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中医药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打印本页]

作者: 净面尊者    时间: 2008-11-3 12:04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watermark]    刚到这里看到南阳布衣和其他几位朋友对本人的支持,我是感激不尽,你们的支持也是我在各个网络媒体上进一步为中医的复兴尽力的力量源泉。
    希望在这个论坛上能够与各位有志于中医振兴的仁人志士们进一步加强交流![/watermark]
作者: 南阳布衣    时间: 2008-11-3 22:12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支持尊者对中医复兴所做的努力。网络犹如江湖,还望谨言慎行,只因言者无心,听者有意。能够阻碍你行程的,往往不是前方的高山,而是鞋底的沙砾,虽然小,却不容忽视。先生勉之
作者: suluji    时间: 2008-11-3 22:26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下面引用由南阳布衣2008/11/03 10:12pm 发表的内容:
支持尊者对中医复兴所做的努力。网络犹如江湖,还望谨言慎行,只因言者无心,听者有意。能够阻碍你行程的,往往不是前方的高山,而是鞋底的沙砾,虽然小,却不容忽视。先生勉之

作者: 却波渔翁    时间: 2008-11-3 23:31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南阳布衣之言确当珍重!!!
作者: 净面尊者    时间: 2008-11-4 11:08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这个贴子最后由净面尊者在 2008/11/04 00:05pm 第 2 次编辑]

谢谢南阳布衣朋友的忠告!
对于那个关于敏感政治的话题,这是表达个人对当今的政治领导人的看法,也表达的是个人对国家命运的担忧!这是应有的言论自由!
只是这个论坛是个中医论坛,中医人有着因循守旧的保守特征,所以才有一些人对于那句话故意做文章,但今天不是30年前的时代了,象“岁月无情”和“再来”这样的“告密者”也就只能彰显自己小人心态罢了!

作者: 再来    时间: 2008-11-4 11:27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1 告密为本人所最不齿。
2 自己说话就应该自己理直气壮地承认,公共论坛发贴,“密”从何而来? 众目睽睽之下,“告”又从哪里谈起?
3 我担心的是你享受着科学的方便,用着现代互联网络和计算机技术上网发帖,吃着现代农业和打面机子磨的面粉、穿着纺织工业织的布、喝着城城乡供水系统供电水、用着现代陶瓷技术生产的马桶,现代造纸技术生产的手纸,深入揭批科学以及科学带来的祸害,你这里面有几分真诚。
4 中医人因循守旧,所以有了王世保大声呼吁“科学对人类的危害性源于科学自身”, 全球放弃科学就能可持续发展了!


作者: 净面尊者    时间: 2008-11-4 11:59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http://www.gtcm.info/cgi-bin/topic.cgi?forum=1&topic=3529&show=0

-=-=-=-=- 以下内容由 净面尊者2008年11月04日 00:07pm 时添加 -=-=-=-=-
http://www.gtcm.info/cgi-bin/topic.cgi?forum=1&topic=3533&show=0
作者: 山野居士    时间: 2008-11-4 12:27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可怜可怜。

作者: 自然奥妙    时间: 2008-11-4 14:18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言语语言,
道理理道;
国文文国,
妙用用妙!
希望看到楼主新语!!!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11-4 18:07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这个贴子最后由岁月无情在 2008/11/04 06:17p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净面尊者2008/11/04 11:08am 发表的内容:
谢谢南阳布衣朋友的忠告!
    对于那个关于敏感政治的话题,这是表达个人对当今的政治领导人的看法,也表达的是个人对国家命运的担忧!这是应有的言论自由!
只是这个论坛是个中医论坛,中医人有着因循守旧的保守特征,所以才有一些人对于那句话故意做文章,但今天不是30年前的时代了,象“岁月无情”和“再来”这样的“告密者”也就只能彰显自己小人心态罢了!
净面尊者先生
    包括我和再来在内的论坛所有的人没有必要和你过不去,和你过不去只能是你自己。
想一想我岁月无情为什么这么说?!如果想不明白,我可以告诉你净面尊者先生。




[attach]768[/attach]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11-5 08:34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这个贴子最后由岁月无情在 2008/11/05 08:50am 第 1 次编辑]

