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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打印本页]

作者: 再来    时间: 2008-11-1 20:33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http://www.gtcm.info/cgi-bin/topic.cgi?forum=1&topic=3525
下面引用由董建军2008/11/01 08:28pm 发表的内容:
再来先生不愧为科学的忠实者,不能容忍批判科学,对科学有疑问。
愚蠢透顶!


-=-=-=-=- 以下内容由 再来2008年11月01日 08:34pm 时添加 -=-=-=-=-
并请问该如何处置?

-=-=-=-=- 以下内容由 再来2008年11月02日 00:13pm 时添加 -=-=-=-=-
此文背景:
下面引用由南阳布衣2008/11/01 03:27pm 发表的内容:
净面尊者是论坛的老会员了,发了一系列的原创作品,独特的视角,精辟的见解,读后让人有种耳目一新的感觉,可以说是论坛难得的人才,不知为何威望竟一度降至-6,现今也是-4,论坛向来推崇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当真的有一个会员喊出自己的呼声时,却受到如此待遇,难道论坛素所倡导的,不过是叶公好龙?无龙的时候,天下太平,自己也可以意淫一下海纳百川的胸怀,真龙来的时候,反视如洪水猛兽。
管理者倡导一种学术主张,不应该以管理的手段体现在会员身上,无论他的观点是否与己相合,都应该屏弃成见,从纯学术的角度审视会员和他的作品
我回如下:
下面引用由再来2008/11/01 08:08pm 发表的内容:
有条件地同意
1 镜面尊者应该先摒弃戒除一切科学成果所带来的方便快捷,自己先实践自己所倡导的批判和放弃科学,比如先放弃使用互联网,放弃用电,放弃乘汽车火车,放弃电磨磨的面粉,...........
2 然后,再恢复威望,如果做不到就算了
3 中医药论坛难道只需要能写的,不需要科学?.
下面引用由董建军2008/11/01 08:28pm 发表的内容:
再来先生不愧为科学的忠实者,不能容忍批判科学,对科学有疑问。
愚蠢透顶!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11-1 20:47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愚蠢透顶!
---------
    系不文明语言,建议董建军先生向再来先生赔礼道歉和修改相关文字,并保证以后不再重犯,争取再来先生谅解,可免于处罚。   

[attach]692[/attach]
作者: 再来    时间: 2008-11-1 21:01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莫着急,
1 刚才看到孙总版来喽了一眼,他一定是看了这个帖子。
2 孙总版目前一定是对“愚蠢透顶”是否为不文明用语拿不定主意,吃不准。
3 估计孙总版去着急各大总版开会管理委员会特别会议进行商议,
4 如果商议结果不明确,可能需要向坛主申请最终裁决
5 没事儿,俺有耐心,孙总版,您不着急回复,我耐心等,只要别给俺把这个帖子封了就行。
6 俺觉得孙总版心存海量、德高望重、秉持公正、铁面无私、思维缜密、严谨求实、考据严密、明镜高悬,一定会给俺一个满意的答复的。俺再来谢谢先了。

作者: 悉尼张有和    时间: 2008-11-2 06:54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笔者在「中医证的名词概念约定」的相关发言中说:120多个中医教授专家是一群混饭吃的大骗子。
     还多次说他们愧对祖先。
     好像没人要求封闭我的发言。
作者: zhengyou    时间: 2008-11-2 07:15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愚蠢透顶”只是一种评介,
没有理由要人家认为是错的,也说是对,,
认为是愚蠢,也得说是聪明,
问题是既然有评介,就得有理由和根据,
建议评介的人,得说出怎么是“愚蠢透顶”.
以便大众评议到底谁是“愚蠢透顶”.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11-2 08:11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这个贴子最后由岁月无情在 2008/11/02 08:13a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悉尼张有和2008/11/02 08:54am 发表的内容:
笔者在「中医证的名词概念约定」的相关发言中说:120多个中医教授专家是一群混饭吃的大骗子。
     还多次说他们愧对祖先。
     好像没人要求封闭我的发言。
     杀人犯杀了人没有被抓到,并不代表国家法律不制裁杀人犯犯罪;
     骂人者骂了人没有被禁止,并不代表社会道德允许骂人者的骂人。

[attach]693[/attach]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11-2 08:22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这个贴子最后由岁月无情在 2008/11/02 08:32am 第 1 次编辑]

