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中医药

标题: [转帖]塑造大国网民 [打印本页]

作者: 桂枝汤    时间: 2004-2-23 17:11
标题: [转帖]塑造大国网民
《瞭望新闻周刊》:塑造大国网民
文 / 本刊记者  杨桃源  韩冰洁  苗俊杰
  互联网的发展实践表明,网络舆论体现着人的素质和国家的素质,一个有知识、有文化的人也应当具有理性、健全的心态和行为。在当前网络快速发展、管理滞后的情况下,中国作为一个有着近8000万网民的文明古国和负责任的大国,培育和塑造与自己的文化传统和国家地位相匹配的大国网民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2003年,无疑是考验中国网民成熟心态的一年。
  这一年,中国网民数量猛增至7950万人;与此同时,2003年中国社会生活中发生的一系列事件,都在在网上广为传播。
  青年网络研究者王吉鹏将2003年称为“中国网络舆论的盛宴时代”。仔细观察,网络舆论的确在以其特有的方式发挥着独特的影响力,并检验着中国网民的心态。
  
网络互动提供信息平台

  互联网的一大特点是信息互动,这给网络与媒体合作提供了空间,并因此而形成了综合的影响力。
  孙志刚事件是由广东的传统媒体率先报道的,而对它的深入报道与分析,则集中在新浪网、搜狐网、人民网、新华网上,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的交互作用,推动了社会舆论共识的形成。刘涌案最初也是由一家杂志提出质疑,经过网络媒体的转载之后,相关的观点得到集中表达。
  王吉鹏认为,网友的留言被放大成一种观点后,网络媒体与平面媒体再经过交叉作用的互动之后,一种具有更强参与性的民意就显现出来。
  以往,当人们需要社会关注的时候,首先是寻找上级政府或相关机构,其次是寻求有影响力的传统媒体。进入2003年之后,更多的人将网络作为获得社会关注的低成本的、快捷的渠道。例如黄静案、日本人珠海嫖娼事件都属此类。
  多数事件之所以被大众广泛关注,主要源于相关发帖人持续不断地在一些有影响的网站内点击率高的文章后面留言。这些留言被转帖到一定程度后,敏感的传统媒体开始介入其中,根据网络留言进行采访与深度报道,很快形成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网友评论的交互作用。这种作用在现实生活中产生影响后,又进一步提升了网民对网络媒体的重视,网络舆论对普通公民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力。
  与此同时,网络舆论对传统媒体的影响力也逐步增强。2003年,很多引起社会关注和政府重视并最后得以解决的事件,都和网络媒体的介入有极大的关系。日本人珠海嫖娼事件最初是由当地的地方报纸报道的,但经过网络媒体介入后,迅速升温为全社会关心的一件大事。而与文化娱乐有关的事件更是如此。木子美事件如果不被网络媒体转载,最先刊发采访她文章的《新快报》所能达到的影响力是有限的,难以使之演变成广受社会关注的事件。
  
开放性是参与基础

  长期从事网络问题研究的中国社科院哲学研究所郭良副研究员认为,网络舆论作用的发挥是由互联网本身的特点决定的。互联网本质上是一个开放系统,它让每一个使用互联网的人都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这与中国传统的社会形态、行为方式和个人心态是有很大差别的。
  事实也正是如此。由郭良主持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中心《2003年中国12城市互联网使用状况及影响调查报告》的调查表明:71.8%的网民和69.1%的非网民都非常赞成或比较赞成“通过互联网,可以有更多的机会表达观点”;60.8%的网民和61.5%的非网民都非常赞成或比较赞成“通过互联网,可以有更多的机会评论政府的工作”;79.2%的网民和77.4%的非网民都非常赞成或比较赞成“通过互联网,可以更加了解政治”;72.3%的网民和73.3%的非网民都非常赞成或比较赞成“通过互联网,政府官员可以更多地了解群众的看法”。
  与人们对互联网的态度、网民的构成、使用互联网的状况等方面都受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职业等的影响的状况不同,在对以上4个问题的回答中,没有上述的人口变量差异。由此可以看出,大多数人对互联网的舆论作用有一个正面的期待。有趣的是,相关研究数据表明,在这4个问题上,中国人都比美国人的期待要强烈得多。
  中国网友报主编申江婴认为,显而易见,网络媒体所显示的舆论监督力量已经得到了有力的体现,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中国新闻传播业的形态。妥善、宽容、积极地对待网络舆论监督,是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的进步,更是一个现代政府和负责任政府应该具有的品格。
  网络舆论在2003年的强势出现不是一个偶然,而是随着网络媒体的强大而出现的。王吉鹏预计,如果没有很强的外力干扰,今年网络舆论将有更加鲜明的表现。
  
