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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存废辩论赛-正方辩题:11、六经与脏腑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istrator    时间: 2015-11-11 23:43
标题: 存废辩论赛-正方辩题:11、六经与脏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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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经”与“脏腑”

  论点:“六经”通天地之气,濡养脏腑。“脏腑”主五行之气升降,生长化收藏。

  论据:《素问·调经论》云: “夫心藏神,肺藏气,肝藏血,脾藏肉,肾藏志,而此成形。志意通,内连骨髓,而成身形五脏。五脏之道,皆出于经隧,以行血气,血气不和,百病你、乃变化而生,是故守经隧焉。”“五脏者,故得六腑与为表里,经络支节,各生虚实,其病所居,随而调之。”
  经隧,经络皆为六经,与五脏相通,以行血气。脏腑互为表里,血气按五脏之位,四时之法升降于五脏六腑,由里及表,周流不息,而构成人体的“六经”生化系统。

  论证:
  中医对脏腑的认知是深刻的,《灵枢·经水》说的明白:“若夫八尺之士,皮肉在此,外可度量切循而得之,其死可解剖而视之。其脏之坚脆,腑之大小,谷之多少,脉之长短,血之情浊,气之多少,十二经之多血少气,与其少血多气,与其皆多血气,与其皆少血气,皆有大数。”
  中医自古就用解剖的方法认识人体,没有解剖知识骨科、伤科如何治疗。解剖人体不难,因为有人就有尸体,有尸体就有解剖。难在生命的道理,“非人力之所能度量而至也”。中医是以人体解剖为根据,用天地之气气化的规律复活脏腑具有的生命能力。这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伟大创举。
  或曰未来的科学能够证明生命的形成。那不是发现生命,而是证明生命。因为在只有阴气,阳气存在的天地之间,阴阳二气的运动就是生命的运动,别无它途。
  中医临床治病的实践,“其治以针艾,各调其经气”,证明中医人体阴阳五行气化的理论是完全正确的。

《内经》没有明确脏腑在人体的具体部位,却明确了脏腑所属的十二经别。《素问·经别》指出:“夫十二经脉者,人之所以生,病之所以成,人之所以治,病之所以起,学之所始,工之所止也。”经脉,足、手各三阴三阳六经,计十二经脉。其:
  足太阳膀胱经的正经与足少阴肾经的正经,是表里相配的第一合;
  足少阳胆经的正经与足厥阴肝经的正经,是表里相配的第二合;
  足阳明胃经的正经与足太阴脾经的正经,是表里相配的第三合;
  手太阳小肠经的正经与手少阴心经的正经,是表里相配的第四合;
  手少阳三焦经的正经与手厥阴心包经的正经,是表里相配的第五合;
  手阳明大肠经的正经与手太阴肺经的正经,是表里相配的第六合;
  所以,中医的脏腑各主一经,言脏腑,六经已在其中,六经的气化运动是通过脏腑进行的。

  《灵枢,卫气》云:“五脏者,所以藏精神魂魄者也。六腑者,所以受水谷而行化物者也。其气内入于五脏,而外络肢节。其浮气之不循经者为卫气,其精气之行于经者为营气,阴阳相随,外内相贯,如环之无端,亭亭淳淳乎,孰能穷之。”
  五脏藏精神魂魄,是秉五行之位而立神机,五脏属里,人体之中,“根于中者,命曰神机,神去则机息。”(五常政大论)神机主生化,若五脏不能藏神,则生长壮老已的生化运动就停止。
  六腑受水谷而化物,水谷生五味,五味化人形。水谷根于人体之外。“根于外者,命曰气立,气止则化绝。”(同上)水谷依气而立,若无天地之气化,就不会有水谷和万物的生长化收藏,六腑就无物可化而立形。

  脏腑的生化存在于六经的气化之中,没有气化就没有生化。故“肝生于左,肺藏于右,心部于表,肾治于里,脾为之使,胃为之市。”(刺禁论)肝生于左,即肝通春木温和之气,肝气升于左;肺藏于右,即肺通秋金宁静之气,肺气降于右;心部于表,即心通夏火盛长之气,统三阳之气升之于表;肾治于里,即肾通寒水和顺之气,治三阴之气藏于里;脾为之使,即脾通湿土生化之气,为六经输送后天精微之气;胃为之市,即胃纳水谷的市场。由此可知,六经循环的升降出入运动是由脏腑之气的升降完成的,升降的动力是天之气,升降的营养是地之味,升降中生化营卫,出入里表,如环无端。

