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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打印本页]

作者: hrbtian    时间: 2005-5-7 13:12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这个贴子最后由hrbtian在 2005/11/23 03:50pm 第 4 次编辑]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办公室目前设立在中国中医研究院
隶属于中医药管理局人事与政策法规司
传统医药立法,早该进行了
目前立法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开展
期望大家为立法工作提供思路和建议
谢谢
邮件地址: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中国中医研究院大白楼332室,立法办
邮编:100700
电子邮件地址:tcmlaw@126.com
电话:010-64014411-2397
传真:010-64015648
希望大家踊跃提供关于传统医药立法的相关建议和意见,我们珍视有建设性的提议。
很多属于发牢骚的言语,我们很少采纳~~谢谢~
我目前负责部分网上和媒体中的意见和建议的采集~
感谢大家的支持~   
征集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传统医药法应确立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二、传统医药在机构、人员、技术准入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三、传统医药在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四、传统医药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五、传统医药科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六、传统药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七、传统医药在对外交流、合作、贸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八、传统医药资源保护与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九、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十、民营中医医疗机构的认证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十一、传统医药保护和发展的保障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十二、传统医药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工作办公室QQ群号码:1507043
关于传统医药立法工作网上意见征集专栏发布内容的通知
  中国传统医药学是我国劳动人民长期同疾病作斗争的经验总结和智慧结晶,是经过反复的医疗实践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的一门具有独特理论体系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医学科学,不仅为中华民族的繁衍昌盛和中华文明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而且对世界文明的进步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不愧是世界医学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时至今日中医药学仍以其独特的理论体系、卓越的临床疗效、毒副作用较少的天然药物和自然疗法为保障我国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并且日益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普遍欢迎。
  我国政府历来重视发挥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在国家医疗卫生体系中的作用,实行了一系列保护、扶持传统医药的方针、政策和措施,使我国传统医药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的颁布实施,极大地促进了我国传统医药的保护和发展工作,并取得了良好效果,为进一步通过法律形式保护和发展传统医药奠定了基础。近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及领导同志对中医药工作非常关心和重视。在今年召开的全国人大十届三次会议和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纷纷从不同角度呼吁制定传统医药法。
  传统医药立法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好机遇。根据国务院法制办的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积极开展了传统医药的立法起草工作。3月份成立了传统医药立法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保证传统医药立法符合国情、顺应民心、反映民意,特设立本专栏,广泛征集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 传统医药立法的宗旨,应确立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二、 如何进行传统医药机构、人员、技术准入的管理,目前存在的问题和政策建议。
  三、 如何进行传统医药人才培养和教育,目前存在的问题和政策建议。
  四、 如何进行传统药的管理,目前存在的问题和政策建议。
  五、 如何进行传统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与贸易,目前存在的问题和政策建议。
  六、 如何加强传统医药资源保护与知识产权保护,目前存在的问题和政策建议。
  七、 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工作政策措施在传统医药立法中应如何体现。
  八、 如何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传统医药事业。
  九、 如何确立保障传统医药发展的政策与措施。
  十、 如何加强传统医药监督管理工作。
  欢迎中医药界同仁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各种方式与我们联系为传统医药立法工作提供宝贵意见和建议。
  征集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立法工作办公室
  联系地址: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
  中国中医研究院大白楼332、333室
  邮 编:100700
  联系电话:010-64014411-2396,2397
  传 真:010-64015648
  电子信箱:tcmlaw@126.com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立法工作办公室
                              2005年11月8日
官方网页链接~如下:
http://www.satcm.gov.cn/lanmu/lifa/1109lifa.htm
作者: 夏红光    时间: 2005-5-7 14:54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建议如下:
1,本法立法是鼓励和保护中医药原始创新,防止炒袭等不劳而获的行为。让中医人员通过自己的合法和辛勤劳动获取报酬,让他们走向致富之路。
2,原始中医理论创新生前享受专利,死后一百年也享受专利。因为好的中医理论不是谁人就能创造出来的。凡是引用此理论去教学,搞科研和在临床上获取实际利益者,必交专利费。
3,处方申请须保密,其核心内容秘而不宣。生前享受,死后50年也享受。其专利申请费须低。
4,老方新用,专利享受为20年。
5,根据他人的方子,搞出的中成药以及提成物,须向他人交专利费。
作者: 夏红光    时间: 2005-5-7 15:33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补充一下,
6,新的中医诊断和治疗技术。其享受年为20年。
作者: 消灭中医    时间: 2005-5-8 07:25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与江湖骗子没多大区别
中医是应该被消灭的。。。。。
作者: hrbtian    时间: 2005-5-8 14:41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这个贴子最后由hrbtian在 2005/05/08 02:44pm 第 2 次编辑]
以下是引用庸三在2005-5-6 23:29:28的发言:
能介绍一下此法的地位与范围吗?它能纠正现行的一些对于传统医药的不合理规定吗?
比如我认为应该给中医个体行者独立研制成药的权力,应该保障自学中医(无国家承认学历)者的合法行医途径(现在已无国家统一的中医自学考试了,而自学中医的人还有,有医术高超而欲开业行医者,不应一概禁止)。
这类的问题如在此法的规定范围内,本人愿意就此相关问题与您交流。
以下是引用忆天在2005-5-7 13:09:35的发言:
立法的目的就是为了纠正现有法律和传统医药发展有抵触的情况,但是该法目前定位还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还没提交到全国人大,如果提交倒全国人大,它的法律效力就能凌驾于其他中医药政策和法规之上了~~我们正在努力~困难重重~~
现在很多法律都不适应传统医药发展。
自学中医人士的认定工作,是本法律最难的部分之一。怎么才能认定自学成才的人的技术和理论素质?如何规范她们的行为?医疗责任认定属于民事赔偿还是医疗赔偿?何种部门直接对个体行医者负责?…………都有很多漏洞~~
现在很多人打着中医的招牌照摇撞骗,把中医都糟蹋了~~
这方面的法律还是空白~~
针对你提出的自制药品,目前还没有放口,但是已经有代表提出了~~
目前就连中医医院的院内制剂都限制比较严格,更不用说个人制药了~~
针对这个问题,如果有好的意见和建议,请尽情提出~~
如果有对立法思路有启发的点子,我会形成材料上报~~
继续讨论~~谢谢~~
以下是引用忆天在2005-5-7 13:12:41的发言:
个体独立研制成药的问题,因为目前国家法律还没有对此进行认定和规范
一切个人用药,均不予承认为药品~~是不准许使用的~~
如果有使用者出现一切反应,均不在法律和赔偿范围之内
针对自我制药的医生,患者也无法依据医疗法律进行诉讼~~
只能按照民事赔偿进行审理~~
这方面还是空白~~~
下面引用由夏红光2005/04/13 04:20pm 发表的内容:
中医为什么缺乏创新?为什么中医人员不愿意公开自己的经验?最大的原因是没有保障知识产权的法律,公开了,自己的一切努力都是白干。与现代社会潮流相违背。
建议其知识产权的内容:
新的处方。
旧的处方新的运 ...
下面引用由hrbtian2005/04/14 03:51pm 发表的内容:
中医产权能拍卖么??一个方子如果要申请产权,如何认定以前没人用过,肯定是你的?
下面引用由hrbtian2005/04/19 08:13am 发表的内容:
鉴于中医方剂的浩如烟海~~我担忧的恰恰就是这套制度和认证流程没有可操作性。有些事情没有想当然那么简单啊~~方剂不像产品~~这方面的工作真是值得琢磨~~
下面引用由hrbtian2005/04/27 04:19pm 发表的内容:
但是不论如何,中医必须在此创新,否则,谁愿意拿出来,就扼杀了创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拿出来是必须的~但是拿出来之后哪?怎么做才能认定处方的新颖性和疗效?怎么做才能保护处方所有者 ...
但是不论如何,中医必须在此创新,否则,谁愿意拿出来,就扼杀了创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拿出来是必须的~但是拿出来之后哪?怎么做才能认定处方的新颖性和疗效?怎么做才能保护处方所有者的权益?
单单强调保护是不够的~~中医之所以保守之风盛行几千年,就是因为没有这方面的相关机制。
纵观历代方书著作,真正能够无偿拿出来的,只有少数业内大家。
中医里面被人保密东西就像窗户纸,一捅就露~~
每个懂中医的人都明白其中道理~~
中医业者是靠这个吃饭的,
大家都学会了,你就没钱赚了~~
想发财?没门~~
要想真正实现可观的经济效益,就要拿出来,用的越多越赚钱
所有想申请中医知识产权的人大都是这么认为的~~
至于为了国人健康无偿拿出来的,谁愿意啊???
我看目前还没人~~
提到保护产权,针对国外保护我们自己的产权才是大局~~
就是这一方面,现在值得做的事情还太多~~
中医在萎缩~~各方面的原因都有~~~
放弃私利,共同想办法,才是我们的出路~~

作者: 川耗子    时间: 2005-5-8 21:20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请问楼主,有这个办公室的详细地址吗?我有话要说。
作者: 炎黄子孙    时间: 2005-5-8 21:34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以下是引用庸三在2005-5-6 23:29:28的发言:
能介绍一下此法的地位与范围吗?它能纠正现行的一些对于传统医药的不合理规定吗?
比如我认为应该给中医个体行者独立研制成药的权力,应该保障自学中医(无国家承认学历)者的合法行医途径(现在已无国家统一的中医自学考试了,而自学中医的人还有,有医术高超而欲开业行医者,不应一概禁止)。
这类的问题如在此法的规定范围内,本人愿意就此相关问题与您交流。

""比如我认为应该给中医个体行者独立研制成药的权力,应该保障自学中医(无国家承认学历)者的合法行医途径(现在已无国家统一的中医自学考试了,而自学中医的人还有,有医术高超而欲开业行医者,不应一概禁止)。 ""
世界上最可怕的,就是"人"的创新与民主权利受压制,
世界上疾病杀手仅仅几个,一个人彻底根治一个杀手,
也仅仅只要几个中医,就已足足够够了,
为什么不能允许中医研究医药?
为什么要公开?
有什么理由要公开?
泰国政府的中医药政策,难道说不是作得世界第一吗?
作者: hrbtian    时间: 2005-5-9 15:05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中国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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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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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64015648
希望大家踊跃提供关于传统医药立法的相关建议和意见,我们珍视有建设性的提议。
很多属于发牢骚的言语,我们很少采纳~~谢谢~
我目前负责部分网上和媒体中的意见和建议的采集~
感谢大家的支持~
作者: 炎黄子孙    时间: 2005-5-9 18:31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中医立法,既是立法,就应该与国家法律有着系统的关系!
大量事实可以证明,中药丸剂的药力作用,比药汤好,而且,对于慢性病的治疗,更是有着不可比拟功效.
因此,不允许中医自制药丸的法规,是不大对的,只会对中医药的发展,赞成障碍.
因此,既要让中医药发展,又要符合国家管理法规,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中医师与管理局,都要各自负责任.
举个例子,本人的彻底根治第一杀手中药丸,
治疗高血压的,有24味[这仅仅只是属于治疗冠心病高血压,160----100以下适应]
治疗冠心病的,有28味[治疗左心室肥胖专用]
还有治疗肾脏病高血压的,与心衰等,一般都有40味以上,
不管怎么说,公开是没有道理的,
但若不公开,又应怎么管理?
这也不难,双方都要负责任,
管理的一方认为,你的药丸,既不公开药方,那么怎么才能断定其药性与疗效呢!
1,根据中成药检验标准,可以进行白鼠双盲试验,可以进行临床试验,[必须明确承担责任,对国家法律负责]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可以要求药方备案,[但必须保密,负法律责任]
这样,当中医师的药方,既能治病,又能达到保密的目的,
相信大家都一定会绝对服从国家管理.
作者: hrbtian    时间: 2005-5-10 19:39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可以要求药方备案,[但必须保密,负法律责任]
这个主意不错~~谢谢~~

1,根据中成药检验标准,可以进行白鼠双盲试验,可以进行临床试验,[必须明确承担责任,对国家法律负责]
这个主意没什么可行性~很多中医有效的资料方法,包括中药和其他非药物疗法,在动物身上有时无效~但是对人很有效~~中医的疗效不是靠白鼠说话的~~
作者: 医林春风    时间: 2005-5-11 13:01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我早有话要说,等我整理一下。
作者: 夏红光    时间: 2005-5-11 14:14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怎能让有真才实学的民间医生正规合法行医,这次立法能解决吗?
作者: 炎黄子孙    时间: 2005-5-11 20:17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下面引用由hrbtian2005/05/10 07:39pm 发表的内容: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可以要求药方备案,这个主意不错~~谢谢~~
1,根据中成药检验标准,可以进行白鼠双盲试验,可以进行临床试验,
这个主意没什么可行性~很多中医有效的资料方法,包括中药和其他非药物疗法,在 ...
1,根据中成药检验标准,可以进行白鼠双盲试验,可以进行临床试验,[必须明确承担责任,对国家法律负责]
这个主意没什么可行性~很多中医有效的资料方法,包括中药和其他非药物疗法,在动物身上有时无效~但是对人很有效~~中医的疗效不是靠白鼠说话的~~


说得太对了!!!中医药本来就是为治疗"人类"疾病而研究而验证的,但西医却说,没有"白鼠"的治疗数据证明,不能算数,真是人不如鼠!
没办法,被逼之下,也只好为大小鼠的冠心病与高血压进行治疗了[西医教授协助],切片的结果是:血管有扩大,血管壁质量变簿,左心室肥厚有收缩,血压有降低.
作者: 炎黄子孙    时间: 2005-5-11 20:25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下面引用由夏红光2005/05/11 02:14pm 发表的内容:
怎能让有真才实学的民间医生正规合法行医,这次立法能解决吗?