互动在媒体之外

  网络舆论开辟了体现民意的新通道,并将互动扩展到媒体之外,促进了政府与群众的沟通。
  传统反映民意的途径包括传统媒体、政府渠道报送的资料及专门倾听民意的机构,而网络舆论的出现则为决策者提供了另一个展现民意的通道。传统的信息传递渠道目的性、真实性、全面性相对较强,但时效性、普遍性较差。而网络舆论的随机性更大一些,时效性较强。刘涌案在网络上现身后,在新浪网、新华网、搜狐网、人民网等网站的留言在一天之内合计就达到30万条,虽然其中有对刘涌案的另类反思,但绝大多数都是在质疑刘涌死缓判刑。
  王吉鹏认为,通过网络舆论的表达,特别在一些重大事件、与民休戚相关的决策上,形成了政府与群众互动的良好势头。如黄静案现身网络之后,质疑的声音越来越强,最后形成强有力的舆论,为此,负责查办黄静案的公安机关进行了重新审定。一些地方政府也逐渐开始重视网络舆论。“神五”上天后,航天员杨利伟的家乡葫芦岛市原想为其建一座航天英雄雕像,但这条消息公布后,马上被网民批评为搞形式主义,并逐渐形成一种舆论声音,在相当程度上加速了英雄雕像计划的流产。
  
平衡看待网络舆论

  网络舆论固然开辟了一条全新的体现民意的渠道,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其不平衡的一面。
  郭良认为,网络舆论代表民意的程度是有限的。首先,按照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统计,中国的网民总数为7950万,这只占中国人口的大约6%-7%。考虑到网民的构成与非网民明显不同(更加年轻、受教育程度更高、收入更高、多数是男性等),如果一定要说网络舆论代表民意的话,至多也只是代表了网民的想法。
  其次,即使在网民中,经常在网上发言的人和不发言的人也有很大的不同。而且,由于在网络上的发言可以是匿名的,不必承担责任,有些人会把网络作为发泄情绪的场所,而他们自己的日常生活中并不会这样表达。
  同时,网络是信息的海洋,个人的留言很难受到注意,因此,通过极端的观点来“抓眼球”是网络上通行的方式。
  事实上,极端的观点也确实能够抓到“眼球”。因此,许多时候,网络上“大多数人”持有某种看法的时候,有可能并不一定真的就是网络上大多数人的想法。比如,“9·1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时,中外媒体的报道称,中国网民尤其是人民网“强国论坛”的“大多数网民”都对这一事件持一种幸灾乐祸的态度。然而,在郭良对“9·11”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强国论坛”的言论研究中发现,在所有涉及“9·11”事件并对其进行评论的帖子中(共5524篇),真正幸灾乐祸的只占14%;批评美国(但不一定是幸灾乐祸)的占12%;而反对幸灾乐祸的占了23%,另有43%是对该事件的一般性评论,以及8%的帖子讨论事件对我国的影响。
  因此郭良提醒,我们一方面可以把网络舆论作为了解情况的窗口,但另一方面也必须清楚地意识到网络舆论的局限。尤其需要注意的是,网络上的舆论大多数是匿名者的言论,其可信程度是有限的。《2003年中国12城市互联网使用状况及影响调查报告》也清楚地表明,尽管网民对目前的传统媒体所提供的信息不满足,积极通过网络获得信息,但是如果问他们更加信任哪些信息的话,网络信息排在国内外电视、报纸、广播、杂志的后面,是最不受信任的。
  