  结论:“天食人五气,地食人五味。”五气藏神,六经通天之气以立脏腑之神。五味生形,六腑食五方谷味以立人体之形。故:“五脏者,所以惨天地,副阴阳,而运四时,化五节则也。”(本脏)“经脉者,所以能决死生,处百病,调虚实,不可不通。”(经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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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仁海中西医    时间: 2015-11-12 11:52
《内经》没有明确脏腑在人体的具体部位,却明确了脏腑所属的十二经别。《素问·经别》指出:“夫十二经脉者,人之所以生,病之所以成,人之所以治,病之所以起,学之所始,工之所止也。”经脉,足、手各三阴三阳六经,计十二经脉。其:
  足太阳膀胱经的正经与足少阴肾经的正经,是表里相配的第一合;
  足少阳胆经的正经与足厥阴肝经的正经,是表里相配的第二合;
  足阳明胃经的正经与足太阴脾经的正经,是表里相配的第三合;
  手太阳小肠经的正经与手少阴心经的正经,是表里相配的第四合;
  手少阳三焦经的正经与手厥阴心包经的正经,是表里相配的第五合;
  手阳明大肠经的正经与手太阴肺经的正经,是表里相配的第六合;
  所以,中医的脏腑各主一经,言脏腑,六经已在其中,六经的气化运动是通过脏腑进行的。——————————————————————————————————————————————————————
请问先生,您如何证明上述十二经表里相配?




  
  脏腑的生化存在于六经的气化之中,没有气化就没有生化。故“肝生于左,肺藏于右,心部于表,肾治于里,脾为之使,胃为之市。”(刺禁论)
——————————————————————————————————————————————
请问,您是如何得知“肝生于左,肺藏于右”的?






作者: 仁海中西医    时间: 2015-11-12 17:04
没有什么人就没有?
——————————————————
小懂的上述质疑,我们不知所云。所以,请贵方继续回复我方提出的问题。谢谢!




《内经》没有明确脏腑在人体的具体部位,却明确了脏腑所属的十二经别。《素问·经别》指出:“夫十二经脉者,人之所以生,病之所以成,人之所以治,病之所以起,学之所始,工之所止也。”经脉,足、手各三阴三阳六经,计十二经脉。其:
  足太阳膀胱经的正经与足少阴肾经的正经,是表里相配的第一合;
  足少阳胆经的正经与足厥阴肝经的正经,是表里相配的第二合;
  足阳明胃经的正经与足太阴脾经的正经,是表里相配的第三合;
  手太阳小肠经的正经与手少阴心经的正经,是表里相配的第四合;
  手少阳三焦经的正经与手厥阴心包经的正经,是表里相配的第五合;
  手阳明大肠经的正经与手太阴肺经的正经,是表里相配的第六合;
  所以,中医的脏腑各主一经,言脏腑,六经已在其中,六经的气化运动是通过脏腑进行的。——————————————————————————————————————————————————————
       请问先生,您如何证明上述十二经表里相配?




  
  脏腑的生化存在于六经的气化之中,没有气化就没有生化。故“肝生于左,肺藏于右,心部于表,肾治于里,脾为之使,胃为之市。”(刺禁论)
——————————————————————————————————————————————
          请问,您是如何得知“肝生于左,肺藏于右”的?
作者: 仁海中西医    时间: 2015-11-12 17:21
董建军 发表于 2015-11-12 13:14
没有时间就没有人,你知道研究时间是怎么研究的,就知道“肝生于左,肺藏于右”。

肝生于左,肺藏于右
——————————————————————
那你就讲一下?
作者: 仁海中西医    时间: 2015-11-12 18:02
董建军 发表于 2015-11-12 13:27
现在不是科普。

       既然贵方对自己提出的论点,拒绝用证据进行论证,那么,我方认为贵方提出的论点是不成立的;贵方的行为亦属无理取闹;本辩题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亦均由贵方负责。

       又因为本辩论题为(贵方)正方提出,基于上述原因,作为反方的我方有权提出锁题的请求,故谨向“五行存废”辩论赛管理监督小组提出锁帖的请求。谢谢!

作者: 中西医融合观    时间: 2015-11-12 18:18
仁海中西医 发表于 2015-11-12 10:02
既然贵方对自己提出的论点,拒绝用证据进行论证,那么,我方认为贵方提出的论点是不成立的;贵方 ...

          肝生于左,肺藏于右
==========================================
      回复:
    这个问题,我们论坛以前已经反复讨论过了,还要重复吗?!你们来到论坛上,为什么不学习,不看帖子呢!?


