃圾么?
3 请别拉上“中国”的大旗,行么??

再来先生
   
   
   
    1 我没有拍你的屁股;
    2 你说不说垃圾,那是你的自由,不要问我;
    3 据我了解,当初此书冠以中国的原因可能是:
      其一营业执照的单位名称为***中国八卦象数疗法研究所;
      其二当时国外也有以八卦命名,为了以示中外区别;
      。。。。。。。
作者: 再来    时间: 2009-3-19 10:34
标题: [建议]我国除了人民法院之外,任何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所宣称的“邪教”均属语言暴力。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2009/03/19 10:26am 发表的内容:




再来先生
   
   
   
    1 我没有拍你的屁股;
    2 你说不说垃圾,那是你的自由,不要问我;
    3 据我了解,当初此书冠以中国的原因可能是:
      其一营业执照的单 ...
吆喝了这么老半天,原来是个卖狗屁膏药的!用心良苦啊。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9-3-19 10:56
标题: [建议]我国除了人民法院之外,任何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所宣称的“邪教”均属语言暴力。
下面引用由再来2009/03/19 10:34am 发表的内容:
吆喝了这么老半天,原来是个卖狗屁膏药的!用心良苦啊。
再来先生
   哈哈!我与本书作者是十几年前认识的,当年亲眼看他的到疗效的,因别人问其中医与周易关系时故引出此书来。。。。。他们是内蒙古的,我是山东的,已经十几年没有见面了,哪里来的“狗屁膏药”可买?再来先生如果是法官,恐怕监狱的犯人都没有地方放了。。。。。。 哈哈!再来先生,你可真正是个搞笑大王。。。。。。

作者: caoxibai    时间: 2009-3-19 10:59
标题: [建议]我国除了人民法院之外,任何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所宣称的“邪教”均属语言暴力。

   岁月无情人有情,邪教易老天不老。日出江花火不胜,镜花水月也妖娆!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9-3-21 09:33
标题: [建议]我国除了人民法院之外,任何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所宣称的“邪教”均属语言暴力。
[这个贴子最后由岁月无情在 2009/03/21 09:52am 第 1 次编辑]


[fquote]谈宗教与邪教区别 之一
    宗教都有完整的宗教教义和很深的文化根基,而邪教则是盗用传统宗教的教义,没有文化的根基。我国的传统宗教除道教是土生土长的以外,其他四种宗教都发源于国外,尽管它们原始的教义与我国的传统文化有差异,但它们在传播过程中不断地与我国的传统文化相融摄,不断地适应我国的儒家文化和民族习惯,通过这种适应成为中华文化的一部分。
    而邪教组织是教主为了自己的政治企图而形成的组织,它们本不是什么传统宗教,没有文化根基,更没有什么经典的教义,他们为了欺世只能盗名,只是断章取义地盗用宗教的教义和宗教名称装点门面,甚至编造出一些宗教的谎言进行招摇撞骗。因此,邪教不少的所谓教义都是反宗教的异端和邪说。[/fquote]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9-3-21 09:40
标题: [建议]我国除了人民法院之外,任何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所宣称的“邪教”均属语言暴力。
[这个贴子最后由岁月无情在 2009/03/21 09:52am 第 1 次编辑]


