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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打印本页]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9 15:00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出这么一个题目,与大家一起讨论。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9 15:07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这个贴子最后由岁月无情在 2008/09/09 03:11pm 第 3 次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8年4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9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8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8〕5号
   
   
    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犯罪,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一)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二)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第四条实施非法行医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诈骗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五条本解释所称“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参照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认定。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9 15:22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刑法解释:第三百三十六条【非法行医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定义、量刑】
  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9 15:29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近年来,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医疗市场越来越开放,国家一统的格局已经打破。社会、集体、个人多方办医院,解决了人们就医难的问题。但是,由于管理上的疏漏,一些不法分子胆大妄为,非法行医卖药,不择手段地坑人骗钱,严重扰乱了医药市场秩序,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引起了人们的强烈不满。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9 15:43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从法院公布的资料上显示,非法行医案件中的受害人约80%为孕妇,而在所有案件中,就诊孕妇死亡率竟高达80%,胎儿死亡率为20%,15%的案件导致产妇重伤,如子宫被切除、子宫破裂等。从对其他人员非法行医结果分析,死亡率为80%以上。所有案件中,误诊率相当高,特别是在接生过程中因误诊致孕妇或胎儿死亡的案件达到所有案件的35%左右。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9 15:46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游走在良心和监管边缘的“黑手”。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作者: 初学者    时间: 2008-9-9 15:48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想当年气功和特异功能大流行的时候,骗子纷纷登台,忽悠了多少善男信女,骗取了多少银子,害死了多少无辜?骗子为什么不打着西医的幌子骗人而是打着中医的幌子骗人?骗子一方面大骂西医另一方面却用现代科学术语装扮自己,是典型的“二皮脸”?依法治国人心所向!没什么比人的生命更可贵、更重要!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9 15:50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下面引用由初学者2008/09/09 03:48pm 发表的内容:
想当年气功和特异功能大流行的时候,骗子纷纷登台,忽悠了多少善男信女,骗取了多少银子,害死了多少无辜?骗子为什么不打着西医的幌子骗人而是打着中医的幌子骗人?骗子一方面大骂西医另一方面却用现代科学术语 ...
版主初学者先生
  真知灼见。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9 15:52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指出,非法行医现象的大量存在,危害了人民群众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也败坏了医疗卫生行业的形象。打击非法的,是为了保护合法的。对非法者的纵容,就是对合法者的伤害。只有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才能有效地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才能取信于民。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9 15:55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也是对医药市场的规范、整合过程。对于那些扰乱医药市场、污染医疗环境、败坏医生这一神圣职业名声的害群之马,必须坚决打击,不能手软。这不仅事关人命,也关系到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能否顺利进行。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9 16:02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百家争鸣,不是一种声音,希望大家热烈发言参加讨论。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9 16:27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非法行医者说——只要疗效,不要执业资格。
合法行医者说——不仅要疗效,而且还要要执业资格。
作者: 自然奥妙    时间: 2008-9-9 18:06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法不法,理不理,人不人,己不己......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9 18:47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下面引用由自然奥妙2008/09/09 06:06pm 发表的内容:
法不法,理不理,人不人,己不己......
自然奥妙先生
    法在理中,理在法中;人在己中,己在人中。[Maiweb_leobbs1]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9 19:27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这个贴子最后由岁月无情在 2008/09/09 07:32pm 第 1 次编辑]