         2015,5,21的帖子,转载如下:

     中医经典《素问•刺禁论》说道:“肝生于左,肺藏于右。”这句话是指肝的生理特性主升发、条达、舒畅,以升为顺,春季应之,方位在东,故说“肝生于左”;肺的生理功能特性主肃降、收敛、肃杀,以降为和,秋季应之,方位在西,故说“肺藏于右”。唐代王冰注释说:“肝象木,旺于春,春阳发生,故生于左也。肺象金,旺于秋,秋阴收杀,故藏于右也。”高士宗《素问直解》也说道:“人身面南,左东右西。肝主春生之气,位居东方,故肝生于左;肺主秋收之气,位居西方,故肺藏于右。”肝左肺右,不是指实质脏器肝和肺的具体解剖位置,而是根据中国古代哲学思想阴阳、五行学说及天人相应观或“左升右降”之说推演而来。
        
     实际上,中医的藏象(五脏)概念,更多的是指四时、五行、气化的五脏,是“象”思维理论的五脏,天人相应的结果,不单是指血肉解剖的五脏。不明于此,在许多地方便会发生误解,开口动手便错。
作者: 中西医融合观    时间: 2015-11-12 18:18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仁海中西医    时间: 2015-11-12 18:46
中西医融合观 发表于 2015-11-12 14:18
肝生于左,肺藏于右
==========================================
      回复:

一、“五行存废”辩论赛管理监督小组从来没有规定过,论坛上以前的一切文章,我方必须事先熟知。
二、凡是用“经文”直接做证据、但没有临床事实加以证明是正确的,这样的证据,我方均不予认可。

       ——锁帖!谢谢!

作者: 杨鹏举    时间: 2015-11-12 19:38
仁海中西医 发表于 2015-11-12 18:46
一、“五行存废”辩论赛管理监督小组从来没有规定过,论坛上以前的一切文章,我方必须事先熟知。
二、凡 ...

一,对于你8楼所谓的“拒绝用证据进行论证”的说辞不成立,因为我方的辩题,首先由你方你方驳斥,且拿出不成立的依据,所以即使“本辩题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亦均由贵方负责”不成立,而是你方承担责任,再说了,你提出的“我方认为贵方提出的论点是不成立的”,请问你拿出证据否定了吗?你没有拿出证据来否定,自然不良后果由反方承担。
即使你的过分要求,我方融合先生仍旧拿出证据来,而现在你却说“一、“五行存废”辩论赛管理监督小组从来没有规定过,论坛上以前的一切文章,我方必须事先熟知。”,可是没有规定你不熟悉中医经典的内容就拒绝辩论啊!
  二,对于你提出的“二、凡是用“经文”直接做证据、但没有临床事实加以证明是正确的,这样的证据,我方均不予认可。”请问谁给你规定“经文”不可以直接做证据?一个常态的事情,而不是病态的内容,你凭什么要求用“临床”?这样的证据,不是你所谓的“我方均不予认可”,而是用西医的理论标准来衡量中医理论的标准,二者理论体系不同,你要是中医,你就必须认可,你要是现在承认你是西医,我方不强求你认可,请问反方是中医,还是西医?既然反方同意锁帖,请回答“请问反方是中医,还是西医?”之后,即可锁帖。
作者: 仁海中西医    时间: 2015-11-12 20:14
杨鹏举 发表于 2015-11-12 15:38
一,对于你8楼所谓的“拒绝用证据进行论证”的说辞不成立,因为我方的辩题,首先由你方你方驳斥,且拿出 ...

一,你提出的“我方认为贵方提出的论点是不成立的”,请问你拿出证据否定了吗?——————————————————————————————————————
你们拒绝用证据论证自己提出的论点嘛


即使你的过分要求,我方融合先生仍旧拿出证据来,而现在你却说“一、“五行存废”辩论赛管理监督小组从来没有规定过,论坛上以前的一切文章,我方必须事先熟知。”,可是没有规定你不熟悉中医经典的内容就拒绝辩论啊!
  二,对于你提出的“二、凡是用“经文”直接做证据、但没有临床事实加以证明是正确的,这样的证据,我方均不予认可。”请问谁给你规定“经文”不可以直接做证据?一个常态的事情,而不是病态的内容,你凭什么要求用“临床”?这样的证据,不是你所谓的“我方均不予认可”,
————————————————————————————————————————————
任何医学理论,都必须经过临床证实是正确的,方能作为证据使用。



而是用西医的理论标准来衡量中医理论的标准,二者理论体系不同,你要是中医,你就必须认可,你要是现在承认你是西医,我方不强求你认可,请问反方是中医,还是西医?既然反方同意锁帖,请回答“请问反方是中医,还是西医?”之后,即可锁帖。

——————————————————————————————————————
我是中医、西医,这并不重要,难道西医给中医提出错误,中医就可以不改正了吗?

作者: 杨鹏举    时间: 2015-11-12 20:26
仁海中西医 发表于 2015-11-12 20:14
一,你提出的“我方认为贵方提出的论点是不成立的”,请问你拿出证据否定了吗?———————————— ...

你连否定“肝生于左,肺藏于右”的证据就不拿,何来错误?
作者: 杨鹏举    时间: 2015-11-13 08:36
补充说明:
反方是否驳斥15楼的帖子?若不驳斥,我方同意锁帖。
作者: 仁海中西医    时间: 2015-11-13 08:58
杨鹏举 发表于 2015-11-12 16:26
你连否定“肝生于左,肺藏于右”的证据就不拿,何来错误?