这才是关键所在!但恐怕很难的,民间中医,多有一专,有的专外科,有的专妇科,有的专肾脏病,有的专心脏病,
因此,如果说能够允许考专科与现场治疗,则是最好,
但如果说,什么科目都要考的话,则只恐怕一辈子都学不完,也学不好不精.
作者: 医林春风    时间: 2005-5-11 23:06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我的几点建议

1 先对中医的科学性做个结论,结束这个争论不休的问题。
    写这个专题,一定要组织人马,把中医的科学性写出来,不要让以后再为这个问题反复争论。
2 关于中医
    执业中医的来源组成:从国家教委的大中专学校毕业的,师承有专长,并通过中医基础考试的。 中医基础课组成(医古文、中诊、中基、中药、方剂、内科、内经、伤寒、金蒉。专业课一门自选)
    中医晋升考试,语言项是医古文,外国语为选修项,不能要求一定要学习和考试。
    对中医行医,允许执业中医师自配制剂,若这一项没有突破,就无法证明中医汤剂成立的正确性。中医个人制剂实行备案制度,取消制剂号制度,办理从简。
3 中药
    中药的采集 销售 炮制
4  方剂:
    中国应加快中医药文化方剂注册保护。方剂处方分国家处方,普通处方、个人处方。
    对外国使用中国处方进行调查,对外国注册中医方名的,要取消。
    国家处方为国家财富,任何个人、企业、外国公司,使用要交费。
    普通处方限国内中医师免费使用。企业有偿使用。
    中医师个人处方,由个人所有,保护到死后五十年。
  5 关于伪中医
    有中医大中专毕业证,或是通过了中医基础考试合格,没有取得执业资格就单独行医的。是非法行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伪中医,鉴别点是以赚取财物为目的。要严厉打击:
    1)没有执业资格,到医院包科室,自己当老板的,
    2)*摸脉,故弄玄虚的,
    3)没取得执业资格,自己处方配药的,
    4)烧香念咒的,服土喝灰的,跳神送鬼做法,以行医之实赚钱的。
    5)自学略有心得,自以为神仙,上门看病扎针灸配药,赚取财物的。
    6)没通过中医基础考试,就制影视报告文学,印文字材料,有行医赚钱之实的。
    7)无任何证件,就街头行医卖药,或上门服务的。
    6  中医教育:
   1)纯中医教育。不设中医无关的课程。
    2)现代中医教育:按老路走,但要去掉太多的无关课程。
    7 本法适用范围:所用的中西医院、诊所和社会群体及个人。


作者: 医林春风    时间: 2005-5-11 23:33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大家关注的“科学分析, 临床随意, 双盲试药. ”,这个问题,不用在管理法中涉及。大家注意了没有,西医往往借这个来攻击中医。我想提醒大家的是,这个是新药的疗效观察才用的。大夫治病,只考虑把病治好,不要考虑天天做新药对照观察。
    你可以问问西医:“你在治病中,是天天考虑治好病呢?还是天天考虑试你的药呢?”
    我现在告诉大家,西医借这个指责中医是没有道理的。中医每产生的一种有批号的药,都有上面“科学分析, 临床随意, 双盲试药”的这个过程,和西药没有不一样的地方,因此西医从这方面指责中医,毫无道理。西医更拿这一点上升到“中医不科学”,更是别有用心。
    西医是把药物的疗效观察的方法,当成了中医能不能治好病的标准,要求中医治病中天天做白鼠对照,这是很荒唐的。治病就是治病,西医治病中都没有天天让人试药对照,为何要求中医天天让病人试药对照呢?西医天天治病中,没有做实验对照,就总结病情治好了,中医为什么不能说自己把病治好了?治病的过程,无需这样要求,它只是一个新药的诞生过程,治病中不需这样天天试药实验。
    中医的单味草药,也是一个个中药的独立个体,按中医的组方原则配伍,不应受到任何人干涉和指责。
    西医拿这一点说中医不科学,真是太荒唐无知了。治病就是治病,为什么要求天天双盲对照,随机分组试药呢?西医天天都是那样治病的?中医新药准字的产生过程,现在和西药没有两样,那些实验对照从几十年前,和西医都是一样的。说中医没有经过对照观察,是胡说八道,是对中医的污蔑。借此来否定中医,要受到审判,可以要求名誉赔偿。
    大家以后在这方面,不要觉得理亏,一定要走出这个认识的怪圈。让广大的中医同仁们知道,我们中药准字号的产生过程,是和西药一模一样的。我们医生的平时工作是治病的,不是搞对照观察的,以后不能再接受这方面的指责。
作者: 医林春风    时间: 2005-5-11 23:36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希望我的上面一贴,能够纠正中医同志们没有做实验对照“理亏”的心理。
我们做了,我们没有比西医少做。我们治病中,可以理直气壮地,不用做实验。
作者: 医林春风    时间: 2005-5-11 23:39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治病过程,不是在做实验。
作者: 炎黄子孙    时间: 2005-5-12 03:00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下面引用由医林春风2005/05/11 11:06pm 发表的内容:
我的几点建议
1 先对中医的科学性做个结论,结束这个争论不休的问题。
    写这个专题,一定要组织人马,把中医的科学性写出来,不要让以后再为这个问题反复争论。
2 关于中医
...
1 先对中医的科学性做个结论,结束这个争论不休的问题。
   写这个专题,一定要组织人马,把中医的科学性写出来,不要让以后再为这个问题反复争论。
2 关于中医
   执业中医的来源组成:从国家教委的大中专学校毕业的,师承有专长,并通过中医基础考试的。 中医基础课组成(医古文、中诊、中基、中药、方剂、内科、内经、伤寒、金蒉。专业课一门自选)
   中医晋升考试,语言项是医古文,外国语为选修项,不能要求一定要学习和考试。
   对中医行医,允许执业中医师自配制剂,若这一项没有突破,就无法证明中医汤剂成立的正确性。中医个人制剂实行备案制度,取消制剂号制度,办理从简。
3 中药
   中药的采集 销售 炮制
4  方剂:
   中国应加快中医药文化方剂注册保护。方剂处方分国家处方,普通处方、个人处方。
   对外国使用中国处方进行调查,对外国注册中医方名的,要取消。
   国家处方为国家财富,任何个人、企业、外国公司,使用要交费。
   普通处方限国内中医师免费使用。企业有偿使用。
   中医师个人处方,由个人所有,保护到死后五十年。
5 关于伪中医
   有中医大中专毕业证,或是通过了中医基础考试合格,没有取得执业资格就单独行医的。是非法行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伪中医,鉴别点是以赚取财物为目的。要严厉打击:
   1)没有执业资格,到医院包科室,自己当老板的,
   2)*摸脉,故弄玄虚的,
   3)没取得执业资格,自己处方配药的,
   4)烧香念咒的,服土喝灰的,跳神送鬼做法,以行医之实赚钱的。
   5)自学略有心得,自以为神仙,上门看病扎针灸配药,赚取财物的。
   6)没通过中医基础考试,就制影视报告文学,印文字材料,有行医赚钱之实的。
   7)无任何证件,就街头行医卖药,或上门服务的。
   6  中医教育:
  1)纯中医教育。不设中医无关的课程。
   2)现代中医教育:按老路走,但要去掉太多的无关课程。
   7 本法适用范围:所用的中西医院、诊所和社会群体及个人。

据说现在要搞的是中医立法问题,所以应该多多发表意见,以作到兼听则明.
1 先对中医的科学性做个结论,结束这个争论不休的问题。
   写这个专题,一定要组织人马,把中医的科学性写出来,不要让以后再为这个问题反复争论。
回:这个建议不能成立,为什么,因为在人类与自然法则作斗争,特别是生命科学领域与医学科学领域,都是一个比较长期的较量过程,而且,人与人之间,医者与患者之间,中医与西医之间的争论,决不可能因为组织了一些力量,把这个结论做出来了,那么中医就是科学的这件事,就可算是打上了一个完整的句号.这是不对的,结论应该让事实来做,让历史来做,让人类,让患者,站西医来做,这比我们中医自己来做结论,要好得多!
2 关于中医
   执业中医的来源组成:从国家教委的大中专学校毕业的,师承有专长,并通过中医基础考试的。 中医基础课组成(医古文、中诊、中基、中药、方剂、内科、内经、伤寒、金蒉。专业课一门自选)
   中医晋升考试,语言项是医古文,外国语为选修项,不能要求一定要学习和考试。
   对中医行医,允许执业中医师自配制剂,若这一项没有突破,就无法证明中医汤剂成立的正确性。中医个人制剂实行备案制度,取消制剂号制度,办理从简。

回:执业中医的来源组成:[民间中医,正规学院出来的无关]
应该有3类,
1,父传子
2,师传徒
3,属于中医材料的[如李可中医]
经过历史几千年的证明,父传子,师传徒,属于中医材料的,较多的都是能够成为有道德的中医.原因只有一个,他们都是为解救老大哥疾苦而立志学中医的.
对于这些人,有人说过,如果让他们考完医古文、中诊、中基、中药、方剂、内科、内经、伤寒、金蒉,再加上专业课,恐怕是很困难的.
我们对这些想行医的人进行考试,主要目的是什么?不就是为了让他们更好地为民众治病吗?
所以,有些祖传的,虽有一技之长,但不见得都能学富五车.所以,考得太严格,只能等于是废了他们.
怎么作比较合理,考是要考的,但最好是以考专长为主,现场治疗为主,
而且,考了之后,还可以发临时试行医执照,有效期3年或5年,[也可算是实践考试]这样,就可以在实践经验实践证明中,来补充考试可以背书顶事的弱点之处.
总之,你想当中医生可以,但是要真才实料,并非只是瞒得考官就没事了,要经得起患者的检验,要对法律负责.

4  方剂:
   中国应加快中医药文化方剂注册保护。方剂处方分国家处方,普通处方、个人处方。
   对外国使用中国处方进行调查,对外国注册中医方名的,要取消。
   国家处方为国家财富,任何个人、企业、外国公司,使用要交费。
   普通处方限国内中医师免费使用。企业有偿使用。
   中医师个人处方,由个人所有,保护到死后五十年。
回:制定国家法律法规,要作到偿罚分明,对于重大方剂处方,要作出合理待遇,这样,才能鼓励后人努力奋斗,人人向上.

5 关于伪中医
   有中医大中专毕业证,或是通过了中医基础考试合格,没有取得执业资格就单独行医的。是非法行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伪中医,鉴别点是以赚取财物为目的。要严厉打击:
回:伪中医一般都是由一些不西不中的江湖游医,注射吊瓶,药丸草药无所不通,以骗人为主.此类人应该由工商部门打击,医疗部门协助即可.

6  中医教育:
  1)纯中医教育。不设中医无关的课程。
   2)现代中医教育:按老路走,但要去掉太多的无关课程。
   7 本法适用范围:所用的中西医院、诊所和社会群体及个人。
回:时代前进了,科学的化验也是属于医学或中医诊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血液尿液透视等的重要性,不能忽视,以为利用三个指头就能诊断血压多少,血糖多少,或区别肝炎与肝癌,或吸血虫肝积水,或肺炎肺癌等,应该是不大可能的,个体中医也是可以叫患者去医院检查拿化验单的.
作者: 炎黄子孙    时间: 2005-5-12 03:10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编辑2点:
回:这个建议不能成立,为什么,因为在人类与自然法则作斗争,特别是生命科学领域与医学科学领域,都是一个比较长期的较量过程,而且,人与人之间,医者与患者之间,中医与西医之间的争论,决不可能因为组织了一些力量,把这个结论做出来了,那么中医就是科学的这件事,就可算是打上了一个完整的句号.这是不对的,结论应该让事实来做,让历史来做,让人类,让患者,站西医来做,这比我们中医自己来做结论,要好得多!
结论应该让事实来做,让历史来做,让人类,让患者,"站"西医来做,这比我们中医自己来做结论,要好得多!
应改为:"让"西医来做

经过历史几千年的证明,父传子,师传徒,属于中医材料的,较多的都是能够成为有道德的中医.原因只有一个,他们都是为解救"老大哥"疾苦而立志学中医的.
应改为: 为解救"老百姓"疾苦

作者: 国家要立法了    时间: 2005-5-12 04:49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国家要专门为传统医药学立法了, 够重视的!
有几条有不同意见
1 中医的科学性通过立法确认,值得推敲, 一个学科的科学性需要通过法律确认? 法律能够确认么? 有能力确认么? 不好说.
这里支持炎黄子孙的提法,"决不可能因为组织了一些力量,把这个结论做出来了,那么中医就是科学的这件事,就可算是打上了一个完整的句号.这是不对的,"
2 伪中医应该包括没有任何训练 任何资格, 任何考试在网上拉病人,网上行医的,
这种伪中医收取钱财致人死命的, 应该有相关的法律解释和相应的适用的法律条文
3 处方保护到死后五十年不太好操作吧?
4 晋升可以选医古文或者外国语, 不必强调一定要考医古文, 可能作者就是这个意思,
作者: hrbtian    时间: 2005-5-12 07:42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谢谢大家的建议和意见,我一定将这些纳入到立法基本资料当中去~~
我继续关注大家的意见~~
谢谢大家~~~
作者: 医林春风    时间: 2005-5-12 21:52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补充:
1 关于中医的科学性,现在看来,只用一句带过。认定中医有科学的理论体系,在以后还将会为人类健康做出巨大的贡献即可。这样就表明了中医是科学的,这在以往任何法律文件里,恐怕还没有吧?是破天荒的,也要有这第一次。
2 关于方剂的注册:有人会说,你方剂有这些药,别的方剂就不能有这些药?我的意见是:不要太纠緾方药组成,主要是注册方剂的名称。要把中医方剂的名称全挖掘出来,这名称才是宝。里面的药物组成,也可以和别的相重复。这样可以保证一方多用,一方多名。组成完全可以和别的方剂组成相同。
3 建议中医从初中毕业生中招录,学制八年。为什么要这样?因为我感觉,上中医学院了,高中学过的绝大部分课程,都没有用上。实际是三年高中,三年浪费。中药专业从高中毕业中招录,学制四年。
4 立法中心点,要突出保护中医权益,突出在中医药的制剂上。这些年正是由于打击中医的“假药”,让中医在民间失信了。
5 伪中医,要有一定的概念,有一定的标准。伪中医的特征就是打着中医的旗号,干着骗钱的事儿。符合条件的,就为伪中医,和真正的中医区别开来。这样,就可以避免任何人都来吃中医这碗饭,任何人的黑锅都让中医来背。这些人反而还天天蔑视真正的中医,比如他单凭号脉,就能把所有的中医骂个遍。
作者: 天魔牛道士    时间: 2005-5-13 08:59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下面引用由hrbtian2005/05/10 07:39pm 发表的内容:
~~中医的疗效不是靠白鼠说话的~~
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
1、中医新药不要求进行动物实验,因为中医药对动物无效。
2、中医新药应该直接进入临床实验,因为人...........,因为药是给人用的。
????????????????
作者: 医林春风    时间: 2005-5-13 09:42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我告诉大家吧,中药准字号的产生过程,和西药一模一样,全是经过“科学分析, 临床随意, 双盲试药”,但西医并不知道,常拿这一点来发难中医,其实他们说错了。
    更好笑的是,中医在工作中治好病了,他们也不承认,也说中医没有“科学分析, 临床随意, 双盲试药”,因此西医说没有治好。治病也要实验?真是笑话!
作者: hrbtian    时间: 2005-5-13 09:45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下面引用由天魔牛道士2005/05/13 08:59am 发表的内容:
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
1、中医新药不要求进行动物实验,因为中医药对动物无效。
2、中医新药应该直接进入临床实验,因为人...........,因为药是给人用的。
????????? ...
这种理解比较偏激,中医药的疗效不是单纯依靠试验进行验证的~~
疗效标准除了动物试验之外还有很多评价标准,
但是目前国内还是按照西医疗效评价标准来评价中医药疗效
为什麽呢?
目前还没有一套国家层次的符合中医治疗特点(特色)的中医药疗效评价标准,
只能按照西方标准评价中医药疗效~~
这是我们中医界的悲哀~~
为什么我们的疗效要让别人来制定评价标准?
就好像要请国外的歌剧专家来点评我们的京剧演员一样~~
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疗效评价标准势在必行
目前中国中医研究院设立的“中医药疗效评价中心”正在进行这方面的工作,
我们拭目以待!
作者: hrbtian    时间: 2005-5-13 09:49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有一点可以说
中药的功效是在几千年来多少国人的服药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啊~~
例如:附子的毒性。
这是多少人的中毒反应才得出的结论,现在有人来用白鼠来证明附子毒性机理~
愚蠢~
我们已经用人来证实了~~你用白鼠来证明之后,就是你的成果了么?
我们的很多经验,就是这样被一遍遍的无价值重复~~最后对临床疗效毫无意义~
作者: 医林春风    时间: 2005-5-13 09:50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补充一点:
中药名称注册,也很关键。中药名称也是国家的财富。它的注册,比中药申请专利要重要。
中医新药的审批可以有自己的一套标准,在制订这套标准时,可以参考西医的标准。此前中药的审批过程,是按西药的标准办理的,发现问题,可以想办法。
作者: hrbtian    时间: 2005-5-13 09:58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谢谢医林春风~~
继续关注你的意见~~
作者: 正本清源    时间: 2005-5-13 10:25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看来前一段大家的呼吁和努力引起了国家的重视.中医立法要立足中医自身的特点;1.首先要对千百年中医的传承模式予以肯定(师承)2要对现行中医院校的教育进行改造3中医执业必须有鲜明的中医特征.                                                   
作者: 正本清源    时间: 2005-5-13 10:40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这是一件中医界的大事希望大家共同参与,中医在生死存亡的关头有一部中医的立法太重要了
作者: 静远    时间: 2005-5-13 10:45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提一点建议:允许非医学专业学士攻读中医学博士的学生(非医攻博)能考执业医师!
作者: 医林春风    时间: 2005-5-13 10:46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继续补充:
关于中药
中药由原中药和中成药组成。
原中药:只要建国后,上中国中医药典的,一律承认,对它的科学性,毋需再有任何纠緾。以前药效是用人实验出来的, 应该认定为中药。当然也可以继续研究,但在新的结论出来之前,不影响当中药使用。
中成药:只要按照药物审批规则,取得药准号的,可以承认。以后新药审批,有新办法了,再按新办法执行。
取得中医执业资格的,可以自行中药配方,是中医执业人员的权利。就象西医一个方子开多种药一样,是医生的权利。

关于伪中医再补充上一条:
有西医执业证,但从事中成药的开方,或专业在中医药科室里开中成药的,按伪中医论处,要严厉打击。这样来保证中医从业人员的纯洁性。
作者: 医林春风    时间: 2005-5-13 10:53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下面引用由静远2005/05/13 10:45am 发表的内容:
提一点建议:允许非医学专业学士攻读中医学博士的学生(非医攻博)能考执业医师!

