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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全面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istrator    时间: 2013-10-17 11:39
标题: 全面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
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医药单列为第四项主要任务

  ●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
  ●鼓励零售药店提供中医坐堂诊疗服务
  ●开发中医诊疗、中医药养生保健仪器设备
  ●培育国际知名的中医药品牌和服务机构
  中国中医药报讯 (记者柴 玉 高 亮)10月1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全面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列为第四项主要任务。要求提升中医健康服务能力,推广科学规范的中医保健知识及产品。
  在“全面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这项重点任务下,《意见》要求,提升中医健康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力争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动医疗机构开展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鼓励零售药店提供中医坐堂诊疗服务。开发中医诊疗、中医药养生保健仪器设备。
  推广科学规范的中医保健知识及产品。加强药食同用中药材的种植及产品研发与应用,开发适合当地环境和生活习惯的保健养生产品。宣传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推广科学有效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鼓励有资质的中医师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鼓励和扶持优秀的中医药机构到境外开办中医医院、连锁诊所等,培育国际知名的中医药品牌和服务机构。
  《意见》还要求,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提高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保健等服务的能力。支持发展多样化健康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面向国际国内市场,整合当地优势医疗资源、中医药等特色养生保健资源、绿色生态旅游资源,发展养生、体育和医疗健康旅游。培育健康服务业相关支撑产业,通过加大科技支撑、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产业政策引导等综合措施,培育一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中医药等重点产业,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
  《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达到8万亿元以上。明确八项任务,包括大力发展医疗服务,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积极发展健康保险,全面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支持发展健康体检咨询、全民体育健身、健康文化和旅游等多样化健康服务,培育健康服务业相关支撑产业,健全人力资源保障机制,夯实健康服务业发展基础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指出,《意见》是我国首个健康服务业的指导性文件。发展健康服务业,与深化医改的宗旨是一致的。深化医改重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强调政府主导,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发展健康服务业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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