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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第四节《内经》和《内经》时代阴阳五行说-《内经时代》补注 [打印本页]

作者: 河间金栋    时间: 2015-9-5 21:55
标题: 第四节《内经》和《内经》时代阴阳五行说-《内经时代》补注
<内经>时代》补注(第四节草稿)
赵洪钧著   金栋(河北省河间市人民医院)补注
第四节《内经》和《内经》时代阴阳五行说

作者: 河间金栋    时间: 2015-9-5 21:55
本帖最后由 河间金栋 于 2015-11-18 21:04 编辑

金栋按:本节题目意思很清楚,就是要介绍今本《内经》中的阴阳五行说,和《内经》时代的阴阳五行说。
先生在上一节已经指出:“阴阳五行说是《内经》的理论核心,是《内经》中一切知识的统帅、骨架。”本节不再着重说明这一点,而是列举《内经》中运用阴阳五行说阐释医理的原文。
至于《内经》时代,先生的本意不是等同于《内经》成书时代。所以,《内经》时代的阴阳五行说,要追溯此两说的渊源和发展过程。
自然,以阴阳五行为统帅的《内经》最应该成书于阴阳五行盛行的时代。先生追本溯源并广引近现代著名学者的观点,证明了“阴阳五行哲学在汉代占统治地位,最盛行。《内经》的成书时代不应提前到汉以前去”。读过此节可知,先生的这一见解,已经颠扑不破。

作者: 河间金栋    时间: 2015-9-5 21:56
一、《内经》以阴阳五行说为最高理论

作者: 河间金栋    时间: 2015-9-5 21:57
【原文】上节已说过,阴阳五行说是《内经》的理论核心,是《内经》中一切知识的统帅、骨架。《内经》本身也是这样说的:
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治病必求于本。”(《素问•阴阳应象大论》)
夫四时阴阳者,万物之根本也,……故阴阳四时者,万物之终始也,死生之本也。”(《素问•四气调神大论》)
夫五运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可不通乎?”(《素问•天元纪大论》)
阴阳者,数之可十,推之可百,数之可千,推之可万,万之大,不可胜数,然其要一也。”(《素问•阴阳离合论》)

作者: 河间金栋    时间: 2015-9-5 21:58
【补注】
⑴阴阳者,天地之道也王冰注:“谓变化生成之道也。《老子》曰:‘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易·系辞》:‘一阴一阳之谓道’,此之谓也。”
傅景华主编《黄帝内经素问译注》:“此指天地运动的大道。为自然力的相互作用,为一切存在的本原。力是宇宙之源,是量子化弯曲空间不同相位状态相互作用的物理效应。阴阳可代表相互作用的两种自然力。天地运动之本无疑也在于阴阳。阴阳是描述道的至简模式。至简才能通用,所以阴阳及其演化的五行等数序类象,就成为道的实用体系。”
又,见第一节补注。

作者: 河间金栋    时间: 2015-9-5 21:59
⑵万物之纲纪:高校教参第二版《内经》:“纲纪,《说文解字注笺》:‘总持为纲,分系为纪。如网罟,大绳其纲也,网目其纪也。’这里可作为大纲、要领解。万物之纲纪,犹言万物之生长消亡,皆出于阴阳,故阴阳为万物之纲纪。正如《类经•阴阳类一》注:‘大曰纲,小曰纪;总之为纲,周之为纪。物无巨细,莫不由之,故为万物之纲纪。’”

作者: 河间金栋    时间: 2015-9-5 21:59
⑶变化之父母:高校教参第二版《内经》:“变化,《礼记•月令正义》:‘先有旧形,渐渐改者谓之变;虽有旧形,忽改者谓之化。’《素问•天元纪大论》云:‘物生谓之化,物极谓之变。’《类经•阴阳类一》引朱子云:‘变者化之渐,化者变之成。’是物之渐变(量变)谓之变,物之突变(质变)谓之化。父母,这里是根本、本源的意思。因事物变化之道本于阴阳,所以阴阳犹如事物之父母,正如《素问注证发微•卷一》注云:‘万物得是阴阳,而或变或化者,皆以是为父母焉。’”’

作者: 河间金栋    时间: 2015-9-5 22:00
⑷生杀之本始:王冰注:“寒暑之用也。万物假阳气温而生,因阴气寒而死,故知生杀本始,是阴阳之所运为也。”
《类经二卷•阴阳类一》:“生杀之道,阴阳而已,阳来则物生,阳去则物死。凡日从冬至以后,自南而北谓之来,来则春为阳始,夏为阳盛,阳始则温,阳盛则热,热则长物;日从夏至以后,自北而南谓之去,去则秋为阴始,冬为阴盛,阴始则凉,凉则收物,阴盛则寒,寒则藏物,此阴阳生杀之道也。”

