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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元旦试发一稿:中医药发展规律之我见 [打印本页]

作者: 杏林童子    时间: 2017-1-1 08:18
标题: 元旦试发一稿:中医药发展规律之我见
本帖最后由 杏林童子 于 2017-1-3 04:26 编辑

      
中医药发展规律之我见(网络试发稿)
     201622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正文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段中强调“充分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201612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九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一章第三条以法定要求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那么,中医药发展规律究竟是什么?这里试谈谈个人的看法。
    要明确这个问题,必须首先明确什么叫规律。规律的基本解释“是自然界和社会诸现象之间必然、本质、稳定和反复出现的关系其哲学定义是:规律亦称法则。客观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本质联系,具有普遍性的形式。
世界上的事物、现象千差万别,它们都有各自的互不相同的规律,其根本内容来说可分为自然规律、社会规律和思维规律。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都是客观的物质世界的规律,它们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自然规律是在自然界各种不自觉的、盲目的动力相互作用中表现出来的,如地球的自转和公转,昼夜和四季的循环,一切生物的生长壮老已;社会规律则必须通过人们的自觉活动表现出来,如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物质存在与思想意识这几对矛盾的对立统一运动规律推动了社会的发展。思维规律是人的主观的思维形式对物质世界的客观规律的反映是思维正确反映客观现实所遵循的规律唯物辩证法的规律不仅是客观世界的普遍规律,而且是人类思维的最一般规律。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规律也属于思维规律。
规律具有必然性、普遍性、客观性、永恒性四大特点,具体内容此处从略。
基于以上认识,再来探讨中医药发展规律究竟是什么。探讨这个问题之前,还得先明确中医药发展规律是属于自然规律、社会规律和思维规律三大规律中的哪一种?笔者认为,因中医药学属于自然科学范畴,其规律应该是思维规律的范畴,是数千年以来中医群体人的主观思维形式对中医药学客观规律的反映。因此,我们便可得出这样一来的认识:中医药发展规律,就是中医药诸现象之间必然、本质、稳定和反复出现的关系就是中医药学中的法则,是始终贯穿于中医药发展过程中的本质联系具有普遍性的形式。
由此,我们便可找到中医药发展规律的基本内容就是整体观念、恒动观念、辩证观念、藏象学说、辨证论治法则和绿色健康理念、中医药是为人类健康服务的工具,这七个方面都具有规律的四个特性,是始终贯穿于中医药发展过程中的本质联系和具有普遍性的形式。从中医药的基础理论到临床各科,以及养生防病等等,都始终贯穿着这些规律。所以,在经济发达、科技进步的现代社会,更好地发展中医药,仍须遵循这些规律。我们中医界平常所说的中医思维,也包括了这些规律,离开了这些年规律,就不叫中医思维了。
2016222日中国中医药报刊登一篇贾谦观点回放的《中医自身发展的五大规律》的文章所称“规律”,“第一,中医与中华传统文化密不可分。”其实这是中医药这门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交叉的现象,而不是规律第二,中医是临床医学,实验室研究不出中医药理论”中医理论偏重于宏观认识和临床验证,但随着时代和科技的进步,也会逐步通过实验室引人微观认识与验证来提高或创新中医药理论第三,中医属于意会知识范畴,适于师徒传承”这只是传承方式,不可能恒久不变,不可能永远排斥高等学府式的传承。 第四,个性化治疗使中医适宜于诊所形式。中医注重个性化治疗,但决非永远以药品自种自采自制自用”的形式和“一个中医就是一所医院”的单一小个体规模打天下第五,中医中药不分家”这一点只是相对而言:中医必须做到医必知药识药,药应为医所用,这是中医中药不分家。而进入现代工业化社会,药品要实现企业化、工业化生产、制作,并标准化管理以后,中医中药分家不可避免。这五条内容冠以"规律"不准确的,其实它只是概括了中医有史以来的发展状态或模式,决不是永恒的规律!
    中医药七大发展规律性中的整体观念、恒动观念、辩证观念三者的含义和内容,全面体现在《黄帝内经》、《伤寒杂病论》等经典著作和历代名著之中,凡中医群体都很明确,这里不必赘述。三者贯穿在中医学的生理、病理、诊断和治疗各个方面,以及药物性能、功效和方剂配伍组成、应用等各个方面。
藏象學说的藏指藏于体内的内,象指表现于外的生理、病理现象。由于简化字的使用,这里的藏和臓字都一律用脏字取代,这是极不恰当的!藏象包括各个内实体及其生理活动和病理变化表现于外的各种征象。藏象學说是研究人体各个臓腑的生理功能、病理变化及其相互关系的说。它是在历代医家在古代解剖知识和长期对人体生理、病理现象的观察以及医疗实践的基础上,运用整体、恒动、辩证观,引人阴阳五行哲学思想对人体臓腑器官、經絡、氣血津液的客观存在与生理、病理现象概括总结而成的,是中医学理论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贯穿并指导中医诊疗的全过程藏象学说集中記載於《黃帝內经》《难经》等经典著作之中,这些经典著作对中药的理论研究和临床实践具有长期的指导意义。
辨证论治法则就是中医临床思维的过程,这里也不必赘述《伤寒论》、《金匮要略》在《内经》的基础上创立了辨证论治体系,后世历代医家和《温病条辨》等著作又不断充实发展,这些经典著作对临床辨证论治具有长期的指导意义。
绿色健康理念就是源于自然,高于自然,归于自然的健康理念,如养生防病主张从阴阳顺四时,四时阴阳者,万物之根本也”,养生要顺从生长收藏的四季变化规律,“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从之则治,逆之则乱”。用于治病的药物主要有是天然药物,其中绝大部份是天然植物药,少量除外保护性的天然动物药、天然矿物药,极少应用化学合成药。这些天然药物源于自然,但入药之前还须经过炮制、咀片,去除杂质,减其毒性烈性,增其疗效,便于煎熬;用于治病时还须针对病证的性质,选择药物的五(寒热温凉平)性(气)五味,经过君臣佐使、药对等配伍形式,组成大小缓急奇偶复等类型和汗吐下和温清消补等功用的方剂,这就体现了高于自然;应用源于自然、高于自然的药物和运用自然的自然的多种防治手段给人们治病防病,使人们与自然融为一体,归于自然,更有利于促进身体健康。这种绿色健康理念规律性也贯穿于中医药防病治病的全过程。
中医药是为人类健康服务的工具,这是中医药存在、发展的本质和目的所在,无论中医药以什么形式存在、什么形式发展,其本质和目的,都象教育无论怎样存在、发展,它仍然是促进人类个体身心发展的工具一样,是为人类健康服务的工具,这是永恒不变的。国务院印发的《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提出中医药要做到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更体现了这一规律所含盖内容的水平提升
总之,整体观念、恒动观念、辩证观念、藏象学说、辨证论治、绿色健康理念和始终是为人类健康服务的工具这七个方面就是中医发展的规律,是中医药发展过程中各种现象之间必然、本质、稳定和反复出现的关系,必须始终遵循
以上只是笔者个人管见,若有不当之处,欢迎各位朋友使用学术语言指正,但拒绝恶语相向,谩骂攻击,讽刺挖苦。谢谢各位!
                2017.01.01