你连否定“肝生于左,肺藏于右”的证据就不拿,何来错误?
————————————————————————————————————
      现在不是我方能不能否定“肝生于左,肺藏于右”的问题,而是既然贵方用此条作证据,那么贵方就要用临床事实证明“肝生于左,肺藏于右”是正确的,否则贵方的结论就不成立。




《内经》没有明确脏腑在人体的具体部位,却明确了脏腑所属的十二经别。《素问·经别》指出:“夫十二经脉者,人之所以生,病之所以成,人之所以治,病之所以起,学之所始,工之所止也。”经脉,足、手各三阴三阳六经,计十二经脉。其:
  足太阳膀胱经的正经与足少阴肾经的正经,是表里相配的第一合;
  足少阳胆经的正经与足厥阴肝经的正经,是表里相配的第二合;
  足阳明胃经的正经与足太阴脾经的正经,是表里相配的第三合;
  手太阳小肠经的正经与手少阴心经的正经,是表里相配的第四合;
  手少阳三焦经的正经与手厥阴心包经的正经,是表里相配的第五合;
  手阳明大肠经的正经与手太阴肺经的正经,是表里相配的第六合;
  所以,中医的脏腑各主一经,言脏腑,六经已在其中,六经的气化运动是通过脏腑进行的。——————————————————————————————————————————————————————
        请问先生,您如何证明上述十二经表里能相配?




  
  脏腑的生化存在于六经的气化之中,没有气化就没有生化。故“肝生于左,肺藏于右,心部于表,肾治于里,脾为之使,胃为之市。”(刺禁论)
——————————————————————————————————————————————
       请问,您是如何证明“肝生于左,肺藏于右”是正确的?
作者: 杨鹏举    时间: 2015-11-13 09:53
仁海中西医 发表于 2015-11-13 08:58
你连否定“肝生于左,肺藏于右”的证据就不拿,何来错误?
————————————————————— ...

一, 对于反方提出“现在不是我方能不能否定“肝生于左,肺藏于右”的问题,而是既然贵方用此条作证据,那么贵方就要用临床事实证明“肝生于左,肺藏于右”是正确的,否则贵方的结论就不成立。”
  —————————————————————
  正方驳斥:人人皆知,临床是针对病态而言。“肝生于左,肺藏于右”是常态,无需用临床事实证明。反方如果认为是病态,请反方将中医文献来举证。
二,对于反方提出:“ 请问先生,您如何证明上述十二经表里能相配?”不论是中医教材,还是《灵枢经·经脉》都有论述,对于教材的十二经表里相配基础知识,每一脏腑各有络脉相互连着,藏者为阴脉,腑者为阳脉,其在指趾相衔接,形成如环无端的状态。
三,对于反方提出“请问,您是如何证明“肝生于左,肺藏于右”是正确的?”,我方融合先生已经在9楼阐明,不再啰嗦。
   上述内容,希望反方不要重复问,能驳斥就直面驳斥,不能驳斥就锁帖。
作者: 杨鹏举    时间: 2015-11-13 10:13
补充;
在“衔接”二字之后,补上“由于阴脉与阳脉在指趾端相衔接,从而形成表里能相配的关系。”
作者: llyyjj    时间: 2015-11-13 10:13
中西医融合观 发表于 2015-11-12 18:18
肝生于左,肺藏于右
==========================================
      回复:

《素问•刺禁论》说道:“肝生于左,肺藏于右。”这句话是指肝的生理特性主升发、条达、舒畅,以升为顺,春季应之,方位在东,故说“肝生于左”;
------------------------------------------------------
“肝生于左,肺藏于右。”,确实是《内经》原文所有。对此解释:这句话是指肝的生理特性主升发、条达、舒畅,以升为顺,春季应之,方位在东,故说“肝生于左”;是不是《内经》原文的?
如果不是,是谁的?有道理没有?

作者: 仁海中西医    时间: 2015-11-13 10:32
杨鹏举 发表于 2015-11-13 05:53
一, 对于反方提出“现在不是我方能不能否定“肝生于左,肺藏于右”的问题,而是既然贵方用此条作证据, ...

一, 对于反方提出“现在不是我方能不能否定“肝生于左,肺藏于右”的问题,而是既然贵方用此条作证据,那么贵方就要用临床事实证明“肝生于左,肺藏于右”是正确的,否则贵方的结论就不成立。”
  —————————————————————
  正方驳斥:人人皆知,临床是针对病态而言。“肝生于左,肺藏于右”是常态,无需用临床事实证明。反方如果认为是病态,请反方将中医文献来举证。——————————————————————————————————————————————————
      在何处是常态?请举例说明。
      任何医学理论,都必须经过临床检验证明是正确的,方能引用之作为医学方面的证据。



二,对于反方提出:“ 请问先生,您如何证明上述十二经表里能相配?”不论是中医教材,还是《灵枢经·经脉》都有论述,对于教材的十二经表里相配基础知识,每一脏腑各有络脉相互连着,藏者为阴脉,腑者为阳脉,其在指趾相衔接,形成如环无端的状态。
——————————————————————————————————————
       我方之所以提出废除五行学说,是因为现行的中医理论中的谬误太多。改正中医理论中的错误,是我方参与“五行存废”赛的根本宗旨。因此我方认为,不管出于什么经典或是什么教科书的理论,都必须通过临床验证是正确的,才可以用作医学理论的证据。请回答:十二经表里为什么能相配?