非医考中医研究生,只能从事中医药的边缘科学研究,对从医持有异议。
如外语专业的考中医研究生,可从事中医药的翻译工作,计算机专业的,可从事软件编写工作。不支持别专业考中医研究生从事中医行医工作。
作者: 静远    时间: 2005-5-13 11:10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下面引用由医林春风2005/05/13 10:53am 发表的内容:
非医考中医研究生,只能从事中医药的边缘科学研究,对从医持有异议。
如外语专业的考中医研究生,可从事中医药的翻译工作,计算机专业的,可从事软件编写工作。不支持别专业考中医研究生从事中医行医工作。
    多少人报考非医攻博都以振兴中医为己任,没有临床,哪有对中医真正的理解,哪有对中医的提高,而且里面也有很多临床高手,比如本论坛的食医版主。你不了解里面的情况,妄发议论,建议你还是看看邓铁涛教授对非医攻博的建议吧!


作者: 静远    时间: 2005-5-13 11:13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非医攻博的教育问题-邓铁涛
一、启示录
  启示之一
  2004年4月5日,我们的学生梁丽芳从美国回来看望我。送给我她写的一本书《Acupuncture&IVF)(中译名《针灸与试管婴儿》)。并说是美国的一本畅销书,现已发行到欧洲。这个礼物使我兴奋了一夜!
  试管婴儿,可说是20世纪西医学的一个尖端技术成果。不过,这个成果的成功率只有20%。梁丽芳在美国三藩市,运用针灸与中药,把试管婴儿的成功率提高到40—60%。因此她在美国很忙,请10多个学生(她在美国办中医学院)帮她工作。病人的来源绝大多数是进行试管婴儿医师介绍给她的。但也有个别医师不敢再介绍病人给她,因为施行试管婴儿之前用她的针灸与中药已经怀孕了,二万美元的手术费便落空了。
  21世纪不育不孕创纪录的是中医药,而不是技术高超、费用昂贵的“试管婴儿”。
  梁丽芳的成功,说明中医可以帮助西医尖端科技前进一大步。但在我们国家几十年来流行一种观点——中医药如果没有西医学的帮忙,不能发展。中医学的医、教、研,都带上这一个紧箍咒。从中医教育来看,中西医课程的比例,最先是8(中)﹕2(西),接着是7﹕3—6﹕4(而实际是5﹕5)。前卫生部崔月犁部长早已指出,我们培养的高级中医人才是两个中专的水平。但作为卫生部长,他也未能改变这一弊端!
启示之二
  蒲辅周先生,是杰出的医学家。他的学术水平,举国公认为一代宗师。他十五岁随父亲学医,三年独立应诊。解放后调中医研究院工作,是一位纯中医。1957年救治乙型脑炎,疗效卓著,但因不是一个药方统治,未被重视。
  岳美中先生是自学成才的典范,他不但没有学过西医,也不是中医院校毕业,只短期读过陆渊雷的中医函授,但他也是20世纪一代宗师。周总理派他多次出国为国外领导人会诊,其中最著名的是为印尼苏加诺总统治疗肾脏病,陪同他一起去的是名西医吴阶平。几位欧美世界名医主张肾脏切除,岳老用中药和针灸把苏加诺的肾保住了,病也好了。
  研究流行性出血热取得卓越成绩的南京名医周仲英和江西名医万有生,据我所知他俩也没有学过多少西医课。
  双桥老太太不识字,但她的拨正疗法使世界医学解决不了的腰腿痛,一次手法而愈。军医冯天有学得后,震动一时,立成名医,但只学得罗老太太一招耳。冯氏后来根据解剖学加以形态学的解释出过一本书。但罗老太太还有其他绝招,未被推广。不知在文献、在民间中医药绝招有多少已被遗忘、被轻视、被歧视?现在的医师法,就是一把看不见的双刃刀!
  上面的例子举不胜举,当今的名老中医有几个是学贯中西的呢?正因为他们西医知识不多, 逼着他们面对什么疑难急危重症都从中医宝库中去发掘、去继承、去创新,出成果。
  反观近几十年中医医院,对刚分配来院的年轻中医,首先考虑送去西医医院进修。几十年过去,如此一代一代到西医院进修,全国中医院中医水平不就是这样一代一代淡化下去吗?!
  中医高层教育,现在是硕士研究生要达到细胞水平,博士研究生要达到分子水平。试问,一个对中医认识不深毫无临证经验但能掌握分子研究水平的人,还会相信阴阳、五行、脏腑经络吗?还能相信中医的系统理论吗?
启示之三
  21世纪瘟疫SARS,横行无忌地危害人类。中医在抗击SARS之战斗中,显示了震惊世界的威力。充分说明,中医面对新的疾病谱,不是束手无策,却有战而胜之的能力。靠什么战胜SARS?靠中医的系统理论,靠有几千年与瘟疫作斗争的丰富研究成果。中医旺盛的生命力在于临床,临床是中医理论的源泉。近年来,中医临床整体水平在下降,全国不少中医医院有生存危机,只能拼命西化求生存,如是恶性循环。青年中医对中医药失去信心,长此下去能企望用实验研究手段解救中医吗?
  非医攻博的学生都是高起点、高水平的学生,首先把他们培养成临床医家,成为铁杆中医,在这一基础上再进入科学研究阶段。欲速则不达,不能要求急功近利。
  21世纪中医要腾飞需要十万、百万的铁杆中医,千万不能满足于以科研型为模式,不能以西医发展之模式去套中医。
二、教育必须改革
  教学内容改革
  1、重点学好经典著作
  历经2000多年几乎所有有建树的医学家都对中医经典著作有深厚的基础,金元时代四大家之一的朱丹溪,未入医门,已研习《内经》十年。
  解放以后,确立《内经》、《伤寒》、《金匮要略》、《温病学说》这四门为经典课程,必须教好、学好、用好。
  其次是《中药学》、《方剂学》、《诊断学》,亦必须学好、记牢。《各家学说》也很重要。
  2、西医课
  开设:《解剖》、《生理》、《病理》、《微生物》、《诊断学基础》、《内科学基础》、《科学基础》,中西之比控制在8:2之范围。
  3、老三论与新技术革命
  信息论、控制论、系统论可列为必选的选修课。
  新技术革新与科技新进展,可用学术讲座形式,请名家作报告。
  4、中华文化素养课
  《中国医学史》、《中国哲学简史》、《易经》、《道德经》、《孙子兵法》……可设系列讲座。
  中医学与中华文化血脉相连,而从小学到中学教育没有这方面的文化基础,对祖宗知之甚少!
  教学方法改革
  1、教学应划分为三大块:课堂教学;自学;实践。
  过去课堂教学课时太多,满堂灌的教学必须痛改。可按过去的计划删去一半,有些课可以删去三分之二;把删掉的课时加入自学课时之内。
  实践包括临床实习、见习、实验、做义工等等。其中应以临床实习、见习为主。学生必须早接触临床,多参予临床。临床实习时间应分配一年半,临床各科教学同步进行。设计一套硬指标考核学生实际中医临床能力,并作为毕业论文的重要部分。
  所谓早接触临床,第一学年下半年至迟第二学年便到门诊跟师见习,亲身体验中医药能治好病,才能树立为中医药之发展而奋斗终身的大志。
  2、早跟师
  师带徒是中华文化传统的教育方法,现代的教育与传统的跟师教育相结合,这是早出人才的一个好方法。宜于第二学年便开始拜师以便随时问道解惑。
三、目的与要求
  也许有人以为我的上述观点偏离了办非医攻博的宗旨。学五年中医便能进行实验研究并要求取得突破性的成果,我认为是不可能的。只有把中医药学夯实了,先成为铁杆中医,他日才能作飞跃式的发展。中医有中医的成长与发展的规律,与西医是不同的。如果不能走自己的路,只套用西医之模式,则所培养的是中医的功臣还是中医药学的掘墓人,未可知也。
  培养科研型人才,不是总目标。总目标是振兴中医,培养能为13亿人民奉献优良服务的人才,实现有中国特色的、能保证人人有卫生保健的骨干人才。这样的人才,当然是中医药的创新人才。先把非医攻博的博士生,培养成当代名老中医的学术继承人,使中医不致断代,比什么都重要。
作者: 医林春风    时间: 2005-5-13 11:57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这个贴子最后由医林春风在 2005/05/13 12:21pm 第 2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静远2005/05/13 11:13am 发表的内容:
非医攻博的教育问题-邓铁涛
 三、目的与要求
  也许有人以为我的上述观点偏离了办非医攻博的宗旨。学五年中医便能进行实验研究并要求取得突破性的成果,我认为是不可能的。只有把中医药学夯实了,先成为铁杆中医,他日才能作飞跃式的发展。中医有中医的成长与发展的规律,与西医是不同的。如果不能走自己的路,只套用西医之模式,则所培养的是中医的功臣还是中医药学的掘墓人,未可知也。
  
下面引用由静远2005/05/13 11:10am 发表的内容:
多少人报考非医攻博都以振兴中医为己任,没有临床,哪有对中医真正的理解,哪有对中医的提高,而且里面也有很多临床高手,比如本论坛的食医版主。你不了解里面的情况,妄发议论,建议你还是看看邓铁涛教授对非医 ...
古医徐大椿,五十学医,尚能成大医。我对中医理论坚实者并不反对行医。邓公对中医理论不扎实行医也有顾虑。
我的认识是非医学类考博,应从事中医的边缘研究为主。可能和邓公的意见有所不同。
在论坛里,各人发表各自意思。若意见不同,可以出来辩论,不可攻击。
海纳百川,不容别人议论,在论坛里能气死你。


作者: 天魔牛道士    时间: 2005-5-13 12:02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下面引用由hrbtian2005/05/10 07:39pm 发表的内容:
1,根据中成药检验标准,可以进行白鼠双盲试验,可以进行临床试验,[必须明确承担责任,对国家法律负责]
这个主意没什么可行性~很多中医有效的资料方法,包括中药和其他非药物疗法,在动物身上有时无效~但是对人很有效~~中医的疗效不是靠白鼠说话的~~  
是我偏激,还是你在信口开河?
作者: hrbtian    时间: 2005-5-13 12:32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下面引用由天魔牛道士2005/05/13 12:02pm 发表的内容:
是我偏激,还是你在信口开河?
你做几次动物试验就知道了~~
呵呵~~
是不是信口开河,得亲自实践~~对不?
作者: 静远    时间: 2005-5-13 13:01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这个贴子最后由静远在 2005/05/13 01:24pm 第 5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医林春风2005/05/13 11:57am 发表的内容:
古医徐大椿,五十学医,尚能成大医。我对中医理论坚实者并不反对行医。邓公对中医理论不扎实行医也有顾虑。
我的认识是非医学类考博,应从事中医的边缘研究为主。可能和邓公的意见有所不同。
在论坛里,各人发表 ...
    从中医自考取消后,感觉从医无门,很多人都选择了非医攻博,里面有年龄已经30多已经成家立业的,也有不少放弃了原来有很好的工作与专业的,也有考上其他专业研究生然后退学考非医攻博的,都是源于对中医的热爱选择了中医。
    本科中医学生学5年能考执业医师,非医攻博也是学5年中医,为什么就不能考呢?
    你说从事边缘研究,而不能从医,按你简单的从事什么边缘研究,中国中医这种情况他们能有生存的余地吗?况且有很多是学工科如土木工程的,他们能进行什么边缘研究呢?还有学古汉语的,按说能进行中医理论的研究,但没有临床,又能研究什么理论呢?
    按照徐大椿的大医标准,你是否有资格行医呢?非医攻博学5年中医难道一定会比本科中医学生学5年中医差吗?你怎么知道别人的中医理论就不行呢?
   
    说你“不懂里面的情况,妄发议论”,一点也没有冤枉你!信口开河!
作者: 杏林箫客    时间: 2005-5-13 13:24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一.必须大幅度提高中医的诊断费!
       西医诊断方法:视触扣听.X光.B超.心电图.磁共振.各种化验.
       西医诊断费用:少则数十,多则上千!
       中医诊断方法:望闻问切.
       中医诊断费用:???????!!
    中西医是两种不同的学术体系,各自有不同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同样一种疾病,西医
按西医的方法可以解决;中医按中医的方法也可以解决;但中医的价值却无从体现!

                    如何真正体现医学价值及降低医疗费用
     某厂一套重要进口设备出了故障,无法修复,于是,请来外籍专家会诊。专家经过精心检测,在设备出现故障的部位划了个圈,更换了相关部件后,设备立刻就恢复了正常。专家收费10000美金,有人惊叹:划个圈就值10000美金?专家很认真地说:先生,您搞错了,划个圈只值1美金,知道在哪里划圈值9999美金。
     现在,许多人埋怨医院里的药贵,于是拿了医院的处方,到别的药店去买药,结果,药店里的药果然便宜许多。于是,患者就埋怨医院黑心,而医院则叫苦不迭:如果医院的药价与药店一样,那么,医院就只能喝西北风了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在计划经济时代,医疗技术的价值被附着于药品的价格之中,医药不分,二者是混在一起的。在街边算命看相都得付账上十元钱,找医生看病才需挂号费几元钱,技术的价值被贬低到期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而药物的价值则被严重抬高
     医生的技术含量和真正价值,主要体现在对疾病的分辨与认识上,体现在诊疗过程和治疗方案上,而不应该体现在药物上;医师的职责是看病,而不是卖药。只要能识字,卖药之事谁都可以胜任,但要能治病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一个复杂的疾病,如果让有经验的医生来看,或许一个月,几百元就治愈了;但如果让技术平庸的医生来看,往往几年时间,花数万元也无法治愈,甚或越治越坏。技术上的巨大差异,导致了疗程与疗效上的巨大差异,同时,也导致了医疗费用上的巨大差异。
     要想真正的降低医疗费用,必须大幅度提高医生的挂号费,诊疗费,同时,大幅度降低药品费,检验费。如果挂号费、诊疗费提高十倍,而药品费、检验费降低一半,对老百姓而言,是福还是是禍?不妨比较一下
     方案一、治咳嗽,挂号费5元, 药费40元/天,治疗3天,费用是125元。165元/4天,205元/5天,245元/6天,285元/7天。
     方案二、治咳嗽,挂号费50元,药费25元/天,治疗3天,费用是125元。150元/4天,175元/5天,200元/6天,225元/7天。
     由此可见,相比较而言,两种方案,短期内费用持平;治疗时间越长,方案二省钱越多。小病如此,对于大病、疑难病更是如此!现在,有关部门已经意识到医、药分开的必要,但是,由于该升的费用没有升到位,所以该降的费用也无法降到位。
     花同样的费用,达到相同的效果,如果只吃了很少的药,患者会觉得很贵;如果吃了很多的药,治疗很长的时间,患者却觉得物有值!却不计较在此过程中,患者付出了更多的精力,遭受了更多的痛苦和折磨。花钱治病不是为了病早好吗?干嘛要多吃药才觉得心理来衡呢?答案是:医疗的价格与价值发生了严重错位。
     让医疗技术体现它应有的价值吧!让医院靠技术生存,而不是靠药物生存。技术好才能疗效高、疗效高才能疗程短。疗程短,最省钱!