看来净面尊者先生是想不明白,更加证明了论坛对你严重警告是正确的。

[attach]769[/attach]
作者: hnzyts    时间: 2008-11-5 08:54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下面引用由净面尊者2008/11/04 11:08am 发表的内容:
谢谢南阳布衣朋友的忠告!
对于那个关于敏感政治的话题,这是表达个人对当今的政治领导人的看法,也表达的是个人对国家命运的担忧!这是应有的言论自由!
只是这个论坛是个中医论坛,中医人有着因循守旧的保守特 ...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建议尊者在发表自己的言论的时候注意咱们的国情,有中国特色的言论自由。虽然你可以阳春白雪,但是却不能忽视别人的肮脏龌龊,保护好自己,才能更可持续的帮助中医的发展,人之不存,事业安附?
就像经常他们把国家和单位当做一个穿脱自如的马甲,玩弄得很纯熟,真正搞技术的人,却往往是疏于变通,只认死理,在这样一个空谈盛行的时代,这是很要命的。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11-5 08:55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不同的世界观,就会有不同的世界。

[attach]770[/attach]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11-5 09:05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一个不尊重法律和道德的人,比一万个不尊重中医的人的危害性还要大。
[attach]771[/attach]
作者: hnzyts    时间: 2008-11-5 09:05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岁月无情说得很好:不同的世界观,就会有不同的世界。
所以处处被禁言,最后来到了一个终于有人管不住的地方来了,逞威风。
作者: 炎黄子孙    时间: 2008-11-5 09:13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下面引用由hnzyts2008/11/05 09:05am 发表的内容:
岁月无情说得很好:不同的世界观,就会有不同的世界。
所以处处被禁言,最后来到了一个终于有人管不住的地方来了,逞威风。



真理永远都只能撑握在少数人手中!
只因为真理一旦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就已经不是真理了,而只是常识常理!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11-5 09:13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这个贴子最后由岁月无情在 2008/11/05 09:45am 第 5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hnzyts2008/11/05 09:05am 发表的内容:
岁月无情说得很好:不同的世界观,就会有不同的世界。
所以处处被禁言,最后来到了一个终于有人管不住的地方来了,逞威风。
hnzyts先生
     hnzyts先生如果有一个是否颠倒的世界观,哪么hnzyts先生眼里就会是一个是否颠倒的世界。我岁月无情到了你管辖的论坛里就会让你处处被禁言、时时被禁言。看来hnzyts先生是一个不让会员说话辨别是非并且随意使用禁言权限的论坛管理者。

    真理和价值是任何人都阻止不了的。让人家说话,天塌不下来的。一个不让会员说话辨别是非并且随意使用禁言权限的论坛管理者是论坛世界里最糟糕的逞威风的管理者。
[attach]772[/attach]
作者: 炎黄子孙    时间: 2008-11-5 09:18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2008/11/05 09:05am 发表的内容:
一个不尊重法律和道德的人,比一万个不尊重中医的人的危害性还要大。


http://www.gtcm.info/cgi-bin/topic.cgi?forum=33&topic=6688
看看这个后,再认真考虑一下吧!
嘴巴是嘴巴,良心又是良心,公道自在人心!!!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11-5 09:38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这个贴子最后由岁月无情在 2008/11/05 09:41a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炎黄子孙2008/11/05 09:18am 发表的内容:
http://www.gtcm.info/cgi-bin/topic.cgi?forum=33&topic=6688
看看这个后,再认真考虑一下吧!
嘴巴是嘴巴,良心又是良心,公道自在人心!!!

一片乌云遮不住太阳,一篇文章颠倒不了世界。炎黄子孙先生不要大惊小怪。
[attach]773[/attach]
作者: 炎黄子孙    时间: 2008-11-5 09:42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2008/11/05 09:38am 发表的内容:
一片乌云遮不住太阳,一篇文章颠倒不了世界。炎黄子孙先生不要大惊小怪。



党中央永远都是为人民服务,都是与人民心连心!
作者: 炎黄子孙    时间: 2008-11-5 09:49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乙肝村各包一个或一半,就这样定了,
经治疗三个月后,让全村的60---90%乙肝患者,都健康地走上农业战线!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在 2008/11/02 04:54pm 发表的内容:
建议后皇嘉树先生使用文明语言。



岁月兄你好!说他骗人,没有不文明呀!他能治愈乙肝?他有什么证据证明他能治愈乙肝,如果不能证明,就是骗人.
  