    人格价值就是人作为人的价值。这是从人的共同性而言的。在此意义上,当 我们说一个人有价值时,其根据不在于他是不是一个有贡献的人,不在于他是白人还是黑人 ,不在于他是良民还是罪犯,而仅仅在于他是一个人,而不是一只猫或一只狗。人格价值不分大小,将军和士兵,国家元首和普通公民,科学家和清洁工,其价值都是平等的。人格价 值追求的是人的尊严、人的权利、人的平等地位。
   愚蠢透顶!是形容一个人极端愚昧无知,已经对他人人格价值构成侵犯。
   每个会员的人格价值都是平等的,任何侵犯他人人格价值的语言行为,论坛管理者都应该给予及时禁止并公正处理的。

[attach]694[/attach]
作者: zhengYOU    时间: 2008-11-2 08:37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个人看法,这只是针对 [不能容忍批判科学以及对科学有疑问] 这种认识和行为是“愚蠢透顶”.
并不意味着再来先生的全部,
有所谓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嘛。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11-2 08:51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学术讨论应该使用文明用语。任何贬义词的使用都会涉嫌对他人人格价值构成侵犯。
    当然民不告,官不究。双方达成谅解也未必不可。

[attach]695[/attach]
作者: 古墓厉影    时间: 2008-11-2 10:25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下面引用由董建军2008/11/01 08:28pm 发表的内容:
再来先生不愧为科学的忠实者,不能容忍批判科学,对科学有疑问。
愚蠢透顶!
说话不注意表达方式,活该你被投诉!
你应该这样表达才对:
[color=#0000FF]再来先生不愧为科学的忠实者,不能容忍批判科学,对科学有疑问。
[color=#DC143C]聪明绝顶!


-=-=-=-=- 以下内容由 古墓厉影2008年11月02日 10:32am 时添加 -=-=-=-=-
-=-=-=-=- 以下内容由 再来 在 2008年11月01日 08:34pm 时添加 -=-=-=-=-
并请问该如何处置?

现在您老心理平衡点了吧?
作者: 丁和    时间: 2008-11-2 11:20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愚蠢透顶”这类贬义词语,怎么使用褒义词语表达,
请哪位自告奋勇的能人开始论坛培训吧。呵 呵
作者: xyx0535    时间: 2008-11-2 11:47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今天这个词语能引起论坛的争议,是论坛文明水平提高的表现。
作者: 却波渔翁    时间: 2008-11-2 12:05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律己宜带秋气,处人宜带春气。那四个字指谁谁不好受。
己所不欲,勿施与人。就事说理,类似语言,少出现好!为戒,为戒!!
作者: 老山羊    时间: 2008-11-2 12:52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下面引用由再来2008/10/30 01:04am 发表的内容:
-=-=-=-=- 以下内容由 再来 在 2008年10月30日 01:06am 时添加 -=-=-=-=-
要你说,拿陈斌先开刀,要我就拿孙曼之先开刀,老孙正看着呢,哈哈哈!
呵呵,芝麻大哥开始动手了???
作者: 山野居士    时间: 2008-11-2 13:42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从论坛的历史看再来下手的对象无一能够幸免。都是可怜下场。
作者: 古水流    时间: 2008-11-2 17:07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这个贴子最后由古水流在 2008/11/02 05:10pm 第 1 次编辑]

“不能容忍批判科学以及对科学有疑问”是不是一种愚蠢透顶的观点?这个问题的判断是关键。

如果不能容忍批判科学以及对科学有疑问是愚蠢透顶的,那么持这一观点的人也是愚蠢透顶的。
如果不能容忍批判科学以及对科学有疑问不是是愚蠢透顶的,那么认为持这一观点的人是愚蠢透顶的才是愚蠢透顶。
所以现在论坛决策人员的当务之急是先判断不能容忍批判科学以及对科学有疑问是否愚蠢透顶!!!!!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11-2 17:15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不要把学术问题(真理观)与管理问题(价值观)混淆。两者没有必要联系。
[attach]696[/attach]
作者: zhengYOU    时间: 2008-11-2 17:17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下面引用由古水流2008/11/02 05:07pm 发表的内容:
“不能容忍批判科学以及对科学有疑问”是不是一种愚蠢透顶的观点?这个问题的判断是关键。
如果不能容忍批判科学以及对科学有疑问是愚蠢透顶的,那么持这一观点的人也是愚蠢透顶的。
如果不能容忍批判科学以及对 ...
哈   古先生久违