作者: 中西医融合观    时间: 2017-1-1 09:22
本帖最后由 中西医融合观 于 2017-1-1 01:24 编辑

       新年快乐。这是西方的年,今年中国的年在1,28日。在中国有两个年,以中国年为主。
      中医自身发展规律是什么?简单地说就是以阴阳五行为基础,运用取象比类的方法发展脏象经络,精气神,气血津液,辨证论治理论。
作者: 中西医融合观    时间: 2017-1-1 10:15
      “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
       要从这个问题提出的相关背景来考量,就知道中医发展的规律是什么了。半个多世纪中西医结合的不尽人意,科学实验方法研究中医的失败,以西解中的失败,……一系列的失败,才找到了“按照中医发展的自身规律”这个结论。中医发展离不开阴阳五行,离不开取象比类,这是中医与西医,西方科学的根本不同点!!
作者: 中西医融合观    时间: 2017-1-1 10:22
   从哪里开始?从学习经典开始!搞临床的要从《伤寒杂病论》(包括: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的原文开始,逐字逐句,踏踏实实的学习。不要学习现在的教科书,纠正教科书的错误提法。
作者: 千秋雪    时间: 2017-1-1 11:07
“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这样一个常识性的问题,中国卫生界却探讨了许多年,经历了许多挫折才认识到,并予以肯定和强调。谢谢杏林童子先生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和研究。
作者: 杏林童子    时间: 2017-1-1 11:21
本帖最后由 杏林童子 于 2017-1-1 03:50 编辑
中西医融合观 发表于 2017-1-1 02:22
从哪里开始?从学习经典开始!搞临床的要从《伤寒杂病论》(包括: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的原文开 ...

谢谢李先生以上评述!中医药经典著作的长久生命力和长期指导性、实用性也确实是中医药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的关系,其内容体现在整体、恒动、辩证观念和藏象学说、辨证论治、绿色健康理念等规律中,单列为一条规律也是可以的。
作者: 千秋雪    时间: 2017-1-1 11:25
本帖最后由 千秋雪 于 2017-1-1 03:27 编辑

中医药法五大亮点:坚持扶持与规范并重

2016年12月25日17:12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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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2月25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今日闭幕,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有关方面负责人就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医药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环境保护税法等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黄薇对中医药法的亮点进行了解读。

黄薇表示中医药法有五大亮点:

第一,明确了中医药事业的重要地位和发展方针。中医药法规定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国家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