苏世独立,横而不流

你这个假牛布衣、伪斗士,你先看清楚了!!!!!!!!!!!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11-5 09:50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这个贴子最后由岁月无情在 2008/11/05 09:53a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炎黄子孙2008/11/05 09:42am 发表的内容:
党中央永远都是为人民服务,都是与人民心连心!

党中央和国家永远都是保护合法道德公民,抵制违法不道德公民的。

[attach]774[/attach]
作者: 炎黄子孙    时间: 2008-11-5 09:57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2008/11/05 09:50am 发表的内容:
党中央和国家永远都是保护合法道德公民,抵制违法不道德公民的。



这里是中医发展论坛,我们只能以中医角度谈公民,
这些年来,中医公民被法律处理的程度,远比贪污受贿、贪官污吏,守法得多!!!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11-5 10:04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下面引用由炎黄子孙2008/11/05 09:57am 发表的内容:
这里是中医发展论坛,我们只能以中医角度谈公民,
这些年来,中医公民被法律处理的程度,远比贪污受贿、贪官污吏,守法得多!!!

公民只能依国度区分,不能依行业(中医)区分。
公民的数量也是永远多于贪官污吏的。所以也比贪官污吏守法得多。
[attach]775[/attach]
作者: 净面尊者    时间: 2008-11-5 10:04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合法?
法律的合法性从哪来?
法律从来都是代表一定阶层利益的,并通过暴力强制那些因这些法律而遭到利益侵害的人同样要遵守。
比如现在的执业医师法就是代表西医和院医利益的,那些不能行医的民间中医就只能正当的“违法行医”!
民间中医违法行医不是民间中医的错,而是不公平的法律造成的。对于这样的法律,我们需要与其做斗争,争取我们自己的权益。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11-5 10:32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这个贴子最后由岁月无情在 2008/11/05 11:17am 第 4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净面尊者2008/11/05 10:04am 发表的内容:
合法?
法律的合法性从哪来?
法律从来都是代表一定阶层利益的,并通过暴力强制那些因这些法律而遭到利益侵害的人同样要遵守。
比如现在的执业医师法就是代表西医和院医利益的,那些不能行医的民间中医就只能正当的“违法行医”!
民间中医违法行医不是民间中医的错,而是不公平的法律造成的。对于这样的法律,我们需要与其做斗争,争取我们自己的权益。
净面尊者先生
    没有法律程序上的公平,就不会有法律实体上的公平,净面尊者先生如果对法律实体上的公平有意见,可以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反映意见,而不是通过诋毁国家法律政策甚至是国家领导人来发泄自己心中的不满。这也是论坛对你严重警告的原因。如果净面尊者先生不反省自己的错误的政治观法律观,继续用发表诋毁国家法律政策甚至是国家领导人来发泄自己心中的不满。哪么净面尊者先生在全球中医药论坛的时间也就不会太长了。我岁月无情作为一个普通会员以此帖为证。


[attach]776[/attach]
作者: 自然奥妙    时间: 2008-11-5 11:01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宪法是为人民服务的,违反宪法规定的法规都是违法的,制定和执行违法法规是为权钱链条服务的,是盗国害民的,为违法法规叫好的人不外乎是法盲!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11-5 11:20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这个贴子最后由岁月无情在 2008/11/05 11:24a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自然奥妙2008/11/05 11:01am 发表的内容:
宪法是为人民服务的,违反宪法规定的法规都是违法的,制定和执行违法法规是为权钱链条服务的,是盗国害民的,为违法法规叫好的人不外乎是法盲!



一个不知道宪法与具体法律辩证关系的人,才是真正的法盲!!!