作者: 杏林箫客    时间: 2005-5-13 13:53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二.必须允许中医医院及诊所使用自制剂型!但自制剂型仅限于医院及诊所内使用,不允许进入药店市场流通.
      汤剂是中医治病的主要手段,但口感差,服用不便,极大地制约了中医的发展.如果将自制剂型视为假药,何异于作茧自缚?中医注重人体生理状态的动态平衡,用药也必须因人而异,随机应变!岂可只用成药,传统中药剂型膏.丹.丸.散,运用千年,岂可废于一旦?
作者: 中    时间: 2005-5-13 16:18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这是个系统工程,得慢慢来,它出台后,要对中医的行医环境起到好的作用,现在的中医的环境不好,放宽中医行医的入门,1是自学的,2是师承的,3是确实有一技之长的,4是有毕业证的,都要让他们有一个行医环境,只有让他们行医而且是在固定的地点行医,这样技术好的得以生存,江湖骗子才无立脚点
我说的这些可能刚开始看有点乱,但实际上没有什么。你没有技术,没人找你看病。而且是固定地点找你看病,但是如你有技术而不让你行医,你就会想尽各种方法行医,这是人的生存方法。你说他抗法,但他要生存,他也没法,再说他有病人,就和现在一样
想当初开药店也是一样,有人认为放开后会乱,但实际呢???没有实力的让你做你都不做,更不用说开上一个门,每天要拿各种种样的管理费,过去有许多人拿药到农村去卖,现在放开了,基本没有了
至于医疗费用,你有了技术怎么都可以,真是做了标准也不一定适用


作者: 中    时间: 2005-5-13 16:22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我们这开药店基本上是谁都可以开,但你要备案,要有固定地点,一点都没乱,相反是过去管得紧的时候乱,管理部门投入了相当多的精力也没管好
作者: 中    时间: 2005-5-13 16:46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有人提到了考试问题,我没有意见.但考什么这是要想好的,不要以为内经你通了你就支持考内经,你知道了伤寒你就要求考伤寒,要有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标准,要允许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我的意见是只考一些基础知识 ,给每一个学中医的人留下一个思索的空间. 只有这样,中医才会有一个大的发展,才能有一个理论的飞跃.
大家现在只是讨论问题,只是说出自己不同的看法,反对任何的谩骂,贬低他人.这不是一个真正的中医要有的修养
现在这个立法的难是在民间有技术,但只会做不会说的人怎么办?

作者: 炎黄子孙    时间: 2005-5-13 18:26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下面引用由2005/05/13 04:18pm 发表的内容:
这是个系统工程,得慢慢来,它出台后,要对中医的行医环境起到好的作用,现在的中医的环境不好,放宽中医行医的入门,1是自学的,2是师承的,3是确实有一技之长的,4是有毕业证的,都要让他们有一个行医环境,只有让他们 ...

说得太好了,一万个支持!
在实际上,也只有真正的中医多了,那些伪科学骗子才无处可行!
作者: 炎黄子孙    时间: 2005-5-13 18:28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下面引用由2005/05/13 04:22pm 发表的内容:
我们这开药店基本上是谁都可以开,但你要备案,要有固定地点,一点都没乱,相反是过去管得紧的时候乱,管理部门投入了相当多的精力也没管好

说得好!法律为界,行医遵法,就不会乱了!
作者: 炎黄子孙    时间: 2005-5-13 18:31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下面引用由2005/05/13 04:46pm 发表的内容:
有人提到了考试问题,我没有意见.但考什么这是要想好的,不要以为内经你通了你就支持考内经,你知道了伤寒你就要求考伤寒,要有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标准,要允许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我的意见是只考一些基础知识 ,给每 ...

还是说得好!祖传中医,较多的只有一技之长,数千年来造福于民,
他们掌握的虽然药方不多,但单方能气死名医,
想要考他们什么?
作者: 炎黄子孙    时间: 2005-5-13 18:42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下面引用由静远2005/05/13 10:45am 发表的内容:
提一点建议:允许非医学专业学士攻读中医学博士的学生(非医攻博)能考执业医师!


这个建议最好最公正,人有其才,人尽其才,
黄帝.张机.王清任等人,并没有一个是中医专科毕业生!
作者: shiliu13    时间: 2005-5-14 00:24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早该引起重视了。
作者: 医林春风    时间: 2005-5-14 10:20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下面引用由静远2005/05/13 01:01pm 发表的内容:
从中医自考取消后,感觉从医无门,很多人都选择了非医攻博,里面有年龄已经30多已经成家立业的,也有不少放弃了原来有很好的工作与专业的,也有考上其他专业研究生然后退学考非医攻博的,都是源于对中医的热爱选 ...
你不用激动,
只要是中医博士,中医行医当然是最不成问题的,比谁都优越。
不是我认为他们不能行医,而是认为他们行医有些亏材料,有些大材小用的感觉,他们从事研究更合适,原来他们考博只是想当一个医生啊,这样就更好了,群众有福。
作者: 炎黄子孙    时间: 2005-5-14 11:32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下面引用由医林春风2005/05/14 10:20am 发表的内容:
你不用激动,
只要是中医博士,中医行医当然是最不成问题的,比谁都优越。
不是我认为他们不能行医,而是认为他们行医有些亏材料,有些大材小用的感觉,他们从事研究更合适,原来他们考博只是想当一个医生啊,这 ...


中医疗法,有两类:
一.治已病
二.治未病
所以,人民中国应该广开中医学门路,
多多吸收有心献身于祖国医学的中医学子,无论他们的出身是什么,
或是与张仲景一样是当官的,
或是与徐灵胎一样,因三个弟弟患病而学医,
或是久病成良医,
他们都没有错,他们都为国家民族医学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由于他们出生古代,让他们占了天大的便宜,
要是在今日,就必须把他们都送进-----
工商局?
卫生局?
中医院校?

作者: hrbtian    时间: 2005-5-14 21:11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中医教育现在有很多方面不利于中医的继承和发展
中医的医疗,科研也很多不利于中医继承和发展~~
体制上也很多弊端~~
请大家思路再广一些~~
谢谢~~
上面大家的意见,我都保存了~~
作者: 炎黄子孙    时间: 2005-5-15 07:28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中医疗法,有两类:
一.治已病
二.治未病

一.已病
什么叫已病?
凡是急性病的,都是属于已病,当然,就一般性而言,感冒发烧,外科等,也都是属于已病.
二.未病
什么叫未病?
凡是慢性病的,都是可以属于未病,例如:高血压.心脏病.肾脏病.乙肝.慢性肝炎.糖尿病.衰老病.老年痴呆症等待等.
就广义而言,医生是属于治疗已病的,研究员是属于治未病的.
所以,中医药主管部门最好能够研究多发几种许可证,如:执业行医,试执业行医,中医药研究所与民间中医学院.

作者: hrbtian    时间: 2005-5-15 09:00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下面引用由炎黄子孙2005/05/15 07:28am 发表的内容:
中医疗法,有两类:
一.治已病
二.治未病
一.已病
...
呵呵~~你关于已病和未病的论述真是“中西医结合”啊~~
中医经典理论中的意思,好像不是这样吧。
作者: 炎黄子孙    时间: 2005-5-16 05:31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是现代中医药

http://www.chinamtcm.com/newbbs/dispbbs.asp?boardID=20&ID=481
作者: 炎黄子孙    时间: 2005-5-16 05:43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太阳.月亮与金星.水昨.火星.土星的天体运行规律,都需要探讨.如果能够全面学习这些知识.那么对于医学就不会有受到阻碍不通的地方,就会尽善尽美了.--------<千金方>唐.逊思邈著.海南出版社发行.第一页
当中医生的,都需要研究天地宇宙,而并非仅仅只是钻进"病理"医案中!

   谢谢您的阅读, 您是本文第 1050 个阅览者  

作者: 炎黄子孙    时间: 2005-5-16 05:44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太阳.月亮与金星.水星.火星.土星的天体运行规律,都需要探讨.如果能够全面学习这些知识.那么对于医学就不会有受到阻碍不通的地方,就会尽善尽美了.--------<千金方>唐.逊思邈著.海南出版社发行.第一页
当中医生的,都需要研究天地宇宙,而并非仅仅只是钻进"病理"医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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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炎黄子孙    时间: 2005-5-16 17:25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作为国家培养多年的人才,吃喝饱食终日,不是想应该怎样多为国家为人民工作,多研究医药,减轻老百姓的负担,而是一肚子坏水,成天只想怎样与民间中医斗,怎样把老百姓把患者当成独家的摇钱树,
还自以为,有本本,有本钱,有的是叫作"科学的东东",
省省吧,到新华网看看吧,请多想想看老百姓没钱治病怎么办??
作者: 炎黄子孙    时间: 2005-5-16 17:35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再讲一句,如果谁有真本事,或有真科学,请拿出来,就彻底根治第一杀手病而言,
如果你的药能够比止痛片还会好一点,
本人认输!
作者: 蒲亭逸仙    时间: 2005-5-16 17:45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1,由于地方财政的“断奶”,中医的发展面临困境。中药的处方每剂基本不会上10块钱,看20号病人就不会上200块钱;而一张西医(特别是输液的)的处方,经常就是200多块钱。也就是说,中医看10号病人,抵不上西医看1号病人的收入。(还不说西医要开很多的检查费)。因此,强烈要求地方财政要拿出一定比例的财政收入来扶持中医事业。_有时都没西药的包装费值钱!
2,中医院校要培养真正的中医人才,就不能安排西医课程。因为在学校学习时间只有5年,要他们在很短的时间去掌握2套理论是不可能的,结果毕业的学生是中医知识不够,西医知识也差,基本上是不能继承中医,更谈不上发展了。——现代社会的发展,整个医学的发展,一个中医师完全不懂西医也不行,因为随时可能患者会拿过来一个西医处方或者辅助检查结果让我们来看的。所以我认为“中医教材是必修课,西医为选修课”较好。
3,中医网络教学和医疗,是发挥中医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也应该在立法中体现出来。——网络教学的确是发展,培养一个年轻中医的好场所,但引进更多德、教,医技都优秀的老师,是一大难题。
4,临床25年以上的中医,都具有一技之长,应该让他们带徒,使他们的知识和技能能够有人继承。以前的中医名家,都是师承,说明这是成功的经验。也请在立法中给予考虑。——师承制的中医教学模式是中医培养后人的最佳选择,纸上谈兵永远不是中医发展的策略。


作者: zhongyi1994    时间: 2005-5-16 22:18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我不希望《传统医药法》是维持中医的生存而设的,希望《传统医药法》能让中医与其它医学具有同等的地位,具有均等面对疾病的权利,给中医一个能充分发挥自身能力的自由空间,能让中医学为人类的健康事业施展出自已所有的能力。人类对医学的要求就是治疗疾病,维护健康。医学具有这种能力人们必定会选择它、它自然的也就得以生存,如果医学不具备这种能力,或已失去了这种能力,人们必将放异它,它必定要消亡。中医如果在这样“自然的环境”中走向了衰败,其消亡是任何方法也挽救不了的,任何的努力也是图劳的,没有任何意义的。
中医学衰败了,这并不是自然选择的结果,因为中医药还能够治疗现有的疾病,并且在某些方面还具有其它疗法所不能替代作用,中医现在的衰败是“中医不科学的言论”的影响、“取缔中医行为”的后果,“现行中医体制有问题”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而究其根本原因则是有些人把西医当成“医学的标准”来规范中医的后果,所以《传统医药法》必须确立中医学的科学、不可侵犯地位,并以此来排除西医的干扰。
人们都说中医好、知道中药能治病,可是现在的人不知道去那里找中医看病,去中医医院不一定能找到会看病的中医,中医专家到处都是可不一定能显示出专家级的水平。现在中医好象真的绝迹了一样-----太难寻了。人们都知道文物是国宝需要保护和拯救,珍稀生物是国宝需要保护和拯救,其实中医更是国宝,中医现在的状态更需要保护和拯救。国家应象拯救“大熊猫”那样来对待中医。中医学现在需要是“疗伤复原”。所以我希望《传统医药法》应本着“放生存命”的原则,其中的政策要宁宽勿紧,让中医恢复元气,只有这样中医才能重振雄风。

作者: 中    时间: 2005-5-17 08:36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q 1,由于地方财政的“断奶”,中医的发展面临困境。中药的处方每剂基本不会上10块钱,看20号病人就不会上200块钱;而一张西医(特别是输液的)的处方,经常就是200多块钱。也就是说,中医看10号病人,抵不上西医看1号病人的收入。(还不说西医要开很多的检查费)。因此,强烈要求地方财政要拿出一定比例的财政收入来扶持中医事业。_有时都没西药的包装费值钱!
这是不可能的,地方政府也不会这样做了,给的也是不多,还不如不给,把中医药的价格放开,提高自己的技术这才是正道。从过去到现在中医要的都是自己的行医环境

2,中医院校要培养真正的中医人才,就不能安排西医课程。因为在学校学习时间只有5年,要他们在很短的时间去掌握2套理论是不可能的,结果毕业的学生是中医知识不够,西医知识也差,基本上是不能继承中医,更谈不上发展了。——现代社会的发展,整个医学的发展,一个中医师完全不懂西医也不行,因为随时可能患者会拿过来一个西医处方或者辅助检查结果让我们来看的。所以我认为“中医教材是必修课,西医为选修课”较好。
这点我支持,不过不好做
3,中医网络教学和医疗,是发挥中医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也应该在立法中体现出来。——网络教学的确是发展,培养一个年轻中医的好场所,但引进更多德、教,医技都优秀的老师,是一大难题。
这个工作不难,难的是让不让做,也不是没有人才
4,临床25年以上的中医,都具有一技之长,应该让他们带徒,使他们的知识和技能能够有人继承。以前的中医名家,都是师承,说明这是成功的经验。也请在立法中给予考虑。——师承制的中医教学模式是中医培养后人的最佳选择,纸上谈兵永远不是中医发展的策略。
临床25年以上的中医有的是最简单的病也看不了,你有没有技术只有病人有发言权,你从医的年限不是标准,你能不能带徒,要看你有没有这个技术
师承制的中医教学模式是中医培养后人的最佳选择,这一点我是承认的

作者: 中    时间: 2005-5-17 08:41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我不希望《传统医药法》是维持中医的生存而设的,希望《传统医药法》能让中医与其它医学具有同等的地位,具有均等面对疾病的权利,给中医一个能充分发挥自身能力的自由空间,能让中医学为人类的健康事业施展出自已所有的能力。人类对医学的要求就是治疗疾病,维护健康。医学具有这种能力人们必定会选择它、它自然的也就得以生存,如果医学不具备这种能力,或已失去了这种能力,人们必将放异它,它必定要消亡。中医如果在这样“自然的环境”中走向了衰败,其消亡是任何方法也挽救不了的,任何的努力也是图劳的,没有任何意义的。
y说的好,不错