第二,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中医药是反映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及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正因为中医药具有鲜明的特色,所以需要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中医药法在中医诊所、中医医师准入,中药管理等多个方面对现有的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创新,规定了适应中医药发展规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包括将中医诊所由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经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允许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凭处方炮制市场上没有供应的中药饮片,或者对中药饮片进行再加工。对医疗机构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和委托配制中药制剂,由现行的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同时,明确生产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在申请药品批准文号时,可以仅提供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等。

第三,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力度。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是与人民群众的中医药服务需求相比,中医药资源总量仍然不足,中医药服务能力仍然薄弱。为此,中医药法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力度,包括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应当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举办规模适宜的中医医疗机构,扶持有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项目分别纳入医保定点机构范围和医保支付范围。同时,发展中医药教育,加强中医药科学研究,促进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此外,还明确国家采取措施,加大对少数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应用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扶持力度。

第四,坚持扶持与规范并重,加强对中医药的监管。针对中医药行业中存在的服务不规范、中药材质量下滑等问题,中医药法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包括明确开展中医药服务应当符合中医药服务基本要求,加强对中医医疗广告管理;明确国家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和初加工的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对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加强中药材质量监测,建立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鼓励发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严格管理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禁止在中医药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

第五,加大对中医药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针对中医诊所和中医医师非法执业、医疗机构违法炮制中药饮片、违法配制中药制剂、违法发布中医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对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明确了严厉的处罚: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情节严重的,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以加大对危害中药材质量安全行为的惩处力度,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责编:李婧、张玉珂)http://npc.people.com.cn/n1/2016/1225/c14576-28975005.html
作者: 杏林童子    时间: 2017-1-1 11:37
千秋雪 发表于 2017-1-1 03:07
“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这样一个常识性的问题,中国卫生界却探讨了许多年,经历了许多 ...

谢谢千总评分、点评!
作者: 中西医融合观    时间: 2017-1-2 06:05
   中医药发展的自身规律,究竟是什么??
    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得到启发。唯物辩证法,系统论的本质就是阴阳五行,因此,才会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提法。要把西方科学,西医纳入到阴阳五行,取象比类的范畴之内,这就是中医药发展的自身规律。而不是把中医纳入到西方科学的机械唯物论的范畴之内。
作者: 杏林童子    时间: 2017-1-2 07:29
中西医融合观 发表于 2017-1-1 22:05
中医药发展的自身规律,究竟是什么??
    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得到启发。唯物辩证法,系统论的本 ...

赞赏先生们的观点!谢谢!
作者: 萧铁    时间: 2017-1-3 08:15
杏林童子老师先后有几个帖子都与这个所谓“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有关,实际上有二个不同的提法:
第一个提法见于2016年2月2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在指导思想里说的是“充分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这个提法最早见于那个所谓中医战略家贾某的中医药自身发展五大规律说,其中第一条是:中医与中华传统文化密不可分……不必高喊中医要“与时俱进”、“与现代科技相结合”。


第二个提法是年底由习大大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里面的提法是“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自身”两个字被删掉。

有“自身”和没有“自身”的发展规律有没有不同?我认为是有的。大家知道,中医药有文字的记载至少有二千五百年,讲“自身发展规律”自然必得从二千五百年前讲起,所以有“自身”一词的真实意思是祖宗定下的规矩不能改,贾某还嫌别人听不懂,特别在第一时间点出“不必高喊中医要‘与时俱进’、‘与现代科技相结合’”。





作者: gl0101    时间: 2017-1-3 08:47
中医药发展规律不就是中医药法吗?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不就是遵循中医药法吗?中医药法不就在中医经典里吗?
作者: gl0101    时间: 2017-1-3 08:51
提出和响应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的人知道和懂得中医药法吗?
作者: gl0101    时间: 2017-1-3 08:56
制定和通过《中医药法》的人知道和懂得中医药法吗?
作者: gl0101    时间: 2017-1-3 08:58
中医界有没有人知道和懂得中医药法啊?
作者: gl0101    时间: 2017-1-3 09:00
不知道、不懂得中医药法哪来的中医药发展规律啊?拍脑门想出来的吗?
作者: gl0101    时间: 2017-1-3 09:08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中西医融合观    时间: 2017-1-3 10:30
     中医药法,是法律!不管你懂不懂,也不管你怎么样错误理解,不管你知道不知道,不管你承认不承认,不管你是谁,外行或者内行,违反了他,就是找死!作死!
作者: 杏林童子    时间: 2017-1-3 12:19
萧铁 发表于 2017-1-3 00:15
杏林童子老师先后有几个帖子都与这个所谓“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有关,实际上有二个不同的提法:
第一个 ...

