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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中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比不得低于60% [打印本页]

作者: 申志强    时间: 2009-8-28 21:06
标题: [转帖]中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比不得低于60%
中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比不得低于60%

要使中医医院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人员配备首先要重“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发出通知称,中医医院中医药人员配备情况将作为开展中医医院评价和检查工作的重要指标,同时还将成为制定公立中医医院补偿政策等相关改革措施,以及安排医院建设相关项目的重要依据。
  
通知要求,中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的比例不低于60%,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护理人员系统接受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00学时)的比例不低于70%。原则上,每个临床科室执业医师中至少有60%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口腔科、手术科室除外)。为满足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需要,还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从事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人员。
  
通知还要求,在中医医院领导班子、医务、护理、科研、教育等主要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应不低于60%。临床科室负责人中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系统接受中医药专业培训两年以上的比例应达到60%以上。三级中医医院药剂部门负责人中,应有具备高级中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二级中医医院药剂部门负责人中,应有具备中级以上中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记者:谭 嘉)
来源:健康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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