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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百合狐惑阴阳毒病脉证治第三 第9条 [打印本页]

作者: 中西医融合观    时间: 2009-4-4 10:26
标题: 百合狐惑阴阳毒病脉证治第三 第9条
【原文】  百合病见于阴者,以阳法救之;见于阳者,以阴法救之。见阳攻阴,复发起汗,此为逆;见阴攻阳,乃复下之,此亦为逆。
【词解】
  逆:逆治。
【释义】
  百合病的病机,主要是阴虚内热,治当补其阴之不足,以调整阳之偏胜,即所谓“见于阳者,以阴法救之。”本篇治百合病诸方,即为此而设,但阴虚之甚者,阴中之阳亦受损害,往往兼见怯寒、神疲等症,在治疗上又当酌用养阳之法,即所谓“见于阴者,以阳法救之。”本篇对于此种证治,虽未具体论述,学者应宜隅反,后世常用温柔养阳之法,临证时可以参考应用。
【中心思想】
  本条论述百合病的治疗原则。
【参考】
  徐彬《金匮要略论注》:“论曰阳法阴法,即和阴和阳之法也,以此相救,即和其未病意,《内经》所谓用阴和阳,用阳和阴也。故诸治法皆以百合补肺而使流气于府,所谓气归于权衡,权衡以平也。皆以泉水清邪热而使受成于肺金,所谓炎蒸得清肃而万物容平也。但病见阳,加一二味以和其阴;病见阴,加一二味以和其阳耳。“

作者: 中西医融合观    时间: 2019-4-2 07:13
       【  后世常用温柔养阳之法,临证时可以参考应用。 】阴虚发热,但阴虚之甚者,阴中之阳亦受损害,往往兼见怯寒、神疲等症,在治疗上又当酌用养阳之法,即所谓“见于阴者,以阳法救之。
作者: 中西医融合观    时间: 2019-4-2 07:14
   虚热,有时候也可以使用附子、桂枝等助阳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作者: 中西医融合观    时间: 2019-4-2 09:41
本帖最后由 中西医融合观 于 2019-4-3 23:51 编辑

      西医,器质性疾病的恢复期,或者临床治愈之后的后遗症,虚弱状态。
      器质性疾病临床治愈之后,器官的器质性损伤是不能够完全复原的,或者被结缔组织代替。这部分功能通过本器官或者其他器官代偿,整个机体的功能处于新的平衡状态。这种新的平衡是宏观上的、整体的平衡,与原来未病之前的平衡是不同的,因此出现了许许多多非特异性的临床表现,这就是百合病的实质。
      器质性疾病之后,如果遗留有具有特异性的临床表现,就归类于某一个器官的慢性期,或者后遗症,而那些不具备特异性的临床表现,归类于百合病。
            百合病-器质性疾病之后非特异性、全身性虚弱证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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