贊賞朋友的看法!謝謝!
作者: gl0101    时间: 2017-1-3 15:11
《中医药法》是管中医药人的,中医药法是管中医药学的;《中医药法》刚刚通过,中医药法早就在中医经典中了;中医药法才是中医药发展规律,《中医药法》必须遵循中医药法,否则所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就是一句空话。整不明白、做不到,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发展中医药就是个政治学问题、经济学问题而不是医学问题了。中医药的事比较麻烦,上面的话只给能听懂的人说。勿骚扰。不争论。
作者: llyyjj    时间: 2017-1-3 15:23
中医药发展的自身规律,要理解,真得慢慢学习才行。
我的印象中,八十年代,各地中医医院或恢复或新成立,文件经常讲,要保持中医特色,这个很好理解,办中医医院,就是为了用中医药给病人治病,要是都用西医西药,那就直接办综合医院了。
后来,中医慢慢不太景气了,发展规律这个词也越来越多见到了。我现在也没有理解多少,到本论坛,看到有贾谦先生的一篇文章,讲按中医自身规律发展,这里面的规律我没看明白,贾先生的几条措施我看明白了,这些措施肯定不行,这些措施和张功耀等人异曲同工。


听说贾先生是中医战略家,这个战略可真不咋地。


以上是我对“中医规律”的了解情况,不是评论主帖,主帖还没有仔细学习呢,学习了再说。

作者: gl0101    时间: 2017-1-3 15:46
llyyjj 发表于 2017-1-3 15:23
中医药发展的自身规律,要理解,真得慢慢学习才行。
我的印象中,八十年代,各地中医医院或恢复或新成立, ...

中医药发展规律《中医药法》里没有,找不到的,想知道就到中医经典里找吧,除了中医经典别人不可能说,别处不可能有。中医界现在师承教育搞的火热,其实师承教育并不是中医药发展规律,师承教育也不可能保证中医药发展,如果有人说师承教育才能、就能发展中医药,那个人肯定是个糊涂蛋,或者很有可能是个骗子。
作者: 中西医融合观    时间: 2017-1-3 15:49
本帖最后由 中西医融合观 于 2017-1-3 13:56 编辑

           中医药法,是法律!不管你懂不懂,也不管你怎么样错误理解,不管你知道不知道,不管你承认不承认,不管你是谁,外行或者内行,违反了他,就是找死!作死!
作者: llyyjj    时间: 2017-1-3 21:45
gl0101 发表于 2017-1-3 15:46
中医药发展规律《中医药法》里没有,找不到的,想知道就到中医经典里找吧,除了中医经典别人不可能说,别 ...

师承教育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学校教育打基础,再加师承教育提高临床水平。这种方式对徒弟的要求比较高,最高的要主治医师这个条件。从以前的情况看,中医院校毕业,参加工作以后,能和老中医一起工作,有老中医指导的,进步快,没有这些条件的,进步慢。后来国家设定了一个师承制度,现在好像还在实施,是1990年开始的。就是后来常说的“五百名名老中医”的说法,就是从1990年这件事开始的。

另外一种师承教育形式是现在实行的执业医师考试制度里的规定。我想设立这个规定,本意是让没有正规学历但有实践经验的中医人员,也有成为执业医师的机会。毕竟中医更依赖经验,这个制度的设立,有合理性,也有一定意义。也就是人尽其才的意思。


好像咱们说的离题了吧?这是讲人才培养问题的,和“中医发展规律”有关系没有?


作者: 中西医融合观    时间: 2017-1-3 22:11
         2016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九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一章第三条以法定要求“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
       无论多么不愿意,无论你懂不懂,无论舒服不舒服……都必须自觉遵守法律!
       有些人总是耍些小聪明,绕来绕去与法律作对!那不是作死吗??
        这不是重复发帖吧!!心里不舒服!!
作者: llyyjj    时间: 2017-1-3 22:23
gl0101 发表于 2017-1-3 15:46
中医药发展规律《中医药法》里没有,找不到的,想知道就到中医经典里找吧,除了中医经典别人不可能说,别 ...

中医经典好像没有“中医发展规律”这个话?

作者: 中西医融合观    时间: 2017-1-4 06:04
    “中医发展规律”,惹着谁啦?这么多人讨厌他???看见他心里就不舒服!中医,你为什么不按照西医理论发展??!!你不是寻着挨骂吗!!中医药法,你为什么就不能跑到《内经》里躲着啊??黄帝啊,歧伯啊,你们为什么不写中医药法??

       我再重复一遍:中医药法,是法律!不管你懂不懂,也不管你怎么样错误理解,不管你知道不知道,不管你承认不承认,不管你是谁,外行或者内行,违反了他,就是找死!作死!
        这是中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签署的法令!!
        不要自作聪明!不知好歹!
作者: 仁海中西医    时间: 2017-1-4 06:31
本帖最后由 仁海中西医 于 2017-1-4 02:49 编辑
中西医融合观 发表于 2017-1-4 02:04
“中医发展规律”,惹着谁啦?这么多人讨厌他???看见他心里就不舒服!中医,你为什么不按照西医理论 ...