[attach]777[/attach]
作者: 自然奥妙    时间: 2008-11-5 12:04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宪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一切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所以说宪法是为人民服务的,违反宪法规定的法规是违法的!!!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11-5 12:27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佛教里有一句著名的话,叫“一月普现一切水,一切水月一月摄”。宪法研究的人类社会共同领域法律的一般规律,就是一轮圆月;具体法律研究人类社会特殊领域的特殊法律规律,就是一切水,圆月(宪法)普现在一切水中(具体法律)。没有离开宪法的法律,也没有离开法律的宪法。

[attach]778[/attach]
作者: 自然奥妙    时间: 2008-11-5 12:35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有纲才有目,纲举目才张;无规矩不成方圆,无宪法怎有它法?宪法不允许其它法规相抵触,所以说制定和执行违反宪法规定的法规是为权钱链条服务的,不懂宪法的人难道不称法盲?
作者: 自然奥妙    时间: 2008-11-5 12:42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研究归研究,但不许违法;细化归细化,但不许违纲.宪法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违法必究!!!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11-5 12:58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这个贴子最后由岁月无情在 2008/11/05 01:16pm 第 2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自然奥妙2008/11/05 00:42pm 发表的内容:
研究归研究,但不许违法;细化归细化,但不许违纲.宪法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违法必究!!!
     违反宪法的人一般不称法盲,而应该称为违宪。
你这里的“违法必究”!!!应该更为“违宪必究”!!!

[attach]779[/attach]
作者: 再来    时间: 2008-11-5 13:03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下面引用由净面尊者2008/11/05 10:04am 发表的内容:
合法?
法律的合法性从哪来?
法律从来都是代表一定阶层利益的,并通过暴力强制那些因这些法律而遭到利益侵害的人同样要遵守。
比如现在的执业医师法就是代表西医和院医利益的,那些不能行医的民间中医 ...
http://www.osta.org.cn/htm/5241/74600.html

国家职业标准:猪屠宰加工工
  职业名称:猪屠宰加工工
  职业定义:从事生猪屠宰、解剖、分割及副产品加工的人员。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分四个等级
       初级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中级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高级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技师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猪屠宰加工都有国家职业资格,都不能说随便是个人有个屠宰爱好就能杀猪,(当然,民不举、官不究的除外),何况医疗行为呢?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11-5 13:07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下面引用由自然奥妙2008/11/05 00:35pm 发表的内容:
有纲才有目,纲举目才张;无规矩不成方圆,无宪法怎有它法?宪法不允许其它法规相抵触,所以说制定和执行违反宪法规定的法规是为权钱链条服务的,不懂宪法的人难道不称法盲?

   纲举目张是应该的,但是谁来判断法律违宪呢?!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顺便判断的,它是有国家严格的宪法审查制度的。违反宪法的人一般不称法盲,而应该称为违宪。

[attach]780[/attach]
作者: 古墓厉影    时间: 2008-11-5 13:16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下面引用由再来2008/11/05 01:03pm 发表的内容:
猪屠宰加工都有国家职业资格,都不能说随便是个人有个屠宰爱好就能杀猪,(当然,民不举、官不究的除外),何况医疗行为呢?
怪不得俗语说:[color=&#35;DC143C]“死了张屠户,得吃混毛猪”
原来如此!
呵呵~~ 芝麻芝麻,真有你的!
作者: 后皇嘉树    时间: 2008-11-5 13:51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下面引用由炎黄子孙2008/11/05 09:49am 发表的内容:
乙肝村各包一个或一半,就这样定了,
经治疗三个月后,让全村的60---90%乙肝患者,都健康地走上农业战线!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在 2008/11/02 04:54pm 发表的内容:
建议后皇嘉树先生使用文明语言。
...
小炎呀!你原来有些肝郁化火了,给你开了一处方治疗. 柴胡6g、白芍12g、白术9g、茯苓12g、炙甘草6g、石菖蒲12g、郁金9g、丹皮9g、山栀子12g、香附9g
现在你谵语了,应治以开心益智,豁痰开窍才行,处方:远志9、茯苓12、石菖蒲12、人参9、苍术9、香附9、郁金9
针百会,开四关
作者: 炎黄子孙    时间: 2008-11-5 14:06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这个贴子最后由炎黄子孙在 2008/11/05 02:11pm 第 1 次编辑]




垃圾化肥可种田,
后皇假士有何用?
  