[attach]5628[/attach][attach]5629[/attach]
作者: 假部长    时间: 2008-9-9 19:30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楼主满是大婉,口气也甚带权威性。有一宗草民不大大知晓,问非法行医能走多远?依草民之见,这要看“法”的公正性。
也看“法”的本身是向为人民负责,还是象“特权”尽责。仅对我国来说,针对传统中医实行西化规范,原有不适。此若以西法来约束中国五千年里的事实传统,而搞一刀切,这里难免有“強权替代公理”之嫌。
不否认,医疗市场里存在着混乱现象,但这种混乱实有其因!追究起来,为什么偏偏在近些年“非法行医”甚嚣尘上?实不相瞒它同腐败而有瓜葛,事实上,真正确有真才实学之人,被拒在“合法”门外;相反“鱼目混珠”确受到百般疪护,这种客观事实,也正造就出“有禁不止”,同时也成为有令“难行”……
作者: 假部长    时间: 2008-9-9 19:35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法律若失去它的“公正”,对“非法”则就失去“公平”;一个失去公正公平的法律,在人民共和国怎样出现?
楼主曾说过,法律不是万能,但它起码是维护真理与正义。
作者: 南京陈斌    时间: 2008-9-9 19:37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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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9 20:04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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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用器械随意摆放,无遮无掩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9 20:05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attach]5631[/attach]
收缴医疗用品和药品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9 20:06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attach]5632[/attach]
如此“产房”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9 20:08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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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就在这样脏乱的环境下输液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9 20:36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假部长 先生
   分析有点道理,请继续。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9 20:48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游走在良心和监管边缘的“黑手”。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9 20:52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非法行医为何难取缔 ?
作者: asdfghjk    时间: 2008-9-10 00:46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将医务分为法与非法的,因行政者有猫昧的利益所在。
医疗结果见效或无效者,患者视为痛苦解除的见证。
向上还是向下看,患者自明。
作者: 却波渔翁    时间: 2008-9-10 08:23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2008/09/09 08:52pm 发表的内容:
非法行医为何难取缔 ?
你说呢?
就我观察,执法不严是一因素。疏堵、甄别亦待相关政策完善。
作者: 假部长    时间: 2008-9-10 08:24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仅是以个人偏颇之见,同网友就共同关心的大事相切蹉而已。谢谢楼主朋友鼓励!
患者需要健康,医生尽力满足病患的需求,这正是“医疗市场”里的供需和谐。实话实说,今个这种“供需”缺少“和谐”。对中医中药而言,医患之间有他特定的历史渊源。可以说,中医是具有全民健康意识的“使者”,它从五千余年里的民族岁月光华中走来,且颇具民旋文化知识里的综合底蕴。因此说,从客观上“中医”也就不能同西医药相提并论。
中医与西医,无论历史渊源,还是它们所体现出的形式方法及手段不同,但两者间确有着共同的目地,至尚于“健康”。这点也是各自的走向的最终归宿……
因此说中医与西医,是两者间的对向合心。既然我们的国策是采取中西并重,而每当在谈到有关政策制定及“立法”时,尊重事实客观也就无容置疑。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0 08:34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下面引用由asdfghjk2008/09/10 00:46am 发表的内容:
将医务分为法与非法的,因行政者有猫昧的利益所在。
医疗结果见效或无效者,患者视为痛苦解除的见证。
向上还是向下看,患者自明。
asdfghjk先生
欢迎参加讨论。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0 08:36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下面引用由却波渔翁2008/09/10 08:23am 发表的内容:
你说呢?
就我观察,执法不严是一因素。疏堵、甄别亦待相关政策完善。
却波渔翁先生
     欢迎参加讨论并发表真知灼见的观点。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0 08:37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下面引用由假部长2008/09/10 08:24am 发表的内容:
仅是以个人偏颇之见,同网友就共同关心的大事相切蹉而已。谢谢楼主朋友鼓励!
患者需要健康,医生尽力满足病患的需求,这正是“医疗市场”里的供需和谐。实话实说,今个这种“供需”缺少“和谐”。对中医中药而 ...
假部长先生
   言之有理,请继续。
作者: 假部长    时间: 2008-9-10 08:45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回首中医的“生存发展足迹”,千古以来它延续在“师承”中,而以中国特色式的传教方式“师带徒”相袭绵延。用今天的话语去表达,它有“导师带博士生”里的教育超前。
无论以往所存在的教育官方也罢,民间也好,中医只有“师承”。师带徒而为“师承”里的主导核心,而它又独特的表现在“民间”勤奋而生的“技艺精湛”……
虽说中医存在“师徒相续”、“子继父业”、“自学并立”,但细分折,这三种职业者的来源,又是同一个,同是出自师承下的勤奋达才。师带徒,老师教学生,学生受教于老师,这是显而易见了。但在“子继父业”中,仍不失“师承教育”,家长是老师,儿孙辈即是学生;在“自学成才”里,知识是老师,书本是先生。他们三者之间,所接受则是来自中华千载里的“健康知识”事实繁衍……
作者: 假部长    时间: 2008-9-10 08:57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因此说,尊重中医药领域里的“师承教育”,即是对民族文化健康知识繁衍的关注。如何解决好中医执业医的“资质认定”,也就事关到民族医药的留去存亡!
说白了,我们既然要对千古作出交待,也就要对既往千古里的客观存在予以充分的“重视”。他既然有“师徒相续”,也有“子继父业”,还有“自学成才”,那我们就无以否认,要在中医执业者中,在这三类人员中“择优弃劣”……
这不仅是尊重市场规律,更是对人民健康负责。
作者: 自然奥妙    时间: 2008-9-10 10:16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楼主先生:宪法规定违反宪法规定的法规无效,称法不法;天地人物之间其理无穷,求实则理,人为则不理,称理不理;人生在世,互助友爱,损人利己,不算人,称人不人;金钱不万能,无钱何生存,变为人民服务为为人民币服务,称己不己.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0 12:41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欢迎大家继续讨论。
作者: 古墓厉影    时间: 2008-9-10 13:05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color=&#35;DC143C]http://www.gtcm.info/cgi-bin/topic.cgi?forum=33&topic=6484&show=0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0 13:46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0 14:45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闻道有先后,学术有高低。论坛皆兄弟,讨论无贵贱。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0 16:32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花开的时候也是花落的时候,花落的时候也是花开的时候。
作者: 自然奥妙    时间: 2008-9-10 21:00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国家重拳打假,人民自主求医,合律法不合医法,或许这就是"非法行医"的根源.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1 06:50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下面引用由自然奥妙2008/09/10 09:00pm 发表的内容:
国家重拳打假,人民自主求医,合律法不合医法,或许这就是"非法行医"的根源.