中医学衰败了,这并不是自然选择的结果,因为中医药还能够治疗现有的疾病,并且在某些方面还具有其它疗法所不能替代作用,中医现在的衰败是“中医不科学的言论”的影响、“取缔中医行为”的后果,“现行中医体制有问题”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而究其根本原因则是有些人把西医当成“医学的标准”来规范中医的后果,所以《传统医药法》必须确立中医学的科学、不可侵犯地位,并以此来排除西医的干扰。
说的对
人们都说中医好、知道中药能治病,可是现在的人不知道去那里找中医看病,去中医医院不一定能找到会看病的中医,中医专家到处都是可不一定能显示出专家级的水平。现在中医好象真的绝迹了一样-----太难寻了。人们都知道文物是国宝需要保护和拯救,珍稀生物是国宝需要保护和拯救,其实中医更是国宝,中医现在的状态更需要保护和拯救。国家应象拯救“大熊猫”那样来对待中医。中医学现在需要是“疗伤复原”。所以我希望《传统医药法》应本着“放生存命”的原则,其中的政策要宁宽勿紧,让中医恢复元气,只有这样中医才能重振雄风。

政策要宁宽勿紧,这是对的,放开进门标准,让民间中医有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行医环境



作者: 杏林箫客    时间: 2005-5-17 13:48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中医走向衰落之根本原因及发展战略》
      近年来,中医正迅速走向衰落,在许多地区,除市级中医院的业务相对稳定之外,区级医院及街道卫生院的中医业务大都十分冷落。赢利者寥寥无几,亏损或濒于亏损者为数众多,因此,许多基层医院已相继取消了中医科。有的医院虽然保留了中医科,但其目的只是为了在整体上保持科目的齐全,对于其是否赢利则并不寄于多大希望。  
       某医院原有职工近200名,中医科人数14名。由于看中医的患者日渐稀少,中医业务难以为继,医院被迫裁减有关人员。除针灸、按摩、理疗等项目保留4名医生之外,其余的人每月领取350元生活费,皆回家自谋出路。

       如果说基层医院的中医业务不容观,那么,个体中医诊所的情况又如何呢?某日,随友人去走访一位中医师,进入诊室,见其正在给患者打针输液。环顾四周,竟然连中药柜也没看见,于是,问其何故?答曰:中医所获之利尚不及店面租金,又如何能养家糊口?改行久矣!  
      一方面,许多正值年富力强、有多年临床经验的中医从业人员正在大量流失;另一方面,国家还在大批地培养新人。相当多的学员毕业后难以就业,或从事医药保健品推销、或到健身娱乐中心去做按摩,由于此类工作并不稳定,许多人最终不得不弃医从商,另谋它就。 wO
&copy;民间中医 -- 民间中医  tQvUYQ
某中医学院学生,毕业近二年尚未找到工作,于是去卫生局申办个体行医执照,卫生局告之曰:已停止审批一切个人申请。迫于生计,某生自设一诊所。开业后不久,却偏偏遇上“整顿医疗市场、打击非法行医”活动,卫生局执法队收缴了某生的毕业证书,并要罚款三千元。某生无奈之下,告之家人,其父叹道:家贫如此,供你读书多年已属不易,实指望你毕业后能为家分忧,谁知你不但难以自立,反而还要继续赔钱,既然如此,此证不要也罢!某生闻之,深感愧疚与屈辱,痛哭一场之后,将所有的中医书籍付之一炬,从今往后,誓不言医!
       现在,每二十家医院中,难得有一家独立的中医医院;每四十家个体诊所中,难得有一家独立的中医诊所。中医机构萎缩、人才凋零,其衰落之状况,可谓“飞流直下三千尺、门庭冷落车马稀”。虽然中医有顽强的生命力,虽然中医在其些方面尚显局部的繁华,但是,如果我们依然抱着盲目乐观的态度,如果我们不能及时地找到正确的发展方向,那么,终有一天,中医会沦落成为一种普通的民俗疗法,然后,渐渐地、渐渐地被人们所遗忘!
                            二、中医走向衰落之根本原因  
A、中西医结合是中医误入歧途的开始  
       疗效是中医存在的基础。如果没有卓著的疗效,中医也就失去世了存在的价值。而中医的疗效取决于中医独特的理论体系和思维方式,即“整体观念”和“辩证论治”,这是中医的根本与灵魂之所在。而所谓的中西医结合,实质上是现代医学以科学的名义,在理论和意识形态上对中医实行的一场“和平演变”。它潜移默化地改变着中医的思维方式,使中医的观念日渐僵化,从而导致了最为致命的后果——中医疗效下降!
       由于西医观念的渗透和影响,使得许多中医师在临证之际,不知不觉陷入了西医僵化的思维模式。受西医诊断之所囿,遇到炎症就清热解毒,遇到高血压就平肝息风;如根据药理实验得知:葛根、丹参有“扩冠”作用, 黄精、地骨皮有“降糖”作用,五味子有降低“转氨酶”作用,于是,遇到相关疾病则必定选用。这种“以方套病、废医存药”的做法,完全脱离中医辩证论治的原则,使中医在学术上的精髓及特色丧失殆尽,变得名存而实亡!医生不在中医的原则指导下用药,一旦治疗无效,往往就借助于西医的手段进行治疗,如果因此而获效,则认为西医科学中医不科学。此弊积重难返,久而不觉其非,愈演愈烈,形成恶性循环。  
      中西医结合,使得“中医西化”,以致许许多多原本中医完全可以治愈的疾病,却因此而未能治愈。在长期的临床实践中,常常见到许多患者,因久治不愈而饱受疾病折磨。不少人患病之后,在本地治疗不效,就去外地求医,西医不效,则看中医。中医不效,再看西医。如此反反复复,时间长达数年,甚至十多年之久。最终,有的成为痼疾而遗恨终身,有的则转化为绝症而导致死亡。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是因为医学对此无能为力吗?古人云:言不可治者,未得其术也!许多疾病并非不可治愈,只不过由于医者学识所限,未能掌握其中的要领罢了!生活中有许多“多年顽疾,一朝治愈”的例子,就是最好的说明。
       决策失误是最大的失误!方向错了,越走只会离目标越远!中西医结合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中西医有无必要结合?又该如何结合?这些问题必须在经过深入的论证之后再作出决定。如果抱着“大跃进”式的那种急功近利的心态去改革中医,那么,这一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将会被某些人“革”掉“性命”!  
       越来越多的人正意识到“中西医结合”所带来的危害,纷纷呼吁要保持中医特色!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正在大力倡导“中西医结合”。孰是非孰,难有定论。其实,两者都忽略了问题的关键:即许多名老中医都是在行医多年之后,才开始学习西医的。经过多年的临床实践,他们有关中医“辩证论治”的思维模式已经形成,在此前提下,适当地了解一些西医的知识,对其提高临床疗效或许有所帮助。也就是说,“只有在中医“辩证论治”的思维模式已经形成的前提下实行“中西医结合”,才有可能是有利的。否则,将未受其利而先蒙其弊”!!!  
B、中药剂型落后是制约中医发展的关键因素  
       说起喝中药,人们一想起它那苦涩的味道,就禁不住有些望而生畏。特别是一些老病号,长期喝中药都喝怕了,一提起中药就叫苦不迭。在临床工作中,常常可以听患者诸如  
“饭都不想吃,谁还想吃中药?”  
“病了以后连动也不想动,哪还有精力去煎中药?”
“就是把药送到嘴边我还懒得喝呢!谁还有那份闲情逸致去煎中药?”
“在学校住读,没有地方煎中药。”
“要去外地出差,停药一段时间会不会影响疗效?”
“长期煎中药,药味家里人都闻腻了,楼上的邻居也有意见!”
“煎药的时候,水都溢了出来,药汁煎干了,怎么办?” 3)j
“没有瓦颧,能否用别的东西煎中药?煎多长时间?给多少水?”
“什么是文火、武火?什么药要先煎、后下、另炖、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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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生活品质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逐渐远离繁琐的家务,开始注重享受生活。在这种情况下,患者治病总是希望治疗方法越简单越好、见效越快越好、服药越少越好。而中药味道苦涩难咽、煎煮过程繁琐、服用量大、不便于携带保存,已经难以适应现代人的生活节奏,成为一个致命的弱点。许多人都承认中医治病确实有效,但却不愿服用中药。这种认可中医却又拒绝中药的现象,已经是屡见不鲜。中药是中医最常用、最主要的治疗手段,却偏偏在这个最关键的问题上脱离了患者的需求,从而极大地制约了中医事业的发展!

       虽然有些中药企业已经认识到这个问题的存在,并且推出了许多精致的中成药制剂,如血府逐淤口服液、六味地黄胶襄等等,给医患双方都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是,由于缺乏整体的战略规划,并没有取得应有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方面,市场十分需要中成药制剂,另一方面,企业推出的中成药却又滞销,这种现象令许多业内人士深感困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原来,中成药虽然有许多优点,但同时也存在相当大的局限性。毕竟,患者之间都存在着一定的个体差异,不可能原原本本地“照方生病”。当中药剂型未能配套开发时,其实用性就会大大降低。比如:某患者需要用香砂六君丸加山楂、神曲、莱菔子予以治疗,虽然,香砂六君丸有成药,但山楂、神曲、莱菔子却得另煎,既然如此,还不如干脆让患者服用煎剂!在许多类似的情况下,中成药因不能完全对症而被放弃使用。  
        这种矛盾如何解决呢?方法很简单:除了要将“方剂学”中的大部分方剂和许多临床高效验方开发成中成药制剂之外,还应该将“中药学”中的数百味中药提炼成独立的浓缩颗粒或口服液,这样,医生就能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在成药的基础上加以变化,或者干脆用单味中药的浓缩颗粒重新组方。这个“瓶颈”一旦突破,将会带动中成药全面而广泛地运用于临床,中医将以暂新的面貌迎来新的辉煌!
C、中医教学质量低下导致中医“后继乏人、后继乏术”
       中医现在的教学模式,既没有突出特色,也没有抓住重点。教学内容的设置很不合理:学生在学习中医的同时,还要学习许多西医的内容。西医科目设置过多、内容取舍不当,无疑大大消耗了学生的时间和精力。特别是在中医基础还远远没有打牢的情况下就同步学习西医,只会造成观点上的冲突和思维上的混乱!以致许多该掌握的内容没有学深学透。医者,技艺精纯则能救人,技艺不精则会杀人!“所学不专、华而不实”,说起来中西医样样都懂,实际上样样都不精通,此等平之辈,何堪大用?所以,这个时代绝不缺乏医生,但却非常缺乏技术精良的好医生!此外,基础理论重复太多,重理论而轻实践、脱离临床的倾向十分严重。学员高分低能、所学难以致用的现象亦较为突出。中医教学质量下直接导致了中医“后继乏人、后继乏术”!  
       如同企业应该生产合格的产品,医学院校亦当培养合格的医生。然而,现实的情况却是:许多中医学员毕业之后,其业务能力十分有限,理论上满腹经纶,实践中束手无策者不胜枚举。从一名所谓的“医生”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医生,其间还有相当漫长的距离。“一将功成万骨枯”,医生的业务素质普遍低下,不但大大降降低了中医的声誉,而且还将会使多少患者付出额外的代价!诚然,任何一位名医的成长,都注定要经历许多失误、遭受许多挫折,但是,一些人为的消极因素亦当尽可能避免。改革中医教学模式,提高中医教学质量,缩短人才培养周期,对于振兴中医及中医的可持持续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那么,该如何提高中医教学质量呢?首先,应该调整教学内容:突出重点,着重抓好基础理论和《伤寒论》的学习。同时,对于许多重复的内容应该予以精简。如“肝胆湿热”可引起头痛、带状疱疹、妇人带下、阴部搔痒、强中、阳萎、早泄、不育不孕、小儿胎黄、坐骨神经痛等数十种病症,广泛涉及到内、外、妇、儿等各个科目。因此,在学习这些科目的相关病症时,其在症状、病因病机、辩证法则、处方用药等方面的论述存在着过多的重复。所学内容漫无边际,效果势必事倍功半!其实,湿热证的辩证要点的于“苔黄、小便黄”,在此基础上,只要见到“口苦、肋胀、脉弦数”等其中任何一症,即可辩证为“肝胆湿热”,就可以“龙胆泻肝汤”或“柴胡茵陈汤”治之。这种“方、药相应”的辩证方法,大有异病同治、执简驭繁、知常达变之妙!中医治病讲究机动灵活、因人而异,即使对于同一病症,治疗起来也是“千个郎中千个方”!那么,在诸多的处方中,究竟那几个处方是最合理、最有效的呢?常规的辩证方法难以抓住问题的实质!在此方面,《伤寒论》可谓树立了光辉的典范!  
       某患者头痛、眩晕、血压常高达210/95左右、偶吐涎沫、舌红少苔、脉弦数;多年来,屡服滋阴清热、平肝潜阳、引火归元之剂,皆不见效。某医根据《伤寒论》中“干呕、吐涎沫、头痛者,吴茱萸汤主之”之条文,处以吴茱萸汤治之,数剂而愈。
       所谓有是证则用是方、用其方则见其效!《伤寒论》在“辩证、用方、疗效”上达到了高度统一。难怪刘渡舟、岳美中、乔均保、张琪等诸多中医名家无不对之推崇备致!因此,对于《伤寒论》的学习,其意义不仅仅在于全面而深刻了解某些疾病的演变规律和用药特点,更重要的价值在于以此确立中医正确的思维模式,为学员以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此外,欲提高中医教学质量,还必须改进其教学手段和考核方式。初学医时,本人认为推拿乃小术而不屑习之。考试前夜,请某同学将其所学之各种手法演示一遍,结果,考试成绩竟然胜之。本人基础理论较为扎实,对于推拿则完全是一窍不通;而该同学则是某教授之入室弟子,手法精纯,但拙于言词,故考试成绩不甚理想。由此可见,中医现行的教学考核制度无法真实地反映学生的水平,存在相当大的缺陷!  
       中医现在的教学,缺乏明确的针对性。对于所有科目的教学,几乎都是以讲解理论为主,学生很少有机会参与实践。即使是毕业实习,也不过是蜻蜒点水、一带而过。如此这般又怎培培养出高素质的人才?如果我们按照下面的模式进行教学,效果可能会绝然不同:

       在讲解内、外、妇、儿等各科疾病时,抛开重复而空洞乏味的理论,针对不同的症型,多讲解有代表性的临床医案,去启发学生的思维,提高其对理、法、方、药的综合运用能力。在讲解中药时,同步放映该药在自然环境下生长过程的音像资料。同时,在每位学员面前放上相关的实物标本。在上针灸课时,可让学员在输液瓶的橡皮上练习针刺指力及提、插、捻、转等各种手法;亦可将男女学员分组,分别由男女老师带至不同的教室,在其指导下,相互在对方上划出正确的经络循行路线及精确的穴位定位。在上推拿课时,可让两组学员在老师的示范、指导下,在对方上相互练习各种基本手法,待其熟练之后,再进一步练习治疗颈肩腰腿痛等疾病的综合手法。在讲解骨伤课时,可充分发挥现代科技的优势,将骨损的状况及手法复位的机理摄制成带有三维立体图像的VCD,辅以相应的人体模型进行教学。  
       总而言之,中医的教学应该“一切以提高临床疗效”为宗旨!如果将中医的教学内容分为“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两大部分,那么,凡以中药为主要治疗手段者,当偏重于理论知识的学习;而对于针灸、推拿、骨伤等科目,则当偏重于实践技能的培训;切不可全凭分数论英雄!有关院校若能立足实践、立足临床,集思广益,因材施教,又何愁中医不能振兴?又何愁中医“后继乏人、后继乏术”?!
D、中医管理机制僵化导致中医举步维艰  

       中医之衰落,与其僵化的管理机制有莫大的关系。中医现在的管理,与其说是管理,不如其说是“管制”!何以言此?在全国的绝大部分地区,普遍存在这样一种状况,即整个地区的中医产业还不如一所西医医院!中医医院、诊所则寥寥无几。医者无立足之地,医术又何以宏扬?皮之不存,毛将安附?!
       二年前,某地举办大学毕业生人才供需见面洽谈会,全市所有的医疗机构中,竟无一家招聘中医。唯一的一家中医院所招聘的却是两名西医化验人员。中医毕业生就业艰难:欲进医院,多遭冷遇;欲设诊所,此路不通;有关部门高高在上,“管”而不理,任凭中医自生自灭、逐渐消亡!试问:既然不给中医以出路,又何必继续招收中医之学员?这岂不是在祸国殃民、误人子弟么?  
       一方面,中医医疗机构严重不足,加之业务萧条,又无法申请行医执照,以致大批具有中医执业资格的人,长期处于失业或半失业的状态;另一方面,许多无医疗技术的江湖骗子长期挂靠医院门诊非法行医,虽经整治,屡禁不止。多年来,中医之管理松紧失度:该严格把关的地方不严格,该放宽限制的地方不放宽。许多酷爱中医之士欲以一技之长服务于社会,竟然所学无用武之地,实在令人沮丧!   国家政策是提倡发展中医的,可是,在执的过程中,却往往难以落到实处。某些人总是对中医抱有偏见,表面上支持,实际上压制,人为地设置重重障碍,严重地阻碍了中医事业的发展!
       面对激烈的市场竟争,某些医疗单位不是在业务素质、经营管理上下功夫,而是寄希望于主管部门的扶持与干预,希望通过停止发放行医执照、限制他人发展,从而使 自已的业务免受冲击。这种剥夺一部分人的权益去保障另一部分人的权益的做法,实质上是一种变向的方保护主义和专制的市场垄断行为,显然是不公正、不合理的!  
       中医的前景如何,政策将是决定性的因素!不合理的政策如同无形的绞索,足以对任何产业造成毁灭的打击!有关主管部门若能尊重市场规律、转变政府职能、 制定行业标准、公开审批程序,引导合法,打击非法,给中医创造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空间,那么,这朵凝聚着无数先哲智慧和民族精神的东方奇葩,将会在新的世纪再一次放射出绚丽的光芒!  
   