作者: zhengYOU    时间: 2008-11-5 14:25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这个贴子最后由zhengYOU在 2008/11/05 02:27p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后皇嘉树2008/11/05 01:51pm 发表的内容:
小炎呀!你原来有些肝郁化火了,给你开了一处方治疗. 柴胡6g、白芍12g、白术9g、茯苓12g、炙甘草6g、石菖蒲12g、郁金9g、丹皮9g、山栀子12g、香附9g
现在你谵语了,应治以开心益智,豁痰开窍才行,处方:远志9、茯苓12 ...
石菖蒲12、人参9、苍术9、香附9、郁金9 柴胡6g

后皇嘉树先生用以上这些药治疗肝郁化火的依据是啥,能说说吗?这些药合在一起,其气来源和归宿在那儿,清楚吗?乙肝为啥难治?
作者: 后皇嘉树    时间: 2008-11-5 14:34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下面引用由zhengYOU2008/11/05 02:25pm 发表的内容:
石菖蒲12、人参9、苍术9、香附9、郁金9 柴胡6g
后皇嘉树先生用以上这些药治疗肝郁化火的依据是啥,能说说吗?这些药合在一起,其气来源和归宿在那儿,清楚吗?乙肝为啥难治?
原来zhengYOU先生也是半桶水中医,请分清楚,这里是两个处方,我先考你,这两个处方是何方加减.小炎是不知道的,只管服用就是了.

-=-=-=-=- 以下内容由 后皇嘉树2008年11月05日 02:44pm 时添加 -=-=-=-=-
我老人家要休息了,不和你们玩了,你们自己玩吧!

-=-=-=-=- 以下内容由 后皇嘉树2008年11月06日 07:47am 时添加 -=-=-=-=-
zhengYOU有进步,大师不敢当,我有三师资格证书,律师,营养师和特级厨师,现已退休,第一方是丹栀逍遥散与菖蒲郁金汤合方加减,治小炎的肝郁化火.第二方是开心散加减,治小炎的谵语.
作者: zhengYOU    时间: 2008-11-5 14:52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这个贴子最后由zhengYOU在 2008/11/05 03:20pm 第 1 次编辑]

这两个处方是何方加减.小炎是不知道的,只管服用就是了
哦   方只要有出处,只管服用就是
  早说过,是中医门外人,不过对于这几味药,每味药总在百次以上品味。
二方症难道不是一方症的发展吗,用药二方不是一方的延续吗?
本人不读书,不知方,仅品药知药,
还请大师解说,如果您能全部解疑,就服了您。

[color=&#35;990000]-=-=-=-=- 以下内容由 zhengYOU2008年11月05日 03:18pm 时添加 -=-=-=-=-
嗯,说不出方名,大师没劲
试着说说吧,总不离柴胡清肝汤、疏肝散、菖蒲郁金汤
二方有《千斤方》里的 开心散。
中药方剂,就是大同小异的组合。


-=-=-=-=- 以下内容由 zhengYOU2008年11月05日 03:25pm 时添加 -=-=-=-=-
辨证论治,只知 散其有 以治症,不考证 积乃因气虚,气从何道来。是乙肝久治难愈的根本。
作者: 炎黄子孙    时间: 2008-11-5 15:25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下面引用由后皇嘉树2008/11/05 02:34pm 发表的内容:
原来zhengYOU先生也是半桶水中医,请分清楚,这里是两个处方,我先考你,这两个处方是何方加减.小炎是不知道的,只管服用就是了.-=-=-=-=- 以下内容由 后皇嘉树 在 2008年11月05日 02:44pm 时添加 -=-=-=-=-
我老人家 ...


假牛布衣、伪斗士、假普法的,早就该休休了!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11-5 17:11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下面引用由自然奥妙2008/11/05 00:04pm 发表的内容:
<<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宪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一切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所以说宪法是为人民服务的 ...