[fquote]谈宗教与邪教区别 之二
    是否伤及无辜、危害社会是区别宗教与邪教的一个标准。宗教信仰是宗教徒的精神支柱,通常都能与社会相适应,不管是本土的宗教还是外来的宗教,它们与社会相适应、与民族文化相适应,在适应过程中不断地改造自己。因此,宗教不但不危害社会,相反它成为宗教信仰者的精神支柱,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然而,邪教教主为了使教徒臣服,编造歪理邪说对教徒实施精神控制,采取法西斯手段进行威胁控制,他们不惜对教徒和反对他们的人进行残害,骗取财物、杀人越货、奸污妇女、制造混乱,无所不为。为了其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他们与各种反动势力合流、制造动乱、危害社会、与政府对抗,是社会的不稳定源。
   比如邪教教主李洪志声称不参与政治,然而他抛出“九评”掀起反共恶浪,煽动国内的“法轮功”练习者对抗政府。李洪志声称要把人度往高层次,要信徒有病不吃药,使他们贻误了可以治愈的最佳时机而葬送了宝贵的生命,他为了政治上的目的煽动信徒到天安门去自焚,使这些痴迷的忠实教徒为他白白死去。“法轮功”邪不邪路人皆知。[/fquote]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9-3-21 09:50
标题: [建议]我国除了人民法院之外,任何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所宣称的“邪教”均属语言暴力。
[fquote]谈宗教与邪教区别 之三
    宗教与邪教对因果报应的认识具有本质的区别宗教信仰者相信灵魂不死,说“上帝”在彼岸世界为教徒建造了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真实而又永恒的豪华富贵的美丽天国,迎接善行教徒灵魂的到来与“上帝”共享其福。同时,“上帝”也建造了一个不堪忍受的可怕的地狱,让作恶之徒的灵魂永远受苦。谁上天国谁下地狱,就看自己是行善还是作恶。佛教的“三世因果”论更能说明问题。佛教的“缘起因果”是佛法的核心,“三世因果”的道理正如佛经中说的“要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要知未来果,今生作者是”。说世界上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是由于因缘而生,虽然不是绝对的,但因果交错、错综复杂、相继不断。我国的宗教徒一般在求神拜佛时都有个愿,希望能得到“上帝”的保佑,对因果隔世才能得到报应总有点遗憾。
    邪教教主迎合宗教徒的这种功利主义的思想,把“三世因果”关系说成今世现报的因缘关系,说不管你曾经行善作恶,只要相信邪教就可以“消业”,在今世得到好报,这一招确实迷惑了不少有宗教信仰的人。他们为吸引人,用末世论吓唬教徒,要他们轻世俗,重彼岸,说只要相信邪教就可以上天国,鼓励教徒为了今世到达彼岸可以六亲不认、可以危害社会、可以损人利己。
   比如“法轮功”也宣传可以通过“消业”在今世得到好报,宣扬末世论,也鼓励教徒相信法轮大法,为自己上层次六亲不认、危害社会、损人利己。“法轮功”邪不邪,请您自己辨别吧?[/fquote]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9-3-21 09:57
标题: [建议]我国除了人民法院之外,任何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所宣称的“邪教”均属语言暴力。
[fquote]谈宗教与邪教区别 之四
    宗教道德观是区别宗教外衣的邪教的照妖镜宗教讲道德,首先宗教服从“上帝”的神圣性,教徒信仰“上帝”、服从“上帝”、崇拜“上帝”,这是宗教徒的头等大事。宗教徒有自己的行为准则。如佛教有“五诫”,要求信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再如犹太教、东正教、天主教及基督教各教派都有自己共同遵守的《十诫》,他们要求教徒“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不可贪婪人的财产”等。宗教道德在教会和社会之间能起润滑作用,对社会的稳定有积极作用。
    但邪教却完全不同,邪教教主为了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采取架空“上帝”或贬低“上帝”的方法,达到取代“上帝”,宣传教主独尊的目的。邪教教主为控制教徒也制订了教规,但对教主没有任何约束。邪教教主私欲膨胀,以宗教的名义编造邪说奸污妇女、骗取钱财;制造谣言、伤及无辜;煽动教徒与政府对立、制造事端,破坏社会安定。邪教无道德可言。
    比如“法轮功”欺世盗名,打着宗教的旗号讲佛法,但又不敢承认自己是宗教,它煽动教徒与政府对立、制造事端,破坏社会安定,有道德可言吗?[/fquote]
作者: 逸湘    时间: 2009-3-24 11:18
标题: [建议]我国除了人民法院之外,任何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所宣称的“邪教”均属语言暴力。
看來先生還得持續為本論壇的"普法"教育而努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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