三,对于反方提出“请问,您是如何证明“肝生于左,肺藏于右”是正确的?”,我方融合先生已经在9楼阐明,不再啰嗦。
   上述内容,希望反方不要重复问,能驳斥就直面驳斥,不能驳斥就锁帖。
——————————————————————————————————————————
       常识告诉我们,作为治病救人的医学理论,都必须服从于临床事实。即,凡是符合临床事实的理论,就是正确的;否则,就是错误的。因为医学是用来治病救人的科学,而不是宗教。
       对上面我方提出的质疑,如贵方无能力回答,我方也不免强。那么,我方也尊重贵方的锁帖建议。谢谢!

作者: 杨鹏举    时间: 2015-11-13 10:36
仁海中西医 发表于 2015-11-13 10:32
一, 对于反方提出“现在不是我方能不能否定“肝生于左,肺藏于右”的问题,而是既然贵方用此条作证据, ...

鉴于反方不遵守直面的规则,我方不再赘述,既然双方都同意锁帖,请管理监督小组锁帖。
作者: 中西医融合观    时间: 2015-11-13 10:52
     双方要求锁帖,我再发表看法,不违规吧!


    第一

    现在不是我方能不能否定“肝生于左,肺藏于右”的问题,而是既然贵方用此条作证据,那么贵方就要用临床事实证明“肝生于左,肺藏于右”是正确的,否则贵方的结论就不成立。
=======================================
      回复:       
     什么逻辑?!谁教你必须用临床实际证明阴阳五行、进化论、系统论的正确与否?!
     我上了手术台,你让我证明进化论是否正确?如果在手术台上证明不了进化论是正确的,进化论就是错误的,不能指导临床手术,进化论就应该废除?!
     你根本没有受过正规的系统的医学科学训练,根本不知道基础课与临床实践之间的辨证关系!但凭自己的想象制定出用基础理论指导临床实践的错误认识!你就没有学过三八24乘法口诀,非要说三八250 !而且坚定地自以为是,三八250!
       自己一厢情愿的制定标准!


     第二
      任何医学理论,都必须经过临床检验证明是正确的,方能引用之作为医学方面的证据。
      常识告诉我们,作为治病救人的医学理论,都必须服从于临床事实。即,凡是符合临床事实的理论,就是正确的;否则,就是错误的。因为医学是用来治病救人的科学,而不是宗教。
      回复:
     你的这些标准是从哪里来的?【任何医学理论,医学理论】都必须经过临床检验证明吗?!进化论,细胞学、基因理论……其正确性是通过临床检验证明的吗?!哪个人运用临床实践去证明他们的正确性?!你仁海先生吗?!
       

作者: llyyjj    时间: 2015-11-13 10:55
杨鹏举 发表于 2015-11-13 10:36
鉴于反方不遵守直面的规则,我方不再赘述,既然双方都同意锁帖,请管理监督小组锁帖。

如果因为“肝生于左”的问题,我不同意现在锁帖。


肝生于左的解释是什么?9楼融合观先生讲的解释有经典依据没有?
如果有依据,“肝生于左”可以按9楼解读。如果没有,“肝生于左”,就是一个疑问。
如果正方愿意存疑,可以停止讨论。如果正方坚持“肝生于左”的解释,就请继续。

作者: llyyjj    时间: 2015-11-13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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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lyyjj    时间: 2015-11-13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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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仁海中西医    时间: 2015-11-13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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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鹏举    时间: 2015-11-13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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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鹏举    时间: 2015-11-13 11:10
llyyjj 发表于 2015-11-13 10:59
杨教授反复追问““肝生于左”的问题,我现在要说的就是这个问题,怎么不是直面。这个问题您在9楼做了解 ...

一,你看不见他引用高士宗、王冰的话吗?如果他引用的话与融合解释的大意没有矛盾,难道王冰他们解释不是依据?
二,你认为有疑问,你可以驳斥啊,敞开大门已经一天了,你为什么不驳斥?所谓的“请继续”,我方给你留足够的时间,请你驳斥。反方不驳斥,你有什么理由不阻挠锁帖?这是其一,你过去曾说,你不是主辩手,你不做主,既然主辩手已经同意锁帖,我方也同意,根据你原先说的话,以主辩手的话为据。你不要说了不算,算了不说,不要丢了人品。
作者: 仁海中西医    时间: 2015-11-13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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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鹏举    时间: 2015-11-13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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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lyyjj    时间: 2015-11-13 11:15
杨鹏举 发表于 2015-11-13 11:10
一,你看不见他引用高士宗、王冰的话吗?如果他引用的话与融合解释的大意没有矛盾,难道王冰他们解释不是 ...