    不错具体法律应该以宪法为指导。但是另一方面宪法如果离开具体法律,就会丧失其生命力,就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会被时代所抛弃。
[attach]781[/attach]
作者: zhengyou    时间: 2008-11-5 17:17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中医论坛,看样子,快变成法律、哲学论坛。
作者: hnzyts    时间: 2008-11-5 17:18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这个贴子最后由hnzyts在 2008/11/05 05:20p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2008/11/05 09:13am 发表的内容:
hnzyts先生
     hnzyts先生如果有一个是否颠倒的世界观,哪么hnzyts先生眼里就会是一个是否颠倒的世界。我岁月无情到了你管辖的论坛里就会让你处处被禁言、时时被禁言。看来hnzyts先生是一个不让会员说话辨别是 ...
呵呵,我到今天才发现你在论坛骂我的帖子。如果我一个人禁言你,那是我挟私报复,如果大家都禁言你,最后连你的一个个马甲也先后一个个被禁言,那怪谁?
一个人的尊严来自于自尊,一个人受尊重的程度来自于自重,一个人的脸面,来自于对别人的理解,岁月先生因为遭受删帖,竟然连我的家庭、父母一起骂,你也有父母,你也有家庭,我不想说什么,只希望你自重、自尊、自爱!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希望你的言行和你的身份相符合、相秤。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11-5 17:24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这个贴子最后由岁月无情在 2008/11/05 05:31pm 第 2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hnzyts2008/11/05 05:18pm 发表的内容:
呵呵,我到今天才发现你在论坛骂我的帖子。如果我一个人禁言你,那是我挟私报复,如果大家都禁言你,最后连你的一个个马甲也先后一个个被禁言,那怪谁?
一个人的尊严来自于自尊,一个人受尊重的程度来自于自重,一个人的脸面,来自于对别人的理解,岁月先生因为遭受删帖,竟然连我的家庭、父母一起骂,你也有父母,你也有家庭,我不想说什么,只希望你自重、自尊、自爱!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希望你的言行和你的身份相符合、相秤。
hnzyts先生
    请你提供我骂你的帖子,我从来没有骂过你,你我只是辩论而已。否则你就是无中生有。



作者: hnzyts    时间: 2008-11-5 17:26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从你的言行来看,似乎你是经过文化大革命的人,屈指算来年龄应该不小,说话更应该明白:尊重别人,才能获得别人的尊重,爱护别人,才能获得别人的拥戴,可是你处处显示出你的优越性,把别人摆在一个受审判受教育的位置,也未免果于自信了,网络不是那一个人的,也不是你一个人懂得你的那些理论。论坛是一个大家交流的地方,专业论坛是大家交流专业的地方,你在各个中医论坛大搞你的哲学、炫耀你的法律身份,莫非不知道古人说过“有理不在声高”?
作者: zhengyou    时间: 2008-11-5 17:26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copy;全球中医药论坛 -- 全球中医药论坛  mH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XpX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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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此查看图片详细信息正在读取此图片的详细信息,请稍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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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不应该做什么!就知道应该做什么!!
——————————————

嘿,好像不浪费论坛资源,实在不甘心,弄那么多个瞎图浪费论坛资源。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11-5 17:35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这个贴子最后由岁月无情在 2008/11/05 05:42p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hnzyts2008/11/05 05:26pm 发表的内容:
从你的言行来看,似乎你是经过文化大革命的人,屈指算来年龄应该不小,说话更应该明白:尊重别人,才能获得别人的尊重,爱护别人,才能获得别人的拥戴,可是你处处显示出你的优越性,把别人摆在一个受审判受教育 ...

     我在论坛的发言经得起法律和道德的双重检验,更经得起作为一个人良心的检验。请问在本论坛从你我认识开始,我没有尊重hnzyts先生吗?相反先生的发言尊重了我岁月无情了吗?!事实胜于雄辩。
作者: hnzyts    时间: 2008-11-5 17:36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这是中国中医论坛上面,我在做超级版主之前发的帖子,需要回复才能看。就因为我隐藏了帖子,你把所有的怨恨,连带着我的家庭,我的父母,甚至上升到我的家庭教养都骂出来,本来我不想跟你冲突,但是你的所做所为,真的让我得连你的人格也需要重新审视一番。[attach]782[/attach]
作者: hnzyts    时间: 2008-11-5 17:42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当然,如果图片看不清,大家可以去这个链接看看这个帖子http://www.tcmbbs.com/read.php?fid=189&tid=23650&u=16354,看看岁月先生如何从法律角度说话的。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11-5 17:48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这个贴子最后由岁月无情在 2008/11/05 06:13pm 第 7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hnzyts2008/11/05 05:36pm 发表的内容:
这是中国中医论坛上面,我在做超级版主之前发的帖子,需要回复才能看。就因为我隐藏了帖子,你把所有的怨恨,连带着我的家庭,我的父母,甚至上升到我的家庭教养都骂出来,本来我不想跟你冲突,但是你的所做所为 ...
hnzyts先生
    我明白了,你误解我了。这又是一个冒充我“岁月无情”假的“。岁月无情。”。