E、医药相依、唇寒齿亡、废医存药、好运难长
     有关中药的发展状况,正迅速成为医药界的热点话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强烈关注。审视中药的发展现状与前景,透过其浮华的外表,我们所看到的、更多的是其脆弱而令人不安的一面!
       虽然,国际植物药市场正在快速增长;但是,作为中医药文化发源地的泱泱大国,我们所占市场份额竟然不足区区的5%!
       虽然,我国有上千家中药企业;但是,越来越多中国人却被“洋中药”重重包围!
        一方面,我们艰难地挤进国际市场,勉勉强强占据了一“足”之地;另一方面,我们却将极其庞大的国内市场轻易地拱手相让!这样发展下去,用不了多长时间,我们仅有的微弱优势将损失殆尽!最终,将不得不吞下这样的苦果——该得到的没有得到多少,不该失去的却了许多!  
       目前,我国的中药企业虽然为数众多;但真正有实力参与国际竟争者寥寥无几!为什么中药企业难以发展壮大?关键在于:其营销生物链严重脱节!没有中医作为基础,中药如同拆翅的苍鹰,是飞不高、也远飞不的!  
        某患者中风偏瘫,听说“华佗再造丸”可治此病,于是购服。孰料一周后,患者浑身疼痛、诸症加剧。就诊时,医生告之曰:此虽良药,但与你之症状不合!阴虚之体,犹忌辛燥!停服此药,诸症自减。患者尊从,后果如其言。又:某患者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流清涕。西医以“银翘片”处之。患者服后,更加不适。某中医生怜其家贫,命之以葱白、生姜如法煎服,汗出即愈。
       由此可见,中药疗效的好坏在很大程度取决于中医医术的运用!没有中医作为基础,滥用中药的结果,将不仅仅使中药在疗效上大打拆扣,甚致还有可能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长此以往,中药将逐渐失去人们的信任;路,将越走越窄!这种情况数年前已经出现,如今正愈演愈烈。令人遗憾的是,我国的医药界人士大都对此视而不见,企业家们只顾忙着搞中药的开发、销售,但其结果往往是倾其力而难以见其功!何故?没有中医向患者推荐使用,中药的销将只能严重地依赖广告。广告支撑多久,药物就存活多久。这种运作方式,不但增加了经营成本,而且,还大大缩短了药物的生命周期。
       加入WTO后,医药领域的竞争将更加激烈。西方发达国家一方面凭借其在技术、资金、管理上的优势,迅速抢占中国市场;另一方面,不断提高技术壁垒,欲拒中药于门外。那么,我们该如何应对呢?其实,在中药领域与洋人竟争,中医本身就是一道巨大的天然屏障!因为,中药必须在中医的指导下才能合理使用,而洋人不懂中医文化!这正是我们的竞争优势之所在,舍此利器而不用,岂不冤乎?!
       多一所中医医院,就相当于多了一所中药专营店;多一名中医医生,就相当于多了一名中药义务推销员,多一份中医医术的运用,中药就多了一份竞争优势!中医文化对于中药的发展起着致关重要的作用!
       “医药相依、唇寒齿亡、废医存药、好运难长”!这十六个字既是真言,又是咒语。顺之则昌、逆之则亡!  
F、中医对自身缺乏正确的认识导致部分人学术信念动摇
  
       有人说中医不科学,甚至还有人说中医是最大的伪科学!因为中医所说的“气”是虚无的;中医所说的经络在解剖学中是找不到实体;中医的五行学说牵强附会;中医历千载而不变是僵化的;中医只不过是历史经验积累的产物,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医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史命,到了应该退出历史舞台的时候了!现代医学如此发达,有没有中医已经是无关紧要了!
     果其然乎?还是让事实来说话吧!

     某患者每晚23点至凌晨1点钟定时出汗,西医谓之“植物神经功能失调、神经官能症”等等,多年来屡治不效。中医根据经络学说,认为子时应于足少阳胆经,故以小柴胡汤治之,一剂大效,二剂汗止。

     又:某患者周身酸楚疼痛,尤以前臂为甚,且困乏无力,干咳少痰。作过无数次化验检查,均未能确诊,西医按风湿及肩周炎等症治之,久治不效。医者技穷,对患者道:根据检查化验的结果,看不出你有何病,更年期难免有所不适,不要紧张多疑!患者道:“我明明感觉不适,怎能说无病?”无奈之下,转投中医 。中医检查时,按及患者前臂“侠白、天府”二穴处有明显压痛,曰:此乃肺之气阴两虚,经络失于滋荣所至。处以黄芪、山药、麦冬、知母、桔梗、甘草,治之而愈。请问:西医比中医科学吗?既然西医比中医科学,为什么此类疾病中医可治而西医难治呢? 7

       西医长于化验,却有许多疾病查不出病因;西医长于手术,却往往是在用一种疾病去代替另一种疾病,用一种痛苦去代替另一种痛苦!以胆结石为例,不少患者在胆襄切除之后,消化功能减退,常常腹泻或便秘,形成了“一病方愈,一病又生”的局面,诚如西方谚语所说:泼洗澡水时,连婴儿也一起倒掉了!现代医学越发达,就越是容易显示其变态与畸形的一面!能克隆人又怎样?说不定有一天,某位科学家心血来潮,将人和动物的基因混在一起,真的造出一个“人头马”来!能将猪的心脏移植于人体又怎样?这项“人面兽心”的成就,难道说不是一种讽刺?能用特殊金属制造人工泵以代替心脏功能又怎样?如果有一天,你身体内1/2或更多的脏器被换成金属制品,请问:你是一位生物意义上的人?还是一位机械人?或者是介于两者之间的某种奇怪的物体?此外,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世界每年有1/3的人死于药物不良反应。所谓“救人一万、杀人三千”此言不为过吧?中医重在治本,对于诸如高血压、糖尿病、哮喘等之类的疾病,往往能够做到“长治久安”!而西医治疗此类疾病则须终生不间断地服药。那些对中医抱有偏见的人,认为有没有中医已经是无关紧要了!而我则说:没有西医,中国人不也同样好好地生活了几千年吗?所以,无论西医或者中医,都不能极端地看问题!特别是中医,应该正确地认识自已:既不能妄自尊大,也不要妄自菲薄!
      在漫长历史岁月中,中医治愈了无数的疑难杂症,为中华民族的繁衍昌盛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即使到了今天,在健康领域,她依然有不可替代的优势!中医以其卓著的疗效深受广大群众的信赖。许多患者在康复之后,常常会提到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古老的中医可以治愈许多现代医学无法治愈的疾病?确实,中医如同轻云薄雾中的月亮,让人感到又亲近而又遥远。撩开它的神秘面纱,或许,我们会看得明白一些。  
       首先,让我们看看中国古代的先哲们,是如何认识人体与宇宙的奥秘的吧! |

       老子在《道德经》中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又说:道之为物,唯恍唯忽。忽兮恍兮,其中 ]有象;恍兮忽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显然,通过某种特殊的方式,老子真切地感受到生命及万物的本源之体——“道”那么,“某种特殊的方式”究竟是怎样的呢?
       老子在《道德经》中又明确地说道:至虚极,守笃静,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即:在“心境澄明、万缘肃清”的境界中,去感受生命最原始的状态!万物同源、皆由“道”生。人是大自然演化的产物,是宇宙全息的缩影,生命的奥秘原本就是宇宙的奥秘。通过认识自我,从而进一步认识自然、认识宇宙。这种“天人合一”的思想,蕴含极其深邃的智慧!
       有人说过:对于生命科学的研究,西方人的实验室是设在屋子里的,而东方人的实验室是设在人体内的。人体本身就是最佳的天然实验室,其精密程度是任何事物都无法比拟的。  
      东方人具有含蓄而内省的民族特性,他们强调“自知之明”,即“生命之我从何而来?最终又要到那去?”他们在悟道之时,总是闭上眼晴向内“看”,在“物我两忘”的境界中,渐渐地与大自然融为一体。这种“融于物中”的认识事物的方法,使东方人更能够抓住问题核心,从本质的角度去看现象。所以,中医历千载而不变!而西方人则恰恰相反,他们总是站在事物的对立面去看问题,从现象看本质,所以“其路漫漫而修远兮,不得不上下而求索”!  
       千百年来,中国古代的先哲们,始终不懈的探索着生命的奥秘。许多修身养性之士,在“性命双修、神形俱妙”的境界中,不断的洞察生命的本源与真相。早在二千多年前,他们就发现了“经络”这一客观存在、却又潜在于无形的系统。它起着传递和调节生命的能量与信息的作用,它只存在于活生生的人体之内。因此,无论西医解剖学多么精细,也终究难以弄清其实质。八十年代,在道教圣地武当山,发掘出一幅《修真全图》,上面明确标示出人体二十四节脊柱与二十四个节气之间的对应关系!精于此道的养身学家指出:在某个节气来临之际,行真气运行之法,对应的脊柱间会有强烈的感应!不仅如此,还有许多此类惊人的发现是世人所不知的!
       可以这样说:在物质领域,西方现代科学是遥遥领先的;而生命领域,东方人则掌握非同寻常的奥秘!最现代的和最古老的科技,如同循环线上的一个点,终有一天,会在历史的某个时刻不谋而合。当现代科学真正弄清“气、经络、心藏神”之类的概念时,将这不得不叹服中国古代先哲智慧之深邃!  
         中医,源于修真养性之士对于生命活的深刻体验和领悟。经过千百年来无数人的验证,逐渐成为一门独特的、拥有完善理论体系的生命科学。它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注,重人体各系统之间整体的协调与平衡,疗效卓著,故能历千载而不衰!

三、中医发展战略  
        1、充分发挥中医善治疑难病的优势,选择诸如:中风、糖尿病、精神病、不育不孕、风湿类风湿等中医在疗效上有较大优势的病种,走“专科化、专业化”之道路,同时,引进现代化的经营管理手段,实行特色经营及品牌扩张战略,在全国范围内开办中医医疗连锁店。并注重环境、疗效、价格、服务、宣传等方面的整体策划。通过精确的市场细分来避免因经营范围重叠而造成的恶性竟争。利用电脑网络及可视电话等媒体之功能,开展远程会诊。最大限度地整合人力资源,集各地精英之所长,对所经营的专科疾病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以确保其在疗效上的领先地位。
2、对于具有中医执业资格的人,应允许其申办行医执照及开设中医网站,以扩大中医的存在与影响。特别应当鼓励城市中过剩的中医从业人员,到郊区、农村去设立诊所,以缓解贫困地区医疗技术落后、群众看不起病的状况。政府主管部门则制定审核标准,履行督职责。中医医院、诊所的作用,是“火车头”的作用。它的发展,将全面带动中药的种植、加工、销售以及中医的教学、科研。切不可废医存药,本末倒置!
3、根据我国地理环境、自然气候及道地药材的分布状况,选择合适的地区,建立药材种植园。筛选优质品种,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使其尽可能在接近野生条件的状态下生长,以确保药材品质。
4、将许多临床常用方剂及高效验方系统地开发为中成药制剂;并将数百味常用中药提炼成独立的浓缩颗粒或口服液,以带动中成药全面而广泛地运用于临床。同时,亦可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保留原始煎剂。
5、近十多年来,有关部门在挖掘整理名老中医的经验及中医文献方面,取得了相当大的成绩。今后当注重对临床上出现的失误及教训进行总结和整理。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教训与经验同样重要,甚致比它更具有启发性。 (
6、对于名老中医在针灸、推拿、骨伤方面的经验,不但要进行文字整理,而且,还应当将其各种手法的操作技巧,摄制成VCD之类的音像制品予以发行。  
7、改革中医的教学模式,提高中医教学质量。注重实践,“一切以提高临床疗效”为宗旨!大力推进音像教学制品及教学模型的研制、开发和利用。  
8、可设立“中西医结合医师”这一新的职称,其级别或待遇相当于主任医师、甚至高于主任医师。且只有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或主治医师职称之条件者,才有限资格晋升此职。这既是对中医的尊重,也是对西医的尊重。因为,不是随便什么人,都有能力或资格进行中西医结合的!而学员在校期间,则不宜过多涉及西医知识。对于某些西医内容,可在精选的基础上,作为选修科目而保留。  
9、中医学院当开设“中国古代养生学”课程,并让学生练习某些实用性较强的功法,如“真气运行法”、“峨嵋十二庄”等。这不但对针炙、推拿大有好处,而且,当学员们体会到什么是气、什么是经络的时,对于中医理论的学习也将大有帮助,而绝不至于象今天这样——中医学院所培的却尽是中医的掘墓人!

作者: 杏林箫客    时间: 2005-5-17 13:54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中医焦点问题对答录
1、中医目前面临那些问题?中医最大的危机是什么
    答:中医目前面临着一系列的重大问题:如政策上的制约、教学脱离临床、疗效下降、后继乏人、后续乏术,轻医重药、废医存药等等。但根本性的问题还不在于此。目前中医正处于受排斥、受歧视的地位,遭受着越来越多的质疑和责难,甚至一些非医学专业的人士也加入了议论的行列。有人认为,或许中药确有一定的效果,但中医理论纯属于胡说八道了。“中医科学吗”?“中医确实有效吗”?种种非议如腥风浊浪,愈刮愈猛。上至中医政策的制定者,中到中医院所的科教人员,下至基层的中医及中医爱好者,对此都缺乏明确统一的认识。因此,无法对外作出有力的、一致的回应。可以说,中医目前最大的危机在于对于中医认识上存在的混乱。这个问题如果久拖不几决,今天有人说中医不科学,明天就会有人说中医是封建迷信,后天说不定有人称之为异端学说了!

2、中医科学吗?