作者: 古水流    时间: 2008-11-2 17:20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下面引用由zhengYOU2008/11/02 05:17pm 发表的内容:
哈   古先生久违
zhengYOU先生可好!听说论坛最近娱乐有增,特来粘喜。

作者: zhengYOU    时间: 2008-11-3 07:09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这个贴子最后由zhengYOU在 2008/11/03 07:12a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2008/11/02 08:22am 发表的内容:
    人格价值就是人作为人的价值。这是从人的共同性而言的。在此意义上,当 我们说一个人有价值时,其根据不在于他是不是一个有贡献的人,不在于他是白人还是黑人 ,不在于他是良民还是罪犯,而仅仅在于他是一个人,而不是一只猫或一只狗。人格价值不分大小,将军和士兵,国家元首和普通公民,科学家和清洁工,其价值都是平等的。人格价 值追求的是人的尊严、人的权利、人的平等地位。
  愚蠢透顶!是形容一个人极端愚昧无知,已经对他人人格价值构成侵犯。
  每个会员的人格价值都是平等的,任何侵犯他人人格价值的语言行为,论坛管理者都应该给予及时禁止并公正处理的。
[第 76 楼]

  n(v(Z3
下面引用由zhengYOU在 2008/10/22 07:58pm 发表的内容:
岁月无情先生啊,怎么觉得人家在敲釘,你在转釘脚,
表面好像在维护陈斌同志,,在为论坛的安定,实际在中医后门点火的感觉,在给陈斌同志坐实有问题!只是条件不成熟,不便处理.
请问岁月无情先生,陈斌同志的问题是啥?是个人徇私舞弊,还是学术观点的问题?
或许您会觉得本人可笑。怎么会矛头对着劝架的人,坦白说,对您的看法与对高球、五积散的看法不同,
高球、五积散等不过是枪打出头鸟,有那么些人,自己不愿或不能付出,却又妒忌他人因付出而得到的荣誉。造谣诽谤,无事生非。对于这种行为,应该坚决抵制。


zhengYOU先生T    好在俺岁月无情心底无私天地宽,不做动物不成仙,只做凡人在人间。花开花落冷暖自知。否则岂不被你造谣诽谤,无事生非的本领吓怀了。建议zhengYOU先生实在无聊就去赶一赶麻雀吧!!!也许能吓死一两个麻雀,以便也有一个下酒菜。
   情不自禁笑天下可笑之人!!!



[color=#990000]-=-=-=-=- 以下内容由 zhengYOU2008年11月03日 07:10am 时添加 -=-=-=-=-
论坛的混乱,有一部分来自于一些人责备他人时,义正词严,有时还扯上资格学历,以资吓唬他人。而自家又不检点。
请大家评一下,吾伲zhengYOU有过造谣诽谤,无事生非的简历吗?
“不做动物不成仙”,“情不自禁笑天下可笑之人”!!! 这种语言决不是唯一一次出现。
请问,论坛上谁做动物?被说成是“天下可笑之人”,与“愚蠢透顶”的评语有本质的区别吗?

请问岁月无情的语言对他人人格价值构成侵犯吗?
唔,好像有一点差别,董先生是直言,
岁月无情是混言,指着和尚骂秃子!
请问,论坛管委会,论坛允许有目标地混言骂人吗?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11-3 07:16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这个贴子最后由岁月无情在 2008/11/03 07:40am 第 4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zhengYOU2008/11/03 07:09am 发表的内容:

-=-=-=-=- 以下内容由 zhengYOU 在 2008年11月03日 07:10am 时添加 -=-=-=-=-
论坛的混乱,有一部分来自于一些人责备他人时,义正词严,有时还扯上资格学历,以资吓唬他人。而自家又不检点。
请大家评一下,吾 ...

    如果断章取义是你zhengYOU先生的职业,哪么请你继续。我的发言经得起法律和道德的双重检验。更对得起作为全球中医药论坛一个普通会员的良心。同时忠告zhengYOU先生:没有目标的攻击,最后伤害的只能是你自己。

[attach]697[/attach]
作者: xyx0535    时间: 2008-11-3 07:25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本贴争论的焦点是运用“愚蠢透顶  ”是否属于违规语言。

     本人 认为提出此词语的若是有理有据,则是一种善意的提示,如同对人处险境的人背后一 击,使其迅速脱离险境。若无理无据,则另当别论。

     建议双方当事人多进行理性、有诚意的沟通。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11-3 14:41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这个贴子最后由岁月无情在 2008/11/03 02:51pm 第 2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董建军2008/11/03 02:05pm 发表的内容:
本人学识浅薄,言语鲁莽,向各位道歉。
董建军先生

    鉴于你董建军先生认错态度诚恳,同时作为拥有三级按摩技术的董建军先生能如此关心全球中医药论坛及中医发展,精神可嘉!建议再来先生取消对董建军先生投诉,退一步海阔天空!能忍天下不能忍,方能做天下不能做?不知道山东好汉再来先生是否认可?!