       中医药法律,也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因为立法的宗旨,就是约束人们的行为,使之遵循、符合客观规律,而不是死板教条、思想僵化地蛮干。特别是对那些没有认知能力者、人云亦云者、滥竽充数者,尤应强制规范之。同时,也鼓励那些有洞察能力者继续深入、灵活的研究,以便使医学更好地向前发展。并要探讨、修正法规,使之更符合客观规律,以便更好地教育、约束那些机器人们。
作者: 仁海中西医    时间: 2017-1-4 06:52
董建军
你怎么能知道你用药的对错?这是最基本的中医技能。
——————————————————————————————————
一问三不知先生,你是如何知对错的?

作者: 中西医融合观    时间: 2017-1-4 06:52
仁海中西医 发表于 2017-1-3 22:31
中医药法律,也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因为立法的宗旨,就是约束人们的行为,使之遵循、符合客观规 ...

       我再重复一遍:中医药法,是法律!不管你懂不懂,也不管你怎么样错误理解,不管你知道不知道,不管你承认不承认,不管你是谁,外行或者内行,违反了他,就是找死!作死!
        这是中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签署的法令!!
        不要自作聪明!不知好歹!在中医药法里找矛盾,挑刺,钻空子!

  
作者: 仁海中西医    时间: 2017-1-4 06:54
本帖最后由 仁海中西医 于 2017-1-4 03:10 编辑
中西医融合观 发表于 2017-1-4 02:04
“中医发展规律”,惹着谁啦?这么多人讨厌他???看见他心里就不舒服!中医,你为什么不按照西医理论 ...

中西医融合观
法盲!!
——————————————
就知道装葱
作者: 仁海中西医    时间: 2017-1-4 07:03
本帖最后由 仁海中西医 于 2017-1-4 03:17 编辑
中西医融合观 发表于 2017-1-4 02:52
我再重复一遍:中医药法,是法律!不管你懂不懂,也不管你怎么样错误理解,不管你知道不知道,不 ...

        制定任何中医法律的目的,都是为了解放中医群体的思想,让中医们更好地为患者解除病痛,而不是为了束缚中医群体的手脚、思想的。同时,中医药法也是为了强制那些不懂装懂者不得胡作非为,而不是相反。

作者: 仁海中西医    时间: 2017-1-4 07:07
董建军
你一个外行怎么可能知道中医技术,你怎么洞察也洞察不了中医技术的理论内容。
——————————————————————————————————
那么,请一问三不知先生解释一下,五星是如何指导你按摩的?


作者: 中西医融合观    时间: 2017-1-4 08:48
     2016年2月2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正文“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段中强调“充分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2016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九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一章第三条以法定要求“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
     从此,中医药发展不必要遵循西医、西方科学的规律去发展。中医药具有自己的规律!!中医必须直面西医理化检验;中医必须受西方科学的检验;中医必须科学化……可以休矣!!

作者: 仁海中西医    时间: 2017-1-4 08:54
本帖最后由 仁海中西医 于 2017-1-4 04:56 编辑
中西医融合观 发表于 2017-1-4 04:48
2016年2月2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正文 ...

教教你:
          中医无需按西医的规律发展,西医也无需按中医的规律发展。而无论中医,还是西医,都必须按客观规律发展。



作者: 仁海中西医    时间: 2017-1-4 11:30
中西医融合观 发表于 2017-1-4 04:48
2016年2月2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正文 ...

中西医融合观
你的观点,中医必须直面西医理化检验;中医必须受西方科学的检验;中医必须科学化……可以休矣!!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再教教你:

        无论中医理论,还是西医理论,都必须符合科学原理,都必须是对客观规律的真实反映。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名义反科学,不得以中医不科学为借口信口雌黄。


作者: 仁海中西医    时间: 2017-1-4 13:21
董建军 发表于 2017-1-4 08:43
无论中医理论,还是西医理论,都必须符合科学原理,都必须是对客观规律的真实反映。
唱高调,五星你就不 ...

并而举之、举而并之、文言文翻译成白话文、、、,我都不懂

作者: 中西医融合观    时间: 2017-1-4 16:01
董建军 发表于 2017-1-4 04:43
无论中医理论,还是西医理论,都必须符合科学原理,都必须是对客观规律的真实反映。
唱高调,五星你就不 ...

  科学必须符合阴阳五行原理!!你懂不懂!!
作者: 中西医融合观    时间: 2017-1-4 16:03
仁海中西医 发表于 2017-1-4 03:30
中西医融合观
你的观点,中医必须直面西医理化检验;中医必须受西方科学的检验;中医必须科学化……可以 ...

西方科学中的机械唯物主义,必须反掉!!必须清楚西方科学中的机械唯物论观点!!
作者: 仁海中西医    时间: 2017-1-4 16:16
本帖最后由 仁海中西医 于 2017-1-4 12:17 编辑
中西医融合观 发表于 2017-1-4 12:01
科学必须符合阴阳五行原理!!你懂不懂!!