期待理性与深入

  2003年2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处多次合伙抢劫、强奸“网友”的被告人刘卫东有期徒刑20年。当天到庭的媒体对该案件中被害人身份的兴趣超过了案件本身。据了解,被害人所用的网名为“一夜情”、“我需要”、“爱钱女”等。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虽不能说该案件的被害人是专职从事色情服务行业,但根据有关案卷材料,案件中的被劫“网友”确实有网上聊天、网下交易的行为和企图。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由于管理缺位,一些不良行业采取“网上谈条件、网下作交易”已成为公开的秘密。在新浪网北京紫禁之巅聊天室,“付费找”、“付费做”、“一次800”等暗示极强的网名屡见不鲜。个别介绍自己身高、年龄、交易地点、交易价格的同样帖子反复出现,并且赫然留下了联系的手机号码!至于其他诸如“第一次亲密接触”、“悄悄话”等暗示性明显的聊天室更是可想而知。难怪有人说,网络已成为性交易的隐秘通道。
  不仅如此,受商业利益驱使,一些商业网站在引导网络舆论发展的过程中,重经济利益,轻社会责任感,甚至明目张胆地做起违反道德和法律的勾当。比如一些商业网站传播、出售各种形式的色情信息,败坏了社会风气,毒害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等。2003年6月,王吉鹏在网上发出《十问张朝阳、丁磊、汪延》,对搜狐、网易、新浪三家著名商业网站涉嫌传播黄色信息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抨击,把对网络色情的声讨推至顶峰,在社会上掀起轩然大波。
  王吉鹏认为,网络情色化倾向与色情问题,既是一个老问题和全球性的通病,也是当前网络舆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但中国解决起来很难,在监管制度、法律规范很好的国家如新加波、德国等,也都面临着和我们一样的困境。
  谣言增多也是当前网络舆论存在的一大问题。据统计,去年4月以后的一个多月里,仅北京、广东、河北等17个省市公安机关查处的借非典问题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制造传播非典谣言案件就有107起,依法刑事拘留12人,治安拘留33人,罚款20人,行政警告25人,批评教育24人。
  王吉鹏认为,网络谣言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一些新闻媒体的报道不准确或者因角度差异,造成网民群体的理解差异,进而形成与事实相距很远的谣言。二是通过网络信息的留言或者BBS上的一些道听途说改编之后形成新的谣言。而这些谣言在得到澄清之前,会逐渐引发出新的倾向性更加鲜明的网络舆论,越来越偏离于事件的真相。像去年我们的网络媒体发布的比尔·盖茨被刺及娱乐圈里的一些事件,都是起源于网络的一个传言,然后形成影响颇大的网络舆论的。
  谩骂与攻击是网络舆论的另一问题。网络的匿名性及隐藏性使网民对于他人的攻击和谩骂成为一种可能。这种谩骂和攻击在一些访问量很大的商业网站新闻后面的留言里常常现身。这些留言有的是发布各种各样的有辱人格的小道消息,有的则是赤裸裸的人身谩骂。而在很多论坛里,对于他人的不负责任的攻击也屡见不鲜,这些攻击都是以骂人和损人为主,而不是以探讨问题、研究问题的心态进行辩论,属极端的人身污蔑与攻击。
  去年刘涌案被辽宁高院改判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发表文章认为,刘涌案改判是为了保障人权。作为一名法学教授,对案件进行学术探讨本无可厚非,网民有不同看法也完全可以与之进行探讨和交流,但遗憾的是,网民的评论几乎是一边倒地声讨陈兴良,污言秽语不堪入目,极尽人身攻击和谩骂之能事。
  前不久,千龙网发表一篇署名蒲红果的文章《美日高薪雇用“网络特务”占领BBS专事反华调查》,说美国、日本雇用网络写手占领全球中文BBS,专事张贴“诬蔑、攻击中国的文章和真假消息”。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不管文章所述是否准确,但这一事件的发生至少从一个方面提醒我们,网络舆论客观上存在着被敌对势力利用的危险,应当引起我们的警惕。
  此外,网络舆论问题还表现在隐私披露、窥视与被窥视、虚假信息发布等问题上。王吉鹏认为,网络本身虽然具备新闻出版的一些特征,具有信息交换与获得的途径,但本身却是信息纪录的缺失者。
  网络的写作和发言没有传统媒体的监督审查监管体系,而所属网站在现有条件下又很难扮演传统媒体的审查职能,加之一些网站经营者在商业利益的驱使下,忽视社会责任感,根本就没有认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很容易出现隐私披露、谩骂与虚假信息发布等问题。
  隐私的披露往往都建立在对臆测丑闻的曝光上,各类明星是被“关照”最多的。在一些小网站里,常常可以看到某某明星是同性恋、性变态的信息披露。虚假信息发布的情况也相当普遍,许多未经核实的道听途说消息都在互联网上传播。
  就网民而言,当前网络舆论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偏激和非理性,表现出很强的群体盲从性。受信息来源的限制,网络舆论与真相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距离,有的新闻或者是信息源受角度及空间所限,报道并传播的事件本身并不确切,有些甚至是谣言,但大多数网民面对这样的消息,却很少质疑其真实性进而辨别真假,表现出一种群体的盲从与冲动。这确实是我们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
  当网络声音成为“舆论”,冲突和争辩是无法避免的,但申江婴认为,网络舆论也许并不是靠言论的理性和方案的可行性,很可能仅取决于争辩双方上网时间、发帖数量的多少。如对于刘涌案,可以用“世人皆曰可杀”来形容网络舆论的指向。但在这一案件的进程中,“程序正义”与“事实正义”之辩一直就没有停止过,即使是最高法院重审刘涌案、刘涌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之后,网上的辩论仍然如火如荼。但最后道德指责和无聊谩骂喧嚣一时,讨论没能理性有序地深入下去,网络上人人平等的说法也开始遭到质疑。
  对于网络舆论存在的种种问题,郭良副研究员认为,这些问题在实质上是社会本身的问题,网络本身什么也做不来,没有网络,这些问题在现实社会中也同样存在。网络只是提供了一个空间。
  