我说我的意见不行吗?锁帖的权力不在我,我怎么阻挠?

你有权力锁帖你就锁,你不锁帖,我就能发表意见。你昨天提出的问题我今天回答违规了吗?动不动讲什么人品,你是讨论问题还是讨论人品。我的人品怎么了,我违规有论坛规则在,我按规则发言,我文明发言,有什么错?


肝升的解读我等融合观先生解读。

作者: 杨鹏举    时间: 2015-11-13 11:51
llyyjj 发表于 2015-11-13 11:15
我说我的意见不行吗?锁帖的权力不在我,我怎么阻挠?

你有权力锁帖你就锁,你不锁帖,我就能发表意见 ...

李榆军,你直言不讳的说,我不同意锁帖,如果仁海同意锁帖,是个人行为,那为什么要求一方一贴?难道仁海辩论不是代表反方?如果你说是个人意见,咱们就根据规则处理,即使仁海的是个人意见,他一旦发上来,就代表贵方意见,你没有权利否定规则。之前你说你不是主辩手,自然说话不算数,现在你不同意锁帖,说话就算数?不是人品有问题是什么?如果你们意见不统一之前,就不要发帖,一旦发帖,其言论就代表本方。
   李榆军,既然你不是主辩手,请问仁海同意锁帖,是你说话算数,还是他说话算数?
既然仁海在30说:“请管理员将我上面的帖子删除,就以llyyjj先生发的帖子为准,”我方对仁海先生的27楼的帖子,不予回复。
  李榆军,融合在9楼已经解读,你有证据就否定吧。
作者: 仁海中西医    时间: 2015-11-13 15:04
中西医融合观 发表于 2015-11-12 14:18
肝生于左,肺藏于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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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中医经典《素问•刺禁论》说道:“肝生于左,肺藏于右。”这句话是指肝的生理特性主升发、条达、舒畅,以升为顺,春季应之,方位在东,故说“肝生于左”;肺的生理功能特性主肃降、收敛、肃杀,以降为和,秋季应之,方位在西,故说“肺藏于右”。唐代王冰注释说:“肝象木,旺于春,春阳发生,故生于左也。肺象金,旺于秋,秋阴收杀,故藏于右也。”高士宗《素问直解》也说道:“人身面南,左东右西。肝主春生之气,位居东方,故肝生于左;肺主秋收之气,位居西方,故肺藏于右。”肝左肺右,不是指实质脏器肝和肺的具体解剖位置,而是根据中国古代哲学思想阴阳、五行学说及天人相应观或“左升右降”之说推演而来。
        
     实际上,中医的藏象(五脏)概念,更多的是指四时、五行、气化的五脏,是“象”思维理论的五脏,天人相应的结果,不单是指血肉解剖的五脏。不明于此,在许多地方便会发生误解,开口动手便错。——————————————————————————————————————————————————
原来中医研究的是人,西医研究的不是人?
医圣张仲景书中讲的都不是血肉解剖的五脏?

肺痿肺痈咳嗽上气病脉证治第七

奔豚气病脉证治第八

胸痹心痛短气病脉证治第九

[size=15.199999809265137px]卷中

腹满寒疝宿食病脉证治第十

五藏风寒积聚病脉证并治第十一

痰饮咳嗽病脉证并治第十二

消渴小便不利淋病脉证并治第十三

水气病脉证并治第十四

黄疸病脉证并治第十五

惊悸吐血下血胸满瘀血病脉证治第十六

呕吐哕下利病脉证治第十七

疮痈肠痈浸淫病脉证并治第十八



作者: 杨鹏举    时间: 2015-11-13 15:20
仁海中西医 发表于 2015-11-13 15:04
中医经典《素问•刺禁论》说道:“肝生于左,肺藏于右。”这句话是指肝的生理特性主升发、条达、舒 ...

鉴于辩论场上的目前状态,是不是直面驳斥,请管理监督小组去坚定吧,吁请管理监督小组锁帖,然后进入下一题。
作者: 仁海中西医    时间: 2015-11-13 15:34
杨鹏举 发表于 2015-11-13 11:20
鉴于辩论场上的目前状态,是不是直面驳斥,请管理监督小组去坚定吧,吁请管理监督小组锁帖,然后进入下一 ...