欢迎自然奥妙先生继续发表高见。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1 06:58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下面引用由古墓厉影2008/09/10 01:05pm 发表的内容:
http://www.gtcm.info/cgi-bin/topic.cgi?forum=33&topic=6484&show=0
古墓厉影 先生
出这么一个题目,和我唱对台戏呀![Maiweb_leobbs6]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1 10:48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希望大家讨论不要关公战秦琼。

[attach]5634[/attach]
作者: 假部长    时间: 2008-9-12 08:03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这是一个围绕中医中药走问,事关中医药事业兴衰的大题目,同时也是网友们在这些年争论的核心焦点(传统中医药行医的合法地位),此议题它不仅涉及到人民对健康的取舎,几及株连到中华传统文化的弘扬驻足。
它即涉及到法律授权,也有行政举措里的是非,同时也涉及到劳动者的自主揉业,又顾及到的公民权的运用。
楼主提出交由大家讨论,很好!这除了是在帮助今后对“中医药立法”以民意为先导,而以法的裁断去寻求一条符合中医中药客观发展规律的坦途大道,它不仅是民族事业,也是中医人的生路……
鄙人草民愿就此话题,畅所欲言,但愿“言者无罪,闻者足戒”,因其鄙人眼光狭窄,难免有“坐井观天”之弊,既为畅言,难校情生苛词,为言语不周之处,尚希网友斧正。