首倡自我管理

  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以及网络技术所具备的欺骗性,不能保证每个网民发出的声音都言为心声,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保证网络舆论都是真实和有益的。对此,首先应提倡参与网络发展的方方面面强化自我管理。
  人民日报网络中心主任何加正认为,网络舆论的发展是一种社会进步的表现,各种各样的声音的表达对社会而言并不是坏事,只要不反党、反人民、反社会主义制度、违反宪法和法律,都是可以存在的。关键在于加强引导和管理,听取网络舆论中正确的意见,阻止有害信息的传播,趋利避害,为我所用。
  他认为,如果网络舆论作用发挥得好的话,对推动社会的进步、提高人们的素质、促进社会的稳定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如果掌握不好,任由偏激的情绪、片面的观点所左右,将会对我们的社会造成伤害,并有可能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因此,只有将虚拟世界的声音落足到现实的土地上,经过理性的过滤,才能结出果实。
  让网络舆论趋于深入、理性,首先要提倡自我管理。
  权威管理部门负责人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记者,网民贴什么责任不在网站,但贴出有害的信息后删不删掉则是网站的责任。因此,作为网站及其从业人员,要加强行业自律,恪守职业操守,并要有足够的勇气,敢于揭示真相,而不是一味地追求轰动效应,将网络舆论引向偏角死巷。
  何加正认为,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网络舆论必然要遵守一定的游戏规则,其开放性、社会性和广泛性决定了它必须向社会负责。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著名网站总监告诉记者,一些网络采编人员的从业素质也需要不断加强,要能够鉴别信息的真假、好坏,要能够分辨品位的高低。这名总监表示,网络从业人员应以严谨的态度严格自律,对于当前色情、谣言等有害信息的传播,需要行业的法律、法规来进行规范。
  权威管理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中国对网络的管控非常之弱。他说,德国、英国等很多国家对网络的管理非常严格,申请办网站必须留下详细的资料。我国虽也有这样的要求,但根本没有得到执行,有时甚至连网站在哪儿、负责人是谁都不知道,出了问题很难追查。
  申江婴认为,与报纸、广播、电视等受控、单向的传播不同,互联网提供的是舆论多元的信息空间,在网络时代,要想避免或减少有害信息的扩散,除了以往以行政管理为主的控制方式外,还应加大技术与法律、法规控制的力度,通过抢占网络制高点防止和剔除有害信息,促进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互联网的发展实践表明,网络舆论体现着人的素质和国家的素质,一个有知识、有文化的人也应当具有理性的、健全的心态和行为。在当前网络快速发展、管理滞后的情况下,中国作为一个有着近8000万网民的文明古国和负责任的大国,培育和塑造与自己的文化传统和国家地位相匹配的大国网民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瞭望新闻周刊》
(责任编辑:史江民)

作者: 桂枝汤    时间: 2004-2-25 09:02
标题: [转帖]塑造大国网民
瞭望:中国网络舆论问题多多
期待理性与深入
  中新网2月24日电 中国网民数量据称已增至7950万人。新一期《瞭望新闻周刊》的报道认为,中国网络舆论仍期待理性与深入。
  一,网络情色化倾向与色情问题
  报道指出,受商业利益驱使,一些商业网站在引导网络舆论发展的过程中,重经济利益,轻社会责任感,甚至明目张胆地做起违反道德和法律的勾当。比如一些商业网站传播、出售各种形式的色情信息,败坏了社会风气,毒害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等。