肝生于左,肺藏于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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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中医经典《素问•刺禁论》说道:“肝生于左,肺藏于右。”这句话是指肝的生理特性主升发、条达、舒畅,以升为顺,春季应之,方位在东,故说“肝生于左”;肺的生理功能特性主肃降、收敛、肃杀,以降为和,秋季应之,方位在西,故说“肺藏于右”。唐代王冰注释说:“肝象木,旺于春,春阳发生,故生于左也。肺象金,旺于秋,秋阴收杀,故藏于右也。”高士宗《素问直解》也说道:“人身面南,左东右西。肝主春生之气,位居东方,故肝生于左;肺主秋收之气,位居西方,故肺藏于右。”肝左肺右,不是指实质脏器肝和肺的具体解剖位置,而是根据中国古代哲学思想阴阳、五行学说及天人相应观或“左升右降”之说推演而来。     
     实际上,中医的藏象(五脏)概念,更多的是指四时、五行、气化的五脏,是“象”思维理论的五脏,天人相应的结果,不单是指血肉解剖的五脏。不明于此,在许多地方便会发生误解,开口动手便错。——————————————————————————————————————————
       一、鉴于贵方不能用临床事实证明“肝生于左,肺藏于右”的正确性,又抹黑中医,说什么中医理论中的五脏不是血肉解剖的五脏,故贵方在本辩题中的结论不成立。

      二、我方为了照顾、理解并同情贵方失败后的心情,同意锁帖。

作者: llyyjj    时间: 2015-11-13 15:47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中西医融合观    时间: 2015-11-13 15:55
仁海中西医 发表于 2015-11-13 07:34
肝生于左,肺藏于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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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仁海先生断章取义,歪曲我方观点!自己一厢情愿制造出错误的“评判标准”。
      【原来中医研究的是人,西医研究的不是人?】我告诉你:中医研究的人是阴阳五行、藏象经络、气血津液、精气神;西医研究的人是物质、原子、分子、细胞、组织、器官、系统!
      难道这不是事实吗!
作者: 杨鹏举    时间: 2015-11-13 15:56
仁海中西医 发表于 2015-11-13 15:34
肝生于左,肺藏于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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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不要混淆概念,你家的金属种庄稼吗?既然反方同意锁帖,管理监督小组自有结论。既然如此,那就请锁帖吧。
作者: 杨鹏举    时间: 2015-11-13 15:59
杨鹏举 发表于 2015-11-13 15:56
不要混淆概念,你家的金属种庄稼吗?既然反方同意锁帖,管理监督小组自有结论。既然如此,那就请锁帖吧。

纠正:
“你家的金属种庄稼吗?”改为“你家能在金属上种庄稼吗?”
作者: 仁海中西医    时间: 2015-11-13 16:00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中西医融合观    时间: 2015-11-13 16:11
llyyjj 发表于 2015-11-13 07:47
老先生,虽然您对我有许多意见,但我还是尊重您的学识与讨论问题的态度,因为和您能够探讨学术问题。
讨 ...

       不是印错了,也没有必要存疑!
     是因为你不敢承认:【中医研究的人是阴阳五行、藏象经络、气血津液、精气神;西医研究的人是物质、原子、分子、细胞、组织、器官、系统!这一个真实的客观存在!】难道这不是一个真真切切的事实吗?!
     争论这个问题,显然超出了本论题的范围。
      
作者: 仁海中西医    时间: 2015-11-13 16:29
中西医融合观 发表于 2015-11-13 11:55
仁海先生断章取义,歪曲我方观点!自己一厢情愿制造出错误的“评判标准”。
      【原来中医 ...

【原来中医研究的是人,西医研究的不是人?】我告诉你:中医研究的人是阴阳五行、藏象经络、气血津液、精气神;西医研究的人是物质、原子、分子、细胞、组织、器官、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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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能证明,中医的五脏不是血肉解剖的五脏?

        难道中医的五脏是画饼?是梦幻?是无中生有的?可以随着不同中医的任意想法而随意改变的?原来《伤寒杂病论》中所讲的五脏都是虚无缥缈的东东而不是实实在在的?

作者: 中西医融合观    时间: 2015-11-13 16:33
仁海中西医 发表于 2015-11-13 08:29
【原来中医研究的是人,西医研究的不是人?】我告诉你:中医研究的人是阴阳五行、藏象经络、气血津液、精 ...

                凡是治病救人的医学理论,最终都必须经过临床的检验,不论是经典,还是什么人写的著作。从来没听说过,不经过临床检验的理论,可以认为是正确医学理论的。因为医学科学人命关天,不是其它学科,更不是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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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痰浊外感热病侵入大脑】必须经过临床的检验!
    请问仁海先生,【痰浊外感热病侵入大脑】你检验了吗?临床表现是什么?诊断标准是什么?!治疗方剂是什么?治愈标准是什么?你治愈了多少例?死亡了多少例?……,你的研究报告发表在哪个刊物上?哪本书里?【痰浊外感热病侵入大脑】是不是正确理论?是不是宗教?你是不是草菅人命!?
    【从来没听说过,不经过临床检验的理论,可以认为是正确医学理论的。因为医学科学人命关天,不是其它学科,更不是宗教。】你好意思是这样的话!
作者: 仁海中西医    时间: 2015-11-13 16:44
中西医融合观 发表于 2015-11-13 12:33
凡是治病救人的医学理论,最终都必须经过临床的检验,不论是经典,还是什么人写的著作。 ...