作者: 假部长    时间: 2008-9-12 08:05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更正“自主揉业”应为自主择业。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08:07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下面引用由假部长2008/09/12 08:03am 发表的内容:
这是一个围绕中医中药走问,事关中医药事业兴衰的大题目,同时也是网友们在这些年争论的核心焦点(传统中医药行医的合法地位),此议题它不仅涉及到人民对健康的取舎,几及株连到中华传统文化的弘扬驻足。
它即 ...
假部长先生
   真知灼见,支持一下。
作者: 假部长    时间: 2008-9-12 08:21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国人在民族五千余年岁月光华里,依赖着天赐良药,在自身劳动勤奋下,为这人世光明不断的增辉,具有中华五十六个兄弟民族的心血共和凝聚在大中华“传统传承”医药瑰宝之中,并为人类之终极“健康长寿”作着不懈的努力。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文明善根发祥,中医中药是中华民族奉献给人类的健康瑰宝。它依其自身无以伦比的魅力与时俱进相行在健康的“简便验廉”之中。中医中药以其“劳动者的人为能动”,突显着人类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
作为中华民族人类医学财富,是特殊财富,然而对财富的继承,又颇具这财富的特殊价值,它即为个人所有,也实为社会所有,民族所有,乃至整个人类所有。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08:30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希望

[attach]5635[/attach]
作者: 假部长    时间: 2008-9-12 08:30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我们欲采取法律手段,保护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这即是民心民愿,也是民族伟大复兴之一基石。
但口号归口号,政策是政策,如何能让政策导向更加人性化,这不仅是领导艺术,更彰显着“文明执政”的中华人民共和“长治久安”……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08:31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不希望
[attach]5636[/attach]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08:33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更不希望

[attach]5637[/attach]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08:37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欢迎大家讨论。发表自己的真知灼见。

[attach]5638[/attach]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08:39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如此非法行医。

[attach]5639[/attach]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08:41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看一看如此非法行医。

[attach]5640[/attach]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08:43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望一望如此非法行医。

[attach]5641[/attach]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08:45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游走在良心和监管边缘的“黑手”。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attach]5642[/attach]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08:52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观一观女人疗效广告

[attach]5643[/attach]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08:55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望一望名星广告代言

[attach]5644[/attach]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08:58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再看一看街头的地摊药铺

[attach]5645[/attach]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09:00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这个贴子最后由岁月无情在 2008/09/12 09:03am 第 3 次编辑]

游走在良心和监管边缘的“黑手”。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attach]5646[/attach]
作者: fans    时间: 2008-9-12 09:28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生孩子与流产,为什么老百姓不去医院?
医院是人人都去得起的地方吗? 即使是中产阶层,恐怕见ct,核磁也胆寒。不知有否做过统计,医院的医疗设备改善后,医疗费用人平增加了多少,治愈比例增加了多少?
我所知一小学教师,无师承,无门派,无牌证,无挂属医疗单位,只开方,正业教师退休后,病人排队上门,不知治好了多少疑难杂症,治愈比例高过大牌医院,医院判死期的,许多被治愈。
为什么有人将死人横尸医院门口?难道是无理取闹。非法行医其是比有证行医风险大得多。。。
等等这些,不是简单的对错,就可以回答的。涉及到很多方面,不是大智大慧之人,不能解决。看看历史,改革前后利弊得失,握权者不可不慎,评判自在人心。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09:41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下面引用由fans2008/09/12 09:28am 发表的内容:
生孩子与流产,为什么老百姓不去医院?
医院是人人都去得起的地方吗? 即使是中产阶层,恐怕见ct,核磁也胆寒。不知有否做过统计,医院的医疗设备改善后,医疗费用人平增加了多少,治愈比例增加了多少?
我所知一 ...
fans先生
欢迎你参加讨论。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09:45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我的意见是:
能不能治好是技术问题;
有没有钱治是经济问题;
让不让治却是法律问题。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09:47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这个贴子最后由suluji在 2008/09/12 10:18am 第 1 次编辑]