作者: 河间金栋    时间: 2015-9-5 22:01
⑸神明之府也:高校教参《内经》:“《淮南子•泰族训》:‘天设日月,列星辰,调阴阳,张四时。日以暴之,夜以息之,风以干之,玉露以润之。其生物也,莫见其所养而物长;其杀物也,莫见其所丧而物亡。此之谓神明。’《素问吴注》注:‘阴阳不测谓之神,神之昭昭谓之明。’《类经•阴阳类一》注:‘神,变化不测也。明,三光著象也(三光,《白虎通》:天有三光,日月星)。’据以上诸说,神明即是自然万物运动变化所表现的各种现象,因其原因难明而变化不测,故以‘神明’称之。府,聚物、居住之所。《素问吴注•卷二》注:‘众物所聚谓之府。’《内经知要•阴阳》注:‘言变化之流行,皆从此出也。’神明出于阴阳,故阴阳为神明之府。”
郭霭春《黄帝内经素问校注语译》:“神明:是指人的神态、知觉、精神活动的功能。”

作者: 河间金栋    时间: 2015-9-5 22:01
⑹治病必求于本:高校教参《内经》:“这里指阴阳。”

作者: 仁海中西医    时间: 2015-9-5 22:54
我觉得应该是:治病必求于本——必求达到阴阳相对平衡的状态。
作者: 中西医融合观    时间: 2015-9-6 00:15
仁海中西医 发表于 2015-9-5 14:54
我觉得应该是:治病必求于本——必求达到阴阳相对平衡的状态。

      先生看到这句话了吗?
   【《内经》以阴阳五行说为最高理论】
    可不是阴阳!
作者: 仁海中西医    时间: 2015-9-6 00:37
中西医融合观 发表于 2015-9-5 20:15
先生看到这句话了吗?
   【《内经》以阴阳五行说为最高理论】
    可不是阴阳!

是啊,看见了,但《内经》不是真理的化身。
作者: 千秋雪    时间: 2015-9-6 06:23
本帖最后由 千秋雪 于 2015-9-5 22:25 编辑
仁海中西医 发表于 2015-9-5 14:54
我觉得应该是:治病必求于本——必求达到阴阳相对平衡的状态。

“我觉得应该是:治病必求于本——必求达到阴阳相对平衡的状态。”
此话不假。比如治法,千头万绪,不外乎补泻。但是并不排除“汗吐下和温清消补”八法。
比如人类,千变万化,不外乎男女。但是并不排除把人还可以分为“工农兵学商”等。

作者: 千秋雪    时间: 2015-9-6 06:28
仁海中西医 发表于 2015-9-5 16:37
是啊,看见了,但《内经》不是真理的化身。

先生说得不错,内经并不是天下所有真理的化身。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内经是中医学必须遵守的圭臬。
作者: 仁海中西医    时间: 2015-9-6 12:06
千秋雪 发表于 2015-9-6 02:28
先生说得不错,内经并不是天下所有真理的化身。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内经是中医学必须遵守的圭臬。

谢谢老先生的教诲!——内经中的正确部分是中医学必须遵守的圭臬。
作者: 河间金栋    时间: 2015-9-6 19:52
⑺五运王冰注:“运,谓五行,应天之五运,各周三百六十五日而为纪者也。”
《素问集注》:“五运者,甲己岁为土运,乙庚岁为金运,丙辛岁为水运,丁壬岁为木运,戊癸岁为火运。”
《六节藏象论》王冰注:“五运,谓五行之气,应天之运而主化者也。”
五运阴阳《素问集注》:“天之十干运化地之五行,地之五行上呈三阴三阳之六气,故曰五运阴阳者,天地之道也。”

作者: 河间金栋    时间: 2015-9-6 19:53
⑻数音暑(shu),高校教参《内经》:“这里作动词用,即一个个计算的意思。”

作者: 河间金栋    时间: 2015-9-6 19:53
⑼数之可十,推之可百,数之可千,推之可万《素问补识》:“《太素》作‘数之可十,离之可百,散之可千,推之可万’,与《灵•阴阳系日月》四句全同。《素问》‘离’作‘推’,‘散’作‘数’,皆因形似而误。”

作者: 河间金栋    时间: 2015-9-6 19:54
⑽然其要一也: 一,指一阴一阳。
高校教参《内经》:“‘一’之义,诸注不一,总其要有四:一是指离合。王冰注:‘谓离合也。虽不可胜数,然其要妙,以离合推步,悉可知之。’二是指一阴一阳。《素问吴注》注:‘言阴阳之道始于一,推之则十八千万不可胜数,然其要则本于一阴一阳也。’三是指阴阳变化之理。《类经•经络类•二十九》注:‘谓阴阳之道,合之则一,散之则十百千万,亦无非阴阳之变化。故显微大小,象体无穷,无不有理存焉。然变化虽多,其要则一。一,即理而已。’四是指太极。《素问集注》莫子晋曰:‘天地定位,日月运行,寒暑往来,阴阳出入,总归于太极一气所生。’上述四说,据文义当以《吴注》为切,故《素问识》云:‘简按吴注为得矣。’然‘太极静而生阴,动而生阳’,阴阳本于太极一气之所化,故《集注》之说,与《吴注》义实相同。”
金栋按:阴阳可推至千万,但万千变化总归一阴一阳之理。“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两类相反的运动方式的相互作用就是所谓道。森立之:“物虽多,合之为一;虽少,离之为两。各以阴阳之理也,故曰其要一也。”(傅景华《黄帝内经素问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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