       中医理论与西医理论不能通约,难道别人研究的是人,你研究的不是人类?
作者: 中西医融合观    时间: 2015-11-13 16:50
仁海中西医 发表于 2015-11-13 08:44
中医理论与西医理论不能通约,难道别人研究的是人,你研究的不是人类?

         答非所问!胡搅蛮缠!

           【原来中医研究的是人,西医研究的不是人?】我告诉你:中医研究的人是阴阳五行、藏象经络、气血津液、精气神;西医研究的人是物质、原子、分子、细胞、组织、器官、系统!
————————————————————————————————
       这就能证明,中医的五脏不是血肉解剖的五脏?
        难道中医的五脏是画饼?是梦幻?是无中生有的?可以随着不同中医的任意想法而随意改变的?原来《伤寒杂病论》中所讲的五脏都是虚无缥缈的东东而不是实实在在的?
===========================================       
     回复仁海先生:       
     在你的头脑里,中医的五脏就不是血肉解剖的五脏!中医的五脏是画饼?是梦幻?是无中生有的?可以随着不同中医的任意想法而随意改变的?原来《伤寒杂病论》中所讲的五脏都是虚无缥缈的东东而不是实实在在的!
     你不是任意废除五行,随意改变出来了:脾就是胃肠道,肝气郁结就是胆汁淤积,脑主神明……诸如:【痰浊外感热病侵入大脑】、【外感热病侵入大脑】、【信息由外周经络传入大脑】、【脑主司神明】、【脑为元神之府,为身体肢节运动之中枢。】……谬论吗!!
     你不敢承认:阴阳五行、藏象经络、气血津液、精气神是实实在在的客观存在!只有西医的说法才是客观存在!
     你断章取义,为什么后面的话不引用!?

作者: 仁海中西医    时间: 2015-11-13 17:14
中西医融合观 发表于 2015-11-13 12:50
答非所问!胡搅蛮缠!

           【原来中医研究的是人,西医研究的不是人?】我告诉你:中 ...

你不敢承认:阴阳五行、藏象经络、气血津液、精气神是实实在在的客观存在!只有西医的说法才是客观存在!
     你断章取义,为什么后面的话不引用!?
————————————————————————————————————————
      不管中医理论,还是西医理论,都各有所长,各有所短,也都是不完整的医学,只有两者互补起来的医学,才是当代比较完整的、理想的。不管谁的理论,错的,就要改,对的,就坚持。理,不怕辩;理,越辩越明。
      你不是断章取义,我没有正确的东西,全是错误的?为什么正确的话不引用?


作者: administrator    时间: 2015-11-13 17:39
  针对李老师26楼的回复:请认真阅读辩论规则第3条。现截图如下:
[attach]10462[/attach]

作者: 中西医融合观    时间: 2015-11-13 18:00
仁海中西医 发表于 2015-11-13 09:14
你不敢承认:阴阳五行、藏象经络、气血津液、精气神是实实在在的客观存在!只有西医的说法才是客观存在! ...

      不管谁的理论,错的,就要改,对的,就坚持。理,不怕辩;理,越辩越明。
==========================================
       请问仁海先生:【痰浊外感热病侵入大脑】是不是错误?应该不应该改正?!
     请先生直面问题!
作者: 仁海中西医    时间: 2015-11-13 18:14
中西医融合观 发表于 2015-11-13 14:00
不管谁的理论,错的,就要改,对的,就坚持。理,不怕辩;理,越辩越明。
====================== ...

       我从来没说过我发表的意见不需要修改。

       对本人发表的废除五行学说之后的有关中医理论的修改意见,我一贯坚持“此举仅作为对中医理论进行改良的尝试,热切希望各位师长同仁提出宝贵的批评指导意见!”所以,如果先生能有更合理、更准确的解释,那么,就以您的意见为准。这样的话,我已经说过不知多少次了,只是您仍然纠缠不休而已。

作者: 中西医融合观    时间: 2015-11-13 19:37
仁海中西医 发表于 2015-11-13 10:14
我从来没说过我发表的意见不需要修改。

       对本人发表的废除五行学说之后的有关中医理论的 ...

      请问仁海先生:【痰浊外感热病侵入大脑】是不是错误?应该不应该改正?!
     请先生直面问题!
作者: administrator    时间: 2015-11-14 00:09
  根据辩论规则的规定,我现在锁帖,请各位管理人员不要在此贴后面跟帖。等所有辩题完成之后,我们会放开所有正反方辩题帖子,到时,让大家自由讨论。谢谢各位的支持。
  同时,请方提供反方辩题12的相关资料给我,准备发辩题开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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