[attach]698[/attach]
作者: zhengYOU    时间: 2008-11-3 17:41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2008/11/01 08:47pm 发表的内容:
愚蠢透顶!
---------
    系不文明语言,建议董建军先生向再来先生赔礼道歉和修改相关文字,并保证以后不再重犯,争取再来先生谅解,可免于处罚。   



[建议]什么是“地域歧视”?!供论坛管理层参考。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 [建议]什么是“地域歧视”?!供论坛管理层参考。[第 13 楼]2008/11/03 10:53am  发表的内容:
古水流先生
   由于“再来”会员和《全球中医药论坛》目前均不构成“地域歧视”,所以“再来”会员在发言中无意使用了“禽粤人”一词。可以让“再来”会员自己将“禽粤人”更为“秦越人”即可。

作者: 古水流    时间: 2008-11-3 17:44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呵呵!!!真是有意义的归纳!!!多谢zhengYOU先生!!!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11-3 18:03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这个贴子最后由岁月无情在 2008/11/03 06:05pm 第 1 次编辑]

     一个连什么是“地域歧视”?!什么是“文明语言”?!都分不清的人,他还会做什么呢?!
    一个连什么是“促进和谐”?!什么是“激化矛盾”?!都分不清的人,他还会做什么呢?!

[attach]699[/attach]
作者: 古水流    时间: 2008-11-3 18:08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2008/11/03 02:41pm 发表的内容:

同时作为拥有三级按摩技术的董建军先生。。。
请问聪明的岁月无情先生,三级按摩技术的评定标准是什么?你是如何得知董建军先生的按摩技术是三级?
作者: xyx0535    时间: 2008-11-3 18:15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董建军先生诚意可嘉。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11-3 19:42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下面引用由古水流2008/11/03 06:08pm 发表的内容:
请问聪明的岁月无情先生,三级按摩技术的评定标准是什么?你是如何得知董建军先生的按摩技术是三级?
古水流先生
    是董建军先生自己提供的。
作者: 再来    时间: 2008-11-3 21:01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2008/11/03 02:41pm 发表的内容:



董建军先生

    鉴于你董建军先生认错态度诚恳,同时作为拥有三级按摩技术的董建军先生能如此关心全球中医药论坛及中医发展,精神可嘉!建议再来先生取消对董建军先生投诉,退一步海阔天空!能 ...
1 赞一下董建军的诚恳
2 我并没有投诉董建军,你看我的题目是“请教孙曼之先生..........”,因此无所谓撤销不撤销。至于说请教如何处理,那也是希望能够得到一个政策上的答复,并没有提出任何具体处理措施。也谈不上撤销不撤销,况且目前包括孙曼之总版在内并没有任何总版出面表态
3 “愚蠢透顶”这个词的使用其实只是问题的表象,深层的问题是到底中医要不要科学的问题,论坛在这个问题上态度不明朗,态度不坚决,类似词语会层出不穷。
4 科学当然可以批判,对科学当然可以有疑问,科学是一种世界观方法论,但是请拿出具体问题来质疑疑问科学,别一边享受科学带来的巨大方便,一边批判科学是万恶之源,批判科学请先摒弃科学,先和科学划清界限。
5 董建军先生态度的突然转变说明了一件事情,有人从中斡旋调解,论坛的问题就在这里,事情的解决不靠稳定的规章制度,而是靠个人感情,靠私了。一方当事人自觉理亏,道个歉,表个态,另外一方当事人说,好吧,那就算了,一笔勾销。问题解决了。要是拍成武打电影,咱坛子上的这些打打杀杀那该多热闹。
作者: 古墓厉影    时间: 2008-11-3 21:18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下面引用由再来2008/11/03 09:01pm 发表的内容:
1 赞一下董建军的诚恳
2 我并没有投诉董建军,你看我的题目是“请教孙曼之先生...