他们之间无法比较。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09:55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这个贴子最后由suluji在 2008/09/12 10:18am 第 1 次编辑]

希望大家继续发表真知灼见的观点。


作者: 阜新汪海升    时间: 2008-9-12 10:18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这个贴子最后由suluji在 2008/09/12 10:21am 第 4 次编辑]

谁又能说这些药材都是假药,劣药,谁敢说在中药店、医院中药局拿的中药饮片一定比类似这样地摊的质量好。我曾经在我们当地多次比较,中药店的肉桂、小茴香等香料药材质量明显的低于调料市场摊床的质量。薏米的质量也低于杂粮市场摊床薏米质量。这些都是目前法律管理的不严出现的怪现象。
作者: 阜新汪海升    时间: 2008-9-12 10:26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医疗市场依法管理,施行准入制无疑是正确的,医疗市场也必须依法管理。但是现在一些有真才实学,有一技之长的中医,因为无学历,无法考取执业中医师,从而无法合法行医不得已非法行医的也很多。另一面不具备医师资格的合法行医的也不少。如何让法律更符合中国医疗市场的国情,更有利于发展中医药事业这的确是值得制定法律的专家,政府官员深思的问题!
作者: suluji    时间: 2008-9-12 10:49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145552;会员之家欢迎大家真知灼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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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却波渔翁    时间: 2008-9-12 10:49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楼上说的也是。
作者: 辨态论治    时间: 2008-9-12 11:15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这是个伪命题!
不理解中国特色。一个现代国家,一个政府的合法有效期是五年,然后再面临人民投票,否则是不合法的政府。
咱中国任何朝代政府,抢着江山可都上百年上千年没有人民投票,原则上讲都是不合法的,不是也存在几千年了!所以,中国人是被政府绑起来了,没有投票权,只有官权在一相情愿“人民代表”着。
无证,凭什么就不可行医?那些比心理学家还优秀的相面先生,能说会算,红白喜事,样样能圆,给国家的安定团结作出了重大贡献。他们也没有证。
贪官们都送金子拿着官证,害人民的功夫谁人可比?
少扯证。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11:45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希望大家学会辩论,而不是鬼辩!!!
    相传古代希腊有一位诡辩家叫欧布里德,向邻居借了一笔钱,约定一月后归还。到期了,邻居要他还钱,他故作惊讶地说:“我没有借你的钱呀!” 邻居说:“您忘了吗?是上月向我借的。”他说:“对!上月我借了你的钱。不过哲学家说,一切皆流,一切皆变。现在的我已经不是一个月前向你错钱的我了,你怎么能叫现在的我为过去的我还钱呢?”邻居回家想出办法,拿了根木棍,把欧布里德痛打了一顿。欧布里德气势汹汹地说:“你打人了,我要到法院告你!”邻居笑着说:“您去告谁呢?现在的我已经不是刚才打您的我了,您要告就去刚才打你的那个我吧!”邻居以诡辩对付诡辩,驳得欧布里德无话可说。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11:46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下面引用由阜新汪海升2008/09/12 10:18am 发表的内容:
谁又能说这些药材都是假药,劣药,谁敢说在中药店、医院中药局拿的中药饮片一定比类似这样地摊的质量好。我曾经在我们当地多次比较,中药店的肉桂、小茴香等香料药材质量明显的低于调料市场摊床的质量。薏米的质 ...
阜新汪海升先生
    欢迎你参加讨论。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11:49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下面引用由suluji2008/09/12 10:49am 发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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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97;感谢岁月无情老师的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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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suluji先生
     感谢你的指点。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11:51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下面引用由辨态论治2008/09/12 11:15am 发表的内容:
这是个伪命题!
不理解中国特色。一个现代国家,一个政府的合法有效期是五年,然后再面临人民投票,否则是不合法的政府。
咱中国任何朝代政府,抢着江山可都上百年上千年没有人民投票,原则上讲都是不合法的,不 ...
辨态论治先生
   欢迎你参加讨论。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12:07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你有一枝花朵,我有一枝花朵,交换后每人还是一枝花朵!
    你有一个思想,我有一个思想,交换后每人拥有两个思想!!