  报道说,目前,由于管理缺位,一些不良行业采取“网上谈条件、网下作交易”已成为公开的秘密。在某网站聊天室,“付费找”、“付费做”、“一次800”等暗示极强的网名屡见不鲜。有人说,网络已成为性交易的隐秘通道。
  2003年2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处多次合伙抢劫、强奸“网友”的被告人刘卫东有期徒刑20年。而当天到庭的媒体对该案件中被害人身份的兴趣超过了案件本身。据了解,被害人所用的网名为“一夜情”、“我需要”、“爱钱女”等。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虽不能说该案件的被害人是专职从事色情服务行业,但根据有关案卷材料,案件中的被劫“网友”确实有网上聊天、网下交易的行为和企图。
  青年网络研究者王吉鹏认为,网络情色化倾向与色情问题,既是一个老问题和全球性的通病,也是当前网络舆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但中国解决起来很难,在监管制度、法律规范很好的国家如新加波、德国等,也都面临着和我们一样的困境。
  二,谣言增多
  据统计,去年4月以后的一个多月里,仅北京、广东、河北等17个省市公安机关查处的借非典问题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制造传播非典谣言案件就有107起,依法刑事拘留12人,治安拘留33人,罚款20人,行政警告25人,批评教育24人。
  王吉鹏认为,网络谣言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一些新闻媒体的报道不准确或者因角度差异,造成网民群体的理解差异,进而形成与事实相距很远的谣言。二是通过网络信息的留言或者BBS上的一些道听途说改编之后形成新的谣言。而这些谣言在得到澄清之前,会逐渐引发出新的倾向性更加鲜明的网络舆论,越来越偏离于事件的真相。
  三,谩骂与攻击
  报道说,网络的匿名性及隐藏性使网民对于他人的攻击和谩骂成为一种可能。这种谩骂和攻击在一些访问量很大的商业网站新闻后面的留言里常常现身。这些留言有的是发布各种各样的有辱人格的小道消息,有的则是赤裸裸的人身谩骂。而在很多论坛里,对于他人的不负责任的攻击也屡见不鲜,这些攻击都是以骂人和损人为主,而不是以探讨问题、研究问题的心态进行辩论,属极端的人身污蔑与攻击。
  去年刘涌案被辽宁高院改判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发表文章认为,刘涌案改判是为了保障人权。作为一名法学教授,对案件进行学术探讨本无可厚非,网民有不同看法也完全可以与之进行探讨和交流,但遗憾的是,网民的评论几乎是一边倒地声讨陈兴良,污言秽语不堪入目,极尽人身攻击和谩骂之能事。
  四,有被敌对势力利用的危险
  前不久,千龙网发表一篇署名蒲红果的文章《美日高薪雇用“网络特务”占领BBS专事反华调查》,说美国、日本雇用网络写手占领全球中文BBS,专事张贴“诬蔑、攻击中国的文章和真假消息”。报道说,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不管文章所述是否准确,但这一事件的发生至少从一个方面提醒我们,网络舆论客观上存在着被敌对势力利用的危险,应当引起的警惕。
  五,隐私披露等其他问题
  报道指出,网络舆论问题还表现在隐私披露、窥视与被窥视、虚假信息发布等问题上。王吉鹏认为,网络本身虽然具备新闻出版的一些特征,具有信息交换与获得的途径,但本身却是信息纪录的缺失者。
  报道分析说,网络的写作和发言没有传统媒体的监督审查监管体系,而所属网站在现有条件下又很难扮演传统媒体的审查职能,加之一些网站经营者在商业利益的驱使下,忽视社会责任感,根本就没有认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很容易出现隐私披露、谩骂与虚假信息发布等问题。
  隐私的披露往往都建立在对臆测丑闻的曝光上,各类明星是被“关照”最多的。在一些小网站里,常常可以看到某某明星是同性恋、性变态的信息披露。虚假信息发布的情况也相当普遍,许多未经核实的道听途说消息都在互联网上传播。
  报道分析认为,就网民而言,当前网络舆论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偏激和非理性,表现出很强的群体盲从性。受信息来源的限制,网络舆论与真相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距离,有的新闻或者是信息源受角度及空间所限,报道并传播的事件本身并不确切,有些甚至是谣言,但大多数网民面对这样的消息,却很少质疑其真实性进而辨别真假,表现出一种群体的盲从与冲动。
  中国网友报主编申江婴认为,网络舆论也许并不是靠言论的理性和方案的可行性,很可能仅取决于争辩双方上网时间、发帖数量的多少。如对于刘涌案,可以用“世人皆曰可杀”来形容网络舆论的指向。但在这一案件的进程中,“程序正义”与“事实正义”之辩一直就没有停止过,即使是最高法院重审刘涌案、刘涌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之后,网上的辩论仍然如火如荼。但最后道德指责和无聊谩骂喧嚣一时,讨论没能理性有序地深入下去,网络上人人平等的说法也开始遭到质疑。
  对于网络舆论存在的种种问题,长期从事网络问题研究的中国社科院哲学研究所郭良副研究员认为,这些问题在实质上是社会本身的问题,网络本身什么也做不来,没有网络,这些问题在现实社会中也同样存在。网络只是提供了一个空间。(记者:杨桃源、韩冰洁、苗俊杰)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史江民)





欢迎光临 导航中医药 (http://gtcm.info/) Powered by Discuz! X3.4