以下是在中国中医论坛复制
-------------------

申请论坛将假的 岁月无情.注销注册 。

论坛管理员:你好
  
      我于2008年8月10日注册了 岁月无情 会员名称
随后2008年8月18日有人注册了 岁月无情.
          由于后来注册者只在 岁月无情 的后面加了一个点,二者很难区
别,已经构成恶意注册,申请论坛管理员将假的 岁月无情.  注销注册 。
以确保真的 岁月无情 的会员合法权利。
      为保证类似的事件不再发生,建议以文字注册会员文字部分名称不
得完全相同。
  
      同时为保证中国中医论坛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建议日后注册会员文
字部分名称不得与对已经被永久禁言会员(文字部分)名称相似。
      特提出申请,恳求论坛管理员及时批复。
[ 此贴被岁月无情在2008-08-21 16:41重新编辑 ]
[attach]783[/attach]
作者: hnzyts    时间: 2008-11-5 17:52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本想我们的分歧在于专业视角不同而已,或者说政见不同,本来年龄不同,我们世界观本就不同,我万万没料到,先生却是用这种语言说话的。
我删你的帖子,编辑你的帖子,是从专业角度来说话的,并且如果你还记得的话,你在中国中医论坛唯一的一束鲜花,还是我送的,因为这,一些坛友认为是我包庇纵容你,他们甚至质问我。我没有辩解,因为我给你献花,哪是你说的有理,不管谁,说的有道理我就鲜花送上,作为超级版主,任何人,只要是对中医不是抱着友好的态度,我决不宽容,还记得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吗?——“朋友来了有好酒,不是朋友免开口”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11-5 18:26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这个贴子最后由岁月无情在 2008/11/05 06:39pm 第 3 次编辑]

hnzyts先生
    今天我才知道你是谁,无论在中国中医论坛和还是在全球中医药论坛,我没有对先生你有一句不文明的话。这一些无聊之人为了毁掉我岁月无情的名声,竟先后多次注册与我岁月无情相似的名称。第一次用“岁月无情。”第二次用“。岁月无情。”,真是无耻的小人。可惜中国中医论坛管理层没有及时采纳我的意见,以致让无耻的小人阴谋得成。让先生对我产生如此大的误会。
[attach]784[/attach]

-=-=-=-=- 以下内容由 岁月无情2008年11月06日 06:34am 时添加 -=-=-=-=-
    在论坛被禁言的往往是卑鄙邪恶的小人和见义勇为的英雄。因为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已经成了论坛某些丧失是非观念管理者的职业习惯。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11-5 18:57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下面引用由hnzyts2008/11/05 05:26pm 发表的内容:
从你的言行来看,似乎你是经过文化大革命的人,屈指算来年龄应该不小,说话更应该明白:尊重别人,才能获得别人的尊重,爱护别人,才能获得别人的拥戴,可是你处处显示出你的优越性,把别人摆在一个受审判受教育 ...
hnzyts先生
    你又误解我了,在这个帖子的楼主骂我是小人的情况下,我都没有骂他。我会处处显示出自己的优越性,把别人摆在一个受审判受教育的地位吗?!
    真理不怕辩论,我岁月无情希望与大家公平文明的讨论问题。

-=-=-=-=- 以下内容由 岁月无情2008年11月05日 08:25pm 时添加 -=-=-=-=-
这个帖子的楼主是 净面尊者先生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11-5 19:14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上述事实再次证明,论坛三分技术,七分管理。
[attach]785[/attach]
作者: 自然奥妙    时间: 2008-11-5 19:33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当今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无论什么行为,只要违反宪法就是违法,宪法不允许其它法规抵触!!!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11-5 19:41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下面引用由自然奥妙2008/11/05 07:33pm 发表的内容:
当今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无论什么行为,只要违反宪法就是违法,宪法不允许其它法规抵触!!!