    人的思想是地球上最美丽的花朵,论坛是这最美丽的花朵的交流的载体,希望大家共同维护!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14:44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欢迎大家继续讨论。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14:47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看一看法律的尊严。
[attach]5647[/attach]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14:48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望一望法律的公正。

[attach]5648[/attach]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14:55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游走在良心和监管边缘的“黑手”。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15:14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发图片受到限制,暂时不发了。希望大家理解。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15:15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很多图片不能发了,只能用文字了。没有办法呀。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15:18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下面引用由辨态论治2008/09/12 11:15am 发表的内容:
这是个伪命题!
不理解中国特色。一个现代国家,一个政府的合法有效期是五年,然后再面临人民投票,否则是不合法的政府。
咱中国任何朝代政府,抢着江山可都上百年上千年没有人民投票,原则上讲都是不合法的,不 ...
这是个法律问题,不是哲学问题,不要关公战秦琼。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15:20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下面引用由阜新汪海升2008/09/12 10:18am 发表的内容:
谁又能说这些药材都是假药,劣药,谁敢说在中药店、医院中药局拿的中药饮片一定比类似这样地摊的质量好。我曾经在我们当地多次比较,中药店的肉桂、小茴香等香料药材质量明显的低于调料市场摊床的质量。薏米的质 ...
执行法律和遵守法律是两回事。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15:23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下面引用由阜新汪海升2008/09/12 10:26am 发表的内容:
医疗市场依法管理,施行准入制无疑是正确的,医疗市场也必须依法管理。但是现在一些有真才实学,有一技之长的中医,因为无学历,无法考取执业中医师,从而无法合法行医不得已非法行医的也很多。另一面不具备医师 ...
不要把实体法律与程序法律混到一起来。
作者: 按12    时间: 2008-9-12 15:36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有良知且有疗效的“非法行医者”——将永远走下去!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15:50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下面引用由按122008/09/12 03:36pm 发表的内容:
有良知且有疗效的“非法行医者”——将永远走下去!
   没有结婚证的男女,感情再好也不是合法夫妻。
作者: 按12    时间: 2008-9-12 16:00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2008/09/12 03:50pm 发表的内容:
   没有结婚证的男女,感情再好也不是合法夫妻。
  有结婚证的男女,是合法夫妻,感情不好,那是怎样的状况。你是属于那一种的呀?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16:13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下面引用由按122008/09/12 04:00pm 发表的内容:
  有结婚证的男女,是合法夫妻,感情不好,那是怎样的状况。你是属于那一种的呀?
二者没有必然联系。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16:14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不要关公战秦琼。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16:15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没有驾驶证的司机,永远不是合法的。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16:17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也没有结婚证与感情没有必然联系。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16:19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法律与医生技术是两回事。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16:20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法律与良心也是两回事。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16:21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再次提醒大家:
不要关公战秦琼。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16:22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那样没有任何意义。[Maiweb_leobbs1]
作者: 按12    时间: 2008-9-12 16:23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2008/09/12 04:17pm 发表的内容:
也没有结婚证与感情没有必然联系。
   这是你说的呀,怎么又变成“没有必然联系”?
下面引用由岁月无情2008/09/12 03:50pm 发表的内容:
   没有结婚证的男女,感情再好也不是合法夫妻。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16:25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合法与感情没有必然联系。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16:27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结婚证是合法证明,不是感情保证的证明。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16:30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结婚证是男女合法生活的最低要求证明。不是感情最高资格证明。
作者: 岁月无情    时间: 2008-9-12 16:30
标题: 非法行医——你还能走多远?!
不要关公战秦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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