作者: 孙曼之    时间: 2008-11-4 00:15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下面引用由再来2008/11/03 09:01pm 发表的内容:
3 “愚蠢透顶”这个词的使用其实只是问题的表象,深层的问题是到底中医要不要科学的问题,论坛在这个问题上态度不明朗,态度不坚决,类似词语会层出不穷。
4 科学当然可以批判,对科学当然可以有疑问,科学是一种世界观方法论,但是请拿出具体问题来质疑疑问科学,别一边享受科学带来的巨大方便,一边批判科学是万恶之源,批判科学请先摒弃科学,先和科学划清界限。
5 董建军先生态度的突然转变说明了一件事情,有人从中斡旋调解,论坛的问题就在这里,事情的解决不靠稳定的规章制度,而是靠个人感情,靠私了。一方当事人自觉理亏,道个歉,表个态,另外一方当事人说,好吧,那就算了,一笔勾销。问题解决了。要是拍成武打电影,咱坛子上的这些打打杀杀那该多热闹。
...
      
        三条都说到了点子上,值得深思!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11-4 06:44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这个贴子最后由岁月无情在 2008/11/04 07:06am 第 3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再来2008/11/03 09:01pm 发表的内容:
1 赞一下董建军的诚恳
2 我并没有投诉董建军,你看我的题目是“请教孙曼之先生..........”,因此无所谓撤销不撤销。至于说请教如何处理,那也是希望能够得到一个政策上的答复,并没有提出任何具体处理措施。也谈不上撤销不撤销,况且目前包括孙曼之总版在内并没有任何总版出面表态 
再来先生
    你既然并没有投诉董建军,哪么董建军就不是被告了。而且你又称赞董建军的认错态度诚恳,你和董建军已经没有个人恩怨了。孙曼之总版现在也已经出面表态了,对你再来先生提出的意见(论坛应该有明确的学术宗旨和完善的管理制度)给予肯定评价。只是你提出的意见的课题很大,给论坛管理层一些时间吧。应该说你这个帖子的结果还是比较圆满的。
[attach]700[/attach]
作者: zhengYOU    时间: 2008-11-4 07:53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这个贴子最后由zhengYOU在 2008/11/04 08:27a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再来2008/11/03 09:01pm 发表的内容:
1 赞一下董建军的诚恳
2 我并没有投诉董建军,你看我的题目是“请教孙曼之先生..........”,因此无所谓撤销不撤销。至于说请教如何处理,那也是希望能够得到一个政策上的答复,并没有提出任何具体处理措施。也 ...
看看!  看看!   啧  啧   啧
再来:我并没有投诉董建军,你看我的题目是“请教孙曼之先生..........”,
还先 赞一下董建军的诚恳

[color=#990000]-=-=-=-=- 以下内容由 zhengYOU2008年11月04日 08:04am 时添加 -=-=-=-=-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在 2008/11/01 08:47pm 发表的内容:
愚蠢透顶!
---------
   系不文明语言,建议董建军先生向再来先生赔礼道歉和修改相关文字,并保证以后不再重犯,争取再来先生谅解,可免于处罚。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在 2008/11/03 02:41pm发表的内容: 
建议再来先生取消对董建军先生投诉,退一步海阔天空!能忍天下不能忍,方能做天下不能做?不知道山东好汉再来先生是否认可?!


[color=#990000]-=-=-=-=- 以下内容由 zhengYOU2008年11月04日 08:18am 时添加 -=-=-=-=-
对于资深人物、权力人物,人们往往有一奉承语,言其语言“落地有声”。
观现实,似乎在“落地有声”之后,应该听一下回声?看一下实际效果??
说岁月无情在尽力把事情做大,没有冤枉吧?
再来明确表示:我并没有投诉董建军!
而岁月无情在不深入理解问题实质,就用
“处罚”一语威胁董建军,并要其向再来先生赔礼道歉!!!
而对于再来说的“禽粤人”,凭什么认定是失误呢?为什么不要求其向秦越人赔礼道歉呢?


