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中医药

标题: 事情揭秘---死亡开关“动脉窦” [打印本页]

作者: 千秋雪    时间: 2016-3-28 05:42
标题: 事情揭秘---死亡开关“动脉窦”
“亲一下也能要命!”媒体近日报道了湖南一新娘,在新婚夜晚,因新郎狂吻其颈部致死的事件。据称“在送走闹洞房的客人后,新郎迫不及待地抱起新娘狂吻其颈部。岂料,新娘顿时面色苍白、四肢冰冷地瘫倒在新郎怀里,心跳和呼吸骤停……后经医生全力抢救,但仍未能挽回生命。

事情揭秘---死亡开关“动脉窦”
  注意
  “除了情侣亲热,小孩子打闹互掐脖子也可能触碰这个可怕的‘开关’。调节人体血压、心跳的两大感受器,分别位于颈动脉窦和肾脏。颈动脉窦位于脖子两侧,是颈总动脉分叉处黄豆大小的组织,与喉结的上缘几乎平行,左右各一个。“当人向左或向右扭头时,颈部前方中下三分之一处就会出现一块最明显的肌肉,那就是颈动脉窦!颈动脉窦被压迫会造成心跳减慢和血压降低,严重的会导致心跳骤停。”

一、什么是动脉窦
  末端和颈内动脉起始处的膨大部分,位于平甲状软骨上缘处。其管壁的外膜下有丰富的感觉神经末梢,末梢膨大,在电镜下呈若干层的椭圆形结构,一般称为压力感受器,与血压调节功能有关。

二、动脉窦真的会造成死亡吗?
  当然会的,不能同时按两边,会出人命的。动脉窦接近体表,所以对外来的刺激相当敏感。当它突然受到机械性压迫或牵拉时,便会产生心血管反射,使血压下降、心跳减慢,导致脑部血液的暂时减少或中断而发生晕厥。压迫了双侧颈动脉窦,就可能出现心跳突然停止,造成猝死。当然,一般正常人在同时压迫双侧颈动脉窦时,多数只造成心跳减慢,血压下降而不造成心跳停止。个别人颈动脉窦特别敏感,称之为颈动脉窦过敏症,只要给予较轻的压迫,就会造成心跳停止,这种情况就特别容易造成猝死。

 三、急救知识要掌握
  “情到深处,大胆去爱,但最好多学些急救知识。”专家说:颈动脉窦受压会引起头晕或晕厥,一般不会致命。压迫颈动脉窦后,个体之间的反应存在差异,短则3至5秒,长约1分钟,人体会出现心跳减慢、血压降低致晕厥的情况。一旦发生意外,在医生没有赶到前就要展开抢救,一方面对病人做胸外心脏挤压,另一方面还要口对口做人工呼吸。一般来说,几秒或十多秒病人就能舒缓过来。

颈动脉窦在身体的什么位置?按压时会出现哪些征兆?专家说:“颈动脉窦位于颈侧的颈动脉三角内,其体表位置大约在颈部甲状软骨上缘水平两侧,狂吻或外力,挤压完全可压迫颈动脉窦。颈动脉窦综合征常无明确先兆,可迅速发生,主要症状是晕厥,意识丧失,抽搐等;颈动脉窦综合征系反射性晕厥,心脏及器官并无器质性病变。”



作者: llyyjj    时间: 2016-4-1 21:58
前两天刚发生了一场悲剧:

新闻:
榆林米脂一孕妇栏杆卡头窒息身亡
  3月28日下午,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街头,一孕妇不慎头被卡进路边的隔离栅栏上。虽然,周围路人努力救助,遗憾的是并未挽救成功,该孕妇不幸窒息死亡。有网友称,疑因天气较热,孕妇头晕,准备扶栏杆休息时悲剧发生…



作者: llyyjj    时间: 2016-4-1 21:59
看图片的情形,就可能是卡住了双侧颈动脉窦。
作者: 萧铁    时间: 2016-4-2 08:28
本帖最后由 萧铁 于 2016-4-2 08:32 编辑

“亲一下也能要命!”媒体近日报道了湖南一新娘,在新婚夜晚,因新郎狂吻其颈部致死的事件。据称“在送走闹洞房的客人后,新郎迫不及待地抱起新娘狂吻其颈部。岂料,新娘顿时面色苍白、四肢冰冷地瘫倒在新郎怀里,心跳和呼吸骤停……后经医生全力抢救,但仍未能挽回生命。

百度了一下,所谓“媒体”,应是指《健康时报》,从百度所列出的链接看,所谓“近日”至少是去年10/29前的事,直接到《健康时报》查却查不到这“新闻”。再说了,所谓“狂吻”亦是稀疏平常得紧的事,如果真有其事,以现今主流媒体也关注小百姓的新闻态度来说,理应也有报道,但全然不见。“实事求是”,但这类连时间地点都交代不清的文字连报道也说不上,根本无法核实,如果以此来“求是”,只能是浪费光阴了。


作者: 千秋雪    时间: 2016-4-2 19:04
本帖最后由 千秋雪 于 2016-4-2 12:28 编辑
萧铁 发表于 2016-4-2 00:28
百度了一下,所谓“媒体”,应是指《健康时报》,从百度所列出的链接看,所谓“近日”至少是去年10/29 ...

谢谢先生惠顾和赏贴。此文的中心意思是说“动脉窦”是人体一个重要的但同时也是脆弱的地方,因而不要轻易触及,更不要忽视和任意侵犯,以免造成意外伤害。至于是不是新闻事实,那就是另一回事儿了。先生感兴趣的话,可以去考证。
作者: llyyjj    时间: 2016-4-3 14:57
萧铁 发表于 2016-4-2 08:28
百度了一下,所谓“媒体”,应是指《健康时报》,从百度所列出的链接看,所谓“近日”至少是去年10/29 ...