你先把五行学说中相生相克理论证明成立了,再高谈阔论吧。

作者: 仁海中西医    时间: 2017-1-4 16:20
中西医融合观 发表于 2017-1-4 12:03
西方科学中的机械唯物主义,必须反掉!!必须清楚西方科学中的机械唯物论观点!!

谁不让你去反了?吼什么?快去吧。
作者: 中西医融合观    时间: 2017-1-5 05:45
仁海中西医 发表于 2017-1-4 08:16
你先把五行学说中相生相克理论证明成立了,再高谈阔论吧。

相生,就是间接生!相克就是间接克!!!相生就是男人转化为女人;相克就是女人转化为男人!!!
作者: 仁海中西医    时间: 2017-1-5 08:16
中西医融合观 发表于 2017-1-5 01:45
相生,就是间接生!相克就是间接克!!!相生就是男人转化为女人;相克就是女人转化为男人!!!

相生,就是间接生!相克就是间接克!!!
一一一一一一一
你的孙子,真是你直接生的?哇噻!汝乃怪物也。

作者: 中西医融合观    时间: 2017-1-5 10:57
       自己承认间接生孙子的人!不顾廉耻,没有人性!!!
作者: 孙曼之    时间: 2017-1-7 12:40
马列主义中国化是发展中医药的根据,否则就是一时心血来潮而已。
作者: 杏林童子    时间: 2017-1-7 12:49
孙曼之 发表于 2017-1-7 04:40
马列主义中国化是发展中医药的根据,否则就是一时心血来潮而已。

孙先生您好!多年未会面了,感谢先生光临!赞赏先生高见!
作者: 仁海中西医    时间: 2017-1-7 15:30
孙曼之 发表于 2017-1-7 08:40
马列主义中国化是发展中医药的根据,否则就是一时心血来潮而已。

《内经》、《伤寒杂病论》是什么主义中国化发展的?

作者: 中西医融合观    时间: 2017-1-7 16:31
仁海中西医 发表于 2017-1-7 07:30
《内经》、《伤寒杂病论》是什么主义中国化发展的?

你除了间接生孙子,还知道什么?
作者: 仁海中西医    时间: 2017-1-7 19:59
中西医融合观 发表于 2017-1-7 12:31
你除了间接生孙子,还知道什么?

、、失常了
作者: gl0101    时间: 2017-1-7 20:18
孙曼之 发表于 2017-1-7 12:40
马列主义中国化是发展中医药的根据,否则就是一时心血来潮而已。

孙先生好!请教孙先生:马列主义可以阴阳五行化吗?或者,阴阳五行可以马列主义化吗?怎么化啊,举个例子。
作者: llyyjj    时间: 2017-1-7 20:42
gl0101 发表于 2017-1-7 20:18
孙先生好!请教孙先生:马列主义可以阴阳五行化吗?或者,阴阳五行可以马列主义化吗?怎么化啊,举个例子 ...

孙先生的马列主义中国化说,是打比方。不必深究。

作者: llyyjj    时间: 2017-1-7 20:45
本帖最后由 llyyjj 于 2017-1-7 20:48 编辑

第一,中医与中华传统文化密不可分。”其实这是中医药这门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交叉的现象,而不是规律
----------------------------------------
有点不确定,请教一下杏林先生。
这句话,是不是前面引号内华文楷体字体是引贾谦文章的,引号后面的印刷体字话是您的?
没有用黑体字,有点看不清楚,所以问问。
作者: 杏林童子    时间: 2017-1-7 22:11
llyyjj 发表于 2017-1-7 12:45
“第一,中医与中华传统文化密不可分。”其实这是中医药这门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交叉的现象,而不是规律。“ ...

回朋友:前面引号中是引用贾谦文的,后面是我的看法。本来我在自己文档中全文的字体大小是一致的,但在本论坛发帖后显示出来字就大小不一了,我编辑了好几次也没有纠正过来,可能是论坛系统的缘故,我在其它论坛发帖并不是这样的。谢谢!
作者: llyyjj    时间: 2017-1-7 22:25
杏林先生主帖版面有点不清楚,我摘出来一部分,大家可以先讨论着。
这一部分,是针对贾谦先生的“规律”说发表杏林先生的观点。我把杏林先生的话用成黑体字,字行再重排一下。


2016222日中国中医药报刊登一篇贾谦观点回放的《中医自身发展的五大规律》的文章所称“规律”,


第一,中医与中华传统文化密不可分。
其实这是中医药这门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交叉的现象,而不是规律。“


第二,中医是临床医学,实验室研究不出中医药理论
中医理论偏重于宏观认识和临床验证,但随着时代和科技的进步,也会逐步通过实验室引人微观认识与验证来提高或创新中医药理论。“


第三,中医属于意会知识范畴,适于师徒传承
这只是传承方式,不可能恒久不变,不可能永远排斥高等学府式的传承。 “


第四,个性化治疗使中医适宜于诊所形式。
中医注重个性化治疗,但决非永远以药品“自种自采自制自用”的形式和“一个中医就是一所医院”的单一小个体规模打天下。“


第五,中医中药不分家
这一点只是相对而言:中医必须做到医必知药识药,药应为医所用,这是中医中药不分家。而进入现代工业化社会,药品要实现企业化、工业化生产、制作,并标准化管理以后,中医中药分家不可避免。这五条内容冠以"规律"是不准确的,其实它只是概括了中医药在有史以来的发展状态或模式,决不是永恒的规律!