   有人动不动说“中医不科学”,我问他:什么是科学?对方回答:所谓科学的东西,一定要经得起反反复复的验证。你们中医治病,即使针对同一种疾病,今天用这个方子有效,有可能明天就没效果了,或者对一个病人有效,但对另外的病人又无效了。这不 符合科学的标准。
   其实,并非中医不可重复验证,只不过验证的方式、内容不同如西医而已!西医重复验证是“病”,而中医重复验证是“证”!
   凡麻黄汤证者,以麻黄汤治之,有效率是多少?100%!
   凡桂枝汤证者,以硅枝汤治之,有效率是多少?100%!
   凡“胸肋苦满,心烦喜呕,不欲食,口苦,咽干” 属小柴胡证者,无论是何疾病,皆以小柴胡汤治之,有效率是多少?100%!

   当然,仅凭古人留下的这些“方症”是不够用的,但它给我们极其重要的启示。如果中医界全面、系统、精确地研究、归纳、总结出各种病变的“方”、“证”,并在此基础上拿出具体的临床数据来证明中医的疗效。则“中医不科学,疗效不确切”等奇谈怪论将不攻而破,而中医将更趋完善与成熟,更趋科学与规范。?

   中医是以动态的观点去对待病情的。相同的疾病在不同的阶段表现出不同的“个性”,不同的疾病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有可能出现相同的“共性”,所以,中医有“同病异治,异病同治”之说。据有人统计:小柴胡汤可广泛用于100多种疾病的治疗,出现这种情况决非偶然!
   中医辩症虽变化万千,但万变不离其“宗”“宗”者,“证”也!(有关说明将在:辨证要点——“何时当“清”、“何时当温”中予以补充。)
3、如何公正客观地评价中医的疗效?
   有许多人认为中医的疗效不如西医,我认为:如果单项评估,西医将占有极大的优势,如果综合评估,最终人们可能认为:还是中医好
   比如说:在相同条件下,将糖尿病患者分为两组,一组接受中医治疗,一组接受西医治疗。最后作出统计分析:哪组患者见效快,哪组患者的病情持久稳定,哪组患者的并发症少、哪组患者的复发率底、哪组患者复发后更易恢复。哪组患者的生活状态更正常,哪组的患者产生新的疾病的概率小,哪组患者的寿命更长久等等。如此综合评估,方能体现出中医的优势!
   可叹的是国家拨给中医研究的资金本来就少,由于发展方向上的错误,这些有限的资金大多用在一些无聊的项目上去了!以致于有人攻击中医无确切疗效时,中医界竟拿不出一份科权威的、有说服力的确切数据来证明!
   该做的事没做多少, 不该做的事却做了许多,对于这种情况,主管中医的职能部门当抠心自问:有愧否
4、导致中西医之间出现差异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这是由于不同的文化背景造成的,中西医之间的碰撞,实际上是中西文化碰撞的一个缩影。在此过程中,中医体现了东方民族的宽容性,西医体现了西方民族的侵略性。西医缺乏了解中医的诚意和耐心,它总是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你,当他无法理解的时候,首先就怀疑是别人出现了问题,而不去反省自身考虑问题的方式。
    此外,西医是在古希腊解剖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立足的根本是“肌肉骨骼,细胞、细菌病毒”等;中医是在中国古代养生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他立足的是“精、气、神”。西医研究的是实体(物质)。中医研究的是势态(能量),或者说,西医研究的是人体的“硬件”中医研究的是人体的“软件”,中西医研究领域虽然相关,但很大程度上并不重叠!!所以,中西医学各有所长,西医长于治疗实质性的病变,中医长于治疗功能性的病变。     
    中医有句老话——“治病如制敌,用药如用兵”,如果我们将战胜疾病的过程看作是一场战争,那么,西医则偏重于装备的运用,即用什么武器去摧毁对方。中医则偏重于战术的运用。即如何设防伏击,如何分割包围。相对而言,中医更善于把握整体局势,因势利导,以弱胜强。
    中文说“这是什么?”英文说“what(什么) is(是) this(这)?”.同样一句话,语言的结构截然不同,如果有人非要用英文的语法去衡量中文,就难免得出一个错误的结论——“中国人说话颠三倒四的”!同样的道理,如果有人强行用西医的标准去衡量诠释、理解中医,就免不了把中医当成巫术!
5、如何看待中西医学的结合?
    所谓的中西医学结合,不过是中医的“单相思”而已!因为西医从没平等的看待过中医。不过,我认为,中西医可以相互借鉴,但不宜结合。借鉴是可以单向流动的,而结合往往是双相互动的,借鉴是在吸收别人特长的同时,保持自身的独立性,不失本色。结合是相互融合,合二为一。任何文化如果失去独立性,必将走向消亡!!
    西医的进步与发展,关键在于他的与时俱进,广泛的吸收物理、化学、生物、电子等各科学领域的先进成果,为其所用。如有必要的话,中医也可如此。西医最值得中医借鉴的是其诊断学,但在借鉴的过程中,必须根据中医自身的特点,创立新的诊断标准体系,而不是完全照搬西医的诊断模式。如中医有“百病皆因痰作祟”之论。痰症变化多端,很多时候舌脉并无异常,但有经验的医师治之以逐痰之法,却效果显著,这就需要中医界深入探讨和研究,根据哪几项指标的状况,确立当用化痰之法。以此类推,在什么情况下用滋阴、活血、温阳之法,都可设定相应的指标。
    某护士,体质不佳,每至夏季,屡犯感冒。每次感冒必扁桃体肿痛。打针输液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方才消退。一次,她问:中医能治吗?答曰:至少不比西医慢!于是,取三棱针,取双手少商点刺放血,另刺曲池、合谷。二日即愈。
    同样一种疾病,别人用中药可以治愈,自己却不能;别人用针灸可以治愈,自己也不能;别人用推拿可以治愈,自己还是不能。这说明,疗效不佳,非中医之过也!言不可治者,未得其术也!这种情况,如同一个习武之人,虽然学会了降龙十八掌,却只有两成功力,斗不过别人,就认为所学无用,欲另投师门。殊不知自己所学实乃绝技,奥妙无穷啊!
   教而不能得其法,学而不能知妙,浅尝辄止。泛而不精。是中医疗效不佳的根本原因,中医的优势和潜力还远远没有发挥出来啊!中医还是先改变自己的弱点,然后再谈中西医学的结合吧!
6、如何振兴中医?
   在医疗市场的竞争过程中,中医的最大失败之处在于:不懂得如何宣传、展示自己的优势!想要振兴中医,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是举办一个“中西医疗效擂台赛”!中西医双方各自选派一流的专家小组,各治疗乙肝或糖尿病100-----1000例。然后,进行全方位的综合效果评估,比一比中西医谁的疗效好!比一比中西医谁的风险小、比一比中西医谁的费用低、比一比中西医谁对患者造成的痛苦小!通过事实让人们了解中西医各自的优点与不足。这次活动如宣传策划到位,甚至有可能在世界范围内引起强烈关注,将对中医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为中医走出过门创造良好的契机!
  






作者: 真通    时间: 2005-5-17 14:20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请问楼主,《传统医药法》的制定与实施有没有时间表?有空的话,我也会来发表我的看法。
作者: 杏林箫客    时间: 2005-5-17 14:29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中医在政策,教学,疗效,经营等每一个环节上都出现了问题,最紧迫要解决的是:
      一。就中医存在的价值(疗效),展开权威的评估,确认,并达成共识。
          名不正则言不顺!这个问题如果久拖不几决,今天有人说中医不科学,明天就会有人说中医是封建迷信,后天说不定有人称之为异端学说了!

      二。将资金用于疑难病(糖尿病,肝炎)的攻克,而不是用于小白鼠实验。
          可叹的是国家拨给中医研究的资金本来就少,由于发展方向上的错误,这些有限的资金大多用在一些无聊的项目上去了!以致于有人攻击中医无确切疗效时,中医界竟拿不出一份科权威的、有说服力的确切数据来证明!
       三。允许执业医师设立中医医疗机构。目前虽说已开放,但有些地方在执行的过程中,却往往难以落到实处。某些人总是对中医抱有偏见,表面上支持,实际上压制,人为地设置重重障碍,拖泥带水,执法打折!
       四。中医现代化必须分阶段进行:首先是中药剂型现代化;然后是中医相对规范化,标准化(方证学研究);最后才是站在中医的角度上,以“我”为主,有选择性地吸收西医中的某些内容。
       五。中医内科,重在经典理论的学习,而针灸、推拿、骨伤则重在突出技能训练,少考理论。学习得法,三五年即可上临床,比八年制纸上谈兵要强!
       六。提高诊断费,允许中医医疗机构自制制剂,自制剂不进入药店即不违法。

作者: 王不留行    时间: 2005-5-17 15:00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下面引用由杏林箫客2005/05/17 02:29pm 发表的内容:
中医在政策,教学,疗效,经营等每一个环节上都出现了问题,最紧迫要解决的是:
       四。中医现代化必须分阶段进行:首先是中药剂型现代化;然后是中医相对规范化,标准化(方证学研究);最后才是站在中医的角度上,以“我”为主,有选择性地吸收西医中的某些内容。 ...
分阶段??!!觉得有点不切实际!
立法是好事,但法律只管法律好了,学术的事最好不要管,学术还是要百家争鸣,不要限制什么框框。
作者: 杏林箫客    时间: 2005-5-17 15:20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学术的事最好不要管,学术还是要百家争鸣,不要限制什么框框。
       这句话赞同!
       之所以说中医现代化必须分阶段进行,是针对中医改革中的冒进主义。



作者: 夏红光    时间: 2005-5-17 19:25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下面引用由2005/05/13 04:18pm 发表的内容:
这是个系统工程,得慢慢来,它出台后,要对中医的行医环境起到好的作用,现在的中医的环境不好,放宽中医行医的入门,1是自学的,2是师承的,3是确实有一技之长的,4是有毕业证的,都要让他们有一个行医环境,只有让他们 ...
完全支持。
作者: hrbtian    时间: 2005-5-17 20:47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下面引用由真通2005/05/17 02:20pm 发表的内容:
请问楼主,《传统医药法》的制定与实施有没有时间表?有空的话,我也会来发表我的看法。
10月提交草案~
现在在进行资料收集和问题整理~
敬候您的意见和建议~
谢谢您
作者: 夏红光    时间: 2005-5-17 20:59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对民间医生,光用阻是不行的。因为他医技好,有人找,还是有市场的。不如阻疏结合,让他们合法化,公开化。对他们进行公开监督。
作者: 川耗子    时间: 2005-5-17 22:02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这个贴子最后由川耗子在 2005/05/18 08:39am 第 2 次编辑]

两点建议:
1、既然是《传统医药法》,就不应仅仅是中医,说穿了“中医”就是汉医,传统医药法还应考虑其它民族医的问题。从另一个角度看,这部法律既要保证各民族医药对其传统的继承,同时也必须从法律层面保证其在现有条件下的进步与发展。所以我建议最好不要以《传统医药法》来命名,而是将其命名为《民族医药法》更符合逻辑一些。
2、可以这样说,五十六个民族就有五十六种医,这是中华民族的财富,要挖掘这些民族医的精髓,仅仅重视中医(汉医)是不行的,所以我建议,将现在的中医药管理局升格为“民族医药部”,全方位开发民族医药,其权力与职责应与卫生部相等。
作者: 炎黄子孙    时间: 2005-5-17 22:23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6、如何振兴中医?
  在医疗市场的竞争过程中,中医的最大失败之处在于:不懂得如何宣传、展示自己的优势!想要振兴中医,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是举办一个“中西医疗效擂台赛”!中西医双方各自选派一流的专家小组,各治疗乙肝或糖尿病100-----1000例。然后,进行全方位的综合效果评估,比一比中西医谁的疗效好!比一比中西医谁的风险小、比一比中西医谁的费用低、比一比中西医谁对患者造成的痛苦小!通过事实让人们了解中西医各自的优点与不足。这次活动如宣传策划到位,甚至有可能在世界范围内引起强烈关注,将对中医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为中医走出过门创造良好的契机!
谢谢杏林箫客版主!
若有“中西医疗效擂台赛”,敬请告知,本人大的本事没有,但为人类彻底根治第一杀手,让西药雅思达.安内真.及日本救心丹等的止痛片疗效,原形毕露,还应该是可以作得到的!

二。将资金用于疑难病(糖尿病,肝炎)的攻克,而不是用于小白鼠实验。
         可叹的是国家拨给中医研究的资金本来就少,由于发展方向上的错误,这些有限的资金大多用在一些无聊的项目上去了!以致于有人攻击中医无确切疗效时,中医界竟拿不出一份科权威的、有说服力的确切数据来证明!
中华民族医学,根在民间!
可是,对于民间中医来说,连个资格都没有,
动不动就是非法行医,就是对抗法律,
还能拿出什么权威数据?
如果要小白鼠的实验数据,那倒有一份!!
作者: 西河柳    时间: 2005-5-17 22:28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意 见

1.限制规管各类借中医之名从事非中医性质的活动(如中药泡脚,中医绝食等),必须把其它非西医疗法同传统医药区分开(如饮尿疗法,香熏疗法等等),以此树立中医师的专业形象。

2.中药销售实行分级管理,对于一些普通中药百姓可以自由购买,对于一些毒性中药必须由处方购买(可参考西药的OTC药与非OTC的分类)。把部分中药与食物区分开,杜绝百姓误用乱用中药造成所谓中药毒性作用,防止“马兜铃酸事件”、“麻黄事件”等重演。


作者: 炎黄子孙    时间: 2005-5-18 06:45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奉劝一句,近两日从新华网的发帖与压帖,可以看出,有一些恶人,亡我中医贼心不死,
但是,中华民族医学是建立在中华民族的基础上,因此,只要中华民族能够傲立在这个星球上,那么,我们就一定不能允许中医从世界上消失!
作者: 正本清源    时间: 2005-5-18 13:54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中医来自民间,中医的根在民间,民间中医卧虎藏龙。在政策上必须尊重中医自身这一特点。承认民间中医师承方式就保住了中医的一脉相承。在称呼上应把现代中医与传统中医区分开来(现代中医师和传统中医师),传统中医师在执业时可运用传统中医的手段来治疗疾病,但不可用西医的诊疗技术,以保护病人的安全。现代中医因大都接受过现代医学知识的专业培训,在执业时可在以突出中医特色的前提下适当以西医手段作为补充。对于那些不能熟练应用中医思维,诊疗假中医应当驱逐出去!      那些八九十年代已取得行医资格的人员(大多为个体中医)因历史原因无法评审到职称按现行的执业医师法而失去了合法身份。但这批人大都有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此次立法如能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那吗中医界将保留下一笔可贵的财富和中坚传统中医力量!
作者: 中    时间: 2005-5-18 15:07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下面引用由川耗子2005/05/17 10:02pm 发表的内容:
两点建议:
1、既然是《传统医药法》,就不应仅仅是中医,说穿了“中医”就是汉医,传统医药法还应考虑其它民族医的问题。从另一个角度看,这部法律既要保证各民族医药对其传统的继承,同时也必须从法律层面保证 ...
这个意见好,看的也全面

作者: shiliu13    时间: 2005-5-21 12:28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下面引用由正本清源2005/05/18 01:54pm 发表的内容:
中医来自民间,中医的根在民间,民间中医卧虎藏龙。在政策上必须尊重中医自身这一特点。承认民间中医师承方式就保住了中医的一脉相承。在称呼上应把现代中医与传统中医区分开来(现代中医师和传统中医师),传统 ...
严重同意。
作者: 夏红光    时间: 2005-5-21 17:09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建议此法规定:
1,政府职能的权限,义务和责任须具体,细致,好操作。
2,政府实行不歧视政策,对国有中医院,民营医院和个体诊所一视同仁。在税收,财政和行政收费等不能厚此薄彼。
3,营利性中医单位与非营利性中医单位在现实中须认真执行。不能允许非营利单位从事营利的事。