西医检查晕厥的时候,有个“压迫颈动脉窦过敏”试验,试验的规定要求很严格、很谨慎,而且强调不能同时两侧压迫。可见这个压迫是很危险的。
前面头卡在栏杆里的案例,因为没有解剖,说不清楚死因,但看卡的情形,没有压迫气管,不会是窒息死亡。栏杆的位置正好在两侧颈动脉窦的位置,而且压迫的力量很大。只是因为没有解剖,不能排除其他猝死原因。


那个吻颈部出事的案例,吻颈部只能压迫一侧,一侧颈动脉受压会不会致死,颈动脉窦敏感的也有可能。

作者: llyyjj    时间: 2016-4-3 15:00
大街上头卡在栏杆致死的例子,前几年新闻上也报道过一例,是个老太太。

作者: llyyjj    时间: 2016-4-3 15:03
南通闹市区一老妪被栏杆活活卡死 无人敢施救
2010年11月02日 14:25http://finance.ifeng.com/city/cskx/20101102/2811210.shtml
作者: llyyjj    时间: 2016-4-3 15:04
本帖最后由 llyyjj 于 2016-4-3 15:05 编辑

67岁老太太下楼 不慎失足头卡栏杆里死亡------------刚才网上又搜到一例,前两张图片看,都是卡在颈动脉窦的位置。

作者: 仁海中西医    时间: 2016-4-3 20:53
哈哈,支持一下!想碰触“纯中医、铁杆中医”敏感的心理底线?
作者: 千秋雪    时间: 2016-4-4 05:26
颈动脉窦过敏试验
2008-11-21 09:23 来源:医学教育网    
  用品及准备

  清洁盘,2ml注射器及皮下注射针头,急救药如尼可刹米、肾上腺素及苯甲酸钠咖啡因,血压计。

  方法及内容

  1.仰卧检查台,头部略向检查的对侧取后伸位置。以示指压迫或按摩下颌下部相当于甲状软骨上缘水平的内颈动脉膨大处,持续15s至1min.随时观察患者之面色、瞳孔、呼吸、出汗、意识状态及抽搐发作等,并询问其感受如何。如反应明显,则压迫应立即停止(反射弧:传入舌咽神经,传出迷走神经和交感神经)。

  2.助手2人于反应出现期间,分别测量血压及脉搏,同时作心脏听诊。如条件许可,可同时作脑电图检查。

  注意事项

  1.试验前先作眼心反射检查,眼心反射呈阳性结果者,不宜作此试验。

  2.心脏病、颅内压增高、低血压症及脑血管疾病等,不宜作此试验。

  3.不能向两侧颈动脉窦同时施压,压迫时间不应>1min.

  4.试验时,患者一般取卧位,亦可取坐位。

  5.颈动脉及椎基底动脉广泛动脉粥样硬化时,压迫一侧颈动脉可引起脑缺血晕厥,有时抽搐发作甚或对侧偏瘫,故如疑有颈动脉窦反射过敏或颈动脉狭窄时,压迫颈动脉窦或压迫颈动脉均应非常谨慎,只能作单侧试验。

  备注

  目的:检查眩晕、晕厥及抽搐等情况是否由于颈动脉窦过敏所致(颈动脉窦感受器调节血液循环及呼吸,当功能亢进时引起脑供血不足而产生眩晕、晕厥、抽搐等症状)。

  临床意义:正常时压迫或按摩颈动脉窦不引起植物神经功能改变,过敏者,常为动脉硬化或高血压者,该刺激可引起心率慢、血压下降、心排血量减少、周围血管扩张,此为颈动脉窦过敏反射。病理情况下,这种刺激可引起眩晕、面色苍白、失去知觉(颈动脉窦晕厥),偶可发生抽搐。病理性颈动脉窦反应有三种形式:迷走型,主要反应为心跳减慢;减压型,主要表现为血压下降;脑型,其特征为晕厥或意识丧失。试验中患者出现面色苍白、瞳孔散大、出汗明显、心跳减慢、血压下降并有晕厥或抽搐发作者为阳性(脑电图可出现慢波);只有前述症状而无晕厥或抽搐发作为弱阳性。


作者: 千秋雪    时间: 2016-4-4 05:28
颈动脉窦位于颈内动脉的分叉部,该部形成扩张即称为颈动脉窦,内有压力感受器,经舌咽神经与延髓的孤束核、迷走神经背核相连。刺激颈动脉窦可影响动脉血压、心率、心肌做功、心输出量、动脉阻力及静脉容量。其反射通路是经过窦神经(迷走神经的分支)至孤束核,再传至迷走神经背核,经迷走神经传出纤维,产生心率减慢和血压下降。但正常情况下,心率减慢一般在5次/min以内,收缩压和舒张压下降均在1.33kPa(10mmHg)以内。颈动脉窦综合征患者,颈动脉窦对外界刺激的敏感性异常增高,当感受外界刺激时,一方面副交感神经张力明显增加,引起窦性心率明显减慢,PR间期延长,高度房室传导阻滞或三者兼而有之,心输出量明显减少而引起脑缺血,可发生晕厥;另一方面,继发于交感神经活性降低,可引起全身动脉松弛,血压明显下降而引起脑血流灌注压骤然降低,可发生晕厥。也有一部分患者,虽无明显的心率和血压变化,但刺激颈动脉窦时,脑血管收缩,引起脑缺血,也可发生晕厥。




欢迎光临 导航中医药 (http://gtcm.info/)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