[color=#990000]-=-=-=-=- 以下内容由 zhengYOU2008年11月04日 08:23am 时添加 -=-=-=-=-
山东好汉再来先生
嗯  奉得再来先生晕乎玄乎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11-4 08:13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下面引用由zhengYOU2008/11/04 07:53am 发表的内容:

     情不自禁笑天下可笑之人。

[attach]701[/attach]
作者: zhengYOU    时间: 2008-11-4 09:05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2008/11/04 08:13am 发表的内容:
     情不自禁笑天下可笑之人。

情不自禁恨天下可憎之人!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11-4 09:09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下面引用由zhengYOU2008/11/04 09:05am 发表的内容:
情不自禁恨天下可憎之人!
学习的不错,有进步。
[attach]702[/attach]
作者: 后皇嘉树    时间: 2008-11-4 09:16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zhengYOU和岁月无情两先生都有进步,希望你们能握手言和.送油亮亮的红烧肉一碟,看着太美了.[attach]703[/attach]
作者: 后皇嘉树    时间: 2008-11-4 09:27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下面引用由董建军2008/11/04 09:24am 发表的内容:
5 董建军先生态度的突然转变说明了一件事情,有人从中斡旋调解,论坛的问题就在这里,事情的解决不靠稳定的规章制度,而是靠个人感情,靠私了。一方当事人自觉理亏,道个歉,表个态,另外一方当事人说,好吧,那 ...
小董,你想吃红烧肉吗?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11-4 09:27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这个贴子最后由岁月无情在 2008/11/04 09:31am 第 2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后皇嘉树2008/11/04 09:16am 发表的内容:
zhengYOU和岁月无情两先生都有进步,希望你们能握手言和.送油亮亮的红烧肉一碟,看着太美了.
后皇嘉树先生

   谢谢了,不过你给别人许多的礼物,都不见了,提醒一下,论坛规定不要发大的图片。

[attach]704[/attach]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11-4 09:33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下面引用由董建军2008/11/04 09:24am 发表的内容:
5 董建军先生态度的突然转变说明了一件事情,有人从中斡旋调解,论坛的问题就在这里,事情的解决不靠稳定的规章制度,而是靠个人感情,靠私了。一方当事人自觉理亏,道个歉,表个态,另外一方当事人说,好吧,那 ...
董建军先生
   我威胁过你吗?!
[attach]705[/attach]
作者: 后皇嘉树    时间: 2008-11-4 09:36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2008/11/04 09:27am 发表的内容:
后皇嘉树先生
   谢谢了,不过你给千总版的礼物,不见了,提醒一下。
谢谢岁月兄的提醒,千总版不喜欢汤包,浪费掉,太可惜了,改日有机会再送其他佳肴吧!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11-4 17:46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下面引用由zhengYOU2008/11/04 07:53am 发表的内容:
说岁月无情在尽力把事情做大,没有冤枉吧?
再来明确表示:我并没有投诉董建军!
而岁月无情在不深入理解问题实质,就用
“处罚”一语威胁董建军,并要其向再来先生赔礼道歉!!!
而对于再来说的“禽粤人”,凭什么认定是失误呢?为什么不要求其向秦越人赔礼道歉呢?
忠告zhengYOU先生发动战争的人迟早要为战争买单的!!!我岁月无情以此贴为证。

[attach]706[/attach]
作者: 孙曼之    时间: 2008-11-4 17:49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下面引用由董建军2008/11/04 09:24am 发表的内容:
5 董建军先生态度的突然转变说明了一件事情,有人从中斡旋调解,论坛的问题就在这里,事情的解决不靠稳定的规章制度,而是靠个人感情,靠私了。一方当事人自觉理亏,道个歉,表个态,另外一方当事人说,好吧,那 ...

    呵呵,董建军也有同感,可见再来果然识见不凡了,所以我还是那个观点:人治只能奏效于当下。法制才能到永远,要法制不要人治,才是论坛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  

作者: 古水流    时间: 2008-11-4 18:01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这个贴子最后由古水流在 2008/11/04 06:03p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孙曼之2008/11/04 05:49pm 发表的内容:
    呵呵,董建军也有同感,可见再来果然识见不凡了,所以我还是那个观点:人治只能奏效于当下。法制才能到永远,要法制不要人治,才是论坛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  
官僚机构主管的论坛是不可能实行法治的,这是我很不愿意得出的一个结论!因为这个结论使我对这个论坛彻底失去了信心!
作者: xyx0535    时间: 2008-11-4 18:02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珍惜、维护论坛今天这分和谐和文明。

     让不文明永远成为过去,让和谐、文明永驻全球中医药论坛。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11-4 18:15
标题: 请教孙曼之先生“愚蠢透顶!”是否为违规用语?
[这个贴子最后由岁月无情在 2008/11/04 06:25pm 第 1 次编辑]

    从“人治”管理模型走向“法治”管理模型,是当前全球中医药论坛稳定与发展的当务之急。
http://www.gtcm.info/cgi-bin/topic.cgi?forum=1&topic=3503&show=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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