作者: 夏红光    时间: 2005-5-21 21:30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此法对开办中医个体诊所,门诊部,中医院等门槛能否降低点。为了促进中医的发展。
作者: 医林春风    时间: 2005-5-22 16:03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这次,一定要提出伪中医的概念,让人们知道什么是中医,什么是伪中医,不让以后伪中医给中医抺黑。
    界限清楚了,人们就知道了。神婆巫术,什么全给扣在中医的名上,是对中医的一种伤害,中医不能永远承受。

作者: 正本清源    时间: 2005-5-24 23:40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提高国家中医药的地位,让其独立自主行使中医监管权利。
作者: 正本清源    时间: 2005-5-26 10:17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对不起应该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作者: 真通    时间: 2005-5-26 11:43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我对《传统医药法》的一些看法:
一、传统医药的定义应该是:世代相传的医疗和保健的方法,包括技术和药物。因为已经是世代相传的,所以不存在好不好,科学与不科学的问题,如果有人持怀疑态度的,就象怀疑他自己的父母有没有生育能力那样愚蠢和可笑。至于没有那样技术说有的,或个别人出意外的,应该个人负责。
二、适用范围应该是:除西医和中西医结合以外的中医,针灸,按摩,刮痧,中医正骨,中医外科,中药,草药,民族医药等等。严禁这类的医院或诊所使用西医的东西。凡是需要用西医任何技术的,都不属于传统医药范畴。
三、《传统医药法》的宗旨应该是保护和发展,而不是相反。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国有的或公立的传统医院,另一部分是民营的传统医院及诊所。
1、民营的传统医院及诊所。几千年来是怎么流传的,保护它,让它继续流传。
1) 、行医资格:只要愿意到医疗行政机关登记,保证能用传统医药为人解除病痛,保证没有副作用,就可以获得行医资格,不管是学校毕业的,还是祖传的、世传的、自学的,专业的还是业余的,都可以行医。几千年来没人管流传得好好的,这才几十年,管得快灭绝了。由于管理者的无能和错误,导致传统医药接近灭绝,而多数医疗行为是害人的西医却占主导地位。每年无数人被治死,更有无数人导致残疾。简单说,西医的反动统治给中华民族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灾难。
2)、行医范围:以户籍所在地登记,定点或多点行医均可,鼓励跨省市开连锁医院或诊所(应该持户口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的介绍信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登记)。
3)、免除税收等各种管理费,这些传统医院及诊所不能靠卖高价药,检查费,手术费赚大钱,他们用自己的技术分担本来应该国家承担的责任,不仅应该免除税收等各种管理费,国家应该有专项资金对这个行业给予支持。
4)、诊疗费,只要病人愿意给,你能收多少就收多少。但可以规定一条,相应的病多少天内病人认为效果不好可以退钱。比如急性病三天内,慢性病十天内认为效果不好要退钱的,应该给予退钱。这样那些假的或技术差的就会慢慢被淘汰。
5)、政府卫生行政机关应该由管理为中心转为服务为中心,对于医者,哪个人有技术可他不想行医,应想办法请他行医,想行医的有什么困难,帮解决;对于病人,每个病人都有权向卫生行政机关咨询他的病应该找哪个医生治疗更好。
6)、医疗事故的处理:真正掌握传统医药技术的人,一辈子也不可能出现一次医疗事故,极少数如果出现了,该陪命当然要陪命,该陪钱应该要陪钱。可以规定一条,病人只要在传统中医院及诊所发现医生用任何西医技术的,哪怕还没有出问题,只要举报就可以得到奖励,该医院或诊所应该被责令关闭。这样,多数的医疗事故都不会发生了,极少数出了事故,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由法院处理。
2、国有的或公立的传统医院。
这方面的问题比较难办,要牵缠到学校的教育(废除现有的教材),人事(废除现有的教师),财政等许多方面。比如,用大资金,终身买断现有临床某些医生的好技术,收归国有,并让他们自己编教材教学生,他们如果不编教材能教出象他们那样成百上千的学生也行,总之,他们教出来的学生不管是在国有的或公立的传统医院当医生,还是自己开业,都必须能在临床上为病人解决实际问题。最好在全国竞选卫生部长(如果我来当的话,我一定可以做得很好)。政府每年把大量的财政拨款支持西医坑害百姓,别指望人家会把好技术拿出来维持这种反动的统治。如果不能改革,立什么法都没用。只能等整个政府垮台,才有望彻底解决。
作者: 117    时间: 2005-5-27 20:03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应该保障自学中医(无国家承认学历)者的合法行医途径(现在已无国家统一的中医自学考试了,而自学中医的人还有,有医术高超而欲开业行医者,不应一概禁止)。 ""

作者: 炎黄子孙    时间: 2005-5-27 20:34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下面引用由真通2005/05/26 11:43am 发表的内容:
我对《传统医药法》的一些看法:
一、传统医药的定义应该是:世代相传的医疗和保健的方法,包括技术和药物。因为已经是世代相传的,所以不存在好不好,科学与不科学的问题,如果有人持怀疑态度的,就象怀疑他自 ...1、民营的传统医院及诊所。几千年来是怎么流传的,保护它,让它继续流传。
1) 、行医资格:只要愿意到医疗行政机关登记,保证能用传统医药为人解除病痛,保证没有副作用,就可以获得行医资格,不管是学校毕业的,还是祖传的、世传的、自学的,专业的还是业余的,都可以行医。几千年来没人管流传得好好的,这才几十年,管得快灭绝了。由于管理者的无能和错误,导致传统医药接近灭绝,而多数医疗行为是害人的西医却占主导地位。每年无数人被治死,更有无数人导致残疾。简单说,西医的反动统治给中华民族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灾难。


一针见血!百姓受苦.

作者: 通脉逍遥汤    时间: 2005-5-29 23:16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下面引用由真通2005/05/26 11:43am 发表的内容:
我对《传统医药法》的一些看法:
一、传统医药的定义应该是:世代相传的医疗和保健的方法,包括技术和药物。因为已经是世代相传的,所以不存在好不好,科学与不科学的问题,如果有人持怀疑态度的,就象怀疑他自己的父母有没有生育能力那样愚蠢和可笑。至于没有那样技术说有的,或个别人出意外的,应该个人负责。
二、适用范围应该是:除西医和中西医结合以外的中医,针灸,按摩,刮痧,中医正骨,中医外科,中药,草药,民族医药等等。严禁这类的医院或诊所使用西医的东西。凡是需要用西医任何技术的,都不属于传统医药范畴。
三、《传统医药法》的宗旨应该是保护和发展,而不是相反。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国有的或公立的传统医院,另一部分是民营的传统医院及诊所。
1、民营的传统医院及诊所。几千年来是怎么流传的,保护它,让它继续流传。
1) 、行医资格:只要愿意到医疗行政机关登记,保证能用传统医药为人解除病痛,保证没有副作用,就可以获得行医资格,不管是学校毕业的,还是祖传的、世传的、自学的,专业的还是业余的,都可以行医。几千年来没人管流传得好好的,这才几十年,管得快灭绝了。由于管理者的无能和错误,导致传统医药接近灭绝,而多数医疗行为是害人的西医却占主导地位。每年无数人被治死,更有无数人导致残疾。简单说,西医的反动统治给中华民族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灾难。
2)、行医范围:以户籍所在地登记,定点或多点行医均可,鼓励跨省市开连锁医院或诊所(应该持户口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的介绍信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登记)。
3)、免除税收等各种管理费,这些传统医院及诊所不能靠卖高价药,检查费,手术费赚大钱,他们用自己的技术分担本来应该国家承担的责任,不仅应该免除税收等各种管理费,国家应该有专项资金对这个行业给予支持。
4)、诊疗费,只要病人愿意给,你能收多少就收多少。但可以规定一条,相应的病多少天内病人认为效果不好可以退钱。比如急性病三天内,慢性病十天内认为效果不好要退钱的,应该给予退钱。这样那些假的或技术差的就会慢慢被淘汰。
5)、政府卫生行政机关应该由管理为中心转为服务为中心,对于医者,哪个人有技术可他不想行医,应想办法请他行医,想行医的有什么困难,帮解决;对于病人,每个病人都有权向卫生行政机关咨询他的病应该找哪个医生治疗更好。
6)、医疗事故的处理:真正掌握传统医药技术的人,一辈子也不可能出现一次医疗事故,极少数如果出现了,该陪命当然要陪命,该陪钱应该要陪钱。可以规定一条,病人只要在传统中医院及诊所发现医生用任何西医技术的,哪怕还没有出问题,只要举报就可以得到奖励,该医院或诊所应该被责令关闭。这样,多数的医疗事故都不会发生了,极少数出了事故,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由法院处理。
2、国有的或公立的传统医院。
这方面的问题比较难办,要牵缠到学校的教育(废除现有的教材),人事(废除现有的教师),财政等许多方面。比如,用大资金,终身买断现有临床某些医生的好技术,收归国有,并让他们自己编教材教学生,他们如果不编教材能教出象他们那样成百上千的学生也行,总之,他们教出来的学生不管是在国有的或公立的传统医院当医生,还是自己开业,都必须能在临床上为病人解决实际问题。最好在全国竞选卫生部长(如果我来当的话,我一定可以做得很好)。政府每年把大量的财政拨款支持西医坑害百姓,别指望人家会把好技术拿出来维持这种反动的统治。如果不能改革,立什么法都没用。只能等整个政府垮台,才有望彻底解决。
好,这个模式很好,特别对于民间中医开办诊所的办法,特别好!
以前本人出师后,看到原医师法上关于师承中医开办诊所的办法,竞然天真的去了卫生局,打算开诊所,并拿出条文对于办事人员看。他们问我师傅是谁,我说是一位民间中医。他们笑了笑,为此我师傅(当时八十多岁的老中医,就在家中为病人针灸开方治病)差一点为此而查办。历害啊!
文中第4条,看来是为了防止伪中医而设的,可能此条对于伪中医的防止,看来不是那么的有效,我们再应当考虑周全些。
同时我再加几条:
1、法律禁止各类行医广告,药品广告。治病不是商业,是靠口碑,不是靠宣传。可以把广告做到外国去,中国绝对不允许做此类广告。看看有些很有名的主持人,影星,都做了些什么事,全是伪药的托,为此中国人受害的特别多。也不怕报应。
2、不允许民间中医去医院承包科室,国立中医院有学院派中医人士去实行,民间中医只允许开办个人诊所,或民间中医联盟诊所。这样将有效的使学院派中医与民间中医竞争,优胜劣汰,有利于中医技术的进步。
3、允许民间中医开设私立中医培训,有能力者,可以开办中医学院,毕业发国家统一出师证,与中医学院学历同等待遇。

作者: 通脉逍遥汤    时间: 2005-5-30 00:06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4、根据中国的现状,完全有可能把医学一门分成西医,中西医结合医,中医,三大部份。西医人员有西医学院毕业出来的学子组成,中西医结合医有中医学院毕业的学子组成,中医有民间中医组成,当然三大部分可以互转。
在用药中,西医绝对不允许使用中药、中成药。中医绝对不允许使用西药。中西医结合用药,虽可以使用中西药,但要注明是中西医结合。
根据病人的要求,可以转院使用不同的药物。这样就有效的控制对不懂中医的人,使用中药。
5、中医法定成为专有名词,凡是以中医(包括中药、针灸、按摩、正骨等)作为医术,为民治病的,才能称为中医。其他的诸如美容、按摩等非中医诊所服务保健机构,皆不允许使用中医之名。当冠为相应之名。中医诊所必须当使用中药或针灸、按摩、正骨等传统方法为民治病。
6、个人诊所亦当注明类型,可分为中医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西医诊所。
作者: 盐水鸭    时间: 2005-5-30 07:06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中医立法可以两条腿走路,实行双轨制:在县城以下开办纯中医诊所,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凡有基本的中医常识和固定行医场所且身分明确者,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登记后都可以行医。而到县以上城市开办中医医院和诊所或行医则需要执业医师证等资格。
这样的好处是在广大的农村形成一个和以前中医形成和发展相类似的社会和经济环境,让中医的无拘无束的良好环境下自由传承发展。让有的中医爱好者能够从小学就开始从师学艺,从而按照过去纯中医大师形成的轨迹,再造真正的中医。而且,也有可能缓解农村缺医少药的境况。
这样,两个不同层次形成的中医:一个是民间的中医,一个是学院的中医,谁优谁劣,谁真正代表中医的发展方向。最后必然有一个比较,有一个融合。

作者: 中    时间: 2005-5-30 17:40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下面引用由盐水鸭2005/05/30 07:06am 发表的内容:
中医立法可以两条腿走路,实行双轨制:在县城以下开办纯中医诊所,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凡有基本的中医常识和固定行医场所且身分明确者,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登记后都可以行医。而到县以上城市开办中医医院和诊所或 ...
这个主意好

作者: kenbonds    时间: 2005-5-31 17:39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好象最近哪个立法的没有来了,是不是骗子
作者: kenbonds    时间: 2005-5-31 18:02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下面引用由hrbtian2005/05/17 08:47pm 发表的内容:
10月提交草案~
现在在进行资料收集和问题整理~
敬候您的意见和建议~
谢谢您
应该考虑中医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1.国内药厂利用中医方剂加工成药,收取的中医资源占用费,外国的医药公司利用中药深加工收取费用,
前提是申请文化遗产保护.
作者: hrbtian    时间: 2005-6-1 09:50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大家好~
消失了一段时间~
最近正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上争取为立法设立政府意见征询页面~
又出去开了一段时间的会~~
发现这里来了更多的朋友支持我们传统医药立法工作~
真心感谢大家的支持~
希望政府网页公布之后,大家能积极的到上面发表观点~
这样渠道更加直接和畅通!~~
谢谢~
作者: 中    时间: 2005-6-1 10:27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对大家要支持hrbtian的工作,,到时要积极的发话,,只有让政府重视了才有希望     
  
  
作者: 夏红光    时间: 2005-6-1 16:56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网友讨论了那么多,请作者归纳一下网友们讨论的重点,方便以后再进一步讨论。
作者: 医林春风    时间: 2005-6-6 12:07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这一次要提出个“伪中医”的概念,并做出对伪中医的界定标准。
以后,伪中医出事,不要往中医头上扣。
作者: 中医学生    时间: 2005-6-6 18:20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1 既然是传统医药法,就应该首先依照传统中医药的思维来建立,而不是动不动就小白鼠。搞的土不土,洋不洋的。
2 中药(包括中成药)只能由具有中医执业资格的中医师开,具体制剂也只能由他本人或连同具有中药制剂资格的中药师制作。处方可以不公开,但发生纠纷时仍需要作为证据。(没有资格的人可以去考,恐怕并不难。)
3 举证倒置不能适用于中医。因为中医很多指标并非客观指标。
4 同样中医不能开西药(主要是处方用药)。
5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很多东西是需要保护的,不能一味叱之为迷信或其他什么,而应该参考真正具有这方面能力的人的意见。有时可以借鉴宗教法,文物保护法等。
6 有一个主题思想我不知道怎么说,就是对中医人才的保护,好像涉及太多方面的内容,还请各路高人给点意见。

作者: 中医学生    时间: 2005-6-6 18:54
标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7 少数民族医药仍有很大的空间,应该给与比较宽松的条件。
8 对外(包括医疗和教育)的收费应该至少提高到与西医平齐,甚至更高(特别是西医治不好的病)。对内的收费嘛,为了保护种族,没办法,只能便宜些了。
9 凡是具有执业中医师资格的就具有自治中药制品的权利,但只能在自己的执业地点使用,不能作为商品流通。如需流通,按药品的程序办。
10 考试资格的问题是否可以考虑放宽些,比如说三个中医高级职称以上的联名推荐等,不够成熟,还望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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