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肖红在 2003/11/27 04:41pm 发表的内容:
“辩证论治”是中医之长。更进而言之,“证”才是中医施治的对象。
中医辨出病,仍不足以指导治疗,因为中医的病基本上都是类概念。
伤寒辨病到六经为止。辨出太阳病是无法施治的,必需再辨出是麻黄证还是桂枝证等等。温病略同,不再说了。
杂病——即《金匱》所论(注意!杂病不等于内伤,其中有很多是外感),只辨病就足以施治了吗?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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