作者: 杏林童子    时间: 2017-1-8 06:21
llyyjj 发表于 2017-1-7 14:25
杏林先生主帖版面有点不清楚,我摘出来一部分,大家可以先讨论着。
这一部分,是针对贾谦先生的“规律”说 ...

谢谢朋友!
作者: 铁骨铮铮2002    时间: 2017-1-10 06:15
千秋雪 发表于 2017-1-1 03:07
“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这样一个常识性的问题,中国卫生界却探讨了许多年,经历了许多 ...

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这是被多年中医药实践证明必须遵循的经验;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在临床上就必须运用中医思维诊治疾病。
作者: 铁骨铮铮2002    时间: 2017-1-10 06:21
llyyjj 发表于 2017-1-7 14:25
杏林先生主帖版面有点不清楚,我摘出来一部分,大家可以先讨论着。
这一部分,是针对贾谦先生的“规律”说 ...

中医中药不分家。古代中医中药历来是一家,近年来由于受西医管理影响,中医中药分了家,中医不能管中药就出问题了。要发展中医,中医中药不能分家。
作者: 铁骨铮铮2002    时间: 2017-1-10 06:25
杏林童子 发表于 2017-1-7 14:11
回朋友:前面引号中是引用贾谦文的,后面是我的看法。本来我在自己文档中全文的字体大小是一致的,但在本 ...

杏林童子一篇文章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热议很不错。我就纳闷,为什么中西医融合观先生发言老被屏蔽?道不和不与谋??
作者: 千秋雪    时间: 2017-1-10 06:40
铁骨铮铮2002 发表于 2017-1-9 22:15
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这是被多年中医药实践证明必须遵循的经验;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在 ...

谢谢铁板赏贴。俗话说:车走车路,马走马路。世界上的事物,各有各的特点和发展规律,过去用西医的套路来要求中医,无疑是错误的,是南辕北辙。要发展中医就必须遵循中医的特点和规律,这是必须的。
作者: 杏林童子    时间: 2017-1-10 06:54
铁骨铮铮2002 发表于 2017-1-9 22:21
中医中药不分家。古代中医中药历来是一家,近年来由于受西医管理影响,中医中药分了家,中医不能管中药就 ...

谢谢铁总评述!本来中医中药不能分家,但现在的药品管理体制不会容许,中医也无奈。
作者: 仁海中西医    时间: 2017-1-10 07:00
llyyjj 发表于 2017-1-7 18:25
杏林先生主帖版面有点不清楚,我摘出来一部分,大家可以先讨论着。
这一部分,是针对贾谦先生的“规律”说 ...

说得非常精辟!
作者: 杏林童子    时间: 2017-1-10 07:00
铁骨铮铮2002 发表于 2017-1-9 22:25
杏林童子一篇文章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热议很不错。我就纳闷,为什么中西医融合观先生发言老被屏蔽?道不 ...

谢谢铁总点评!中西医融合观先生发言被屏蔽我也不知怎么回事,我还从来没有行使过屏蔽权,我尊重每个朋友的发言权。
作者: llyyjj    时间: 2017-1-10 10:22
本帖最后由 llyyjj 于 2017-1-10 10:23 编辑

前段时间,我发了一篇帖,比较贾谦与张功耀的观点。本帖里,我把杏林先生对贾谦“规律”的点评摘出来,实际是杏林先生与贾谦先生观点的对比。我前面发过了,现在重发一次,加上我的看法。
普通字体是贾先生的原稿,黑体字是杏林先生在本帖中意见,蓝色字体是我的意见。




2016222日中国中医药报刊登一篇贾谦观点回放的《中医自身发展的五大规律》的文章所称“规律”,


第一,中医与中华传统文化密不可分。
其实这是中医药这门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交叉的现象,而不是规律。“-------规律含义不明,说不清楚,说现象、特点比较恰当。

第二,中医是临床医学,实验室研究不出中医药理论
中医理论偏重于宏观认识和临床验证,但随着时代和科技的进步,也会逐步通过实验室引人微观认识与验证来提高或创新中医药理论---------------中医理论,不是来自实验室,但研究中医理论,必须有实验室。
第三,中医属于意会知识范畴,适于师徒传承
这只是传承方式,不可能恒久不变,不可能永远排斥高等学府式的传承。 “
-----------------意会一说,是中医的大害,会造成致命伤。即使是意会,也不是师徒传承一个形式。


第四,个性化治疗使中医适宜于诊所形式。
中医注重个性化治疗,但决非永远以药品“自种自采自制自用”的形式和“一个中医就是一所医院”的单一小个体规模打天下。
---------------------1,坑爹!张功耀的观点,2,自采自制,现代很难实行。大家可专题讨论。

第五,中医中药不分家
这一点只是相对而言:中医必须做到医必知药识药,药应为医所用,这是中医中药不分家。而进入现代工业化社会,药品要实现企业化、工业化生产、制作,并标准化管理以后,中医中药分家不可避免。这五条内容冠以"规律"是不准确的,其实它只是概括了中医药在有史以来的发展状态或模式,决不是永恒的规律!

