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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细辛不过钱”辨析 [打印本页]
作者: 南京陈斌 时间: 2010-1-1 19:59
标题: [原创]“细辛不过钱”辨析
[watermark][原创]“细辛不过钱”辨析
http://www.gtcm.info/cgi-bin/topic.cgi?forum=5&topic=4356&show=0[/watermark]
作者: mawenhui3366 时间: 2010-1-2 18:45
标题: [原创]“细辛不过钱”辨析
支持
作者: 王勇123 时间: 2010-1-3 12:41
标题: [原创]“细辛不过钱”辨析
支持加精!
作者: 红莎草 时间: 2010-1-3 15:36
标题: [原创]“细辛不过钱”辨析
不同意加精,大剂量使用细辛有很大的危险性,加精会对初学中医着产生误导。
关于细辛用量问题,大剂量还是建议大家慎重,要因时因人使用,每个人的身体情况不同,耐受性也不同。不能提倡大剂量使用细辛
关于细辛中毒的报告:http://www.cnki.com.cn/Article/CJFDTotal-YXLL200105075.htm
http://emuch.net/journal/article.php?id=CJFDTotal-BJZO199106035
http://www.80075.com/waikexue/200808/22-434800.shtml
作者: 王勇123 时间: 2010-1-3 19:27
标题: [原创]“细辛不过钱”辨析
文章中说明:细辛单用末,确有“气闷闭塞、不通而死”之虞,故云“若单用末,不可过一钱”。但水煎剂由于煎熬后,其毒性经挥发可减低或消除,故细辛水煎剂“不过钱”之说不可取。另外从临床实践观察,细辛用量若在3g以内,功效甚微。
所以临床在水煎剂中,细辛用量多在3g以上。
作者: 红莎草 时间: 2010-1-5 22:27
标题: [原创]“细辛不过钱”辨析
下面引用由王勇123在 2010/01/03 07:27pm 发表的内容:
文章中说明:细辛单用末,确有“气闷闭塞、不通而死”之虞,故云“若单用末,不可过一钱”。但水煎剂由于煎熬后,其毒性经挥发可减低或消除,故细辛水煎剂“不过钱”之说不可取。另外从临床实践观察,细辛用量若 ...
请看我提供的链接,基本上都不是单独应用引起的毒性反应,在临床上,是有不少医生大量使用细辛而没有产生毒性,这是有好多原因的,第一,临床所用细辛,有辽细辛和华细辛之分,有用全草和用须根之分,辽细辛和其他产地细辛毒性不一样,全草和完全须根毒性也不一样,野生细辛的毒性远远高于使用大量化肥的家种品种,而在各个医院药房中,所使用的并不是同一种细辛,这就导致有的小剂量导致中毒,而大剂量却没有毒性反应。目前国家对于中药没有统一的质量标准,各医院药房,药店,也没有分辨细辛是辽细辛,华细辛,是家种还是野生的能力,为患者用药安全计:不能宣扬大剂量细辛,这样做是危险的。
作者: 河间金栋 时间: 2015-2-12 10:51
标题: “细辛不过钱”辨析
本帖最后由 河间金栋 于 2015-2-12 10:53 编辑
文章来源:《河北中医》杂志;1993年增刊。
作者: 河间金栋 时间: 2015-2-12 10:54
作者:河北省河间市人民医院 金栋 金经国
作者: 河间金栋 时间: 2015-2-12 10:56
“细辛不过钱”辨析
(《河北中医》杂志 1993年增刊)
金 栋 金经国 河间市人民医院
《本草纲目·草部·细辛》云:“承曰:……若单用末,不可过一钱。多则气闷闭塞,不通者死。”乘乃陈乘,是宋代哲宗元祐时阆中医士,其著作为《本草别说》。该书载细辛用量若单用末时“不可过半钱匕”,此与宋代《大观政和本草》即《证类本草》相吻。因《本草纲目》的影响巨大,故后世医家多宗“细辛不过钱”之说,如汪昂《本草备要》便是;或认为细辛不可过五分,如缪希雍《本草经疏》。