请问自然奥妙先生现在的执业医师法与当今宪法抵触吗?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11-5 19:49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下面引用由zhengYOU2008/11/05 05:17pm 发表的内容:
中医论坛,看样子,快变成法律、哲学论坛。
    包括法律、哲学在内的所有学术压不跨中医论坛,能压跨中医论坛只能是那些没有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观念的人。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11-5 19:55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下面引用由zhengYOU2008/11/05 05:26pm 发表的内容:
&copy;全球中医药论坛 -- 全球中医药论坛  mH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XpXV2
\T!
=fN"
...
zhengYOU先生
    文学艺术也是一种美呀!智者见智仁者见仁。好像zhengYOU先生一天不给我制造一点麻烦,晚上就睡不着觉似的。

[attach]786[/attach]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11-5 20:16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这个贴子最后由岁月无情在 2008/11/05 08:24pm 第 2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hnzyts2008/11/05 05:52pm 发表的内容:
本想我们的分歧在于专业视角不同而已,或者说政见不同,本来年龄不同,我们世界观本就不同,我万万没料到,先生却是用这种语言说话的。
我删你的帖子,编辑你的帖子,是从专业角度来说话的,并且如果你还记得的 ...
hnzyts先生
    我岁月无情的发言风格与那些冒充我的人的发言风格会是一个样吗?!请先生将两者一对照,不就泾渭分明了吗?!还记得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吗?——“朋友来了有美酒,如果是豺狼来了有猎枪”。
[attach]787[/attach]
作者: 自然奥妙    时间: 2008-11-5 20:24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宪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学,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当今的执业医师法以资格定医,对掌握世界领先医疗技术不符合资格的公民限制其为人民服务,违反以人为本,求实奋进,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所以,从这点讲,当今的执业医师法是与宪法抵触的,是违法的!!!
作者: xyx0535    时间: 2008-11-5 20:30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事情在哪里发生就在哪里继续。误会说明真像时就可以消除。

    真诚、理性、对话是学术交流的天路,是解决会员之间矛盾的最佳方法。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11-5 20:32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这个贴子最后由岁月无情在 2008/11/05 08:45pm 第 3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自然奥妙2008/11/05 08:24pm 发表的内容:
宪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学,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当今的执业医师 ...
自然奥妙先生
    在没有国家权力机关认定并公布执业医师法违反宪法以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否则就是违法的。国家对破坏法律实施罪的打击力度绝不会心慈手软的。相信先生应该明白这一点,解释宪法的和法律只有全国人大最高权力机关。不是那一个个人和单位顺便信口开河的。
[attach]788[/attach]
作者: xyx0535    时间: 2008-11-5 20:38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执业医师法尽管有些不利于民间中医(不掌握西医知识的中医)取得 执业资格。可以通过正当的渠道向有关部门反应,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提议。但是全盘否定执业医师法广大医师会同意么?人民会同意么?
作者: 炎黄子孙    时间: 2008-11-5 20:41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2008/11/05 08:32pm 发表的内容:
自然奥妙先生
    在没有国家权力机关认定并公布执业医师法违反宪法以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否则就是违法的。


岁月无情先生:你再怎么狡辩,
也解释不了,有关利益集团在中药新药创新条例,所做的------绝灭性------规范!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11-5 20:50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下面引用由炎黄子孙2008/11/05 08:41pm 发表的内容:
岁月无情先生:你再怎么狡辩,
也解释不了,有关利益集团在中药新药创新条例,所做的------绝灭性------规范!
一片乌云遮不住太阳,一些利益集团颠倒不了世界。炎黄子孙先生不要大惊小怪。

[attach]789[/attach]
作者: 炎黄子孙    时间: 2008-11-5 20:56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这个贴子最后由炎黄子孙在 2008/11/05 08:57p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2008/11/05 08:50pm 发表的内容:
一片乌云遮不住太阳,一些利益集团颠倒不了世界。炎黄子孙先生不要大惊小怪。


中国中医药,乌云遮太阳,几十年如一,何日见青天?
作者: 自然奥妙    时间: 2008-11-5 20:58
标题: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制造规矩和用规矩划方圆是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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