--------------医药不分家,从专业上讲,是对的。但是“分家“一词,内容很多,笼统说个不分家,什么也说不明白。

说明:蓝色字体,是我的意见,是针对普通字体贾先生意见发表的。


作者: llyyjj    时间: 2017-2-9 17:01
本帖里,有“中医中药不分家”一说。这句话如何理解?或者,大家对分家不分家有什么想法,可以提出来讨论。
分家一词,是文学描写的词汇,不能用来讨论正式学术内容。大家讨论的时候,先得把“分家”是什么意思说明白,然后再说能不能分家。

作者: llyyjj    时间: 2017-2-9 17:02
本帖最后由 llyyjj 于 2017-2-9 17:04 编辑

论坛讨论学说,不是大街上聊闲天,分家,到底指什么?说不清楚的话,能不能分家也就是乱说一气。


制定中医战略,不能用这些含糊不清厘言俗语,糊里糊涂的战略怎么执行啊?

作者: 千秋雪    时间: 2017-2-9 17:41
本帖最后由 千秋雪 于 2017-2-9 20:36 编辑
llyyjj 发表于 2017-1-10 02:22
前段时间,我发了一篇帖,比较贾谦与张功耀的观点。本帖里,我把杏林先生对贾谦“规律”的点评摘出来,实际 ...

2016222日中国中医药报刊登一篇贾谦观点回放的《中医自身发展的五大规律》的文章所称“规律”,

第一,中医与中华传统文化密不可分。
其实这是中医药这门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交叉的现象,而不是规律。“-------规律含义不明,说不清楚,说现象、特点比较恰当。中医和中华传统文化之间密不可分是对的,但是谈不上规律。中华传统文化是中医之本,同时中医学也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没有传统文化这个基础,是不可能学好中医学的。

第二,中医是临床医学,实验室研究不出中医药理论
中医理论偏重于宏观认识和临床验证,但随着时代和科技的进步,也会逐步通过实验室引人微观认识与验证来提高或创新中医药理论---------------中医理论,不是来自实验室,但研究中医理论,必须有实验室。
中医是临床医学,也是理论医学,因为中医不只是具有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而且也有成熟的理论系统和大量的经典著作。社会发展到今天,随着科技的进步,实验室研究,现代科技检查的参与,也是必不可少的。中医临床和理论的发展,不可能完全脱离现代科技而特立独行。
第三,中医属于意会知识范畴,适于师徒传承
这只是传承方式,不可能恒久不变,不可能永远排斥高等学府式的传承。 “
-----------------意会一说,是中医的大害,会造成致命伤。即使是意会,也不是师徒传承一个形式。

这方面同意李老师的意见,反对说中医属于意会知识。中医理论和技能绝对不是由意会获得的。说中医属于意会知识范畴是对中医的误会和曲解。说中医“适于师徒传承也是很片面的认识。要大量的高质量的培养中医药人才,只凭师徒传承是远远不够的!

第四,个性化治疗使中医适宜于诊所形式。
中医注重个性化治疗,但决非永远以药品“自种自采自制自用”的形式和“一个中医就是一所医院”的单一小个体规模打天下。
---------------------1,坑爹!张功耀的观点,2,自采自制,现代很难实行。大家可专题讨论。
这一条更是片面认识,时代不同了,这种方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时代的要求了!


第五,中医中药不分家
这一点只是相对而言:中医必须做到医必知药识药,药应为医所用,这是中医中药不分家。而进入现代工业化社会,药品要实现企业化、工业化生产、制作,并标准化管理以后,中医中药分家不可避免。这五条内容冠以"规律"是不准确的,其实它只是概括了中医药在有史以来的发展状态或模式,决不是永恒的规律!

--------------医药不分家,从专业上讲,是对的。但是“分家“一词,内容很多,笼统说个不分家,什么也说不明
白。




中医药不分家原则上是对的,但是也并不是自种自采,一个中医一个医院这么简单。









作者: llyyjj    时间: 2017-2-9 20:54
千秋雪 发表于 2017-2-9 17:41
2016年2月22日中国中医药报刊登的一篇“贾谦观点回放”的《中医自身发展的五大规律》的文章所称“规律” ...

千总观点明确、理智。

作者: 王不留行    时间: 2021-4-27 21:42
论坛上的人都是睿智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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