细辛的用量,《中药大辞典》(江苏新医学编,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6:1479):“煎汤:0.3-1钱。”全国高校统编五版教材《中药学》(凌以揆主编)载:“1-3g”因此在人们的意识中,仍然是“不过钱”。比如处方中每涉及到细辛用量超过3g时,药房则要求签双名;若超过20g药房有拒付之时,理由是“细辛不过钱”。
细辛首见于《神农本草经》,且列为上品。《本经》云:“味辛温,主咳逆,头痛脑动,百节拘挛,风湿痹痛,死肌。久服明目、利九窍、轻身长年。”上品“多服、久服不伤人”。在汉代张机《伤寒杂病论》中,细辛的方剂不下十首,其用量(折合后之今制)皆已超过钱,如小青龙汤、射干麻黄汤中细辛用量三两(三钱),麻黄附子细辛汤、大黄附子汤中细辛二两(二钱),与其药物之量大体相同,且煎煮方法亦一致。而唐·孙思邈《千金方·诸风》小巗蜜汤中细辛用量四两、独活寄生汤中细辛用量二两。可见唐以前未曾有“细辛不过钱”之说。
“细辛不过钱”只是在“单用末”时,并不包括煎剂,但后世医家推而扩充至煎剂,从而约束了后人的手脚,遗害数百年。实际上明代后的几百年中,亦有不少医家从临床角度出发,认为“细辛不过钱”是不可取的,如张锡纯《医学衷中参西录·少阴病麻黄附子汤证》云:“方中细辛二两,折合今之六钱,复三分之一剂中仍有二钱,而后世对于细辛有服‘不过钱’之说,张隐庵曾明辨其非,二钱非不可用。”
细辛的正品药材包括辽宁细辛和华细辛两种。辽细辛含挥发油3%,其挥发油成分主要是甲基丁香油酚;华细辛含挥发油2.75%、1.5%不等,其成分除甲基丁香油酚(占50%)外,尚有细辛酮、蒎烯等。据现代药理研究,华细辛挥发油作用到动物体内,“初呈兴奋现象,继则陷于麻痹状态,逐渐使随意运动及呼吸运动减退,同时反射消失,终以呼吸麻痹而死亡。”(《中药大辞典》)但亦有药理证明:“华细辛水浸剂或醇浸剂……有浸润麻醉作用,但煎剂无效……细辛醇浸出液之毒性大于水煎剂。”(《中药大辞典》)可见细辛单用末,确有“气闷闭塞、不通而死”之虞,故云“若单用末,不可过一钱”。但水煎剂由于煎熬后,其毒性经挥发可减低或消除,故细辛水煎剂“不过钱”之说不可取。另外从临床实践观察,细辛用量若在3g以内,功效甚微。如治头痛、牙痛,其用量多在10g以上;而对风寒湿痹之疼痛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其用量多在20g-30g以上,功效卓著,且未见不良反应。因此细辛的常用量应定为:3g-9g与其他药同煎即可;但为了慎重,若大剂量使用细辛时,应先煎30min后,再纳他药。
综上所述,水煎剂“细辛不过钱”之说不可取,在临证时可因病人病情之异,适当加大细辛的用量,效果更佳。
作者: 仁海中西医 时间: 2015-5-7 18:47
本帖最后由 仁海中西医 于 2015-5-7 14:48 编辑
我在临床上一般用6——10g, 从未遇见过有什么毒副作用。
我有一个很要好的同事常用大量,每用10——30g,他也说细辛无毒。
作者: 千秋雪 时间: 2016-3-30 05:16
本帖最后由 千秋雪 于 2016-3-29 21:18 编辑
还是红总的话比较客观和实际。中医传统说“细辛不过钱”,也是通过千百人的实践后的经验之谈,绝不是主观编造的。由于细心品种问题,产地问题,使细辛的功效很难具体评定,不可能每个药房,每个医生都能对所购和所用细辛认真选评,为了对患者负责,对医生自己负责,还是小心为上!
这个问题,按说应该早就解决了,因为我们国家早就设立了专门的中医药研究机构,寒来暑往,多少年过去了,如果来这些基本问题还没有搞清楚,这个所谓的研究院或科学院实在是难以名副其实了!
作者: 胡子+新疆 时间: 2016-3-31 00:01
从经典上说,本经上说细辛味辛温上品无毒。伤寒论中用细辛如小青龙,当归四逆皆三两其余有一两二的。千金方中治耳鼻齿口目方中很多用细辛,皆超钱多矣。从我自已的实践说10克15克是常用量并无不妥。故细辛不过钱之说不可信,实庸人自扰而已。
作者: 胡子+新疆 时间: 2016-3-31 00:08
药本用其偏性而治病,若单用哪味药可大剂量用?
作者: 千秋雪 时间: 2016-3-31 04:03
本帖最后由 千秋雪 于 2016-3-30 21:25 编辑
先生所言不虚,临床上确实有许多运用大剂量细辛取得了很好的疗效且无毒副作用的实例和报道,但是古人关于使用细辛的警戒,也不可完全忽视。
药典中关于细辛的记载:
【毒性】
华细辛挥发油对蛙、小鼠、兔等,初呈兴奋现象,继即陷于麻痹状态,逐渐使随意运动及呼吸运动减退,同时反射消失,终以呼吸麻痹而死亡,呼吸先于心跳而停止,对心肌、平滑肌有直接抑制作用。醇浸出液在兔身上,能拮抗吗啡引起的呼吸抑制。对小鼠灌胃与静脉注射,其半数致死量分别为123.75mg及7.78mg/10g。细辛醇浸出液之毒性大于水煎剂。
【性味】辛;温;小毒
【归经】肺;肾;心;肝;胆;脾经
【功能主治】散寒祛风;止痛;温肺化饮;通窍。主风寒表证;头痛,牙痛;风湿痹痛;痰饮咳喘;鼻塞;鼻渊;口疮
【用法用量】内服:煎汤,1.5-9g;研末,1-3g。外用:适量,研末吹鼻、塞耳、敷脐;或煎水含漱。
【注意】气虚多汗,血虚头痛,阴虚咳嗽等忌服。《本草经疏》:凡病内热及火生炎上,上盛下虚,气虚有汗,血虚头痛,阴虚咳嗽,法皆禁用。《得配本草》:风热阴虚禁用。
作者: 千秋雪 时间: 2016-3-31 05:30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是全体医务人员实行临床治疗的科学依据,同时也是法律依据,这个不容否认。一旦出现医疗纠纷,法院就会依据药典进行评判,而不是根据那位医生或专家的经验和权威来审定。这个大家必须清醒的认识。
作者: 胡子+新疆 时间: 2016-3-31 08:57
谢谢千先生。若纯从用药的角度说细辛不过钱是谬论。从现实说既然不过钱已上升为法律,只能遵守。这就不是个单纯医药的问题了,而是对中医如何认识和管理的问题。也就不是吾辈所敢置喙的。
作者: 千秋雪 时间: 2016-3-31 19:05
谢谢胡子+新疆先生光临和热评。顺颂春祺!
作者: 千秋雪 时间: 2016-4-2 20:47
本帖最后由 千秋雪 于 2016-4-2 12:52 编辑
医案启示---------牙痛耳鸣
今天早上,刚上班就遇到一个复诊病人,薛某,女,78岁。进门就给我说,你那几付中药还真灵,吃完牙就不痛了,耳朵也不响了。今天主要找你再看尿频。
这是前两天看的一个病人,当时进门就捂着腮帮子,说王大夫牙痛的实在受不了,针都打了一个星期了,下火药也吃了一大堆了,除了拉了几次稀粪,还是照样痛,你给开几付中药试试吧。我说好吧。刻诊:人清瞿精神,面略黑,舌质微红,苔薄白,脉右略沉弱左弦滑,饮食一般,大便不干,口略干,心烦,耳鸣,有高血压病。辨证肝阴不足虚火上亢,右脉沉弱为吃苦寒药伤气所为。处方:玉女煎(麦地石母牛)加减
麦冬30g 生地30g 生石膏50g 知母15g 怀牛膝30g 元参30g 白芍30g 细辛15g 生甘草10g 三付 水煎服 日三次。药到病除。
按:此类病临床上很常见,偏热的我一般都是用玉女煎加减,效如桴鼓。这里有个关键药少不的,告诉大家,一定要注意,这就是细辛。这个药属辛温,在大队的甘寒药中具有反佐性质,同时也有温肾作用。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在多年的临床实践中证明,在治疗偏虚寒牙痛时,用八味地黄丸加入引火归源的肉桂就能起到速效,去之则不效。同理加细辛一样,所以说细辛也有温肾引火归源的作用。这只是我个人的观点。其实也可以把它理解为一个治疗牙痛的专药。西医药理研究也证明其有麻醉止痛作用。玉女煎加减治牙痛很好使,有时可以当一个专方用。阳明火盛更好用。
http://blog.sina.com.cn/s/blog_7034542c0102dyla.html
这里,细辛用到15克,而且是用于一个耄耋的女性,实际上疗效很好,也很平安。所以,关于细辛的临床应用,是一个很现实,也很棘手的问题。可是,谁能给一个明确的可靠地答案呢?
作者: 王锡民 时间: 2016-4-2 21:17
细辛用到15克,而且是用于一个耄耋的女性,实际上疗效很好,也很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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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到15克疗效很好,但不等于用5克效果不好。因为没有比较,也没有鉴别,随心而欲的用药量,终不可信。这个病人平安,不见得其它病人就一定平安。平安应在绝对安全量之内,而不能以个别案例代替一般。
作者: 千秋雪 时间: 2016-4-3 05:56
谢谢王先生光临指导。不过先生面对事实,却要无端推测,无边的遐想,并欲以此来推翻王幸福先生的医疗成果,这就不妥了。先生说“用到15克疗效很好,但不等于用5克效果不好。”那么我要说干脆不用细辛,也许效果更好,更平安。或者说这个病人干脆不用吃药,也许好的更快,万事如意。您说这样讨论问题还有意义吗?先生还说“不能以个别案例代替一般”,请问,没有个案,哪来的一般?没有一粒米,哪来的一斗米?
作者: 千秋雪 时间: 2016-4-3 10:00
“细辛不过钱”值得商榷
为探讨细辛用量,有一次竟喝下120克生药药汁,体验服后与饮前无何不适之感,各种检验亦无何变化
细辛是一味好药,味辛香窜,既能外散风寒,又能内化寒饮,开窍止痛,一个最重要的功效就是能入阴搜邪,把风寒、痰饮搜寻分离并透出体外,善治很多怪病奇症。
但因有“细辛不过钱”这句古训,流传很久,很广,严重影响了细辛功效的正常发挥,致使医生不敢据证大量使用,常因用量不够而使疗效大打折扣。不少中药人员遇到一个细辛过钱的处方,不是拒不调配,就是要医生签字,曰:细辛不过钱,过钱命相连。
何出此言呢?《本草纲目》曾引北宋陈承的《本草别说》的记载,细辛用量“若单用药末,不可过一钱,多则气闭塞不通者死”(注意,“不过钱”是指细辛单味“药末”,细辛入煎并不拘于此说),自此以来,大多数方药书均不敢逾越雷池一步,后世不少医家也多对此心怀恐惧,不敢重用,现代药典亦规定细辛剂量为1~3克。然而细辛如此小量,对一些病证特别是顽症基本无效,极大制约了细辛的临床应用。
医圣张仲景善用细辛,《伤寒论》、《金匮要略》中有18个含细辛的处方,细辛用量都比较大,多在2两或3两,如麻黄细辛附子汤中细辛用2两,小青龙汤和当归四逆汤中细辛用3两。以东汉1两合现代的15.625克来测算,细辛的用量就是30~45克,可见,张仲景并未认为细辛过钱有毒。
神农本草经》是将细辛列为上品的。《本经》一般对常用而相对安全者皆列为上品,谓:“细辛,味辛温,主咳逆,头痛,脑动,百节拘挛,风湿痹痛,死肌。久服明目,利九窍,轻身长年。”
当代临床实力派医家李可也是运用细辛的高手,其善用“麻黄附子细辛汤”,细辛常超量使用,屡起沉疴大症。
笔者临床体会,细辛一味,按经方用法,应以复方入药,煎汤使用,非常安全,当和干姜为伍时,即使用15克或者再大一些都可以。如用细辛走上焦,可以从少量开始,逐渐加量。如治疗风寒湿痹、顽痰痼疾时,细辛之量须在30克以上,疗效方显。
当然,《本草纲目》中细辛“若单用药末,不可过一钱”之说也非空穴来风。现代药理实验表明,细辛的有毒成分为挥发油黄樟醚,一般煎煮30分钟后,就挥发得仅有原药材的2%,此浓度已不足以产生毒性。所以,细辛散剂不经煎煮不可多服,但如果入煎剂与其他药配伍煮沸一定时间后,就无毒性了,但要注意药锅不可盖盖子。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使用细辛当以病情定量,定量标准应当师法《伤寒论》、《金匮要略》及《神农本草经》之论。“细辛不过钱”之说仅适用于单味和散剂,而煎剂可据证适当增加用量。现代临床上有大量报道,较大剂量应用细辛,确可治疗各种疑难杂症。
http://bbs.iiyi.com/thread-164059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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